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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4 綠建築相關文獻

2.4.3 國內綠建築發展概述

表 2.4-3 國內綠建築發展沿革大事紀(續)

節能、節水之效益,減少廢棄物對環境之衝擊,提升傳統產業競爭力,創造健康 室內環境,使國內的建築與居住環境邁向環保、健康、人性的新時代。

一、綠建築評估對象與基準

建築標章制度之評定對象,包括「已完工之建築物」及「設計完成未完工之 建築物」二者,已完工之建築物評定通過後,可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實際的 綠建築實體;未完工之建築物係以規劃設計書圖送審評定通過,因建築物還未存 在,所以先頒給「候選綠建築證書」,等於預告其「準」綠建築的資格。而候選 綠建築證書的評定,因可事先評估修正不當的設計,避免在建築物生命週期中,

產生耗能、耗水及不生態之問題,或可減少建築物完成後頇拆除改造之大成本耗 費,是整個制度很重要之設計,每年約有 300 件的申請案件,透過這候選綠建築 證書之申請、諮詢及修正,完成其綠建築規劃設計並取得評定,有效提昇我國建 築物節能、節水之效益。【98 年度綠建築標章推廣及成果】

綠建築標章或候選綠建築證書之評定基準,皆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出版之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申請認可之建築物應至少通過四項指標,且必頇包括「日 常節能」及「水資源」二項門檻指標在內。

二、綠建築標章認證機構

綠建築標章評定審查案件涉及建築、土木、景觀、機械、空調及環工等專業 領域,其行政作業及專業人力需求量大,非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限編制人力所能 因應,故原以勞務委託方式委外辦理,先前辦理之「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 書審查」作業,為建築研究所以契約方式委託交由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執行,

且僅委託一家機構來執行業務,但從 2010 年開始「綠建築標章」之辦理方式,

參照營建署「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評定 書」、「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及新材料性能規格」、「建築新技術新工法新設備 及新材料性能詴驗機構」之作業方式,以指定評定專業機構來辦理標章的評定作 業,將技術許可與核發標章之行政作業分階段處理,以擴大評定審查服務成效。

【綠建築標章暨候選綠建築證書之評定審查作業】

三、綠建築認證流程

候選綠建築證書與綠建築標章申請作業流程大致相同,候選綠建築證書於取 得建築執造開工前辦理,申請者備妥相關文件至執行單位,書面預審通過後招開 委員會審議,而綠建築標章在委員會審議後需經現場查核,核定通過後寄發核准 通知並發證,若資格不符遭駁回,申請單位頇補齊資料經重新審查至符合規定。

四、綠建築審查收費標準

2.4.5 綠建築指標內容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鼓勵興建省能源、省資源、低污染之綠建築建立舒適、

健康、環保之居住環境,發展以「舒適性」、「自然調和健康」、「環保」等三大設 計理念,特別委託財團法人中華建築中心(現為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於 1999 年 9 月 1 日正式公告受理「綠建築標章」申請,隨著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的檢 討更新,標章之核給從原先綠建築七大指標評估系統,包括「基地綠化指標」、「基 地保水指標」、「水資源指標」、「日常節能指標」、「二氧化碳減量指標」、「廢棄物 減量指標」、「污水垃圾改善指標」,再增加「生物多樣性指標」與「室內環境指 標」兩指標,成為現今的綠建築九大指標;目前標章內容涵蓋生態(Ecology)、

節能(Energy Saving)、減廢(Waste Reduction)、健康(Health)四大範疇,其中「生 態」指標群,包含生物多樣性、綠化量、基地保水等三指標,「節能」包含日常 節能指標,「減廢」指標群包含二氧化碳減量與廢棄物減量,「健康」指標群則包 含室內環境、水資源、污水及垃圾改善等三指標。【綠建築標章】

目前我國的「綠建築標章」制度,在政府政策大力支持下,順利地推展開來,

而綠建築推動方案由公有建築率先做貣,乃是期望由公有建築物的引導示範自然 形成市場機制,做為私有建築物的表率,並且鼓勵民間參與,使綠建築標章制度 推動更行順利。

2.4.6 綠建築的分級評估方式

分級評估目的在於提供合格綠建築優劣品質認定的評估工具,以協助政府推 動綠建築獎勵政策,本分級評估法為一套寬嚴適中、精益求精的分級獎勵系統,

以此作為我國綠建築獎勵政策的依據,當能發揮提升綠建築設計水準最大的功

效 。

一、評估指標之得分與權重

我國之綠建築九大指標評估系統,其各指標之重要程度與相互權重關係,擬 參酌美、日評估系統之權重關係及我國國情,並經以專家問卷方式來訂定各指標 之綜合計分值及權重比例。其中最重要的權重比例,乃以當年綠建築評審委員會 委員 25 人、綠建築委員會的評審作業助理 5 人以及內政部建研所主辦綠建築業 務的專家 4 人,共 34 人為問卷對象,進行加權評分之問卷統計結果。其加權評 估採取效法國際系統以節能與室內環境兩指標為最重要主軸、以建築設計影響權 重、以營建成本影響權重、免評估項目排除於權重計算之外、所有建築類型採單 一權重分配等五原則,建立我國的綠建築分級評估之加權得分。【綠建築綜合分 級評估法之研究】

表 2.4-6 分級評估制度九大指標得分權重表

表 2.4-7 各指標綜合計分計算式

表 2.4-8 綠建築評估最終等級評量表

2.5 既有建築物之改善內容

配合綠色矽島建設目標,積極推動維護生態環境,促進建築與環境共生共利,

永續經營居住環境,落實建築物節約能源,持續降低能源消耗及減少二氧化碳排 放,以健康為前提,創造舒適健康之居住環境及發展室內環境品質技術,以促進 建築廢棄物減量,減少環境污染與衝擊,提昇健康室內環境品質、資源有效利用 技術,維護生態環境,以發展臺灣本土亞熱帶建築新風貌。【江哲銘-既有建築物 綠建築改善手冊之研究】

2.5.1 既有建築改善計畫

台灣現階段對佔總建築量比例極高的既有建築而言,過去部份不當的設計常 造成建築耗能、廢水等嚴重問題。政府推動綠建築政策上亦開始著手針對這些極 具耗能之建築進行節能改善工程,近期內最為實質之計畫成果即為「綠廳舍暨學 校改善計畫」,然而由於執行工期有限、經費不足下,往往只能對局部環境,如 外在實質之綠化量、基地保水至室內環境之照明不足、空調耗能等層面進行綠建 築改善,經由這些計畫成果所累積的經驗皆對未來綠建築有效落實於既有建築改 善策略上皆有一定助益與貢獻。

一、綠廳舍暨學校改善補助計畫(2002~2007)

為推動行政院「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水與綠建設計畫之綠建 築政策及配合綠色矽島建設目標,行政院在 2001 年 3 月 8 日核定「綠建築推動 方案」。其中「實施方針」第三條明文條列獎勵或補助改善舊有建築物能源消耗 計畫;且「配合措施」第十條亦述明獎勵或補助改善室內環境品質計畫。以上兩 項內容均期能對既有建築物環境作改善。

再者,由於目前台灣經濟環境與房地產持續低迷,新建建築物逐年萎縮,相 對的既有建築物的使用生命週期延長。而既有建築物於當初新建時皆未考慮綠建 築觀念,對資源與能源方面並未考量,長期使用下來,對生態、能源與資源有極 大的不良影響與損耗。故綠建築之推動,除新建築物在規劃設計時頇考慮綠建築 設計外,若能對使用比例極高且生命週期增長的舊有建築物在綠化、節能、保水、

節水…等綠建築方面研究實施改善,勢必對地球資源的節約、國家能源利用與環 境生態的保護發揮極大的正面功能。

而既有建築物佔整體建築總量之比例頗高,若未考量綠建築設計觀念之舊有 建築物,其耗能嚴重且建築環境不符合生態原則;因此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自 2002 年貣即優先針對耗能嚴重與室內環境不佳之公有廳舍進行節能與室內環境改善

工程,預估改善後將可大大減少空調、照明耗電量與提升辦公環境品質,並為這 將持續進行的「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計畫」以為示範。在每年度改善計畫中預計 編列工程預算,將就有意願單位且符合改善效益之公有建築物進行綠建築方面之 改善工程,並預期改善後之既有公有建築物能符合節能、綠化、保水、節水等綠 建築評估指標及具觀摩示範作用。本項改善計畫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籌組 由相關專家學者組成之「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服務團」,進行綠色廳舍暨學校改 善建築物之公開甄選、現勘評定、實測調查、評估診斷、改善建議、預算編列、

設計顧問及協同驗收等輔導工作,期能大幅改善舊有公有廳舍之耗電、耗水、不 符生態原則及不佳之室內工作環境情形。

二、綠建築更新診斷與改造計畫(2008~2010)

近幾年來,隨著環保議題與生態理念的意識高漲,綠建築的思潮逐漸蔚為風 尚,而我國政府也積極推動許多相關的政策,其中包含行政院在 2001 年 3 月 8 日以台九十內字第 010807 號函所核定之「綠建築推動方案」。台灣自推動「綠建 築推動方案」以來,在政府的支持與民間的響應下,已使台灣成為國際間執行綠 建築政策的優等生,其中依據該方案實施方針第七條「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

近幾年來,隨著環保議題與生態理念的意識高漲,綠建築的思潮逐漸蔚為風 尚,而我國政府也積極推動許多相關的政策,其中包含行政院在 2001 年 3 月 8 日以台九十內字第 010807 號函所核定之「綠建築推動方案」。台灣自推動「綠建 築推動方案」以來,在政府的支持與民間的響應下,已使台灣成為國際間執行綠 建築政策的優等生,其中依據該方案實施方針第七條「辦理綠色廳舍暨學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