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回顧保險負債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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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回顧保險負債評價
在評估保險負債價值的文獻中,早期都是以傳統的精算方法作計算。也就是 根據不同風險的隨機特性,考慮未來的現金流量與利率,經過折現而得到一個現 值的機率分佈。然而,在最早的傳統精算文獻中,像是 Jordan (1967) 或者 Bowers et al. (1986) 都是以固定常數的假設利率及已知的死亡率表作精算假設對壽險契 約作評價。之後,才漸漸有利率為隨機過程的概念產生。
Boyle (1976) 則是將利率的隨機過程導入保險商品的評價,這也說明許多的 精算假設可以是隨機過程,但是也必須注意各變數之間的關連性。
Panjer and Bellhouse (1980, 1981) 利用利率與壽險商品的統計性質,假設利 率為隨機的情況下,透過動差生成函數簡化精算的過程,評估利率與死亡率之間 的風險,藉此計算保單的保費與準備金。
Lai and Frees (1995) 探討隨機利率環境的動態性質,對於前後期準備金改變 的影響。得到在線性利率過程 (Linear Interest Process) 之下,準備金的折現值可 以以一明確的公式計算。另外,在非線性過程中,可以得到一近似的模擬解。同 時,結果證明不能忽視利率的隨機性質。
Black and Scholes (1973) 提出的選擇權評價理論,利用股票與債券組成一個 投資組合,假設在無套利情況下,可以得到選擇權的價值會等於此投資組合的價 值。此無套利機會的概念,之後應用到許多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評價上。
隨著金融創新,保險商品愈來愈多樣化,保險商品亦內嵌愈來愈多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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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像是附最低保證商品等。傳統的精算方法無法用來評估這類商品,於是透 過新的財務工程的方法作評價,像是上述的選擇權評價模型。
Brennan and Schwarz (1976) 藉由選擇權評價理論計算附保證的投資連結型 保單的合理價格。此篇論文將財務工程應用到保險商品,提供保險商品更多元 的評價方式,亦開啟後續的許多研究。
Bacinello and Ortu (1993a, 1993b, 1994) 發表一系列分析投資連結型商品 的文章。Bacinello and Ortu (1993b) 即是考慮短期利率符合 Ornstein-Unlenbeck 隨機過程。Bacinello and Ortu (1994) 則是進一步延伸,透過蒙地卡羅模擬法模擬 Vasicek 利率隨機過程的相關商品。
之後,Grosen and Jørgensen 也發表了一些計算保單公平價值的文章。Grosen and Jørgensen (2001) 利用數值分析法中的有限差分法,進一步模擬美式與歐式保 單的公平價值。Grosen and Jørgensen (2002) 則是考慮政府干預下,以障礙選擇 權 (barrier option) 評價保險公司的權益與負債價值。
接下來的章節,將以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公佈的官方報告書,作有關國際 財務會計準則 (IFRS 4) 的相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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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章 國際財務保險會計準則
第一節 保險合約會計的發展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B) 有鑑於各國保險會計實務處理之多樣性,以及 多數 IFRSs 將保險會計除外等理由,於 1997 年 4 月核准推動保險合約會計計畫,
並成立指導委員會執行該項計畫,以提送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作為討論該號公報 之基礎,後續於 2004 年發布之第一階段「保險合約會計」已於 2005 年起生效。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四號公報 (以下簡稱 IFRS 4) 是由國際會計準則委員 會 (IASB) 所開發的一套全球統一的保險會計標準,已在國際上開始實施第一 階段,所有歐盟國家在歐洲上市的公司被要求從 2005 年開始,根據「IFRS 4 保險合約」報告公司的財務狀況。IASB 的目標是建立一套以大眾利益為基礎,
強調高透明度且提供可比較性財務資訊的,全球性高品質的保險會計準則。隨著 IFRS 4 的實施,IASB 預期過去沒有統一保險會計原則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依據 不同目的要求(例如:GAAP,SAP,IFRS 等)制定多份的會計財報的現象,
將會慢慢朝向單純以 IFRS 4 為基準來製作財務報表。這樣不僅可以讓保險公司 省下製作多份財務報表的成本,亦提供給財報讀表人有一致性的比較基礎。
在 2003 年 5 月時,IASB 決定將 IFRS 4 的發展分為兩個階段。目前正在 實行第一階段的部份,第一階段是根據 IASB 於 2004 年 3 月所發布的「IFRS 4 保險合約會計」發展,IFRS 4 對保險合約做出如下定義:「合約的一方 (保險 公司) 接受另一方 (投保人) 的重大保險風險,如果一些指定的未來不確定事件 (被保險事件) 對投保人產生不利影響,保險公司將對投保人進行補償。」
此階段的會計原則是採取一個過渡性質的會計原則,它允許保險公司在一定修正 的基礎上,對於那些滿足此保險定義的合約和含有分紅參與特性的投資合約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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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的會計原則,亦即可沿用以前採用的該國會計準則揭露財務資訊,像是 各國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country-specific GAAP) 或者美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U.S. GAAP) 。因此,IFRS 4 保險合約會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保單簽發地區和 監理地區的影響。這就意味著,不同國家保險公司的具有相似性質的保險合約,
有可能按照完全不同的會計方法入帳。甚至,對於在不同地區經營的跨國保險 公司而言,相同的保險合約可能在同一個集團內按照不同的方法作會計處理。
第二階段的目的則是針對所有保險合約建立一個統一的國際標準,而且是 長期性的最終準則。IASB 於 2004 年中,成立一個非正式的諮詢組織,名為
「保險工作團隊」(Insurance Working Group,IWG)。此團體由許多資深的財務 經理人,分析師,精算師,稽核人員,與監理官所組成。保險工作團隊的功用是 在國際會計準則的編制過程中適度給予 IASB 一些建議。經過 2006 年 2 月到 10 月間,每個月幾次的例行研討會議後,IASB 對於 IFRS 4 的編制有了一些 暫時性的方向。因此,IASB 整理這些會議紀錄後,於 2007 年 5 月發佈了一篇
「對保險合約的初步觀點5」,此討論搞包含 IASB 對於保險合約會計中各種有關 衡量和認列問題的初步觀點。在 2007 年 11 月之前,IASB 希望能廣泛地徵詢 業界各方對此討論稿的意見,然後透過每個月密集的會議討論,預計在 2008 年 年中會公佈一則會計揭露的草稿,並且在 2009 年底發佈最終的 IFRS 4 會計 準則。IASB 希望從 2011 年開始能實施最終的會計準則,也就是推動 IFRS 4 第二階段。
5 Preliminary Views on Insurance Contracts, Comments to be received by 16 Novembe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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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IFRS4 Phase II 編制的預定時間表
【資料來源:IFRS for Insurance: CFO Forum Proposals, 2007】
第二節 保險合約負債評價
過去在保險合約的負債評價上,通常是使用傳統的「遞延配合法」(deferral-and-matching approach)。然而,IASB 希望未來應該使用「資產負債配合原理」
針對保險合約負債作評價。IASB 的目標是選擇一個衡量模型,而此模型是可以 提供給財報使用者更多關於保險合約的權利與義務所產生的金額大小、時間價 值、未來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的相關資訊。IASB 稱此一衡量模型為「現時移轉 價值」(current exit value)。從會計的觀點看來,現時移轉價值與「公平價值」有 些許的不同,但是我們主要的目的是,可以從資本市場的角度來衡量保險合約。
一般來說,保險合約沒有一個可以主動交易的活絡市場,保險合約的價值不能直 接從市場上觀察而來。因此,必須使用一些特別的財務評價方法。現時移轉價 值的定義為「保險公司在報表日即刻移轉其剩餘的合約權利及義務至另一 企業個體所期望應支付的價格」。由於現時移轉價值一般無法通過觀測獲得,因 此,第一步為使用當前無偏誤,與市場現況一致的加權平均或然率來估計由保險 合約所產生的預期未來現金流量的價值。接著,使用當前外部的市場利率來折
二月~九月 IFRS 方向
十二月 討論稿
會計揭露草稿 IFRS
IFRS 4 Phase II
開始實施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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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此折現率應該反映現金流量的時間與風險。而每一張保險合約應該在合約初 始時刻立即認列獲利或損失。
除了未來現金流量與折現值外,負債價值應包括明確的「風險邊際」
(risk margin) 與「服務邊際」 (service margin),以反映市場參與者若接受其義務 所要求補償金額的無偏估計。風險和服務邊際將對於具有相似風險並且共同管理 的一組合約進行計算。因此,接下來分別介紹 IASB 提出的討論稿中所指出,
現時移轉價值的主要組成部份:
1. 現金流量
針對滿足保險合約責任的未來現金流量之現時、無偏誤、市場一致且按 照或然率加權作估計,其中包括保單中的嵌入性選擇權與保證所引起的可能的現 金流量。IASB 認為在衡量保險負債時,針對未來現金流量的估計是要明確的,
明確的估計可以更準確地表示保戶的理賠金額。對報表使用者而言,提供更好理 解、更具比較性的財務資訊。一些用來估計現金流量的資料是與可觀察到的市場 變數有關聯性的,像是利率或股票交易的價格。IASB 認為用來估計現金流量的 資料儘可能與可觀察到的市場價格一致,這樣的衡量更適當且更可靠。因為使用 市場資料比起保險公司自己估計這些變數較客觀,反映了市場參與者的所有跡 象。而且這樣的衡量辦法使用大眾公開的標準而不是私人內部的標準,使用者可 以更容易了解資訊所要傳達的意思。因此,保險公司可以使用所觀察到的現行市 場變數,像是利率,而且不用經過調整校正。另外,像死亡率或理賠頻率與幅度 這些不易在市場上觀察的變數,保險公司就必須去考慮所有內外部的資料。然 而,所得到的估計結果也是不能違背現行的市場變數。
因為保險契約移轉風險,由保險契約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是具有不確定性的,
也就是有許多種結果可能發生。IASB 認為保險負債的衡量必須包含所有可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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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結果與機率。因此,IASB 認為應該估計保險契約產生的現金流量的預期現 值。預期現值定義為現金流量現值的機率加權平均。保險公司必須模擬各種情境
生的結果與機率。因此,IASB 認為應該估計保險契約產生的現金流量的預期現 值。預期現值定義為現金流量現值的機率加權平均。保險公司必須模擬各種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