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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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目的
由於我國早期參與制定會計準則之學者、產官人士多留學美國,於制定相關 會計準則時主要是參考美國 FASB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所發佈 的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GAAP) ,惟隨著 IFRS 發展日趨成熟及全球與之接軌潮 流,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遂自 1999 年起,藉由參考 IFRS 規範加以制定新發佈 的我國財務會計公報,並以逐步增修公報方式進一步與 IFRS 接軌。
保險公司的負債面不像資產面一樣可以經由公開市場的交易價格來計算,
保險合約缺乏一個可自由交易的公開市場,加上保險合約內容的複雜性與特殊 性,所以保險合約負債以公平價值衡量的議題近來被廣泛地討論。過去壽險業 之負債面的衡量不論採用 SAP 或 GAAP 的概念,責任準備金之提存皆採用原始 精算固定利率的方式,以帳面價值評估。然而,改以公平價值衡量下,負債的 衡量須隨市場情況波動,當利率持續走低,保險公司將被迫大幅增提責任準備 金,連國泰人壽或新光人壽等大型業者,恐怕都難逃淨值轉負的命運。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 (IASB) 於 2004 年發佈 IFRS 4 會計公報,而且於 2005 年開始,歐盟正式實行 IFRS 4 第一階段 (Phase I) ,此為一個過度性的會計原 則,它允許保險公司對於承保的保險合約沿用以前採用的該國會計原則。接著,
IASB 於 2007 年 5 月發佈一篇討論稿,名為「對保險合約的初步觀點」,希望能 廣泛地徵詢各方對此討論稿的意見,再作適度的修正。本文即以 IASB 此討論稿 為基礎,比較其他保險監理機關的看法與觀點,簡述保險合約負債衡量的估計 方法。接著將探討會計制度轉變對於台灣壽險業的影響,並提出可能解決會計 準備金提列不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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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了解新會計制度的同時,本文以下分別就保險公司負債評價、資產 組合與財務槓桿三個面向分析:
1. 業務經營:低利率迫使保險公司調高保費,但經濟不景氣下,社會大眾將縮 減保費支出的預算,恐導致保險公司保費收入下降,亦使得國人保險保障偏 低。考量國內缺乏適合的投資工具,無法達成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存續期間 的配合,因此就整體業務組合而言,保險公司勢必逐漸縮短負債的存續期間。
但此將與鼓勵保險公司應基於行業特性經營長年期保單的原則有所牴觸。低 利率使得保費提高,國人轉而購買投資型保單,造成國人尋求保險保障的投 資風險提高。低利率使得年金商品的年金給付偏低,嚴重影響國人的老年生 活經濟安全。同時也使得依靠利息養老者購買能力降低,影響我國內需經濟 之發展。
2. 資產配置:投資報酬率難以提升,導致利差損問題顯現。由於保險公司必須 滿足其資金成本的要求,在持續低利率環境下,保險公司將可能調整其資產 配置,將資金投注於波動較大的股票市場,或風險性較高的投資標的,致保 險公司投資風險提高。我國保險業部分投資規範與 RBC 相連結,使未達 RBC 標準的保險公司投資項目及範圍受到限制,導致保險公司的資產配置愈形困 難。
3. 清償能力:市場利率長期偏低將嚴重威脅保險公司未來的清償能力。若保險 公司未來普遍性的喪失清償能力(系統性風險),將可能導致國內的金融危機。
在全球經濟仍未復甦、投資人持續觀望及市場現金流量可能不足的疑慮之 下,保險公司更加不易籌足資金,以符合資本及清償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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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IFRS 4 對歐洲保險業的影響
歐洲保險業目前正面臨公司財報被要求作些實質改變的階段。從 2005 年 起,國際會計標準委員會 (IASB) 開始要求歐盟那些在歐洲市場上市的保險公 司,需根據國際財務會計準則 (IFRS 4) 去制訂公司的財務報表。特別是,關於 保險契約的評價部份,IFRS 4 Phase II 雖然仍在建構的階段,但可以確定地是會 朝向以市場為基礎的評價方式。到目前為止,在許多財務文獻或保險業界的報告 文件中均可以發現,新的會計制度與財報系統以及 IFRS 4 中關於以市場為基礎 的「公平價值法」將會對歐洲保險業界,甚至未來可能對整個全球市場帶來一系 列的衝擊與挑戰。
在 Thomas et al. (2007) 的文章中,利用「資本市場理論」與「資訊效率」
的概念去評估 IFRS4 對歐洲保險業所帶來的影響。作者認為 IFRS 4 的主要 影響層面可能是在「保險的商品設計」。
之前的文獻,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2),Swiss Re (2004)及 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認為公平價值的會計原則將會導致保險公司盈餘與股東權益部位 的波動度提高,因此會造成資本成本顯著地提高。而保險公司為了降低這樣的會 計波動,可能會去執行非最適化的資產配置或避險行為。特別是,對於那些從較 保守的會計系統轉變成 IFRS 的公司,實施 IFRS 對於公司股東權益部位的會計 波動是更顯著的。至於,在 IFRS 制度下,公司獲利的波動大小則依據資產與 負債價值的改變是立即認列成獲利與損失或者先認列在股東權益部位之後再 調整成獲利與損失而有所不同2。
2 IASB 於發布的討論稿中的觀點是建議應立即認列獲利或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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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mer (2004),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認為保險公司的獲利或者股東 權益資本部位的會計波動增加會提高保險公司股價波動的風險,並且提高其資本 成本。會計制度轉變成 IFRS 系統並不會改變保險公司整體業務的經濟表現。會 計制度的轉變是讓投資人所接收到關於公司績效表現的資訊有所不同。Thomas et al. (2007) 認為隨著不同效率市場的假設,資本成本也會有不同的改變。
Gassen (2006),Leuz (2000)及 Botosan (1997)都認為 IFRS 會改善會計資訊品質,
使財務報表有更高的透明度,減低公司管理階層與外部投資人之間的資訊不對 稱,應該會導致有較低的資本成本。另一方面,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2),
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認為 IFRS 在計算公平價值時,高度仰賴公司的經 營假設,他們並不認同推動 IFRS 會使財務報表更具透明度,反而財報的資訊 品質是下降的,所以他們認為實施 IFRS 反而會使得保險公司的資本成本提高。
然而 Daske (2006) 則發現 IFRS 與資本成本之間是沒有任何關聯性。Gonede (1972) 指出資本成本並不是只依據會計報表上的數字而定3。信評機構在提供資訊上也 扮演了一個很重要的腳色。信評機構可以對保險公司監理稽核及透過評等的分數 產生不一樣的資訊給投資人參考。所以說資本成本並非單純與保險公司的財報有 關。綜觀上述,在資本成本方面,Thomas et al. (2007) 認為 IFRS 對資本成本的 影響可能是很不顯著的4。
雖然推動 IFRS 不一定會顯著增加資本成本,然而,有些保險業界的經理人
的觀念仍認為資本成本會上升,所以為了降低會計波動,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2),Meyer (2004) 發現保險公司會增加避險工具與再保險的需求,並且可能 調整公司的避險決策與資產配置行為。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2),Meyer (2004),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發現保險公司的投資策略可能會趨向保
3 Lev (1989) 所做的實證分析證明會計財報的數字與市場價值,例如公司盈餘與股票報酬,的關
聯性是很弱的。
4 Barth, Landsman, and Wahlen (1995) 所做的實證分析顯示在銀行領域,市場定位的財務報表並 不會影響投資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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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像是將投資於股票的部位轉向投資債券。假設在實施 IFRS 之前保險公司為 最適化的投資政策,則可能會為了規避會計波動而做出多餘的避險策略與非最適 的投資政策,反而增加了許多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另一方面,投保人可能會誤解 IFRS 帶來較高的會計波動會伴隨較高的違約 風險。Wakker (1997) 發現違約風險的增加會使得保險需求有顯著的下降。所以 保險公司會為了去降低會計波動,而將避險的成本轉嫁到投保人的保費上。除了 規避會計波動的部份,保險公司為了使保險需求穩定,可能會更努力與花更多的 成本在「溝通政策」上,盡全力地與投保人溝通,讓投保人可以更了解新的會計 準則。在 IFRS 4 Phase II 期間,保險公司除了揭露更多的資訊外,有責任花費更 多的努力與金錢去向投資人,分析師,信評機構,投保人,及其他利益關係人解 釋法規與會計制度的改變。
在 IFRS 4 Phase II 下,比起傳統的「遞延配合會計方法」,公司獲利 將必須提早認列。基本上,保險公司整體的經濟表現並不會因為實施 IFRS 或者 IFRS 所產生較透明的會計資訊而改變。由於提早認列獲利所帶來的股利增加並 沒有反映保險公司任何獲利的增加或者財務狀況的改變。如果因為提早認列獲利 而提高股利,遲早股利仍會下降,而受到資本市場處罰,隨意改變股利政策是對 公司有害的。所以保險公司不應該因為實施 IFRS 而改變公司原本的股利政策,
相反地,應該花更多的心力去向投資人解釋在不同會計制度下的獲利結構。
PricewaterhouseCoopers (2006) 指出保險公司為了因應 IFRS 4 去揭露更多的 會計資訊,必需同時提升會計資訊的質與量,保險公司需要花費更多的經費與努 力去製作財務報表,尤其是在隱含選擇權的保險契約評價上。Dillmann and Rub (2001),Jorgensen (2004) 指出保險公司在面對隱含複雜衍生性模型的保險契約 評價是不習慣的。所以在 IFRS 4 實施下,保險公司在製作財務報表的成本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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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對於一些小公司而言,增加的財報成本是一項龐大的費用,Swiss Re (2004),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認為實施 IFRS 4 會使保險業界購併的頻率 增加。同時,IFRS 4 改善了公司財報的透明度,讓不同公司甚至跨國間的可比 較性更容易,這也影響到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取得資本的競爭程度,所以較高的
提高。對於一些小公司而言,增加的財報成本是一項龐大的費用,Swiss Re (2004),Dickinson and Liedtke (2004) 認為實施 IFRS 4 會使保險業界購併的頻率 增加。同時,IFRS 4 改善了公司財報的透明度,讓不同公司甚至跨國間的可比 較性更容易,這也影響到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取得資本的競爭程度,所以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