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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說明

一、質性研究

(一)質性與量化研究的差異

社會科學的研究領域存在質性(Qualitative research)與量化(Quantitative research) 這兩種研究方法,這兩種研究方法的差異是量化研究通常是先根據已存在的理論 做基礎,然後透過資料分析來驗證理論;而質性研究則是透過不同方法的資料分 析,以分析後的資料所顯現的現象,並且特別的是分析後的結果極有可能產生新 理論(張芬芬,2010)。在台灣直到1990年中期國內才開始有質性研究的專書,使 得質性研究與量化研究成為並駕齊驅的主流研究範疇(Boyatzis, 1998)。

本研究欲從深層的細節中探討發生經過與深層意義,因此選擇質性研究來做 本文探討,期望藉由面談與觀察這兩種方式來補足量化所無法得知的情緒、經驗 與細節。

此外,申請公辦住宅的民眾實質需求的原因是相當多元且複雜的,有許多因 素互相影響,因此有必要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必須要加入研究者自身的經驗而隨 時動態的進行擴充並修正。有鑒於此,考量本研究的研究目的及研究架構之需 要,本研究宜採用質化研究方法。

(二)質性研究的區別

質性研究可以細分為紮根理論研究(Grounded theory)、個案研究、傳記研究、

現象學研究、論述研究法、民族誌,對於這六種質性研究說明如下(Creswell, 1998):

紮根理論的主要研究特色是在民間口述文獻、鄉野傳奇、耆老的口述資料發 展出所需的研究與理論,並以至少十數人做深度訪談,使得訪談資料充裕,並擴 大探討領域而產生相關理論(Charmaz, 2011)。

個案研究主要是研究特定對象做深度的檢視與探討,資料取得主要是透過多 種管道取得,例如訪談與觀察,以了解現象的情境(林佩璇,2000)。

傳記研究主要是探索個體的生活、文化背景與貢獻,是經由對個人的訪談敘 述或第三方的對個人研究之研究文件(Wong, 2006)。

現象學主要是研究並探討一個或多個群體連帶關係的現象或經驗的本質,研 究方法是透過長期的訪談,並以十人為訪談上限以了解群眾所意識到的現象 (Wang and Zhang, 1994)。

論述研究法廣泛的應用在文化研究、文學批評等領域,主要研究法是由許多 命題構成並分析這些命題之間的關係,研究作者與被訪談者的想法及背後意涵 (Brown, 1983)。

民族誌主要是研究一個文化、群體與社會群眾,研究的方式是以在市井、鄉 野間做長時間庶民的觀察,並邀請庶民做訪談的方式來做研究(Adler and Adler, 1987)。

本研究是以紮根理論作研究基礎,目的在於建立理論,並應用一系列的方法 來搜集與分析資料,有系統地對現象加以分析,將整理所得的結果的方式,將片 段式的不完整資料進行相關與串聯分析、編碼,並彙整結果,並再經由更多的個 案搜集以得出理論。本研究是藉由紮根理論系統化的資料搜集與分析,在對金門 縣欲排租青年住宅之民眾的訪談中,根據差異性衍生出本論文的研究主軸。

二、半結構式訪談

訪談可分為結構式訪談、無結構式訪談及半結構式訪談;結構式訪談是在經 過一系列前測或文獻資料確認,確保訪談內容具有準確度而所做的訪談。通常結 構式訪談採用事先設計、有結構的大綱進行訪談,以保證對訪談對象客觀的觀察 (陳向明,2002)。

無結構訪談不具一致性,通常訪談方式是應用開放式的問題對受訪者訪談並 且隨時依照受訪者的回答來決定後續的衍伸訪談問題方向之調整。無結構性訪談 者的難度是訪談者必須對訪談的目的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以避免模糊掉研究的目的 與焦點(潘慧玲,2003)。

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訪談,對金門縣政府各級處主管與員工和欲排青年住宅 之金門縣居民進行訪談。半結構式訪談在開始進行訪談前,必須根據研究大綱與 研究動機目的,設計出訪談大綱以擬定訪談的題目與方向,以利後續訪問。設計 半結構式的訪談大綱是為了讓訪問過程更流暢。故本研究採取半結構式訪談做為 主要的訪談研究方式(陳月娥,2000)。

對本研究來說,在蒐集資料的過程中進行訪談時若以結構式訪談,則須將訪 談題目做分類,這種訪談的方式會使得研究者觀點被主觀的認定,無法客觀的結 果將使研究深度變淺;而將無結構性訪談用在本訪談的話,雖然沒有預先設計題 目的進行,因為沒有固定的訪談主題,極有可能會變成與受訪者之間相當表面的 聊天。若本研究的訪談使用半結構式訪談,本研究者可預先設計好訪談大綱,在 充分的準備之下引導與受訪者訪談,可以很自由的轉換議題擴及到其他訪談主 題。

三、參與式觀察

觀察法是社會科學相關研究領域中最基本的調查方法。Jorgenson(1989)將參

與式觀察依照參與程度的不同而可將觀察角色分為四種:

1.完全參與者:研究者在進行研究中將自身完全融入研究對象的生活,參與 對方的生活,但卻不告知真實的研究身分,親身參與的模式進行自然的互動,但 卻嚴重違反研究道義與研究倫理;

2.參與的觀察者:研究者仍會完全參與被研究對象的生活,但須向被研究對 象表明真實的身份,但卻可能無法獲得最真實的資料;

3.局外觀察者:本身不親身參與被研究者的生活,只能從旁進行觀察,這種 方式對被觀察的對象較不易受到影響,但會看到較虛偽、表象的一面;

4.觀察的參與者:觀察者表明自己的身份,不需要任何理由便可完全參與被 研究對象的生活歷程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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