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 Movement ABC 測驗為評估兒童動作協調能力之診斷工 具,以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測驗項目作為分類工具。本節將介紹這兩套 測驗工具。
Movement ABC 測驗
Movement ABC 於 1972 年首先以 Test of Motor Impairment(TOMI)
之名出版,TOMI 於 1984 改版,最後 Henderson 與 Sugden 於 1992 年進 行部份項目修訂成為 Movement ABC 測驗,並以 1234 位美國兒童建立 4 至 12 歲之常模樣本。量表包含動作測驗(test)與初篩量表(checklist)
二部份,動作測驗主要評估兒童在學校及遊戲時的動作表現。初篩量表 主要是由家長或學校老師填寫,可分為五大部分,第一至四的部份是有 關於兒童與環境間的互動情形,最後一部分則是關於兒童的行為表現。
本研究使用的是動作測驗的部份(詳見附錄一、附錄二),其適用年齡 為 4-12 足歲的兒童,可區分為四個年齡層:4-6 歲、7-8 歲、9-10 歲及 11-12 歲,每個年齡層均有各自的測驗項目其涵蓋三個面向:手部操作 靈活度、球類技巧及平衡能力。兒童在每一項動作測驗表現的原始分數 將依操作手冊的定義轉換為障礙分數,再將所有測驗項目的障礙分數加 總得到”障礙總分”。本研究依據 2006 年未出版之台灣常模(表二),
選擇障礙總分 5th %tiles 以下為發展協調障礙兒童。即 9-10 歲兒童障礙 總分大於等於 20 分定義為發展協調障礙兒童;障礙總分小於等於 19.5 分定義為非發展協調障礙兒童。11-12 歲兒童障礙總分大於等於 19.5 分 定義為發展協調障礙兒童;障礙總分小於等於 19 分定義為非發展協調 障礙兒童。
表二、Movement ABC 測驗台灣常模障礙分數(李曜全,2006)
5th %tiles 15th %tiles
9-10 歲 20 15.5
11-12 歲 19.5 16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全名 Taiwan Movement Assessment Test,縮寫 TMA test)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為中國醫藥大學適應體育研究群所建構設計(吳 昇光、李采娟,2005),編列此動作協調能力工具之過程分為幾個階段,
首先研究群成員就各專業領域對於「協調(coordination)」一詞之定義進 行討論,再透過文獻回顧及參考現行與動作協調能力相關測驗工具,主 要包括:Movement ABC 測驗(Henderson & Sugden, 1992)、BOTMP
(Bruininks, 1978)、MAND(McCarron, 1982)、Ball Catching Test(Van Waelvelde, De Weerdt, De Cock, & Smits-Engelsman, 2003)與 TGMD-2
(全名為 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 2nd ed.)(Ulrich, 2000),以 進行初步測驗項目的選取及評分標準之判定。接著由具兒童物理治療與 適應體育運動背景之教授負責項目的初步編制,再來就編列出的測驗方 法進行專家討論,編製出具專業性與實測性之測驗項目。初步擬定之台 灣動作評估測驗主要包含三大部分:上肢動作協調能力、下肢動作協調 能力及整體動作協調能力。共 15 項測驗項目(表三)。
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後之初步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以隨機取樣方式選 定松竹國小四、五、六年級各一個班級,總共 112 名學童進行預試測驗,
同時這些學童也接受 Movement ABC 測驗之檢測,以便進行台灣動作評 估測驗與 Movement ABC 測驗結果之比較。預先測試之前,針對施測人
員對於測驗工具的使用進行訓練。台灣動作評估測驗之施測人員主要為 式之 stepwise 方法,考驗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各項目之組合對於 Movement ABC 測驗結果之預測能力。經由統計結果篩檢出的測驗項目,再經過 信度方面,內部一致性的 Cronbach’s alpha 值為 0.7266-0.7465,整體再 測信度介於 0.404-0.888,均達到可接受之範圍(李曜全,2006)
台灣動作評估測驗分數計算方式,是將兒童在各個測驗項目之原始
分數根據所屬的常模先轉換為 z 分數,再依 z 分數轉換為 1-10 分的能力 分數(ability score),轉換標準如表四所示。記分過程中,若此測驗項目 包含慣用邊與非慣用邊,則將二者之原始分數各自轉換成能力分數後,
再相加除以二作為該測驗項目之能力分數。台灣動作評估測驗所得能力 分數越高代表兒童動作協調能力越佳。
第二版台灣動作評估測驗適用年齡為 9-12 歲兒童,共有十個測驗 項目,可分為四個面向,分別為(1)精細動作:插洞板、轉出螺絲;
(2)球類操控:丟沙包、單手接球、跑步踢球、盤球 8 字跑;(3)平 衡控制:單腳平衡;(4)視覺動作整合:Finger-Nose-Finger、公雞花 邊、跳格子(表五)。測試規則與評分標準見附錄三。
表三、初步擬定之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動作分類 測驗項目
上肢動作協調 Finger-Nose-Finger、插洞板、描花邊、連連看、扣 鈕釦、轉螺絲、單手丟接球、丟沙包、投準
下肢動作協調 單腳站、跳格子、原地跳躍拍手、跑步踢球、盤球 8 字跑
整體動作協調 運球 8 字跑
表四、z 分數轉換能力分數之依據 z 分數 能力分數
>2 10 1.5 ~ 2 9 1 ~ 1.5 8 0.5 ~ 1 7 0 ~ 0.5 6 -0.5 ~ 0 5 -1 ~ -0.5 4 -1.5 ~ -1 3 -2 ~ -1.5 2
<-2 1
表五、第二版台灣動作評估測驗
面向 測驗項目
精細動作 插洞板、轉出螺絲
球類操控 丟沙包、單手接球、跑步踢球、盤球 8 字跑
平衡控制 單腳平衡
視覺動作整合 Finger-Nose-Finger (FNF)、公雞花邊、跳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