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相關研究回顧
根據上兩節的內容,盟誓文化既然存在的時間如此之久、存在的空間如此之 廣,那麼在舊有研究上的情況又是如何?在兩岸,關於盟誓文化的研究,無論是 在量或質上,都不算豐富,雖然可惜,但也說明盟誓文化的研究還有許多未知層 面可被開發。
關於舊有盟誓文化的研究可以從歷史時間脈絡、地理區域劃分以及社會階級 分野三個層面來探討。將盟誓文化放入歷史脈絡當中,不僅可以展現出存在時代 的特色,更體現了時代的文化演變;而從中心與邊疆不同的角度對盟誓做研究,
可以發現隨著地理環境的變化與生活條件、民族習俗的不同,盟誓將會呈現多元 文化的發展,除了有所差異也互相影響;分為上層社會與下層社會,則是決定盟 誓文化附著的對象,因對象的不同,盟誓也連帶有著不同的意義與功能。華夏文 化的珍貴之處就是在於它有著長達五千多年的歷史,等於提供了歷史研究最佳的 基臺;而華夏世界幅員廣大,歷朝歷代雖都有核心、邊區、邊疆之別,但文化卻 是彼此不斷交流往來,既有區域性自身的特色,也有屬於相互融合的共同認知;
而階級分野更是個探視文化研究的重要角度,不僅僅只是簡單的上下之分,其中 還包含了族別因子,至少以華夏歷史來說,就曾經有過元朝、清朝兩次由少數民 族統治多數民族的具體實例。盟誓文化作為一種由來已久的人類文化現象,若以 上述時間、空間與層級三種層面來作研究,當能獲得相當顯著且具突破性的成果。
以黃河、長江流域為中心而發展的中國歷史,對於盟誓文化的研究非常集 中,不僅在時間上大多集中在上古先秦時期,而且對象也集中在有權力的統治層 级與貴族身上。有關先秦時期的盟誓文化,大多使用的史料源自於《左傳》、《禮 記》、《周禮》等先秦典籍,而這也是迄今為止解釋盟誓較為早期,也較為詳細 的源頭。由於這些先秦典籍當中很多關於盟誓的紀錄,都成為往後研究相關議題 所依據的基礎,底下先介紹部分這類史料:
表 1-1:先秦典籍中有關盟誓之紀錄
出處 內容
《周禮‧秋官‧司盟》 「掌盟裁之法,凡邦國有疑會同,則掌其盟約之載,
及其禮儀。北面昭明神,既盟,則貳之」。 注曰:
「載,盟誓也,盟者言其辭與策,殺牲取血,坎其 牲,加書於上而埋之,謂之載書。」
《周禮‧春官‧詛祝》 「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襘、榮之祝號。」
注曰:「大事曰盟,小事曰詛。」 疏曰:「盟者盟 將來,春秋諸侯會,詛者詛往過,不因會而為之。」
《禮記‧曲禮下》 「約信曰誓,蒞牲曰盟」。 疏曰:「約信曰誓者,
亦諸侯事也,約信以其不能自和好,故用言詞共相 約束以為信也。蒞牲曰盟者,亦諸侯事也。蒞,臨 也。臨牲者,盟所用也。盟者殺牲歃血,誓於神也。
若約束而臨牲,則用盟禮,故雲蒞牲曰盟也。…..
盟之為法,先鑿地為方坎,殺牲於坎上,割牲左耳,
盛以珠盤,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為盟書,成乃歃 血而讀書」。
《左傳‧隱公十一年》 「鄭伯使卒出○,行出犬、雞,以詛射穎考叔者。
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政邪。
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 益矣。』」
《左傳‧隱公七年》 「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 鄭伯盟,歃如忘。洩伯曰:『王父必不免,不賴盟 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己,及陳侯盟,亦知陳 之將亂也。」
《左傳‧桓西元年》 「公及鄭伯盟於越,結紡成也。盟曰:『渝盟,無 享國。』」
《左傳‧昭公三年》 「昔文、襄之霸也,其務不煩諸侯,會諸侯三歲而 聘,五歲而朝,有事而會,不協則盟」
《左傳‧昭公十三年》 「盟以底信,君茍有信,諸侯不貳,何患焉?…叔 向曰:『國家之敗,有事而無業,事則不經;有業 而無禮,經則不序;有禮而無威,序則不共;有威 而不昭,共則不明。不明棄共,百事不終,所由傾
覆也。明王之制,使諸侯歲聘以志業,間朝以講禮,
再朝而會以示威,再會而盟以顯昭明。』」 注曰:
「三年而一朝,正班爵之義,率長幼之序。六年而 一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十二年而一盟,
所以昭信義也」。
《左傳‧昭公二十年》 「癸卯,取大子欒與母弟辰、公子地以為質。公亦 取華亥之子無戚,向寧之子羅、華定之子啟,與華 氏盟,以為質。」
《左傳‧成公十二年》 「有逾此盟,明神殛之」。
《左傳‧定公八年》 「晉帥將盟衛侯於澤。趙簡子曰:『群臣誰敢盟衛 君者?』涉陀、成何曰:『我能盟之。』 衛人請執 牛耳。 成何曰:『衛,吾溫、原也,焉得視諸侯?』 」。 孔疏於「衛人請執牛耳」下曰:「盟用牛耳,卑者 執之,尊者蒞之。」
《左傳‧成公十一年》 「笵文子曰:『是盟也何益?齊盟,所以質信也,
會所,信之始也,始之不從,其可質呼?』
《左傳‧成公十三年》 「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
《左傳‧襄公九年》 「十二月癸亥,…且要盟無質,神其臨也。」
《榖梁‧僖公九年》 「葵丘之盟,陳牲而不殺」。 孟子雲:「葵丘之會,
諸侯束牲載書而不歃血」。
資料來源:(清)阮元校勘,《十三經注疏‧左傳》(臺灣:藝文印書館,民 65);(清)阮元校 勘,《十三經注疏‧周禮》(臺灣:藝文印書館,民 65);(清)阮元校勘,《十三經注疏‧禮記》
(臺灣:藝文印書館,民 65);(晉)劉兆,《春秋公羊穀梁傳集解》,(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2001)。
上表僅是羅列出來少部分有關古代盟誓研究的史料,若要說有關先秦時期盟 誓史料的搜羅與整理,則廖秀珍《春秋左氏傳會盟研究》34與林倫安《春秋公羊 傳會盟析例》35這兩本碩士論文,是在本來就為數不多的舊有盟誓研究中,將先
34 廖秀珍,《春秋左氏傳會盟研究》,(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民 72)。
35 林倫安,《春秋公羊傳會盟析例》,(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碩士論文,民 84)。
秦典籍《左傳》以及《公羊傳》關於「會盟」與「盟誓」部分獨立出來探討之著 作,對於春秋會盟、盟誓的史料蒐集、整理,給後人如筆者這般欲深入探討盟誓 文化者留下了可貴的參考價值。由於盟誓研究的「量」在浩如煙海的歷史研究當 中有如滄海之ㄧ粟,一般的回顧應當都是針對具有代表性以及參考價值的著作或 是文章,但在針對盟誓研究一環卻難以如此作為,因為每一篇文章、每一本著作 都是少見的成果,也都有其貢獻。36
傳統盟誓的研究有時間上的侷限性,大多的研究都停留在上古時期,尤其是
集中於先秦以前,時間範圍會如此之窄,劉伯驥在《春秋會盟政治》一書提出了 他的論點,他認為春秋時期是會盟、盟誓活動的興盛階段,戰國時期由於戰爭重 於會盟,盟誓的信用破產,加上秦漢之後中央權力加強、法律觀念形成,所以盟 誓逐漸消失在歷史舞臺之上。37陳中芷在其碩論《春秋時期的盟誓》當中,雖然 強調是從社會角度的出發,但對於為何盟誓研究多僅限於先秦之前也是持著類似 的看法,認為隨著皇帝制度,官僚系統的建立,中央政臺權力日趨絕對化,這種 兩造間較對等的盟誓,便從中國政治舞臺中消失。而在社會上,由於成文法典的 公布,及隨後傳統中國人文精神的發軔,使得這種基於敬畏鬼神的盟誓習俗漸趨 減少約束規範的效力。38吳承學在〈先秦盟誓及其文化意涵〉文中也認為,隨著 社會的發展,社會契約和法律的作用越來越大,人與人、族與族、國與國之間的 關係,逐漸由法律與契約來協調和制約,強權和實力取代了神權,因此秦漢以後 官方盟誓逐漸式微。39呂靜在〈中國古代盟誓功能性原理的考察〉一文的觀點也 大致如此,除了認為盟誓的政治權威在戰國時失去效用之外,秦漢大帝國中央集 權以及王朝律制體系的發展使得盟誓維持社會秩序的作用消失,宗教層面則由於 對於鬼神的畏懼、祖靈的信仰不及自身權力慾望之強,導致盟誓失去功能,僅成 為爭鬥、奪權的工具。40因此,這些對傳統盟誓的研究之所以時間大多侷限於先 秦及其之前,都認為和社會的發展關係密切,當人以及組織的控制力以及權力達
36 田兆元的《盟誓史》一書,若以內容來看,針對盟誓的「盟誓辨」就佔了兩章,到了第三章才 開始以時間為軸線,先是「上古秦漢時期的盟誓」,接著依照時間順序安排了「三國兩晉南北朝 與隋唐宋時期的盟誓」以及「元明清時期的盟誓」,因此田兆元的確並沒有將盟誓侷限在先秦以 前;古美鳳雖然篇名為《春秋戰國時代的政治行為》,但是他對盟誓核心價值「信」的探討其實 延伸到了秦漢階段,其第五章「秦漢之際的政治」可以說是對先秦時期盟誓求信觀念的一種延續 發展下的討論,因此筆者認為古美鳳對和信有關的盟誓探討是超越了先秦時間上的局限。
37 劉伯驥,《春秋會盟政治》,(臺灣: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民 66),頁 463-464。
38 陳中芷,《春秋時期的盟誓》,(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民 81)。
39 吳承學,〈先秦盟誓及其文化意涵〉,《文學評論》,2001 年第 1 期,頁 110-111。
40 呂靜,〈中國古代盟誓功能性原理的考察〉,《史林》,2006 年第 1 期,頁 90-91。
到一個程度時,如進入像是秦漢等統一的政體,上位者的言語以及制定的法律體 系就會逐漸取代了古代盟誓文化的功能。不過,消失、沒落不代表就不見、不存 在,何況這些研究者所使用的史料原本就多是專門紀錄上層社會或是統治階級,
在無意或是無法了解下層社會的情況下,他們的說法只是解釋了何以在秦漢之後 就少有官方盟誓行為發生,或者是國家體制上會逐漸忽略盟誓的原因,所留下來
在無意或是無法了解下層社會的情況下,他們的說法只是解釋了何以在秦漢之後 就少有官方盟誓行為發生,或者是國家體制上會逐漸忽略盟誓的原因,所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