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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成為臺灣老人照顧重要的一環,是社區照顧的一種方式。本節先 說明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發展脈絡,之後透過社區照顧三個重要的架構:「誰」提供服 務?「在哪裡」提供服務?以及「如何」提供服務?來分析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 的內容。

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發展脈絡

政府發現社區老人照顧問題已迫在眉睫,除公部門所提供之正式資源外,必須開發 非正式的社會資源以強化社區照顧的能力。再加上可協助老人在社區自主生活之方案實 施地點普及性不足,民眾使用之可近性不夠,並有福利資源分佈不平均現象,因此自 2005 年 5 月內政部開始推動「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以社區營造及社區自主參 與為基本精神,鼓勵民間團體設置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在地的初級預防照護服務,

包括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 4 項,希望可以 使老人盡量延後進入機構式照顧的時間。再依需要連結各級政府所推動社區照顧、居家 服務及機構照顧等各項照顧措施,以建置失能老人連續性之長期照顧服務。該計畫目標 如下(內政部,2008):

1.落實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

由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建立社區自主運作模式,以貼近居民生活需求,營 造永續成長、健康的社區環境。

2.以長期照顧社區營造之基本精神

3 年設置 2000 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社區化之預防照護。

3.整合各項福利資源

結合照顧管理中心等相關福利資源,提供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 務、餐飲服務、健康促進等多元服務,建立連續性之照顧體系。

該計畫之推動,除了希望達到初級預防功能,延緩人口老化外,遇有需正式照顧資 源協助的個案,據點更可協助轉介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接受專業協助。原計畫預計於 2005 年 5 月至 2007 年 12 月期間設置 2000 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提供老人社區化之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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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照護。實際執行成果自 2005 年 5 月起至 2012 年 9 月底止,已設置 1,756 個據點,提 供社區照顧服務(內政部,2012e)。

二、誰提供服務

由誰提供服務又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承辦據點的單位是誰,另一個則是實際 提供服務的工作者是誰。

(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的組織類型

臺灣地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承辦單位有三種主要的組織類型:一是立案之社 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二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捐 助章程中明訂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三為其他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農漁 會、文史團體等非營利組織,這些組織都可申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內 政部,2008)。

(二)據點的工作者

關於據點的工作者可分兩個部分作探討,第一個部分是這些人有沒有薪資;

另一個部分則是這些人是否為當地人。

內政部在實施計畫的內容中提到承辦單位可申請志工保險費、志工誤餐費、

志工交通費(內政部,2005),計劃書的內容並沒有提供人事費用,從內政部的角 度來看,是希望據點可以運用志工人力推動服務。

三、在那裡提供服務

內政部並沒有針對據點的服務地區做太多的限制,只要申請單位提供據點的設置地 點、設置地點產權屬、管理權、設置樓層、面積、地址、電話進行說明(內政部,2005)。

內政部對於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地點的設立沒有特別的要求,然而,內政部在照顧服務便 民入口網站中,有提供民眾查詢臺灣各縣市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村里涵蓋率,村里涵 蓋率代表全縣市所有的村里中,有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村里所佔的比例;若該村里有 多個據點,僅計數 1 次。透過村里涵蓋率可以了解各縣市受到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範 圍的大小。

四、如何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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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段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如何提供服務分為三個部分,第一個是服務過程中所需要 的經費以及資源;第二個是服務的內容;第三為是據點在執行計畫後,需要接受縣市政 府所辦理的評鑑活動,是據點服務績效的考核。

(一)經費以及相關的資源

據點設置與運作是內政部推動的政策,所以內政部針對據點有相關的經費補 助,包含開辦設施設備費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充實設施設備費補助費(含開辦設 備費)最高六十萬元、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元業務費及志工相關費用。

各項費用的規定,在充實設施設備費補助方面,需營運滿三年才可申請。據 點業務費項目眾多,其中活動材料費(不含食材)、交通費每年最高新臺幣一萬元,

雜支每年最高新臺幣六千元。志工相關費用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照 顧關懷據點評鑑結果,作為核定補助依據,評鑑為優等之據點,每年最高補助新 臺幣五千元;評鑑為甲等之據點,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元。山地、離島及偏 遠地區評鑑為優等之據點,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三萬元;評鑑為甲等之據點,每 年最高補助新臺幣二萬五千元(內政部,2012f)。

(二)服務的內容

根據內政部規劃,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有四大項服務內容,包含關懷訪視、電 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餐飲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等 4 項(內政部,2008)。

關懷訪視是由志工到老人家中進行訪視,關心老人的生活近況、給予精神支 持,了解目前生活的需要,提供福利服務訊息,使老人能得到適當的幫助及轉介。

關懷訪視的對象包含中低收入、身心障礙或獨居老人外,也針對因行動不便以致 無法到關懷據點活動,或個性內向,鮮少出門的長者提供關懷訪視服務(永信社會 福利基金會,2012)。

關懷訪視的重點工作包含:說明來意;觀察、注意訪視對象屋內擺設、傢俱、

食物等,以瞭解受訪者生活、經濟狀況及安全性;瞭解訪視對象的身心狀況及福 利需求;提供關懷問安及福利服務的資訊(高雄市政府,引自內政部,2005)。

電話問安服務主要是針對平日較少到關懷據點參與活動的老人,包括行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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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或很少外出的老人。志工透過定期打電話給老人,讓老人感受到關心,志工從 中了解老人目前的生活情形。並從語氣與談話內容,收集訊息,必要時提供福利 訊息或轉介等服務(永信社會福利基金會,2012)。可針對服務對象的接聽情形、口 頭表達、健康情況、生活狀況及親友互動精神狀況進行了解(高雄市政府,引自內 政部,2005)。

餐飲服務可分為共同集中用餐與送餐服務。健康促進活動以定點定時舉辦為 原則,讓老人固定聚會與活動,每週二、四上午 8:00~12:00,或每週三、五上 午 8:00~12:00。活動內容包含量血壓、作早操(宇宙操、體適能或其他類似活動 輪替)、課程活動(包含靜態與動態活動)(嘉義縣政府,引自內政部,2005)。

上述課程內容類別包含:身體機能活化運動、靜態活動—講座、知識學習活 動、手工藝創作、成長性團體、動態活動—團康、團體遊戲、音樂性活動、節慶活 動生活才藝活動等等(財團法人雙福社會福利基金會,引自內政部,2005)。

本研究探討臺東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的服務內容時,主要針對據點如何在大 範圍的臺東縣提供服務?四項服務中提供哪幾服務?臺東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在 執行這些服務時有哪些特色?

(三)評鑑的方式

內政部於 2008 年修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中,針對社區照顧關懷據 點的評鑑內容作更清楚的描述,其內容大致如下(內政部,2008):

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考 核(評鑑)應行注意事項及考核(評鑑)指標,訂定考核(評鑑)計畫,並辦理 考核(評鑑)相關作業。(評鑑)對象為申請內政部補助經費設置達 3 個月以上 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於每年度 10 月至 12 月辦理完成設置未滿 3 個月者,得 於次年度 1 月至 4 月間辦理完成。

考核(評鑑)項目與配分如下:據點空間規劃與運用(7 分)、據點宣導與資 源管理應用(10 分)、志工人力運用與管理 (15 分)、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一)(48 分)、服務項目執行績效(二)(4 分)、行政作業配合情形(10 分)及永續創意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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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 (6 分),共計 7 大項目。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依據區域性不同更改項目 指標說明,但考核項目及細項指標不得調整,分數比率調整不能超過整體考核指 標之 10%,並應於事前函報內政部備查。

考核(評鑑)方式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成立考核(評鑑)小組,統籌規 劃協調及執行據點考核(評鑑)作業。小組成員至少三位,含直轄市、縣(市)

政府相關業務單位、專家學者(含社區實務工作者)。

考核(評鑑)結果分為優等(總分達 90 分以上)、甲等(總分為 80 分至 89 分)、

乙等(總分為 70 分至 79 分)、丙等(總分為 60 分至 69 分)及丁等(總分未達 60 分)5 個等第。 甲等以上之據點,可依社會福利補助作業要點申請內政部補助。乙等 或丙等之據點,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加強輔導,並於 3 個月內改善;經複評 為甲等以上者,得報請內政部申請補助。丁等之據點,直轄市、縣(市)政府應 輔導其停辦。成績佳的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直轄市、縣(市)政府可自行擬定獎勵 辦法。

接受內政部補助的據點皆要受內政部評鑑,因此本研究探討臺東縣社區照顧 關懷據點承辦單位對於評鑑制度有什麼看法?以及據點如何回應評鑑制度?

五、小結

社區照關懷據點的設立是起源於內政部提出的「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屬於社 區照顧的一種方式。社區照顧著重的三個面向為:誰提供服務?在哪裡提供服務?及如 何提供服務?就此三面向來看,據點服務提供者的承辦單位組織類型有立案社會團體 (含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及社區其他非營利組織三種。人力運作上,政府期待提供

社區照關懷據點的設立是起源於內政部提出的「臺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屬於社 區照顧的一種方式。社區照顧著重的三個面向為:誰提供服務?在哪裡提供服務?及如 何提供服務?就此三面向來看,據點服務提供者的承辦單位組織類型有立案社會團體 (含社區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及社區其他非營利組織三種。人力運作上,政府期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