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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投資策略

一、資料來源與期間

本研究資料取自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TEJ),研究期間從 1990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總共 252 個交易月份,以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普通股和櫃檯 買賣中心上櫃普通股的月底收盤價為研究對象,使用權息還原後的股價作為計算 報酬率的基準,剔除持有期滿卻已經下市或下櫃的股票。

二、動能策略

動能策略是指買進贏家組(買進過去績效良好的股票),賣出輸家組(過去 績效不佳的股票),也就是買進過去績效表現相對強勢的股票組合,賣出過去績 效表現相對弱勢的股票組合,即一般所說的追漲殺跌。反向策略則與動能策略相 反,買進過去績效表現不佳的股票組合,賣出過去績效表現良好的股票組合,也 就是說反向策略相信物極必反,股價過高後必然會下跌。

依照三、六、十二個月的形成期建構投資組合,並分別搭配三、六、十二個 月的持有期觀察期報酬率變化。本研究選擇形成期報酬最高的前十分之一作為贏 家組合,形成期報酬率最低的後十分之一做為輸家組合。利用買入持有的投資方 式買進贏家組合,同時賣出輸家組合,藉此建立一套零成本的交易策略(為了簡 化計算,忽略交易成本,如手續費、證交稅、融券費等),投資期間組合內的個 股投資權重皆相同。以形成期和持有期皆為三個月的交易策略為例,本研究第一 期(三個月形成期、三個月持有期)的交易策略,形成期自 1990 年 6 月到 1990 年 9 月,而持有期自 1990 年 9 月到 1990 年 12 月,之後每期的交易策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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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和持有期依此類推。為了比較結果,本研究分別另外選取形成期報酬率前百分 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作為贏家組合,形成期報酬率後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五十做 為輸家組合,依據上述方法分析。

本研究中各形成期的報酬率計算如以下公式:

𝑅𝑖,𝑡−𝑀 = 𝑃𝑖,𝑡

𝑃𝑖,𝑡−𝑀− 1 , 𝑀 = 3, 6, 12

其中, 𝑃𝑖,𝑡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的股價,𝑃𝑖,𝑡−𝑀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過去 M 個月的股價,𝑅𝑖,𝑡−𝑀則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前 M 個月的累積報酬率。分別計 算出三、六、十二個月的累積報酬後,在每家公司投資權重均等下,分別選取報 酬率前 10%、30%和 50%的股票組成贏家組合,報酬率後 10%、30%和 50%的 股票組成輸家組合,進行動能投資策略,買進贏家組合賣出輸家組合,並觀察其 後續的報酬率變化。

持有期的報酬率計算公式如下:

𝑅𝑖,𝑡+𝑀 = 𝑃𝑖,𝑡

𝑃𝑖,𝑡+𝑀− 1 , 𝑀 = 3, 6, 12

其中, 𝑃𝑖,𝑡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的股價,𝑃𝑖,𝑡+𝑀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未來 M 個月的股價,𝑅𝑖,𝑡+𝑀則表示 i 公司在 t 時點下,後 M 個月的累積報酬率。根據形 成期的分類,分別計算贏家組合和輸家組合持有期三、六、十二個月的平均累積 報酬率,觀察不同形成期和持有期的動能投資策略報酬率變化。

第二節 主題式基金評估

一、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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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取自台灣共同金績效評比網站,由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李存修、邱 顯比教授共同主持,選擇期間從 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6 月,總共 24 個交易月 份,主要觀察 Sharpe、Jensen、Treynor 等考量風險後的指標。

二、基金績效評估

(一) Treynor 指標(1965)

Treynor 認為系統風險(system risk,以β 表示)也可以用來衡量投資組合 的績效。

𝑇𝑝 =𝑅̃𝑝 − 𝑅𝑓 𝛽𝑝 𝑇𝑝:投資組合p的Treynor指標

𝑅̃𝑝 :投資組合 p 之預期報酬率 𝑅𝑓:無風險利率

𝛽𝑝:投資組合 p 之β 係數

Treynor 指標(𝑇𝑝)又稱為報酬對波動性之比率(Reward-to-Volatility-Ratio), 其意義為投資者負擔著每一單位系統風險所能獲得的超額報酬,也就是說承擔每 一單位的系統風險所能得到的風險貼水。當𝑇𝑝值愈大時,表示負擔每一單位系統 風險所能獲得的超額報酬愈大,共同基金的投資績效愈佳。而𝛽𝑝為投資組合的波 動性,當β 值愈大時,表示投資組合隨著市場投資組合的波動性也就越大,其風 險性愈高,投資報酬率的波動性也愈大。當基金為投資人眾多投資目標的其中一 部份時,適合使用 Treynor 指標來評估基金績效。

(二) Sharpe 指標(1966)

Sharpe 認為在評估投資組合績效時,應該同時考慮到風險與報酬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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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Treynor 指標只考慮到系統風險的部份而忽略了非系統風險的部份。

𝑆𝑝 =𝑅̃𝑝 − 𝑅𝑓 𝜎𝑝 𝑆𝑝:投資組合p的Sharpe指標

𝜎𝑝:投資組合 p 報酬率的標準差

Sharpe 指標(𝑆𝑝)表示投資者承擔每一單位總風險所能獲得的超額報酬,

也就是承擔每一單位的總風險所能得到的風險貼水。因 Sharpe 認為基金可能會 集中持有某些類型的股票,因此可能無法完全把非系統風險分散,此外共同基金 投資者關心的並非只是投資組合的系統風險而應該是總風險,所以在評估基金績 效時認為應使用總風險替代系統風險來作為超額報酬調整的權數。當𝑆𝑝值愈大時,

表示共同基金投資組合績效愈佳。

(三) Jensen 指標(1968)

𝑅𝑝− 𝑅𝑓 = 𝐽𝑝+ 𝛽𝑝(𝑅𝑚− 𝑅𝑓)

𝐽𝑝:投資組合 p 的 Jensen 指標 𝑅𝑝:投資組合 p 之報酬率 𝑅𝑚:市場投資組合之報酬率

Jensen 指標(𝐽𝑝)是估計某一段時間,以基金超額報酬對基準投資組合的 超額報酬來進行迴歸分析,所求出的截距項作為基金績效優劣的判斷標準。𝐽𝑝為 一個絕對指標,代表共同基金投資組合報酬率與相同系統風險水準下的市場投資 組合報酬率之差異,其主要用來評估共同基金投資組合的投資績效是否優於相同 風險水準下市場投資組合的投資績效,因此 Jensen 績效指標可能為正值或負值,

當其值為正並且愈大時,表示共同基金的操作績效愈佳;反之亦然。所以當投資 者想要瞭解個別基金績效是否優於市場投資組合時,便可利用 Jensen 指標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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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績效的絕對差異。

上述前兩個 Treynor 指標及 Sharpe 指標屬於相對性的衡量指標,也就是以 基金相對性的排名來衡量出基金績效的優劣,而 Jensen 指標屬於絕對性的衡量 指標,其值可正可負,能明確的衡量出基金績效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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