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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肥胖相關探討

第二節肥胖相關探討

一、肥胖的定義

所謂的肥胖(obesity),乃指體內脂肪過多的現象,也就是體內的 脂肪組織超過了正常比例時的狀況,是長時間熱量攝取及消耗不平衡 的結果,簡單的說,肥胖就是體脂肪增加的結果(李蘭、陳重弘、潘 文涵、李燕鳴、陳麗鳳,1994)。 體脂率佔總體重的百分比,理想體 內脂肪含量在成年男性是少於體重的 15-18%,世界衛生組織(WHO)

對肥胖的判斷標準為:「成年女性是少於體重的 20-25%。若男性體內 脂肪含量超過體重的 25%,女性體內脂肪含量超過體重的 30%」,即 屬於醫學上定義的肥胖症(呂碧鴻,2004)。

體重過重是指超過正常體重10%以上者。身體組成中之脂肪成分 包括「必需脂肪」及「貯藏脂肪」,,前者與正常生理運作息息相關,

後者則是身體過多能量的儲存處,其含量因人而異,除了形成皮下脂 肪外,其餘則分布在身體深部形成內臟脂肪,過多的內臟脂肪被認為 與各種代謝性疾病有關(國家衛生研究院,2001;Williams,1998)。通 常以體脂肪率來表示體內脂肪堆積的情形,所謂體脂肪率是指體內脂 肪所佔體重的比率,肥胖即是指脂肪組織堆積超過正常比例。

二、身體質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與肥胖測量

衛生署自 2001 年二月起邀請中華民國營養學會、肥胖醫學會、糖 尿病學會、肥胖研究學會等醫學、營養學及公共衛生學方面多位學者 專家,組成肥胖定義小組及處理小組,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後達成共識,

以身體質量指數(BMI)>或=24 訂為國人體重過重之切點,BMI≧ 27 為肥胖之切點(行政院衛生署,2000),作為國人處理體重過重或肥胖 時之指導原則。由於青少年正值生長發育期,其 BMI 值又跟成人有所 所不同(表 2-2-1)。體重過重是指體重超過標準值,肥胖是指體內脂肪 組織超過正常的比例,如因運動鍛鍊肌肉發達形成體重過重,未必就 是肥胖的代表(鍾美雲,1994)。

身體質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此為 150 年前比利時 人類學家 Quetele 所創,故又名 Quetele Index 或 Kaup Index 其計算公 式:BMI=體重(公斤)/身高²(公尺²)。許多學者學者認為是很好的肥胖 指標(李蘭、潘文涵、陳重弘、李燕鳴,1994;林正介、賴明美、劉 秋松、李采娟,1998)。WHO 建議界定兒童及青少年肥胖使用 BMI 或 BMI 相關的指標(Onis & Habicht,1996)。

無論是「理想體重」或是「標準體重」的概念,隨著時代發展也 有不同的認知。各國負責研究的單位都試著制定健康的規格,如果從 健 康 角 度 考 量 ;「 太 瘦 」 或 「 太 胖 」 都 可 能 與 某 些 疾 病 有 相 關

(Taylor,1995)。因此目前各國最普遍採用的標準就是以「身體質質量 指數」(Body mass index,BMI),作為體重符合標準與否之參考,根據 BMI 值的大小區分體型為瘦、標準、過重、肥胖。BMI 值大小因性別 與年齡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男性的 BMI 值比女性的 BMI 值高,年齡 較長者 BMI 值也較高(Brownell & Wadden,1992;Griel,1990;張 錦華 2002)。世界衛生組織專家羣(WHO Expert Consultation)於 2002 年 6 月,在新加坡舉行有關亞洲人身體質質量指數切點會議,其中以 23、27.5 為亞洲人中度及高度危險性的切點(action point),建議各國 使用這些切點做出相互比較統計數字。肥胖不只需要一個能真正測量

脂肪質量的方法,在實際應用上,更需要一個分割點(cut-off point)

來加以判定是否肥胖(曾明淑,2001)。選定身體質質量指數切點之參 考原則,以「肥胖與疾病關係」來考量;肥胖定義 WHO(1979)主要 根據發表於慢性病雜誌的美國癌症學會研究,探討七十五萬人的全死 因死亡率和身體質量指數的關係。發現兩者呈現 U 型關係;也就是身 體質量指數 20-24.9 之間的人死亡率最低,小於 20 的人以及大於 25 的 人之死亡率均較 20-24.9 之間的人來的高;因此將 20-24.9 的危險性定 為最低,25-29.9 的危險性定為低,<20 及 30-34.9 的危險性定為中,

35-39.9 的危險性定為高,40 以上訂為非常高。有鑑於亞洲地區肥胖定 義爭議仍多,專家羣傾向在現階段建立本土化的定義(潘文涵,2004)。 為遏止全球性的肥胖問題逐漸惡化,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於 1997 年提出以身體質量指數為主,腰圍為輔。男性腰 圍不超過 90 公分,女性腰圍不超過 80 公分;提出一全球性的肥胖定 義及肥胖處理原則。

過瘦: BMI<18.5

正常範圍: 18.5<(=)BMI< 24 異常範圍: BMI>(=)24

過重: 24<(=)BMI<27 輕度肥胖: 27<(=)BMI<30 中度肥胖: 30<(=)BMI<35 重度肥胖: BMI>(=)35

然而 BMI 是目前使用方便且被認為與身體脂肪含量有較高相關的 常用指標。根據行政院衛生署(2002)公布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以身 體質質量指數(BMI)做為肥胖判定標準,包含 2-18 歲不同年齡的 BMI 建議值(表 2-2-1)。

表 2-2-1

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義

成人肥胖的標準無法直接應用於兒童及青少年身上,主要原因:

(一)兒童尚在持續成長當中,各種肥胖的標準需要隨著年齡來調整。

(二)同樣由於成長的關係,兒童在生理上的變異性相對較成人來的 大。

(三)青春期成熟狀況也會影響人體脂肪的增加與與貯存。

(四)不同年齡的兒童其人體體重分佈不同於大人(曾明淑,2001)。

第三屆亞太肥胖醫學會於台北開幕(2011)作出重大決議,建議 行政院衛生署重新下修身體質質量指數(BMI),將過重標準 BMI 值從 24 下降至 23,肥胖 BMI 值修正比例更大,由 27 大幅下修至 25,依照 新標準,國內幾乎是每兩個人就有 1 人應減重,肥胖的人口將高達四 分之ㄧ。台灣肥胖醫學會理事指出(祝年豐、蕭敦仁,2011),亞太肥 胖醫學會早在 2000 年就把過重標準制訂為 BMI 23,而肥胖標準則制 訂為 BMI 25。國人都屬於腿短、骨架小的身材,脂肪容易囤積在腰部 及腹部。但這種軀幹脂肪對人體的為害最大,台大醫院曾經根據國內 大規模的健檢診所的 14 萬筆資料進行調查,結果顯示 BMI 值只要高 於 23,身體健康就會出現警訊,容易產生新陳代謝症候群;如果 BMI 值高於 25,那健康就可能有問題,必須做進一步檢查。根據肥胖醫學 的建議,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表示(2011),屆時 BMI 值有下修的必要。

三、肥胖的因素

造成熱量攝取及消耗不平衡的原因是錯綜複雜的,例如先天性遺 傳,生理心理因素,生活及社會環境等都是主要的因素。諸多文獻研 究台灣肥胖盛行率 1979-1992,兒童肥胖 13 年間增加了 10 倍(林莉馨、

姜逸群;1996)。以下針對上述因素加以探討:

(一)遺傳與生理因素

肥胖的形成主要和遺傳有顯著相關(黃伯超、游素玲,1992),國 內學者研究發現(陳偉德、吳康文,1993),肥胖者,有肥胖基因且會 遺傳;國外學者研究發現(Stanley,1976),當父母其中一方肥胖時,

子女肥胖機率是一般人的 40%;父母皆胖者,則高達 80%。父母都沒 有過胖,子女肥胖機率只有 7%的機會。台灣肥胖醫學會肥胖臨床診斷 與治療楊偉勋(2004)指出 Stunkard, Price, Gottesman(1974),Kiess et al.,(2001)認為肥胖的基因研究是目前最新的趨勢,且研究報告越來 越多,除了單一基因肥胖症之外,在人類大約有 43 種遺傳基因症候群

(genetic syndrome)的肥胖症;但仍無結論。就兒童肥胖而言,基因 雖然為最初決定因子,但是否會發展肥胖者,仍受環境與行為的影響,

因此肥胖的成因強調基因與環境兩者的交互作用。

(二)環境與行為因素

1、家庭環境的影響:指的是一個家族對一個人從小養成的習慣,包 括飲食的喜好、飲食的習性、活動量的多寡等等。例如一個人從 小被養成了有吃宵夜的習慣、嗜吃高油脂食物、不喜歡戶外活 動,那這個人就比較容易發胖。這裡強調的是一個家庭對一個人 產生的影響。

2、飲食的習慣:並不是吃的多就會發胖,每日攝取過多的卡洛里才 是造成肥胖的主要因素(周玉、蘇俊賢,1995)。另外,不均衡的 飲食習慣是也是發胖的另一個原因。現代人外食的機會偏高,而 這些外食中,油脂的份量通常超出了我們一天所需的量的許多,

而且蔬菜類經常是不足且被忽略的。在這裡要提醒大家,每公克 油脂所產生的熱量是其他等量的兩大營養素:醣類及蛋白質的兩 倍;而蔬菜類食物除了可以提供我們身體所需的調節因子外,也 可以幫助提高飽足感,減少油脂的吸收,增進胃腸蠕動,減少宿 便的堆積。因此,適當的控制飲食油量並均衡的飲食是減重的一 大重點。

3、日常活動量:日常活動量包括生活作息和運動。除了規律的運動 外,平常的活動,例如工作的類型(勞動工作或坐辦公室),在家

休閒活動多寡,都與體重的變化息息相關(周玉、蘇俊賢,1995)。

此外,沒有運動的人基礎代謝率通常是較低的,就能量代謝平衡 觀點而言,「肥胖」就是長期熱量攝取大於熱量消耗(黃伯超、游 素玲,1992;Hammer, Kraemer, Wilson, Ritter&Dorbusch,1991)。

因此,規律的運動在減重的過程中也是相當重要的。無論如何,不 論胖、瘦與否,都需要規律的運動,身體才會健康(陳怡舟,2000)。 4、壓力:有些人在有壓力的環境下會以吃來發洩,另外有些人在面

對壓力之下容易心情鬱悶,而使得活動量變少,如此一來體重當 然就容易上升了。因此當面臨壓力的時候最好找一些適當的管道 來抒發,或尋求相關專業人員的協助。

5、疾病與藥物:某些藥物及少數的疾病也可能造成肥胖(楊詠翔,

1999)較常見引起肥胖的藥物包括類固醇類、抗精神疾病藥物等;

較常見引起肥胖的疾病包括一些新陳代謝的疾病及腫瘤的疾病。

四、肥胖會帯給人類健康的影響

一般人對肥胖的認知,也僅止於肥胖造成難看的體態;青少年學 童肥胖者常因為對自我形象不滿、缺乏自信心及自尊心、受同儕歧視,

甚至與家人關係不佳,導致心理問題、自卑、行為偏差及社會調適不 良等問題。降低體能和運動能力、增加成年後罹患肥胖的機會;影響 學習和工作效率、影響外觀、人際關係和身心健康。

甚至與家人關係不佳,導致心理問題、自卑、行為偏差及社會調適不 良等問題。降低體能和運動能力、增加成年後罹患肥胖的機會;影響 學習和工作效率、影響外觀、人際關係和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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