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旨在台東縣延平鄉桃源部落獵人、耆老的記憶、結合文獻及其他學者 研究成果,試圖探討台東縣延平鄉桃源部落狩獵文化來源與現況、狩獵文化與族 群認同以及狩獵文化的困境與因應策略為何?本章共分為第一節研究問題背景 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第三節研究範圍與限制及第四節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問題背景
台灣原住民族群自遠古時期一直到十九世紀末期,仍在森林原野裡追逐野生 動物,過著原始樸素的生活。台灣的山區都是原住民長久的居住地或是傳統的狩 獵及採集地,因此原住民族群的文化與狩獵有著密切的關係(田哲益,2002)。
原住民是分布在台灣的少數民族,是台灣最早的居民(范純甫,1995)。原住民 是一個具有獨立特質的民族,不過由於他們的居住地與外界接觸不易,因此外人 對他們的瞭解不多(王美晶,1999)。
原住民地區,曾流傳著這樣一首《頌祖歌》:
我祖翁最勇強,遇鹿能活捉;鬥走直同於馬,遇酒縱飲不歸。
詩人描繪了這樣一幅祖先縱情捕鹿的豪爽勇猛情景。可見,勇猛的祖先是受 到後代子孫的真摯崇敬的(范純甫,1995)。
早期部落原住民的教育是口傳心授,在生活中耳濡目染,學得祖傳的知 識和技藝,男孩成長至可以隨行狩獵,在當中習得狩獵技巧,了解辨識天 氣變化、方位、方向、動物習性及山林地勢(亞磊絲.泰吉華坦,2007)。狩 獵這種活動除了是生存之道,也是娛樂活動,它還與祭祀、戰鬥和出草具有同等 的重要性,是男人最嚮往的活動,自古以來便傳下許多獵規,無論是團體狩獵或 單獨狩獵都必須遵守(王美晶,1999)。狩獵在原住民各族群的心中是一種聖潔
的行為,出獵前必須守戒,凡有喪事或孕婦者禁止出獵。行獵前要先做鳥占、夢 卜以卜凶吉,凶卜則停止出獵(黃森泉,2006)。
布農族男人是臺灣原住民族最好的獵人,南部的排灣族人稱他們為sungau
(擁有法術的獵人);北部的泰雅族人稱呼布農族獵人為「影子」。狩獵對布農族 人而言,是一種生活亦是自我表現、爭取社會地位的絕佳機會,更是一種祭典行 為,因此每個參與的男人莫不全力以赴。狩獵,不僅成為原住民人民生存和生產 的一種需要,而且,伴隨著狩獵需要的武器製造,工藝生產,以及文學藝術創作,
形成了原住民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部分(延平鄉誌,2004)。
但是隨著生態保育及野生動物保護的觀念逐漸受到重視,原住民的狩獵行為 一再被提出討論。政府單位認為它是生態環境的殺手,訂定野生動物保育法,以 法律嚴加禁止,尤其在公布國家公園法之後,原住民族的生活領域被劃入國家公 園的範園之後(玉山國家公園屬布農族的活動領域,雪霸及太魯閣國家家公園是 泰雅族的活動空間)情況更是嚴重。此外,為了生態的保育,嚴格禁止原住民狩 獵,並限制他們在生態保護區(國家公園)內許多與傳統生活有關的活動,不但 扼殺了他們的生存命脈,似乎也陷入了某種迷思當中,那就是:所謂「生態環境」
到底是甚麼,難道只是指自然生態,而不能包括人文生態?那所謂的「生態保育」
難道不需要兼顧到自然與人文兩個層面嗎?執法之「徹底」,甚至嚴重地損及了 原住民的尊嚴。生態保育能逐漸受到重視固然值得欣慰,但是要落實生態保育一 定得全面禁止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嗎?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已存在了無數個世代,他 們賴以野生動物為生,就必須保障動物繁衍不絕,以使獵場中有動物可獵,因此 他們與動物之間已發展出一套相互依存的秩序,基本上那是一種人與生態平衡的 法則(王美晶,1999)。
近年來,隨著原住民族群民主自決意識抬頭,台灣社會已經漸漸意識到原住 民族有別於其它族群的文化傳統,研究者認為必須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的特殊性 與自主性,並透過有效管理及資源共享,讓原住民狩獵文化傳承下去。
貳、研究動機
研究者由於服務於軍旅,之前常因職務異動或陞遷關係,會調至其他縣 市任職,然而每到新單位,自我介紹我是原住民—布農族時,常會為一些 同仁異口同聲:你有沒有狩獵過,吃過哪些動物?從中不免的意識到大部 分外地人對「原住民」僅瞭解片面採集或狩獵活動,然而在原住民族狩獵 的過程中隱含的真正意涵是為何?卻完全不知道。其實一個真正的獵人是 和大自然融為一體,瞭解自然界,懂得運用豐富的知識在其中搜索的人。
他要能夠拿控自然界的一切,包括機會和危險,並且能夠在供需之間求取 平衡。在這過程中原住民族群團隊的合作獲取獵物,這是一個堅持延續自 己傳統文化的族群,執著於莊嚴的打獵方法,他們打獵的目的不僅是為了 果腹而已,還有加強族群的團體間共存的關係。雖然現代化的打獵方法有 各種配備甚至科學學儀器,看起來好像比較有效率,但是目的僅為了食物 和其他永不滿足的需求,忽視了打獵真正意義(王順清,2000)。
2010 年 11 月中旬,辦公室有位新進同事,閒暇與人交談之中,總是喜 歡談論原住民種種事蹟,從生活環境、狩獵、祭祀(典)、音樂(舞蹈)
活動等,在一次的閒談中,得知該員家庭為部落的頭目家族,有許多的傳 奇與故事,但追問:你有沒有上山狩獵過?才不免羞愧的聲稱:由於父母 雙親都從事公職的關係,其實從小就一直在外面讀書,直至近年來族群認 同的情感歸屬,才慢慢的去接觸、瞭解及參與部落的傳統文化。
於都市成長的原住民族小孩,其特徵大多為勇健的體魄、深邃的輪廓、
深色的皮膚及詞不達意的語彙,不會說母語、不會吟唱傳統歌謠及不協調 的舞步,其實這個狀況是許多久居外地原住民父母親所面臨的問題。因工 作環境、就業及小孩教育問題關係等,離鄉背井,小孩從小沒有自己族群 文化環境,學校因原住民各族人數未達申請專業老師標準或無師資,未開 班授課原住民傳統文化課程。另 2002 年原住民民族認定法第 6 條 父母僅一
方為原住民,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民族別。
只要原住民提出證明文件,得到法律認定,即是原住民族群。原住民族群 人數是增加了,但仔細想想,對自己的族群傳統文化不瞭解,如何產生族 群認同?隨著時間的消逝,漸漸失去了原住民的「本能」。
研究者個人記憶經驗回溯,第一次參加「Mapu-asu」布農語「放狗圍獵」,
是在國小五年級,一大清早四點鐘左右,聽到左鄰右舍的獵狗,不停地大聲吠叫,
阿公也急忙著餵飽家裡的小鳳、小黑、小黃及姑媽(狗名),爸爸磨刀霍霍聲,
天剛微亮時,看見祖、父執輩們帶著背包、手拿一根矛及一把綁在腰際上的番刀,
在我家旁的路口,集合出發。我跟表哥唯恐被發現小心翼翼的尾隨,在途中被看 見了三次,其中二次被長輩斥責,要我們趕快回家。最後,祖父執輩的耆老看我 們很有毅力、勇敢的樣子,要我們趕快跑過來跟上,並要求從現在開始,都不可 以離開他們的視線,也不可大聲喧嘩,提醒我們狩獵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掩飾行 蹤,以不著痕跡的方式,降低獵物天生防禦性的戒心。在到達預定的獵區前的路 途中,獵人們採集野生果實(番石榴、番茄、枇杷)、植物(蕨類、藤心)及野 蜂蜜充飢,在狩獵追捕過程中,部落的獵人能演繹出他們正在追蹤的動物之各種 不同的資料,如動物的物種及雌雄、年齡、牠移動的速度、牠是落單或者與其它 動物同行、牠吃什麼及什麼時候進食,以及動物經過此地的時間等資料。當然,
他們可以從蹄印與糞便的形狀來辨識動物的種類。動物的體型或年齡,都與牠的 印記大小有直接的關係。印記的深度代表著動物的體重。他們可以從動物上下顛 簸的步伐或長短不一的步長來區隔出牠們是生病或虛弱。對於動物習性的瞭解確 實有助於他們判斷牠們經過的時間(王國川、翁千惠,2005)。在最後一次的圍 捕中,看到一隻大山豬帶著幾隻小山豬經過我們守候隊,眼見長輩紛紛湧上圍 捕,表哥阿公,用背籃套住到一隻小山著,並用腰際番刀予以刺殺。
國中時,曾跟爸爸及兩位表舅深區狩獵,從自己的部落順搭至紅葉林班的大 卡車,車程概約四小時左右,到達目的後,還要走半天的路程,峰迴路轉,才到 休息的工寮,身體疲憊不堪,心理後悔不及,不時發出幹嘛要跟。但不可否認的
是,置身深高處眼望四周,一望無際的高原,林木粗曠高深,景色頗令人身心舒 暢。看見父執輩,顯得特別愉快,森林是他們熟悉的地方,是他們的戰場,是展 現獵人的智慧,地形、天氣、昆蟲、動物及植物甚至大自然種種一切,會給他們 考驗,嚴謹的遵守祖先禁忌,祖靈會給他們 Daisah(布農語,運氣或機會),一 個真正的獵人,端看他打獵的意圖和方法。打獵並不是只為了殺戮和競爭;能夠 和大自然合而為一,充份瞭解雲的脾氣、山的形貌、雨的使命、風梢來的信息、
動物的足跡和樹木的生長情形,這才叫做打獵(王國川、翁千惠,2005)。
目前由於法令的禁制,僅能利用祭儀活動期間,開放上山狩獵,老爸年齡漸 長,話多了。從出發前的叮嚀,途中蟲鳴鳥叫聲的警告,植物的辨識,動物足跡
目前由於法令的禁制,僅能利用祭儀活動期間,開放上山狩獵,老爸年齡漸 長,話多了。從出發前的叮嚀,途中蟲鳴鳥叫聲的警告,植物的辨識,動物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