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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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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近年來全球氣候異常及環境惡化加劇,使得國際間開始重視環境保護議題及 永續發展之概念。「永續發展」一詞係由 1980 年世界自然保護組織(IUCN)首次 提出,呼籲全球重視地球環境保護危機;1987 年世界環保與發展會議(WCED)以

「我們共同的未來(Our Common Future)」提出人類永續發展策略,獲得全球關 注。同年簽訂「蒙特婁公約」,各國協定對氟氯碳化物之控管,避免對地球臭氧 層持續造成惡化及損害,顯示國際間對於環境永續發展之共識與行動日趨強烈;

1992 年 6 月由聯合國環境及發展委員會(UNCED)邀集各國於巴西里約熱內盧 舉行的“地球高峰會議",共172 國政府代表參加,108 位元首出席,目的皆於 如何降低對地球環境破壞,並全面性落實永續發展之對策。會中亦簽署了「氣候 變化公約」1、「生物多樣性公約」2,同時發表了「森林原則」3、「里約宣言」4

「二十一世紀議程」5等重要宣示。期望透過公約凝聚國際間對於環境保護之共 識,達到人類與環境共生、全面落實地球永續發展之理想。

然而全球重大災害頻傳之際,研究顯示氣候異常與地球暖化呈現高度正相 關,故如何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延緩地球暖化,乃係實現永續發展之首要目 標。根據2007 年氣候變遷綜合報告(IPCC,2007:5)全球產業調查指出,建築業 乃係二氧化碳排放量最高的產業之一。2013 年氣候變遷綜合報告(IPCC,2013:7)

       

1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主要目標在於「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控制在一個可以防止人為 作用危及氣候系統的程度;在此程度,生態系統可以有足夠充裕的時間,自然地調整適應氣候 之變遷,確保糧食生產不受威脅,經濟得以在可持續狀態下發展。」

2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間體認到生物多樣性正在快速地流失,需要透過國際社會的合作來推動,

並落實三大目標:生物多樣性的保育、生物多樣性其組成份子的永續利用,以及公平合理的分 享因利用生物多樣性遺傳資源所產生的惠益。 

3森林原則:係關於所有種類的森林之管理、保育與永續發展的全球共識之原則的不具法律約束 的政府聲明。

4里約宣言:由序言和 27 項原則所組成。序言說明了環境發展大會舉行的時間、地點和通過該宣 言的目的等。原則 1 至原則 3,宣布了人類享有環境權,各國享有自然資源的主權和發展權;原 則 4 至原則 21,分別規定了國際社會和各個國家在保護環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方面應採取的各 項措施;原則 22 至 23,是關於土著居民及受壓迫、統治和佔領的人民,環境權益要加以特殊保 護的規定;原則 24 至 26,是關於戰爭、和平與環境和發展關係的規定;原則 27 呼籲"各國和人 民應誠意地本著夥伴精神,合作實現本宣言所體現的各項原則,並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國際法 的進一步發展"。

5二十一世紀議程:主要分為「社會與經濟層面」、「保存及管理資源以促進發展」、「強化主要 團體角色」及「實施策略」等四部份,規劃出世界永續發展推動的行動綱領。其內容涵蓋消滅貧 窮、保護及增進人類健康、將環境與發展問題納入決策過程、保護大氣層、維護生物多樣性、

毒化物和有害廢棄物及核廢料管理、婦女公平發展、強化原住民及社區角色、促進教育及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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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指出,因化石燃料及水泥產業所製造之二氧化碳,至 2011 年所排放總數值較 1994 年高出 54%,造成海洋表面二氧化碳濃度升高及海洋酸化之危機,如圖 1-1。

  圖 1-1 海洋表層二氧化碳濃度變化及海洋酸化分析圖6

資料來源:2013 年氣候變遷綜合報告(IPCC),2013,頁 30,圖 b。

此外,根據林憲德、郭柏巖(2006:10),都市中建築相關產業使用之二氧化碳 總排放量,約占各國二氧化碳總排放量的32.56%。Ron Nielsen(2004)認為,西 元2007 年全球已有一半的人口居住於都市中,如此趨勢不變的話,預計至 2045 年全球3/4 的人口將集中於都市。目前台灣亦有高達 77%的人口居住於都市,而 都市人口之日常作息約有90%時間消耗於建築物內,可見建築乃係人類日常生活 之主要空間,亦為人類生活不可或缺之一環。但如何有效降低建築對環境的破 壞,乃是全人類須共同面對之課題。

綜上所述,若能降低建築產業所排放二氧化碳將對延緩地球暖化大有助益。

換言之,若欲落實永續發展之理想,透過控制建築物生命週期之碳排放、緩和建 築產業消耗資源與破壞環境、並以節能減碳為導向的「綠建築」,乃是永續發展 政策上最有接的對策。

為落實環境永續發展,我國由公務部門相繼推動綠建築相關政策。如 1996 年內政部營建署透過「營建白皮一書」,正式對外宣示將全面推動綠建築政策。

同年七月的APEC 永續發展會議中,行政院承諾推動「居所會議」的決議目標,

並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帶領台灣一同承擔地球公民之義務,與國際同步一 起為環境永續努力,期望達成永續發展之理想。同時在行政院經建會也成立了「國 家永續發展論壇」,以研擬「跨世紀國家建設計畫」。其中「城鄉永續發展」小

       

6海洋表層二氧化碳濃度變化及海洋酸化分析圖:藍色曲線代表海洋表面二氧化碳濃度;綠色曲 線代表海洋之 pH 值。此測量是從大西洋三站(29°10'N,15°30'W -深藍色/深綠色;31°40'N,

64°10'W -藍/綠)和太平洋(22°45'N,158°00'W –淺藍色/淺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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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特別將「綠色建築」列為執行重點。內政部於 2002 年起實施「綠建築推動 方案」,要求中央機關或受其補助達二分之一以上,且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五仟 萬元以上之公有新建建築物,應先行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始得核發建造執照(內 政部建築研究所,2007)。

2008 年 9 月 25 日內政部部務會議依「都市更新條例」,訂定「都市更新建 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案,並於同年 10 月 15 日發布施行,其第八條規定取得 候選綠建築證書並獲得分級評估銀級以上之建築,將獲得容積10%為上限之獎勵 金額。然而在政府政策獎勵及倡導下,國內推行綠建築十餘年,截至 2013 年 9 月,總計有 1150 件案例通過綠建築標章。其中公有建築 923 件,占 80%;民間 建築 227 件,占 20% (建築中心,2013)。

由此可知,國內綠建築案件仍多屬公有建築,民間建築參與不足。盧裕文 (2012:1)表示,在綠建築政策倡導下,都市更新候選綠建築之容積獎勵效益及綠 建築之造價成本,係為民間開發商考量的主因。亦即除了法規要求公有新建築應 先行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外,都市更新之候選綠建築證書之容積獎勵效益是否足 以構成誘因,以及綠建築之造價成本高低,乃是影響興建綠建築意願之重大因素。

而在政府施行容積移轉及容積獎勵之政策下,取得容積條件相對以往較為寬 鬆。故綠建築之容積獎勵效益是否足以構成誘因,使建築業者願意致力推動綠建 築,仍需視綠建築造價成本是否高於建築業者願意負擔之成本。然市場上對於綠 建築造價成本卻普遍存在高估現象,蘋果日報(2009)訪問台南建築經營協會會長 林清華,林清華指出:「綠建築是目前較新穎建築趨勢,但是採用綠建築規範比 傳統建築方式成本高出17%,建築成本高會讓建商卻步,而且綠建築的審核過程 冗長,也會影響銷售時程。」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2006)研究資料,

美國空氣品質科學公司(Air Quality Sciences, AQS)研究顯示,「把綠建築所能造 成的能源節省費用納入計算,估算建造綠建築或使用綠建築技術時,只略增0~3%

的營建成本,而不是原來認為使用綠建築技術費用昂貴,將造成營建成本大增 10~25%。」綠建築成本被高估約 300%,可見市場上對綠建築造價成本與實際造 價有相當誤差。

誠上所述,綠建築之造價成本乃係影響建築業者興建綠建築意願之重大因 素,對於未來綠建築推動至為重要,但綠建築之造價成本卻被過度高估,使得綠 建築推動成效有限。迄今市場上可供參考之綠建築造價成本相關資料略顯不足,

故本研究希望建立一客觀之綠建築造價成本基準,以增加建築業者興建綠建築之 意願,並分析容積獎勵對於推動綠建築政策發展之效益為何。期望能使綠建築政 策之推動更具效率,降低建築產業對於地球之破壞及汙染,並減少地球資源之耗 損,為我們的下一代守護得以永續生存之環境,落實永續發展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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