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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覺與傾向

在文檔中 《莊子‧內篇》的情感論 (頁 31-35)

第二章 自然情感:人固有的情感

第一節 直覺與傾向

此處說「直覺」,旨在表明這些感受與傾向,是個體對於對象內容的某種型態、

意義或結構,所初步、瞬間凝聚且不加思索的模糊知覺,48意即它們是未受思維、

邏輯或社會價值、文化情境所干擾的「直接」感受或傾向,是人們在快速地理解、

察覺當下的情境後,所表現出來的最為自然、單純的情感、欲求及反應。更進一 步地說,本文此處所指出的這些直覺式的感受,背後的基礎在於人先天、內在的 特質與傾向。

〈齊物論〉便有一段描述了各種不同的物類,由於天性、物性皆不相同,因 此對於居所、飲食與容貌的感受、好惡,存在著天壤之別。

民溼寢則腰疾偏死,鰌然乎哉?木處則惴慄恂懼,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處?

民食芻豢,麋鹿食薦,蝍且甘帶,鴟鴉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猨猵狙以為雌,

麋與鹿交,鰌與魚游。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

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49

同樣睡在潮濕的地方,泥鰍是怡然自得,人們卻腰痠背痛;同樣棲於樹木之

47 Jeffrey Trawick-Smith 著,陶英琪、羅文喬譯:《嬰幼兒發展:多元文化觀點》,臺北:心理出版,

2009 年。

48 許育齡、梁朝雲:〈探究想像力的意涵與特徵──探索性與驗證性因素分析之發現〉《教育心理 學報》第 44 卷第 2 期,2012 年 12 月,頁 349-372。

49 《莊子‧齊物論》

上,人卻感到惴惴不安、恐懼害怕,猿猴們卻如魚得水;人們、麋鹿、蜈蚣、貓 頭鷹與烏鴉各喜好不同的食物;猿猴、麋鹿、泥鰍與人皆有自己喜歡的配偶與容 貌。這些偏好都是物種們生而有之的,他們自然地感到害怕、親近、或受吸引,

皆不是經過算計、考量,亦非後天的教化使然。

〈齊物論〉「朝三」中的猴子們對於「朝四暮三」之偏好與,亦可能是牠們不 加思考的、本身即有的直接反應,這樣的反應來自於牠們自然而有的感受:

何謂朝三?曰:「狙公賦芧,曰:『朝三而莫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 莫三。』眾狙皆悅。」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是以聖人和之以是 非,而休乎天鈞,是之謂兩行。50

眾狙因為早上吃四升橡果、傍晚吃三升而開心,因為早上吃少一些、傍晚才 吃多一點而激動、憤怒,這樣的喜好與傾向,可能只是直接的感受與反應;縱使 牠們的確透過某些認知的能力而知曉「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是不一樣的,

然而這並非是經過利害得失之算計或文化情境影響而形成的判斷,此判斷的依據 僅在猴子自身的自然感受爾。

再如〈齊物論〉中提及昭文、師曠與惠子喜歡音樂:

昭文之鼓琴也,師曠之枝策也,惠子之據梧也,三子之知幾乎,皆其盛者也,

故載之末年。惟其好之也,以異於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51

暫且先不論他們之後的作為(亦不將「據梧」引申為辯論義),僅就他們三人 喜歡彈琴、節奏、吟唱,這樣的喜好,或許便是他們自然而然的感受。

50 《莊子‧齊物論》

51 《莊子‧齊物論》

〈養生主〉也提及野雞自然的直覺與傾向:

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52

野雞不喜歡被養在籠子裡,牠寧可歷盡辛苦才得以解除飢渴,也不願失去自 由;不受拘束、自在無縛的狀態是野雞最自然的狀態,而渴求自由便是野雞原初 的情感,即便被豢養在籠子裡,或許羽翼飽滿、身材豐腴,精神上仍是頹靡不振 的。這便如同〈秋水〉:「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一般,

此處的「天」便是牛與馬最自然的樣貌與天性,牠們原來擁有四隻腳,能夠自在 且隨心所欲地走動、奔跑;然而當人們給牠們套上絡頭、戴上鼻環,賦予牠們工 具性的意義與目的,便已不是牠們自然的天性了。

上述這些看似特定於某些個體的直覺式的感受與傾向,皆是人所不得已、無 法選擇、亦無從改變的天性與原初情感;不同於受過社會、文化之薰染與內化,

或為特定價值、教育影響,而形成的好惡、認同或習性,這些顯現於個體上的直 覺與傾向,皆是生命自然固有的一部分,無可避免。

又如〈人間世〉中,《莊子》藉仲尼之口提點顏回時,便指出一般人的直覺反 應及情感:

菑人者,人必反菑之,若殆為人菑夫!53

當人們遇到他人要危害我們的時候,必定會起警戒、反抗,甚至反擊的念頭,

這樣的念頭是直覺的、傾向式的,而非待什麼人來教我們、或有了什麼先入為主 的想法才生成的。因此《莊子》才會直截地說:人們必當會反過來迫害欲傷害他 人的人。

52 《莊子‧養生主》

53 《莊子‧人間世》

上述例子是仲尼提醒顏回可能會遇到什麼困境之言,仍可能有仲尼為勸退顏 回而稍微誇張其詞之虞,然而在同樣出自〈人間世〉的這個段落裡,《莊子》便藉 仲尼之口提點葉公子高人們常有的性情與傾向:

夫兩喜必多溢美之言,兩怒必多溢惡之言。54

當人們心情愉悅、相互欣賞時,自然會說出許多讚美、稱頌的話;但當兩方 互相厭惡、處在憤怒之時,必會增添許多相互攻擊、互揭不是的話語。《莊子》在 此指出了一般人自然而然、不經思考的反應與傾向。

在〈人間世〉後段,《莊子》又藉蘧伯玉之口點出某些個體自然本有的天性或 傾向:

汝不知夫螳蜋乎?怒其臂以當車轍,不知其不勝任也,是其才之美者也。戒之 慎之!積伐而美者以犯之,幾矣。汝不知夫養虎者乎?不敢以生物與之,為其 殺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與之,為其決之之怒也。時其飢飽,達其怒心。虎之 與人異類而媚養己者,順也;故其殺者,逆也。夫愛馬者,以筐盛矢,以蜄盛 溺。適有蚉虻僕緣,而拊之不時,則缺銜、毀首、碎胸。意有所至,而愛有所 亡,可不慎邪!55

這段中提到了螳螂、老虎與馬,螳螂舉牠的手臂去阻擋在牠力氣之上的對象,

《莊子》以這個例子,譬喻不知對象性情而去招惹他的人們猶如螳螂,是無法勝 任、終將招至禍害的。而老虎的天性便是獵食其他生物,馬則是在被他人拍打時 後反抗,這些都是牠們直覺的傾向與行為,是出於天性;《莊子》在這除了指出無 論虎、馬皆有牠們天生的特性,更在提點人們「順性」之重要性。

更進一步地說,《莊子》意並不在譴責人們在危急時有反擊的心理,也不認為

54 《莊子‧人間世》

55 《莊子‧人間世》

老虎獵食其他生物、馬受到驚嚇時反抗是負面的、不理想的,《莊子》對於這些天 生的直覺、傾向並不抱持正面或負面的態度,因為那是個體自然而有的限制與特 性;反而,《莊子》是藉由這些例子,一再地提醒人們應該要注意到對象的直覺與 傾向。

綜上,《莊子》中的這些例子,不僅是對於事實、現象的陳述,更可能是一種 譬喻;《莊子》不只要揭露這樣的事實,更是要在價值上讓人們去了解,每個個體 都有自己珍視、認為重要、想要追求的東西或對象,甚至具有某些會不小心傷及 他者的自然反應;然而,這些都是不經考量、算計或教化薰習的直覺與傾向,皆 是自然、原初的情感,是個體固有的特性。因此我們不能忽略之,更不該以統一 的標準去要求每個個體,而應正視個體間的差異,尊重他者的情感與意願;《莊子》

藉由指出這樣的事實,實意在指示人們──人與人互動的基礎即在於「互為主體」, 此亦是《莊子》的價值脈絡。

在文檔中 《莊子‧內篇》的情感論 (頁 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