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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作模式相關研究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作模式相關研究

上一節從社區照顧的三個面向去探討內政部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的內容,本 節將整理臺灣關於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相關文獻,以社區照顧中三個重要的面向:「誰」

提供服務?「在哪裡」提供服務?以及「如何」提供服務?以這三個面向作為分類,針 對臺灣各縣市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服務提供者、服務的位置以及服務的方式進行說明,

並作為臺東縣比較的基礎。

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服務提供者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屬於社區照顧的一種方式,究竟在臺灣,社區照顧服務的提供者 是誰?以下針對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的類型以及工作者的性質進行說明。

(一)承辦單位類型:

根據內政部的資料,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以立案社會團體承辦的數量最 多,財團法人為承辦單位的數目最少(圖 2-1)。進一步細分這些團體的項目可 發現,立案的社會團體中,有超過 70%是社區發展協會,由此可知,臺灣的社 區照顧關懷據點多由社區發展協會所承辦(圖 2-2)。在其他類型的承辦單位中,

以村、里辦公室佔的比例最高(圖 2-3)。

圖 2—1、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比例(98—101 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81% 80% 83% 84%

12% 12% 11% 10%

7% 8% 6% 6%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財團法人 其他非營利組織 立案社會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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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2、臺灣立案社會團體承辦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比例(98—101 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圖 2-3、臺灣其他發營利組織承辦據點比例(98—101 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不同類型的承辦單位所經營的據點特色也有所不同,由社區發展協會的承 辦單位會以社區居民的需求為據點工作的導向,優點是在人力方面的資源也較

78% 87% 86% 79%

22% 13% 14% 21%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78% 83% 82% 84%

22% 17% 18% 16%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一般立案社會團體 社區發展協會

其他非營利組織 村里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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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足,缺點是據點業務容易受到領導者任期的影響;而非社區發展協會的承 辦單位,則是以機構成立的宗旨為導向,其優點是專業性較高,此外,這些非 社區發展協會的單位多有承辦社會福利相關業務的經驗(吳媺瑩,2011;陳鈺 欣等人,2011;余金燕等人,2009 ;黃松林等人,2007 )。

(二)據點工作者:

雖然內政部僅提供志工的相關費用,但從其他文獻中可知道據點的人力不 盡有志工,還包括非志工人力(吳媺瑩,2011;陳鈺欣等人,2011;余金燕等人,

2009 ;黃松林等人,2007 )。

總體來看,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人力多以志工為主(吳媺瑩,2011;陳 鈺欣等人,2011;余金燕等人,2009 ;黃松林等人,2007 )。以志工為主要人 力,可能產生的問題包括志工人力與能力的不足,以及繁雜的例行性業務(包含 志工會議、志工服務時數等眾多表格)而減低志工服務的意願。

內政部不提供人事費用,但若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所在地為原住民地區,

不向內政部提計畫,改申請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原住民部落老人日間關懷站,原 民會有提供人事相關費用(陳宇嘉,2011)。

二、「在哪裡」提供服務?

在哪裡提供服務?除了設置地點外,另一個與地理環境有關的研究則是村里涵蓋率 的部分,主要針對臺灣各縣市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設置地點以及村里涵蓋率進行說明,

並以此作為對照臺東縣的標準。

(一)據點設置的地點

關於據點設置的地點,在新北市、桃園、新竹、苗栗、彰化、雲林等地區的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多以社區活動中心為據點的服務地點。臺南市則以社區與里民 活動中心為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設置的所在地區(羅秀華,2010)。

吳媺瑩(2011)的研究則發現,以社區發展協會為承辦單位的據點,多以社區 活動中心為據點的定點;社團型據點以辦公室為定點,再採取走動式服務;機構 型據點由志工直接到社區進行行走式服務,並搭配機構的場地做彈性運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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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5、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接受評鑑比例(98—101 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雖然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經費多由政府部門提供,但也有一些社區照顧關 懷據點採取使用者付費的方式。如新北市(台北縣)至少有三個據點採取使用者付 費;這些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多以每個月定額繳交 100 到 200 元的金額(許馨心,

2010)。

(二)服務的內容

據點提供四項服務,分別為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 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 4 項(內政部,2008)。整體而言,臺灣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服務人次以健康促進活動的人次最多,其次是餐飲服務的人次(圖 2-6)。從整 體的比例來看也是如此,健康促進活動佔總體服務總人次的比例大多維持在四 成左右,餐飲服務人次都有超過 25%,關懷訪視與電話問安的人數較少,尤其 是電話問安的人數,歷年來的比例都是最少的(圖 2-7)。

96% 98% 96% 96%

4% 2% 4% 4%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功能型據點 一般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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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7、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內容比例(95-100 年度)

資料來源:臺東縣政府社會處(2012a)

95年度 96年度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關懷訪視人次 758522 1103357 1593086 1832415 1861990 1810786 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人次 647023 1080927 1551943 1735614 1833939 1765818 餐飲服務人次 1518896 1900831 2544137 2891277 3203200 3234739 健康促進活動人次 1256081 2535343 4050440 5235462 5448542 5331038

0 1000000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5000000 6000000

圖二-6、9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人次(95-100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30% 38% 42% 45% 44% 44%

37% 29% 26% 25% 26% 27%

16% 16% 16% 15% 15% 14%

17% 17% 16% 15% 15% 15%

95年度 96年度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關懷訪視 電話問安 餐飲服務 健康促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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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鑑的結果

針對有評鑑的據點來看,符合評鑑資格的據點(甲等以上)所佔的比例都高達 96%以上(圖 2-8)。整體來看,臺灣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接受評鑑的過程中,

大部分的據點在評鑑的成績多為優等或甲等,到 101 年度時,甚至優等的數量高 於甲等,顯示大部分的據點多能符合縣市政府評鑑的要求。

圖 2-8、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評鑑結果(98-101 年度) 資料來源:內政部(2013) 四、小結

目前全臺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的類型以立案社會團體所佔的比例最高,其 中又以社區發展協會為據點承辦單位的大宗。據點的工作人力,雖然除志工人力外,在 文獻中也看到有部分據點會採用支薪的工作人力辦理據點相關業務。臺灣據點提供服務 的位置多集中在社區活動中心,據點村里涵蓋率 94 年較低為 16%,自 96 年起維持 40%

以上。據點服務的內容與方式中,臺灣有九成以上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多有接受內政部 的補助;服務內容集以健康促進活動的比例最高。在臺灣,多數接受內政部評鑑的社區 照顧關懷據點都能夠順利通過縣市政府舉辦的評鑑考核,臺灣多數據點承辦單位都可以 持續接受內政部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經費。

38% 44% 47% 51%

58% 54% 52% 45%

4% 2% 1% 4%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乙等以下 甲等 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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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方法

社會科學研究可分為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研究者依照自己想要探索的問題選擇合 適的研究方法。質性研究法與量化研究法在本質上、哲理上,以及對事務的假設都有差 異。一般而言,質的方法,可讓研究者仔細並有深度的研究所選擇的研究主題,量的方 法則較能使研究者對所研究的資料有所比較,並能加以統計處理,因此在運用上也有不 同(Haworth,1984 引自簡春安等,1998)。質性研究把世界看成一個非常複雜的現象,

此現象是不斷在變動的動態事實,由多層面意義與想法組成。質性研究的實務應用,主 要來自觀察世界的力量,對世界的種種現象保持開放性,並設法做歸納分析以了解世界 的本質(簡春安等,1998)。

本研究想探討臺東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作模式,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源自於內政部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屬於全國性計畫,然而以地方性的社區發展協會、團體為 承辦單位,且著重在「社區」提供服務。每個縣市的行政區域範圍不同、人口結構、文 化等等都不相同,為了深入了解臺東縣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作模式,所以選擇質性研 究為研究方法,深入探討臺東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特性及問題,並能提出相關的解決 策略。

質性研究的主要方法包含:參與、觀察、深入訪談、資料檔案或文獻回顧;次要的 方法包含:生命史與敘事探究、歷史分析、影片、錄影與照片、人體動作/體態學方法、

空間關係學方法、非介入的方法、問卷與調查、投射技術與心理測量(Catherine Marshall 等,1999 李政賢譯,2006)。本研究透過觀察及深度訪談法為主要資料收集方法探討臺 東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特性及問題,以下針對觀察法與深度訪談做更詳細的介紹。

一、參與觀察法

觀察是質性研究中很基本且重要的方法,研究者不帶任何價值判斷,僅對所觀察到 的現象加以描述,觀察者無須刻意努力扮演某種特定角色(Catherine Marshall 等,1999 李 政賢譯,2006);研究者以敘述的形式記錄所直接觀察的環境、當事者,及當事者與情 境所發生的互動狀況,觀察記錄通常是在觀察時或觀察一結束馬上記下。紀錄方式包括 生態的描述、樣本紀錄、實地記錄。(Brandt,1972,引自簡春安等,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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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參與觀察)方法需要融入研究實地現場,與當地人或當局者親身經驗;觀察法 著重在客觀描述觀察到的現象(Catherine Marshall 等,1999 李政賢譯,2006)。研究者將 參加研究對象舉辦的活動,如研究對象提供健康促進活動、餐飲服務關懷訪視與電話問 安及諮詢轉介服務時,進到研究現場進行觀察。以下針對觀察的對象、地點、時間及內 容進行說明:

(一) 觀察對象:

五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服務提供者及服務使用者。

(二) 觀察時間: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 (三) 觀察重點: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運作過程中,由誰提供服務?在哪裡提供服務?以及如何提 供服務?三個面向進行觀察,並透過照片與田野筆記的方式進行記錄,觀察的 內容如下。

1.由誰提供服務—服務提供者

(1)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服務時有多少人力?

(2)工作分配的狀況是什麼?

(2)工作分配的狀況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