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卡方檢定統計方式探討介入前實驗組與對照組之性別、父母教育程 度、BMI 值、零用錢、平日及假日接觸媒體情形等變項資料的比較性及以 次數分配與百分率呈現變項分布情形,詳見表 5-1-1。
(一)性別
研究對象在性別比率上,男生為 77 人(50.3%),女生為 76 人(49.7%),
男女比率相當,經卡方檢定結果無顯著差異。
(二)父母教育程度
父親教育程度以高中職居多為 72 人(47.1%),國中以下次之為 44 人 (28.8%),母親教育程度亦為高中職居多有 70 人(45.8%),經卡方檢定結果,
兩組研究對象之父母教育程度無顯著差異。
(三)零用錢使用情形
兩組研究對象在每星期的零用錢使用情形,以沒有零用錢者居多有 63 人(41.2%),1-100 元次之為 56 人(36.6%),101 元者最少為 34 人(22.2%),
經卡方檢定結果,兩組研究對象零用錢使用情形無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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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日及假日接觸媒體情形
兩組研究對象在平日接觸媒體情形實驗組以超過二小時最多有 34 人 (40.5%),對照組以超過一到二小時最多有 37 人(53.6%),經卡方檢定結果,
兩組研究對象之平日接觸媒體情形有顯著差異。在假日接觸媒體情形,以 超過二小時最多有 74 人(48.4%),經卡方檢定結果,兩組研究對象之假日 接觸媒體情形無顯著差異。
綜上所述兩組研究對象,除平日接觸媒體時間外,在性別、父母教育、
零用錢使用情形與假日接觸媒體時間等,以卡方檢定結果無顯著差異,表 示兩組研究對象除平日接觸媒體時間外,其餘變項皆同質。
二、等距變項資料之描述與比較
以獨立樣本 t 檢定統計方式,探討介入前實驗組與對照組之身高、體 重與 BMI 值等變項資料的比較性及以平均值與標準差呈現變項分布情形,
詳見表 5-1-2。
(一)身高
實驗組的身高最高為 168 公分,最矮為 134 公分,平均為 149.75 公分,
標準差 7.60;對照組的身高最高為 168 公分,最矮為 130 公分,平均為 149.18 公分,標準差 7.93,以獨立樣本 t 檢定結果兩組同質。
(二)體重
實驗組的體重最重為 75 公斤,體重最輕為 26 公斤,平均為 44.51 公 斤,標準差 11.13;對照組的體重最重為 67 公斤,體重最輕為 26 公斤,
平均為 43.47 公斤,標準差 10.54,以獨立樣本 t 檢定結果兩組同質。
(三)BMI
實驗組的身體質量指數最大值為 30,最小值為 14,平均為 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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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差 3.76;對照組的身體質量指數最大值為 31,最小值為 14 公斤,平 均為 19.42,標準差 4.14,以獨立樣本 t 檢定結果兩組同質。
綜上所述兩組研究對象在身高、體重與 BMI 值等,以獨立樣本 t 檢定 結果無顯著差異,表示兩組研究對象變項皆同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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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1-1 研究對象人口學類別變項資料分析
變項 變項內容 實驗組 (n=84)
對照組 (n=67)
總計 (n=151)
ݔଶ p
人數 % 人數 % 人數 %
性別 0.31 .57
男生 44 52.4 32 47.8 76 50.3 女生 40 47.6 35 52.2 75 49.7
父親教育 4.07 .13
國中以下 26 31 17 25.4 43 28.5 高中職 43 51.2 28 41.8 71 47.0 大專以上 15 17.9 22 32.8 37 24.5
母親教育 1.96 .37
國中以下 27 32.1 15 22.4 42 27.8 高中職 39 46.4 31 46.3 70 46.4 大專以上 18 21.4 21 31.3 39 25.8
零用錢情形 5.93 .05
沒零用錢 41 48.8 22 32.8 63 41.7 1-100 元 24 28.6 30 44.8 54 35.8 101 元以上 19 22.6 15 22.4 34 22.5 看電視廣告
情形
3.39 .18
很少看 26 31.0 25 37.3 51 33.8 偶而會看 29 34.5 28 41.8 57 37.7 經常會看 29 34.5 14 20.9 43 28.5 平日接觸電
視媒體情形
9.73 .00
一小時以下 24 28.6 17 25.4 41 27.2 一到二小時 26 31.0 36 53.7 62 41.1 超過二小時 34 40.5 14 20.9 48 31.8 假日接觸電
視媒體情形
1.20 .54
一小時以下 11 13.1 11 16.4 22 14.6 一到二小時 29 34.5 26 38.8 55 36.4 超過二小時 44 52.4 30 44.8 74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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