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工具分為三階段:篩選研究對象及準備階段、施行功能性評量資 料蒐集及基線期階段所採用之工具、介入處理期及維持期階段所使用工具,如 表 3-4 說明如下:
表 3-4
各階段研究工具一覽表
階段 研究工具
研究對象篩選 及準備階段
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TONI-3、甲式)、專注行為觀察記 錄表、增強物喜愛順序表、馬錶
功能性評量及 基線期階段
行為問題功能性評量直接觀察表(修改自O’Neill et al., 1997)、問題行為動機量表(林惠芬,2000)、馬錶、
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社會效度評量表、作業完成度及 正確度百分比記錄表
介入處理期及 維持期階段
錄影機、專注行為觀察紀錄表、自我教導策略檢核表、馬 錶、社會效度評量表、作業完成度及正確度百分比記錄表
一、 研究對象篩選及準備
(一)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
國內版本由吳武典、胡心慈、蔡崇建、王振德、林幸台、郭靜姿等 2005 年依據 Brown、Scherbenou 與 Johnsen 三人於 1997 年再編的《托尼非語文智 力測驗第三版》(TONI-3)修訂完成,此測驗年齡範圍由四歲至十六歲五個 月;特色以抽象圖形代替圖畫或文字,可減除語言、文化不足的限制,因此 適用於文化不利或弱勢兒童,可供不適用文字測驗者筆試使用。本測驗分甲、
乙兩式複本,本研究採用甲式,α 係數為.776 至.907 間,平均.856;複本信 度係數為.65,達.001 顯著水準;重測信度係數為.914(國中)及.830(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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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尚稱理想;甲式與《瑞文式標準推理測驗》(SPM)(國小)效度相關為.784,
顯示本測驗有良好之信度與效度,採用此測驗篩選低成就學生之研究工具。
(二)專注行為觀察紀錄表
本研究參考鈕文英、吳裕益(2011)之行為頻率和持續時間紀錄表,
經研究者依學生實際情形修訂為「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內容包括觀察時距、
專注行為發生次數及百分比(附錄五)。專注行為次數百分比計算公式如下:
專注行為發生次數總計
本研究三位研究對象「課堂專注行為」之操作型定義如下:
1.教室內課堂進行中坐在位置上,眼神注視教師或正在進行的活動連續達 10 秒或 10 秒以上。
2.教室內課堂進行中離開位置或與鄰座說話未達 5 秒。
3.教室內課堂進行中眼神停頓注視老師或進行活動未達 5 秒。
4.教室內課堂進行中,依老師口令指示進行動作,停頓未達 5 秒。
依據上述為「課堂專注行為」,未符合則為「課堂不專注行為」。
(三)增強物喜愛順序表
本研究參考侯禎塘(2003)所列增強物調查表,經研究者衡酌學生與教 學之實際狀況加以修改,內容依正增強之人、物、活動的分類個別調查,並以 喜好順序排列,於 102 年 6 月 25 日調查三類增強物喜愛情形(附錄八)。
二、 功能性評量及基線期
本研究之功能性評量分三階段依序進行,分別為(一)間接觀察;(二)
直接觀察;(三)功能性分析,說明如下:
40(時距)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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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接觀察
1.功能性評量晤談表
本研究間接觀察採「功能性評量晤談表」,內容包括:受試者在安親班 及學校完成作業進行中,不專注行為外在表現、發生情境、發生時間、
地點、或伴隨行為發生情形之描述,將專注力不足發生行為先前家長、
安親班老師處理的方式、受試者反應及持續時間採開放式問卷,請家 長及安親班老師填寫,於 102 年 9 月 2 日交家長及安親班老師填寫,9 月 16 日收回。
2.問題行為動機量表
本研究間接觀察採林惠芬(2000)之「問題行為動機量表」,此量表根 據 Durand 和 Crimmins(1988) 「動機量表」的架構,並參考施顯烇(1996)、
張正芬(2000)、Carr(1977;1994)以及 Demchak 和 Halle(1985)等學者意 見,考慮國內特殊生實際狀況增減題項,以符合國內狀況;此測驗以 四個情境評量問題行為可能發生原因,進行問題行為的功能或動機分 析,分別為「自我刺激」、「逃避」、「獲得他人注意」、「獲得實質東西」,
每一向度各 8 題,共 32 題,以李克特氏六點量尺(0 至 5),以 0 代表
「從來不會」,5 代表「一直都是」,進行問題行為動機的評量。量表之 內部一致性信度為.73 至.90 之間;重測信度積差相關值介於.74 至.94 之間,信度皆優於 Durand 和 Crimmins(1988)研究,且此測驗經多位啟 智班教師與家長之意見修改具有內容效度,因此本研究採用(附錄七)。 本問卷於 102 年 9 月 2 日交家長及安親班老師填寫,預計 9 月 16 日與
「功能性評量晤談表」一同收回,並歸類統計積分以發展假設。
(二)直接觀察
1.行為問題功能評量直接觀察表
研究者依學生實際狀況修改O’Neill 等人(1997)「行為問題功能性評量 直接觀察表」,為直接觀察時採用工具,於 102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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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進行為期五天,週一至週五,上午 8:40 至 9:20 國語課,進行目 標行為觀察及登錄於「行為問題功能性評量直接觀察表」(附錄十)。
(三)功能性分析折線圖示
102 年 10 月 11 日至 18 日,週一、四、五下午 13:00 至 15:55,,施 行為期四天的功能性分析,在教室操弄模擬之四個情境,即「獨處」、「逃 避」、「引人注意」、「要求明確東西或活動」,觀察發生之目標行為,驗 證間接評量及直接評量之假設,記錄問題行為出現次數,由「功能性分 析折線圖示」呈現。
三、基線期
(一)作業完成度、正確度百分比記錄表
基線期階段即開始進行三位受試者,依專注行為觀察進行課程之自編學 習單之作業完成度及作業正確度百分比,評量時間為 10 分鐘,教材為研究者 依課程自編學習單(附錄十六),並記錄於「作業完成度及正確度百分比記錄 表」(附錄十九),作業完成度及作業正確度之計算方式如下:
1.作業完成度
完成題數 總題數
2.作業正確度
正確題數 總題數 四、介入處理及維持階段
(一)觀察者
為使研究過程觀察資料記錄客觀詳實,除由班級導師擔任觀察記錄外,
另邀請學校具有特教背景的一名資深普通班教師,於 9 月 2 日起至 9 月 13 日,週一、四、五下午 1:00 至 1:50 分別觀看錄影帶,依研究者界定之專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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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為操作型定義,進行六次,每次二十分鐘,共四十個時距的觀察者訓練,
時間取樣一致,直到觀察者間一致性信度達 90%,觀察者採錄影帶各階段百 分之二十五擔任觀察記錄,並定期討論觀察記錄事項。
(二)自我教導策略檢核表
實施方式為自我教導策略教學與自我教導策略的檢核,每次教師進行自 我教導策略教學後,於每天課堂觀察受試者使用自我教導策略情形,請受試 者於下課自評,教師則依錄影記錄觀察,勾選「自我教導策略檢核表」(附 錄十一)。
(三)錄影機、馬錶
錄影機二台,在教室前黑板旁,依左右方向,朝教室學生座位五縱排,
45 度方向各置一台;馬錶為觀察目標行為時距分段使用。
五、社會效度評量表
社會效度旨在運用主觀評量資料,評量具有社會意義的行為,在應用行 為分析的領域特別受到重視;主要評量為三個層次:介入前-目標;介入實施 -方法與效果;介入後-對介入後行為的變化是否滿意(杜正治,2006)。本研 究參照此三層次,資料蒐集兼顧「質」與「量」之特性,設計「社會效度評 量表」(附錄九),「社會效度評量表」經五位專家審核(附錄三),具內容效 度,內容含問卷與個別訪談二方式,分別依介入前-目標;介入實施中-方法;
介入後-效果,對行為的變化是否滿意,進行量化與質性資料的蒐集。問卷部 份分為「非常同意」、「同意」、「沒意見」、「不同意」、「非常不同意」五個等 級加以計分,每一等級各計一分,計算百分比,以進行量化資料的蒐集;訪 談部份由家長、學校科任教師、安親班老師共七位,採開放式問卷、電話訪 談或面談方式,針對介入後效果之行為的變化是否滿意,進行質性資料的蒐 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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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設計分為四部分:包括功能性評量、自我教導策略教學設計、實驗 設計、實驗程序處理及介入,以下依研究設計程序逐一說明:
一、 功能性評量
經課堂不專注行為界定後,依循功能性評量三種方式:(一)間接觀察法;
(二)直接觀察法 ;(三)功能性分析進行評量。首先以間接觀察法與受試者 之重要他人進行晤談及請家長、安親班老師完成「問題行為動機量表」,以推 論其行為功能;再以課堂進行中,採直接觀察法,記錄於「行為問題功能性评 量直接觀察表」,事後資料整理,並確認行為功能假設是否與間接觀察法之推 論相符,繼之模擬布置實驗情境,施以功能性分析驗證推論是否成立,依此結 論設計自我教導策略教學活動。
(一)間接觀察法
本研究間接觀察法是以受試者之家長、安親班教師為對象,與三位受 試者家長及安親班教師利用 102 年 9 月 2、4 日 12:40 放學時段與 S2 家長及 安親班老師晤談二十分鐘,與 S3 家長於 9 月 4 日下午 2:00-3:20 在教室晤 談,與 S1 家長於 9 月 10 日上午 7:25-7:45 於教室外走廊晤談,9 月 2 日至 9 月 13 日下午 2:00-2:30、3:00-3:20 及晚上 7:10-7:30 分別以電話再 次晤談 S1、S2、S3 安親班老師及家長,並針對「功能性評量晤談表」、「問題 行為動機量表」應答填寫,記錄於研究者自行設計之「功能性評量晤談表」(附 錄四);「問題行為動機量表」(附錄七),資料獲得後,以供推論發展情境、行 為及其功能的摘要性敘述,再據以進行直接觀察。
(二) 直接觀察法
本研究實驗階段採用直接觀察,對三位研究對象進行五天的觀察,並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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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於研究者改編之「行為問題功能性評量直接觀察表」(附錄五),觀察時間 為 9 月 23 日至 9 月 27 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40 至 9:20,進行五天(附 錄十)。本學期週一至週五課表,第一節均排定國語課,因國語科課程內容流 程穩定,便於進行觀察,每節觀察二十分鐘,每三十秒為一觀察時距,共四 十個觀察時距;觀察進行時並同時錄影,觀察結束後,將行為問題記錄整理,
錄於研究者改編之「行為問題功能性評量直接觀察表」(附錄五),觀察時間 為 9 月 23 日至 9 月 27 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8:40 至 9:20,進行五天(附 錄十)。本學期週一至週五課表,第一節均排定國語課,因國語科課程內容流 程穩定,便於進行觀察,每節觀察二十分鐘,每三十秒為一觀察時距,共四 十個觀察時距;觀察進行時並同時錄影,觀察結束後,將行為問題記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