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 101 學年度第二學期任職於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宜 蘭、花蓮及連江等縣市之大學校院之學生事務處中,負責及從事各種行政工作 之學務人員為研究對象,包含一般專任職員、約聘僱人員、兼任行政工作之教 師及支援學生事務工作之教官,進行問卷調查。
壹、研究母群體
本研究以北區大學校院之學生事務人員為研究對象。「北區大學校院」係依 據教育部2011 年所頒布「教育部設置大專校院學生事務工作協調聯絡中心及輔 導工作協調諮詢中心實施要點」,北部地區聯絡中心之轄區包括:基隆、臺北、
新北、桃園、新竹、宜蘭、花蓮及連江等縣市地區內大學、獨立學院、科技大 學、技術學院,計72 所大學校院(教育部,2012)。。「學生事務人員」則為上 述北部地區之大學校院學生事務處中,負責及從事各種行政工作之學務人員,
包含一般專任職員、約聘僱人員、兼任行政工作之教師及支援學生事務工作之 教官為研究對象。研究者將以各校網頁資訊、致電各校等方式,確認學務人員 總人數做為發放問卷之依據,北區大學校院學校數量及學務人員人數如表3-1。
表3-1
北區大學校院校數及學務人員數一覽表
北區大學校院校數及學務人員數一覽表學校規模 性質 一般大學
校數 學務人員數 技職校院
校數 學務人員數 5000 人(含)以下 公立 6 147 2 40
私立 4 69 8 203
5001-10000 人 公立 5 146 1 32 私立 8 214 15 463 10001 人(含)以上 公立 7 452 2 81
私立 8 425 6 214
總計 38 1453 34 1033
資料來源:教育部(2013)及研究者自行整理。
貳、研究樣本與抽樣方法
為使樣本在學校規模與類型上具有代表性,本研究採配額抽樣方式挑選正 式施測對象。本研究母群體為2486 人,依郭生玉(2012)指出,母群體為 2400 人,樣本數需達331 人,本次研究預計抽取 400 人做為調查研究對象,為求研 究對象具代表性,依照學校類型、性質、規模等分佈情形加以分類進行樣本抽 取。各規模學校問卷發放分配說明如表3-2。
確定各類抽取樣本數後,研究者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等方式取得同意協助 施測並確認發放數量,於102 年 04 月中旬以郵寄方式寄送問卷,協請各校聯絡 人協助施測,並於102 年 05 月中旬回收完畢,正式問卷共寄發 520 份,回收問 卷452 份,實得有效問卷計 412 份,有效回收率達 79.2%。
表3-2
學校問卷發放分配及回收一覽表
學校問卷發放分配及回收一覽表類型 性質 規模 名稱 發出
問卷 回收 問卷
有效 問卷 小計
一般 大學
公立
5000 人(含)以下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25 25 24
90
5001-10000 人 國立宜蘭大學 25 18 13 5001-10000 人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20 20 20 10001 人(含)以上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40 24 22 10001 人(含)以上 國立中央大學 40 20 11
私立
5000 人(含)以下 慈濟大學 40 20 18
136
5000 人(含)以下 馬偕醫學院 8 8 6 5001-10000 人 元智大學 20 20 20 5001-10000 人 真理大學 21 21 19 10001 人(含)以上 世新大學 25 20 14 10001 人(含)以上 中原大學 30 30 30 10001 人(含)以上 淡江大學 30 30 29
(續下頁)
類型 性質 規模 名稱 發出
變項 分組 人次 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