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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研究工具

(一) 自變項

本研究中的自變項為「故事結構教學」,研究者使用坊間繪本進行結 構教學,教學活動包含:大聲朗讀、提問、故事結構分析圖、重複說 故事。

(二) 依變項

本研究的依變項為「口語敘事表現」,評量方式為蒐集研究對象每次 聆聽故事後重述故事內容,經由校正後進行分析,分析向度為下列三 項:

1. 故事總字數:為受試對象重述故事後,轉譯語言樣本去除迷走語

(mazes),即不清楚語音、發語詞、重複字詞、說了再說或說了 放棄不說等現象後的總共字數。

2. 故事相異字數:為受試對象重述故事後,透過上述定義得到總字 數後再從中計算相異字數。

3. 故事完整性:即故事的五大成分,包含情境(時間、地點)、角色、

事件起因、事件經過、事件結果,得分高者表口語敘事能力佳,

得分低則為口語敘事能力不佳。

(三) 控制變項 1.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為桃園縣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定為智能障礙國小低 年級學生,安置在普通班接受資源班特教服務,在教學研究前徵得 家長同意,以避免受試對象的流失,同時在教學前也確認其他任課

結果,在基線期、處理期的教學皆由同一人進行,教學者即為研究 者,研究者畢業於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學士後學分班,任教於特 殊教育班已有八年年資。

3. 教學情境

每節課的教學地點都在研究者任教的資源班教室以一對一方式進 行,教室內硬體擺設皆維持不變,以達到教學環境的一致性,避免 不同情境影響研究結果。

4. 評量方式

本研究評量方式是收集研究對象的語言樣本進行敘事能力的評 估,在實驗教學的前、中、後,共計二十次評量,評估的原則、計 分方式皆相同,即重述故事語言樣本去除迷走語後,計算其總字 數、相異字數及故事完整性。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桃園縣某國小資源班一名二年級學生,經該縣特殊教育 學生鑑定及就學安置輔導委員會鑑定為智能障礙學生,且持有輕度智能障礙手 冊,並徵得學生本人及家長同意後參與本研究。

研究對象為國小二年級男童, 基本資料如下:

(一) 基本資料:出生日期為 94 年 6 月 16 日,國小二年級男生,WPPSI-R,

全量表 FSIQ=67, 百 分 等 級 1; 作 業 智 商 77; 語 文 智 商 61。

(二) 家庭背景:研究對象家庭組成為大家庭,家中成員有爸爸、媽媽、姊 姊(智力正常,但未同校就讀),還有奶奶、叔叔一家同住。主要照 顧者為媽媽,受試對象放學後在安親班完成作業後才由家人接回,回 家的活動多半是看電視或打電動,較少主動對家人描述學校情形。

(三) 醫療史:生產時產程順利,自然分娩,雖有唇顎裂,三個月左右已開 刀治療,外觀上仍有手術痕跡,語言治療師認為不至於影響語言發展 及構音。研究對象幼稚園中班到大班曾定期進行語言矯治,但家長認 為成效不大,因此停止語言治療。身體健康情形良好。

(四) 適應行為能力:生活自理舉凡吃飯、穿脫衣物、洗臉能力可,對於自 己的物品也能整理清楚不至零零落落,但面對無法處理的事件或困難 會以啜泣方式應對。下課時常獨坐在椅子上進行靜態活動(如堆疊積 木)或看同學玩,不會主動要求加入團體遊戲。

(五) 口語理解與表達:經導師及研究者觀察發現,研究對象很少主動與人 互動,下課時多獨自行動或坐在座位上,更少主動表達,老師問話時,

表達。

(六) 讀寫能力:研究對象可進行仿寫,對於國字的短期記憶不佳,需以圖 片做為視覺提示配合重複練習,但書寫的字體結構尚稱完整且字跡工 整,閱讀時多倚靠注音符號,但拼讀速度慢,聲調也有困難,因此唸 讀課文並不流暢,進而影響閱讀理解。

由於口語敘事能力中的自述故事及個人述說,除了回憶事件內容外,更 需要組織人、事、時、地、物等細節,並依時間與因果順序將事件描述出來,

屬高層次語言能力,加上缺乏視覺提示,對本研究之研究對象而言實為一大 挑戰,因此本研究以故事重述做為敘事能力評量類型。而智能障礙學生在獲 取訊息到傳遞訊息上有困難,加上短期記憶力不佳,故事結構教學的視覺圖 示能提供本研究參與者學習的鷹架,故採此教學法介入。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工具,包括教材篩選檢核表、口語敘事能力評分表、自 編家長及導師意見調查表,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 教材篩選檢核表

教師應依教學對象選擇適當故事,選擇教材時應避免故事太長、角色太複雜 或是與生活經驗不符合的故事(黃瑞珍,1999)。研究者選擇教材過程中,考量對 象為低年級學童,國語課本中課文多未超過 250 字,因此參考王姝雯(2006)、陳 美玲(2010)所設計故事篩選量表,設計本研究之教材篩選檢核表,所評量向度 為:

1. 故事長度是否適合輕度智能障礙兒童閱讀,指的是不包含「課文標題或文 章標題」以及「標點符號」的中文總字數。本研究所選擇 12 篇故事,總字 數低於 250 字。

2. 故事中字詞彙是否符合輕度智能障礙兒童閱讀,研究中難易度判定,乃使 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翁凌志所發展的中文文章適讀性線上分析系統進行分 析,指的是中文常用字,除以故事長度所得的比率;常用字的判斷,是以 國小 495 常用字表為基準,本研究常用字比率為 70%以上。

3. 故事內容是否符合本研究之故事結構元素。每一向度得分為 0 到 2 分,0 分為不符合,2 分為非常符合。

研究者將所選擇繪本,依此檢核表進行評分,此外,再邀請一位目前就讀國 立台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共同進行評分。依檢核表所得分數高低,

挑選出 12 篇做為實驗教學使用,其中 4 篇為基線期使用,8 篇為處理期和維持期 使用。

二、 口語敘事評量表

(reformulation)(Leadholm & Miller, 2003),另外,在話語中不當或贅加使用「這 個」、「那個」,亦屬於迷走語的一部分。完成逐字稿後再進行故事結構元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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