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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誓的起源與釋義

在文檔中 清代秘密會黨的盟誓文化 (頁 12-23)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盟誓的起源與釋義

盟誓文化是個既具體又抽象的文化現象,除了具備有形的行為舉止以及各種 奇形怪狀的儀程之外,另外也有神鬼崇拜、神判巫術等等難以光靠文字做出清楚 說明的信仰思維,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先針對「盟誓」進行名詞上的定義與解 釋。

「盟誓」,是促進人類相互結合的紐帶,在不同的時代、區域、種族當中都 有其歷史發展和文化演進,對於歷史學以及人類學,甚至是宗教學來說,盟誓都 是相當值得探討的課題。迄今為止,有關盟誓文化起源於何時依然是個無解的問 題,這主要是由於史料上的缺乏所致,不過既然盟誓是促成人類群體及社會相互 結合的紐帶,那麼可推測它的起源應當和人類社會的形成密切相關。以新石器時 期來說,當時多個定居遺址的被發掘,某方面說明了這一時期人們已有安居的生 活,另方面也就表示相鄰各部存在著互相防禦乃至戰爭的可能性,各部落或集團 為了達到和平共存,在尚無政府機關或是有著強大統治力的人為力量下,進而就 會產生以盟誓來互相約定共同遵守的行為。8

雖然確切源起時間難以斷定,但盟誓得以作為一種歷史悠久的文化現象出現 在世界各地區各民族當中,最初、最原始的萌芽源頭來自於人類對外在世界的反 應以及對生死觀念的態度,也可以說,人類對「萬物有靈」以及「靈魂不滅」的 崇信當是導致盟誓誕生以及發揮功能的主要前提。萬物有靈當中的自然崇拜是人 類對外在世界的反應,當無法對打雷、閃電等等自然現象做出合理解釋時,人類 開始會從「非理性」的角度做出反應,也因此產生各種自然崇拜的信仰,進而認 為宇宙萬物皆有靈魂的存在。當萬物有靈的想法應用在人類面對生死的關頭時,

人們開始會對死後的去處感到興趣,此時「靈魂不滅」思想的出現就導致了在人 類世界之外又產生了一層「神鬼世界」,對祖先的崇拜以及對鬼神的信仰與畏懼 也就因此萌芽,盟誓最初就是藉此得以發揮作用。「萬物有靈論」,實際上是由英 國人類學者愛德華泰勒(Edward Tylor,1832-1917)在《原始文化》一書中所提 出的論點,除了提出萬物有靈(Animism)的見解外,也對於靈魂觀念以及生前死

8 呂靜,《春秋時期盟誓研究─神靈崇拜下的社會秩序再構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頁 1。

後兩個世界做了相當多的解釋,在底下引其部分原文譯文作為介紹:

靈魂是不可捉摸且虛幻的人之影像,按其本質來說虛幻的像蒸氣、薄霧 或陰影;它是那賦予個體以生氣、生命和思想之源;它獨立的支配著肉 體所有者過去和現在的個人意識和意志,它能夠離開肉體並從一個地方 迅速的轉移到另一各地方;它大部分是捉摸不著也看不到的……,它繼 續存在和生活在死後之人的肉體上;它能進入另一個人的肉體中去,能 夠進入動物體內甚至物體內,支配它們、影響它們。9

由於相信萬物有靈,加上常會在夢中夢見已死之親人,人類逐漸認定死後的親人 並沒消失,而是以「鬼」或「神」的型態繼續存在,這時候的鬼神指稱的是人類 靈魂存在的另一個世界,從接下來對盟誓的解釋,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盟誓與神 鬼崇拜以及靈魂觀念的聯繫。

雖然盟誓文化存在於各種可能的地區、可能的民族、可能的社會之中,但依 然有著屬於個別歷史的發展,由於能力的限制以及條件的缺乏,在此針對的是屬 於華夏文化的盟誓發展。迄今為止,對中國古代盟誓文化的認識主要來自於《禮 記‧曲禮》當中的記載,其曰:「約信曰誓、蒞牲曰盟」,唐代孔穎達疏解為「盟 者殺牲歃血,誓於神也。…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上,割牲牛耳,盛以玉敦,

用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而讀書。」10從《禮記》的記載搭配孔穎達的疏解,可以 看到在有形的歷史紀錄中,盟誓就是由一連串行為動作和言語所組成的儀式文 化,其中包含了神鬼信仰以及有靈崇拜的存在。不過,單就作為一種詞彙來看,

盟與誓並非自始就兩者相連,「盟」與「誓」有著屬於各自的解讀,去探討各自 的解釋除了能更了解盟誓所具備的功能與意義外,另一方面也能彰顯兩者的互補 性,同時突顯「盟」與「誓」相連並存的原因。

(1)何謂「盟」?

9 愛德華泰勒(Edward Tylor)著,連樹聲譯,《原始文化》,(上海:上海文藝出版社,1992),頁 416。

10 關於「盟」定義來源出自於夏征農主編、辭海編輯委員會編纂《辭海》(四),(上海:上海辭 書出版社,1999),頁 4546;廣東、廣西、湖南、河南辭源修訂組,商務印書館編輯部編《辭源》

(三),(香港:商務印書館,1984),頁 2189-2190。

「盟」,在古籍中所呈現的意義是形容人們為各自目的而結合,是一種為了 釋疑進而取信於人、對神立誓締約成盟的儀式活動。除了孔穎達所疏解的「盟者 殺牲歃血,誓於神也。…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上,割牲牛耳,盛以玉敦,用 血為盟書,成乃歃血而讀書」外,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盟」字的解義為:

國有疑則盟,諸侯再相與會,十二歲一盟。北面詔天之司慎、司命。 , 殺牲歃血,朱盤玉敦,以立牛耳。11

從許慎對「盟」的解釋來看,盟首先是一種群體下的產物,行盟者的身分不是國 家層次就是上層貴族。另外,搭配先前孔穎達對「盟」的疏解,「盟」作為一種 具備信仰的儀式性質也相當清楚,無論是「誓神」還是「詔天」都說明古時候的

「盟」與神靈信仰關連甚大。在「盟」的時候以殺牲歃血來詔告神明,主要就是 邀請神明為見證,甚至還可留下有形記錄的「載書」,假使參與者違背盟約,將 會遭受神靈的懲罰。「盟」的約束力量之所以有效,除了來自對神靈信仰的崇敬 之外,也來自人們懼怕鬼神所帶來的「詛咒」懲罰,在《左傳‧襄公十一年》記 錄的一次會盟情況,呈現出了大概的情形,其文如下:

凡我同盟,毋蘊年,毋保姦,毋留匿,救災患,卹禍亂,同好惡,獎王或 間茲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公、先王,七姓十二 國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隊命亡室,碚其國家。12

背盟則「明神殛之、失其民、命亡室、碚其國家」,懲罰不可說不重,而這就是 一種「詛」的使用,「盟」與「詛」兩者之間的關係在古代典籍也有許多敘述。

在《周禮‧春官‧詛祝》當中有言:「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襘、榮 之祝號」,表示盟和詛在先秦時期都有專人(詛祝)負責,漢代鄭玄則進一步注 之曰:「大事曰盟,小事曰詛」,鄭玄是從盟、詛所涉及事件的規模、影響來將 盟詛分類,但兩者意圖並無差別;唐代賈公彥則是疏解曰:「盟者盟將來,春秋

11 (漢)許慎記、(五代)徐鉉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85),〈卷七〉,頁 222。

12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下),(臺灣:源流文化,民 71),頁 989-990。

諸侯會,詛者詛往過,不因會而為之」,這是從事件的未發或已發的差別來加以 分類盟詛。13若依照鄭玄、賈公彥之解釋,則盟、詛似乎是個不會並存的行為,

不過,這種說法的正確性有待質疑,至少出土史料〈詛楚文〉當中闡述有關盟、

詛的關係就與上述解釋有所出入,有記錄這篇重要史料的石刻共有三塊,一塊是

〈告巫咸文〉石刻,出土於宋嘉祐年間;另一塊則是〈告大沈厥湫文〉石刻,約 出土於宋治平年間。這兩塊石刻在經過研究及考證之後,大致公認內容以及時間 確實屬實,是戰國時期秦惠文王在秦楚戰爭爆發前所主持的一次「巫詛」行動。

而第三塊的〈告亞駝文〉石刻,根據郭沫若的研究,認為這塊純屬偽作。後來,

經過宋金彼此間的爭戰,這些石刻已不知下落,僅剩下摹本,之後清朝人容庚根 據這些摹本將〈詛楚文〉做了一番整理與考譯,之後學者郭沫若也據此為範本做 了另一番考譯。14在這邊以郭沫若的考譯為主,將所謂的〈詛楚文〉資引如下:

又(又讀做有)秦嗣王,敢用吉玉宣璧,使其宗祝邵○,佈檄告于不顯大 神大沈厥湫(水神),以底楚王熊相之多罪。

昔我先君穆公及楚成王,是戮力同心,兩邦若壹。絆以婚姻,袗以齋盟。

曰?「世萬子孫,毋相為不利。親仰不顯大沈厥湫而質焉。今楚王熊相,

康回無道,淫誇甚亂,宣侈競縱,變渝盟約,內之則暴虐無辜,刑戮孕婦,

幽刺親戚,拘圉其叔父,置諸冥室櫝棺之中;外之則冒久心,不畏皇天上 帝及不顯大沈厥湫之光烈威神,而兼背十八世之詛盟,率諸侯之兵以臨加 我。欲○伐我社稷,伐滅我百姓,求蔑廢皇天上帝及不顯大沈久湫之卹,

祠之以圭玉犧牲,遂取吾邊城新隍,及於長親。吾不敢曰何。今又悉興其 眾,張衿意怒,飭甲砥兵,奮士盛師,以逼吾邊境,將欲復其兇跡。唯是 秦邦之羸眾敝賦,○○棧輿,禮使介老將之,以自救也。亦應受皇天上帝 及不顯大沈厥湫之幾,靈德賜,克劑楚師。且復略我邊城。敢數楚王熊相 之背盟犯詛。著石章以盟大神之威神。15

從這極具價值的出土文物內容可知,秦惠文王對楚所下詛文在盟、詛關係的辨別 上有很重要的意義。首先,他是以其「宗祝」告神,表示當時確實有專人負責盟

13 (漢)鄭玄注、(唐)賈公彥疏,《周禮注疏》,(臺灣:藝文印書館,1995)。

14 楊寬,〈秦〈詛楚文〉所表演的「詛」的巫術〉,《文學遺產》,1995 年第 5 期,頁 28-29。

15 郭沫若,〈詛楚文考譯〉,收於《郭沫若全集:考古編》第九編,(北京:科學出版社,2002)。

詛事宜;其次,這「詛楚」之作無論是否真會發揮效果,都對秦國以及當時戰國

常就包含著「詛」的元素,由於「詛」是巫術的一種,盟中有詛也就表示「盟」

常就包含著「詛」的元素,由於「詛」是巫術的一種,盟中有詛也就表示「盟」

在文檔中 清代秘密會黨的盟誓文化 (頁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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