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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工具,為研究者自編的「中部地區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對實施 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意見之研究」問卷。茲將問卷編製歷程、問卷內容與計分方式 等,分述於次。

壹、問卷編製歷程

本研究的主要研究工具為一自編之問卷,其問卷編製歷程分為問卷初稿的編 製、實施問卷預詴兩部份,敘述於下。

一、問卷初稿的編製

問卷初稿的編製分為三步驟,茲說明如下。

(一) 擬定預詴問卷架構

本研究首先依據研究目的及文獻探討結果,並與指導教授充分討論後,擬定預 詴問卷基本架構。本預詴問卷分為兩大部分,包括填答者的個人基本資料、中部地 區國中特教教師對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意見兩部分。

(二)編擬問卷題目及其計分方式

依據問卷基本架構編擬問卷題目。初步草擬後,與指導教授歷經多次研討,其 中並邀請學者專家參與討論,將有疑義的部分予以修正、刪改後,初步編擬完成問 卷題目及其計分方式。

(三)建構專家內容效度

問卷初步完稿後,經與指導教授討論共同推舉專家諮詢名單,邀請三位學者和 三位資深國中教育人員,名單詳如表3-5,請專家學者們撥冗填寫「中部地區國民中 學特教教師對實施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看法之研究(專家內容效度問卷) 」(詳見附 錄ㄧ)。針對本研究問卷題目的適切性、文字用語等,請專家學者們提供修正意見 並彙整意見(詳見附錄二),以建立問卷之專家內容效度,並作為修正問卷的重要依 據參考。

表3-5 協助建立專家效度之專家名單(以姓名筆畫為排列順序)

姓名 服務單位 職稱

王淑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副教授

林佩蓁 臺中市立雙十國中 現職教師(特教碩士) 李永昌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教授

張昇鵬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教授

廖盈絜 臺中市立黎明國中 現職教師(特教博士班) 蔡雅庭 臺中市立豐南國中 現職教師(特教碩士)

二、實施問卷預詴

預詴問卷在初步建構專家內容效度後,編修預詴問卷(詳見附錄三),以進一步 進行問卷預詴。研究者總計發出72份預詴問卷,同時在正式施測時,即不再以此72 名教師為施測對象,以免對正式施測產生答題干擾。預詴資料回收後進行項目分析 和信度分析,藉以檢驗本研究問卷各題目之鑑別度與內部一致性。針對回收的預詴 問卷,以統計套裝軟體SPSS for Window12.0中文版進行項目分析(詳見表3-6),將 項目分析的內容分述如下:

(一)臨界比值法

臨界比值法又稱為極端值法,主要目的在求出問卷個別題項的決斷值。首先根 據問卷總分區分出前後各27%的高分組和低分組,以t 檢定考驗高低組在每個題項的 差異,將t 檢定結果未達顯著性的題項刪除。為提高題項鑑別的功能,可以以臨界比 值大於3.50作為題目篩選的依據(吳明隆、涂金堂,2011)。

經統計套裝軟體分析,預詴問卷第二部分「教材編製」層面的題項中,第13題

(我認為缺乏國中階段的相關調整教材來參考,讓我在編製教材時有點困擾。)t 檢 定結果未達顯著,臨界比值小於3.500,故予以刪除。

經統計套裝軟體分析,預詴問卷第三部分「教學安排」層面的題項中,第5題(我 認為專業團隊人員給予教師諮詢協助,可以使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教學更順 暢。)、第7題(我認為部分特殊需求領域的教學,如定向行動訓練對我來說非常困 難。)及第8題(我認為如果學生障礙類型較複雜或程度太嚴重,讓我要配合新特殊 教育課程綱要的教學有困難。)t 檢定結果未達顯著,臨界比值小於3.500,故予以 刪除。

(二)同質性檢驗法

同質性檢驗法包括題項與量表總分的相關、題項在量表共同因素的因素負荷量 以及整份問卷的內部一致性信度考驗值。在題項與量表總分的相關部分,採用Pearson 相關係數。個別題項與總分的相關係數未達顯著,或兩者相關為低度相關,即相關 係數小於.300,表示題項與整體問卷的同質性不高,應予以刪除(吳明隆、涂金堂,

2011)。

經統計套裝軟體分析,預詴問卷第二部分「教材編製」層面的題項中,第13題 的相關係數未達顯著,小於.30,故予以刪除。預詴問卷第三部分「教學安排」層面 的題項中,第5題、第7題及第8題的相關係數未達顯著,小於.300,故予以刪除。

問卷的內部一致性信度考驗採用 Cronbachα係數,目的在檢視題項刪除後,整 體問卷的信度係數變化情形。若題項刪除後的量表整體信度係數比原先的信度係數 高出許多,則應考慮刪除此題項(吳明隆,2007)。預詴問卷的整體信度係數為.911,

第二部分「教材編製」層面的第13題,三部分「教學安排」層面的第7題、第8題等3 題,在刪除後的α係數大於.911予以刪除,其餘各題項均保留。

綜合上述統計分析方法,將刪除預詴問卷中第二部分「教材編製」層面的第13 題,及第三部分「教學安排」層面的第5題、第7題及第8題。其餘題項t 檢定結果均 達顯著,臨界比值大於3.50;相關係數皆達顯著,大於.300;刪除題項後的α係數 均未大於.911,故皆予以保留。各題項經過臨界比值法和同質性檢驗法,將臨界比 值小於3.50、相關係數小於.300,及刪除題項後的α係數大於整體信度係數.911的 題目刪除後,剩餘題項共40題。

表3-6 預詴題項項目分析摘要表

題項 臨界比值法 同質性檢驗法

題目取捨 決斷值 題項與總分有關 題項刪除後的α值

課程設計-a1 3.897** .480** .911 保留 課程設計-a2 3.699** .453** .909 保留 課程設計-a3 4.003** .533** .908 保留 課程設計-a4 3.610** .495** .908 保留 課程設計-a5 3.524** .547** .907 保留 課程設計-a6 4.302** .594** .907 保留 課程設計-a7 3.681** .539** .908 保留 課程設計-a8 3.501** .342** .910 保留 課程設計-a9 4.928** .423** .909 保留 課程設計-a10 3.687** .377** .910 保留 課程設計-a11 4.255** .436** .909 保留 課程設計-a12 5.273** .474** .908 保留 課程設計-a13 3.559** .499** .908 保留 課程設計-a14 5.659** .461** .909 保留 課程設計-a15 6.087** .351** .910 保留 課程設計-a16 4.302** .420** .910 保留 課程設計-a17 4.515** .416** .910 保留 教材編製-b1 5.230** .543** .908 保留 教材編製-b2 4.155** .655** .906 保留 教材編製-b3 3.855** .618** .907 保留 教材編製-b4 5.479** .591** .907 保留 教材編製-b5 3.689** .592** .907 保留 教材編製-b6 3.910** .419** .909 保留 教材編製-b7 4.488** .588** .907 保留 教材編製-b8 5.270** .566** .908 保留 教材編製-b9 4.237** .452** .909 保留 教材編製-b10 4.025** .523** .908 保留 教材編製-b11 5.042** .397** .909 保留 教材編製-b12 7.201** .652** .906 保留 教材編製-b13

1.016 .080 .913

刪除 教學安排-c1 3.899** .455** .909 保留 教學安排-c2 4.334** .600** .907 保留 教學安排-c3 4.132** .539** .908 保留 教學安排-c4 3.600** .525** .908 保留

(接下頁)

表3-6 預詴題項項目分析摘要表 (續)

題項 臨界比值法 同質性檢驗法

題目取捨 決斷值 題項與總分有關 題項刪除後的α值

教學安排-c5

1.904 .241

.911 刪除 教學安排-c6 3.792** .475** .909 保留 教學安排-c7

1.910 .227 .912

刪除 教學安排-c8

1.121 .124 .913

刪除 教學安排-c9 4.269** .378** .909 保留 教學安排-c10 4.153** .481** .908 保留 教學安排-c11 3.941** .464** .909 保留 教學安排-c12 3.712** .530** .908 保留 教學安排-c13 5.109** .643** .906 保留 教學安排-c14 4.104** .581** .907 保留 判標準則 ≧3.500 ≧.300 ≦. 911(註)

註:.911 為量表的內部一致性α係數;*p<.05 **p<.01

貳、正式問卷內容與計分方式 ㄧ、發展正式問卷

研究者依據學者專家與資深特教教師提供相關意見來修正問卷,且預詴問卷經 信度與效度考驗後,並與指導教授商榷,再將題目加以潤飾而完成正式問卷(詳見附 錄四)。本問卷分為兩大部分,包括填答者的個人基本資料、國中特教教師對新特殊 教育課程綱要的看法兩部分,再針對課程設計、教材編製、教學安排等三個層面的 看法進行差異比較。茲說明本自編問卷內容如下。

(ㄧ)填答者的個人基本資料

此部分是指教師背景變項,為年齡、畢業科系、特教教學年資、任教班級類型、

擔任職務、任教學校全校規模、新課綱累計研習時數及是否為詴辦學校等八項,以 瞭解與搜集填答者的資料,作為進一步分析應用的參考。其內容分述如下。

1. 年齡:分別是「30 歲以下」、「31-40 歲」、「41-50 歲」、「51 歲以上」四組。

2. 畢業科系:分別是「特教研究所、特教四十學分班、特教系畢業」、「ㄧ般大學

特教學分班結業、修畢特教學程」、「一般合格教師」、「未具特教資格之代 課教師」四組。

3. 特教教學年資:分別是「5 年以下」、「6-10年」、「11-15年」、「16年以上」

四組。

4. 任教班級類型:分別是「特教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三組。

5. 擔任職務:分別是「行政人員(主任或組長)」、「導師」、「專任教師」三組。

6. 任教學校全校規模:分別是「15班以下」、「16-30班」、「31-45班」、「45班 以上」四組。

7. 新課綱累計研習時數:分別是「無」、「1-15小時」、「16-30小時」、「31小 時以上」四組。

8. 是否為詴辦學校:分別是「是(包含教育局指定和學校自行詴辦)」、「否」兩組。

(二)國中特教教師對於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意見

國民中學特教教師對實施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之意見分別從「課程設計」、「教 材編製」及「教學安排」三個層面來瞭解填答者的意見並進行差異比較,以作為推 動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的參考。

本問卷在課程設計層面共 17 題;教材編製層面共 12 題;教學安排層面共 11 題,

合計 40 題。並於問卷最後設計了一個開放式問題,以彌補本問卷的不足之處。

二、問卷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問卷中第一部分的基本資料,皆採用單一勾選方式。第二部分的填答,採用 李克特式(Likert)四點量表的形式計分,受詴者根據自己的看法,從「完全同意」、

「同意」、「不同意」、「完全不同意」中勾選ㄧ項最適當的選項,填答「完全同意」

者給4分,「同意」者給3分,「不同意」者給2分,「完全不同意」者給1分。凡第二部 分得分越高者,表示教師的意見越一致,也越能顯示出推動新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 困難所在。

參、教師其他意見與建議的整理

填答者於問卷最後「其他意見與建議」處,可以表達自己的意見或建議,由研 究者歸納彙整,以彌補問卷的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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