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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來自雲林縣臨海地區 106 學年度之公、私立幼 兒園滿 5 足歲的大班幼兒;共有 5 間幼兒園的幼兒參與本研究,3 間 為鄉立幼兒園、1 間為國小附設幼兒園、1 間為私立幼兒園;經家長 同意參與本研究幼兒共有 124 位,高社經地位家庭有 24 位,佔同意 家長數的 19%,中社經地位家庭有 28 位,佔同意家長數的 23%,低社 經地位家庭有 72 位,佔同意家長數的 58%。

本研究為了解低社經家庭幼兒的敘事能力,從家長同意參與本研 究低社經家庭幼兒 72 位中,經篩選扣除後共有 60 位幼兒為本研究的 正式研究對象。考量本研究的測驗涉及幼兒基礎的語文認知能力,因 此研究者建立了下述篩選研究對象之標準,以降低無關變項之干擾而 影響幼兒在敘事能力之表現。選取方法與原則描述如下:

壹、研究對象選取方法

先取得幼兒園園方同意進行研究後,為確定參與幼兒家長的意願、

家庭社經狀況及幼兒年齡,研究者擬定家長同意書(附錄一),至各個 班級發放,取得家長同意後,和各班教師約好時間入園蒐集幼兒敘事 語料,並發放讀寫能力發展評定量表給各個班級老師。

貳、研究對象選取原則 一、幼兒年齡與性別

本研究目的是希望了解學前幼兒敘事能力之發展,因此需要幼兒 能在無旁人協助下獨自說故事。研究發現 5 歲幼兒比年幼的幼兒較能 完整地說出一則故事(Applebee, 1978),且故事已開始具有個人風格,

知道自己所屬團體之故事型態(Engel, 1995/1998),因此本研究選擇 大班滿 5 歲幼兒,最小月齡為 65 個月,最大月齡為 78 個月,全體受 試幼兒的平均月齡為 71.6 個月(SD =3.53);5 歲幼兒 27 位,6 歲幼 兒 33 位;女幼兒 31 位,男幼兒 29 位,全體幼兒人數為 60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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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幼兒智力方面

由於幼兒的認知發展會影響其對書面語言的解讀,智能障礙或發 展遲緩的幼兒受限於認知能力上的缺陷、類化能力的缺乏因而減弱了 各種能力的學習,呈現出語言能力不佳的困難。而本研究的測驗工具 涉及幼兒的認知、語言能力,因此智能障礙、發展遲緩及接受語言治 療等特殊幼兒不在本研究的討論範圍之內。

在與研究對象進行個別施測前,研究者會初步詢問班級教師,排 除已被鑑定為智能障礙、語言障礙和發展遲緩的幼兒。其次,研究者 採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之標準分數做為智力指標,該測驗的平均數為 100,標準差為 15,智力正常範圍於負一個標準差之上,因此研究對 象必須在此測驗中所得之標準分數為 85 分以上、百分等級 16 以上方 能繼續測驗。

三、低社經家庭

父母親的社經地位為教育程度與職業類別交互影響的結果(林生 傳,2005)。本研究受試幼兒之低社經家庭判斷,係透過研究者發放 的家長同意書中之問卷調查,了解幼兒父母親各自的教育程度及職業 類別,接著以表 3-2-1 之標準評定幼兒之父母教育程度指數,以表 3-2-2 之標準評定父母職業地位,再以較高等級的一方為主,將教育 指數乘以加權值「4」,職業指數乘以加權值「7」,兩者相加所得的加 權分數作為社經地位指數(林生傳,2005),並依表 3-2-3 之標準評 定家庭的社經地位等級。所得指數之社經地位等級為第四級與第五級 列為本研究低社經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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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4 各類型幼兒園研究對象人數

類型 園數 班級數 參與研究人數 選用人數(%) 國小附設幼兒園 1 1 2 2 (3%) 鄉立幼兒園 3 9 65 53 (88%) 私立幼兒園 1 3 5 5 (8%) 總計 5 13 72 60 (100%)

表 3-2-5 教師教學之課程取向摘要表

課程內容 班級數(%)

教室內設置語文區 有 11(85) 無 2 (15) 唸故事的天數 每天 2 (15) 1-2 天 4 (31) 2-3 天 7 (54) 依照課本進度教學 有 12(92)

無 1 (8) 有主題課程且會設計活動 有 13(100)

無 0 (0) 提供作業本讓幼兒練習 有 13(100)

無 0 (0) 注音符號及拼音教學 有 13(100)

無 0 (0) 教導拿筆和寫字 有 10(77)

無 3 (23) 教導幼兒寫名字 有 13(100)

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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