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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本章旨在探討矯正機關醫事人員工作壓力之研究,本章共分為研究問題背 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重要名詞釋義及研究範圍與限制等四節。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問題背景

矯正機構是國家公權力行使之象徵,具有濃厚公權力色彩,將作奸犯科、違 法亂紀的犯罪人予以監禁隔離,以維護社會大眾之安全。惟自從我國解嚴之後,

政經蓬勃迅速發展,社會結構急遽變遷,多元文化蘊育而生,新聞媒體的播放,

以及人權團體的抗爭,個人自由自主性不斷提高,以致多元的價值觀和偏離的行 為亦反映到矯正機構,致使近年來矯正機構收容人權利意識亦隨之高漲,加上我 國重刑化刑事政策實施,以 1997 年刑法修正假釋要件最具代表性,將重刑人犯 長期停留於機構內。在新刑法尚未實施前,2005 年底刑期 10 年以上之重刑犯(含 無期徒刑)為 9,262 人,但新刑法實施後,2006 年底則略升為 9,319 人、2007 年底增加至 9,378 人、2008 年底再攀升到 10,370 人、2009 年底增為 11,666 人、

2010 年底又上升到 13,053 人、2011 年則到達 14,487 人,2012 年底最新數據已 來到 15922 人(法務部全球資訊網,2013)。在短短七年時間,重刑犯已增加 6,660 人,成長率為 71.9%,超過一座大型第一類監獄之收容人數。然而重刑化 刑事政策對監獄矯正功能之運作產生相當大之衝擊,在監獄舍房係有限之空間,

面臨不斷湧入之重刑收容人,造成監獄擁擠之窘境。其次,重刑化與收容人老年 化幾乎劃上等號,當收容人在矯正機構內待得越久,對於醫療照顧需求顯得更為 迫切,這對於長期不足之人力無疑是雪上加霜。

研究者因本身即從事關於矯正醫療工作,在面對收容人數的暴增及其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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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行、老人化且多數為毒品使用者等醫療問題不斷增加,加上醫事人員人力的不 足,使矯正機構醫療工作愈發艱鉅,回顧國內、外以醫事人員工作壓力相關研究,

以護理長、臨床護理人員研究方面居多;而關於矯正機構相關研究,對象則著重 在戒護、教化人員,因此,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式,從臺東地區矯正機關醫事人 員的自述經驗,深入瞭解其工作壓力,進而提出改善建議。

貳、研究動機

導因於重刑化刑事政策之實施,截至2012年底,總收容人數為66,106人,核 定容額為54,593人,超收11,513人,超收比率為21.1%(法務部全球資訊網,

2013)。監所收容人數爆量造成許多急慢性病、毒癮者、愛滋病患者、老年化收 容人等充斥著監所機構,而各監所醫事人員編制人數與收容人比例約為1:214,

相當不合比例,然而更有許多醫師編制是懸缺的,造成執業人員實際比例差異更 為龐大。加上機構內無完善醫療輔助設備也無常駐醫師判斷疾病,在此種情況 下,醫事人員所肩負壓力實為相當沉重,矯正機構環境封閉,收容的份子複雜,

而醫療工作均具無形性特質,其工作績效不易以明確尺標予以評定或衡量。終日 與拘禁其間收容人互動,如同執行沒有假釋的無期徒刑,其處境的苦楚艱辛與更 非社會大眾所知悉。目前許多新聞及政策改變可知社會觀感多誤解公職人員為輕 鬆職缺,又矯正機關環境服務對象為收容人,不似尋常醫療院所般透明化,可以 讓一般人民親眼見證並感受醫事人員其工作內容如醫療照護或輪值交接班,急症 處理等等辛勞之處。然而,在矯正機關工作壓力上,社會觀感多關注矯正機構戒 護人員工作壓力,對於監所醫事人員看法因不瞭解其工作性質,反而以其「公職 身分」且「非一般醫療院所工作環境」等原因而誤解為輕鬆工作職缺,所以為瞭 解矯正機關醫事人員因工作內容及環境複雜所造成的工作壓力並且澄清社會大 眾的誤解是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相對於犯罪人之量刑走向重刑化趨勢之際,近年來矯正機構內收容人之人權

卻相對寬鬆,在人權意識逐漸高漲之際,政府亦落實收容人各項基本權利,法務 部針對「政院修羈押法毫無誠意之澄清說明稿」(法務部全球資訊網,2009)中 表示:「將徹底檢討監所所有之法規、函釋,以符合聯合國人權公約之角度逐一 檢視」。再者,司法院大法官於2008年12月26日做出之釋字第653號,認為羈押 法第6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4條第1項規定:「不許受羈押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 求救濟,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及2009年1月23日作成之釋 字第654號:「認為羈押法第23條第3項及第28條對受羈押被告與辯護人接見時監 聽、錄音屬違憲」等2號釋憲文皆為保障收容人人權之具體說明。而法務部於隨 後所提出「羈押法暨監獄行刑法修正草案」中,大幅度針對矯正機構內收容人人 權提出修正方案,並於2009年5月13日修訂羈押法及2010年5月26日同時修訂監獄 行刑法及羈押法,並有許多保障人權之法條尚待立法院審議中。臺灣的人權持續 高漲,監獄受刑人因此享有某些程度的人權與自由,加上以醫療角度著眼,疾病 病況多變且醫療行為本來就很難有清楚的界線,尤其機關內醫事人力與設施缺乏 下,醫事人員在沒有醫師的情況下常需獨自僅以外觀辨識方式擔負起判斷收容人 疾病狀況為真病、偽病和急病救助之職責,因此被服刑中或出獄受刑人甚至其家 屬提出醫療糾紛告訴事件,如延誤就醫等,屢見不鮮,而在全面對抗犯罪矯正行 為中,臺灣的民主,似乎過度保護受刑人的人權之嫌,相對於獄政工作者的人權 受不到對等的保障(洪美雲,2005)。綜觀國內學者針對矯正機構戒護人員或管理 員所做有關工作壓力、工作滿意、學習需求或離職率等之研究,均以監獄管理人 員為對象且侷限於提昇工作滿意度之研究,鮮少探討矯正機關醫事人員的工作壓 力的相關研究,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矯正機構之功能主要是執行刑罰隔離政策之目的,將人犯與社會隔絕,防範 人犯脫逃為第一要務,故各項措施無論是硬體設備或管理制度,一律以達到滴水 不漏為最高宗旨,因此,監所人員除實務經由做中學或前輩的「師徒制」經驗傳 承外,從外界獲得的資訊非常的少,尤其為了阻斷受刑人與外界的通訊,機關四 周圍牆均架設阻斷器,阻絕所有的通訊包括戒護區內電腦網路的應用亦被定點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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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因此,資訊操作及獲得能力較一般公務人員為低。面對許多「主」「客」觀 背景因素與臺灣民主社會環境的變遷,從事矯正機構工作人員,需要毅力與耐心 去面對「時代環境的挑戰」;再者矯正機關醫事人員以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晉用,

需2年以上醫療工作經驗轉任,在原醫療院所之執業皆為醫療相關工作,如藥師 調劑、管理藥品,醫檢師依醫囑採檢並進行各項檢驗,護理師輔助醫師照護病人 等單一面向醫療業務,但入監所工作後必需兼任許多醫療行政業務如公文撰寫 等。一方面需面對從未接觸的行政業務,另一方面在醫療快速變遷下在封閉環境 工作需將無可避免與原有專業技能脫節的情況下,醫事人員在此環境中如何調適 並面對壓力乃本研究動機之三。

綜上所述,本研究欲藉由探究臺灣矯正機關醫事人員工作壓力之研究,俾使 社會大眾瞭解為數不多卻默默付出的醫事人員的辛勞,尤其臺東地區矯正機關為 全國設置矯正機關最多的地區,囿因地處偏遠、山區,醫療更加地缺乏,故以此 地區為研究標的。也期望能藉此提供矯正機關及法務主管機關未來人員管理政策 參考方向。為期達成此研究目的,研究者就工作壓力理論與戒護人員、護理人員 相關實證研究,採文獻探討法進行探討分析,同時以現在(曾經)在臺東地區矯正 機關服務之醫事人員為研究對象,採深度訪談法蒐集與研究變項有關之資料,俾 以深入瞭解研究變項之真實現況與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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