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方法的選擇
本研究採用質性之敘事研究方式,探討澳門留級學生經驗,以及留級對其產 生的影響。茲將選擇敘事取向作為研究觀點與方法的緣由詳述如下:
壹、 什麼是敘事?
依據 Webster's(1991)的解釋,敘事是「故事,敘述,或敘事體」,而「故 事」是「說出發生什麼,或將發生的連貫起來,不管是真實或想像,用寫的或用 說的」(引自林美珠,2000:27)。Riessman(1993)亦認為,敘說是由結果事 件所組織的訴說,說者透過敘說事件的序列,把聽者帶入過去的時間或世界裏,
並提出一種觀點,建構一種意義(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是以,透過敘事 我們得以瞭解個人的生活經驗,並在經驗的再呈現過程中,理解這些經驗創塑的 意義。
一、敘事是瞭解經驗的方式
對杜威而言,經驗既是個人的,也是社會的,更是連續的。是以,我們在瞭 解個人的經驗時,不僅要以個體的方式,而且要將之置於其存在的社會情境中,
更加要體認到,經驗是帶有歷史性的,處於改變中的,並不斷向前延展的(蔡敏 玲、余曉雯譯,2003)。那麼,我們該如何瞭解這樣的經驗呢?
Lieblich 等人認為「人們天生就是說故事的能手」(吳芝儀譯,2008:9), 敘事是一種天性,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敘事似乎是一種再普遍不過的活動(王 智勇、鄧明宇譯,2003)。Bateson 亦認為,人們是透過故事彼此溝通的,人們 的經驗亦是以故事形式被記錄或傳遞的(引自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透過 故事的敘說,在個人與社會的互動,過去、現在及未來的連續,並結合不同地點 的情境而建立的「三度敘說探究空間」中,我們得以瞭解不同個人體驗其週遭世 界的方式,及其建構的生命經驗(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進而瞭解個人的 內在世界。可見,敘說是呈現及瞭解經驗的最佳方式。
二、敘事是經驗的再呈現
Riessman 認為,研究者無法直接進入另一個人的經驗,然而透過與研究參 與者的談話、文本、互動及解釋,便可以瞭解並將其生命經驗再呈現
(representation)(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她更進一步指出,(1)個人乃 是世界的一部分,以自然的態度經驗這個世界,當其在意識流裏關注傾聽,在未 經反思的基本經驗中,選取其所關注的某些經驗,便使某些經驗具有了意義,從 而主動地建構了真實。(2)當個人把其關注的經驗進行某種程度的條理化及觀點 縫補,藉由說與聽而產生了敘說,並在敘說的過程中,建構了這些經驗的意義。
(3)研究者以錄音或錄影方式,經過一個不完整、部分及具有選擇性的詮釋過 程,將敘說的經驗以某種文本呈現。(4)研究者仔細地對轉錄的訪談逐字稿或謄 本進行分析,把一系列的談話加以剪裁、編輯與賦予新的型態,並試圖理解其意 義以及創造戲劇性的張力,使其轉變成一個混合性的故事。(5)每個分析的文本 都具有多重聲音,開放給多種閱讀方式的讀者,建構不同的意義與詮釋,甚至對 於相同的讀者而言,一個作品在不同的歷史脈絡下,可以引起不同的解讀。
此外,Riessman 亦指出,經驗再呈現的所有方式皆為有限的描述。那些我 們無法直接到達的基本經驗,其意義本身是模糊的,是流動且具脈絡性的,它出 現於人們的互動過程之中,而研究者所能做的,便是試圖透過談話與文本,呈現 訴說者選擇、增添、捨去的不完整的真實(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
三、敘事是經驗意義的詮釋
Crossley(2000)指出,「敘事心理學假設人類的經驗與行為都是有意義的」
(朱儀羚等譯,2004:15)。Riessman 亦認為,「個人經驗賦予意義的主要方式,
是將經驗轉換成敘說的形式」(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8)。可見,形成敘說 的不只是人們過去的行動,同時亦包含著個人是如何理解這些行動,也就是賦予 意義(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
透過經驗的敘說,研究者得以傾聽、轉錄、分析這些經驗,瞭解並再現這些 經驗,更從中探討這些經驗對於這些個人所具有的意義。即 Bruner(1990)所 說的,「主角是如何解釋事件的?」(引自王智勇、鄧明宇譯,2003)。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經驗是連續的,更是暫時的。誠如 Geertz 與 Bateson 言,世界是改變的,生活是即興的,改變就是生活的特質(引自蔡敏玲、余曉雯
譯,2003)。可見,我們此時此刻在此地敘說的經驗,乃是特定且暫時的。是以,
Clandinin 與 Connelly 指出,我們不僅要關注此時此刻所經驗到的生活,亦要關 心在連續性中被經驗到的生活,更要將其置於一個較大的脈絡,才能為其賦予意 義,而且這個意義是會與時改變的(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
貳、 為什麼是敘事?
經驗,是教育研究的起始點與關鍵詞(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本研究 乃是源於對留級學生經驗的關注,期望探究留級學生的經驗。透過上述的探討可 見,敘事分析無疑是瞭解個人經驗,再度呈現這些經驗,理解這些經驗創塑意義 的最佳方式。本研究更期望藉由留級學生的故事,呼喚社會對這些「壞學生」的 理解,呼喚曾有留級經驗的學生心靈深處的共鳴。
一、對學生留級經驗的關注
Bickman 與 Rog(1998)認為,敘事研究乃是探討「真實生活問題」(real-life problems)的「真實世界評量工具」(real-world measures)(引自蔡敏玲、余曉 雯譯,2003)。Clandinin 與 Connelly 亦指出,敘說探究總是環繞著某種特定的 好奇,某種研究的疑惑而被建構出來,即研究問題,然而敘說探究帶有較多再度 尋求、重新塑形的意味,並無界定且解決問題的意味(蔡敏玲、余曉雯譯,2003)。 本研究便是建基於研究者對過往教學經驗、生活經驗的思考,並從中引發對 澳門教育問題的反思,即留級率高居不下。在澳門重視學術及應試教育的社會氛 圍,以及私校為主、缺乏政府有效管理的教育體制下,留級成為學校篩選及淘汰 學生的手段。而研究者關心的焦點便是留級學生的經驗,即在澳門這般的教育體 制下,被迫留級的學生之經驗探究。期望循著他們求學生涯發展歷程的脈絡,深
入探究並再現他們的留級經驗,並進一步瞭解留級經驗之於他們的意義,以及留 級經驗對他們生命產生的影響。而敘事無疑是呈現及瞭解該經驗的最佳方式,在
「三度敘說探究空間」中,我們可以更加貼近這些留級學生,在經驗的再呈現過 程中,理解這些經驗被賦予的意義。
二、藉由故事呼喚理解與共鳴
Lieblich 等人認為,敘事研究常用於呈現社會中遭受歧視的少數群體特性或 生活風格,以及呈現他們未被聽見的聲音(吳芝儀譯,2008)。本研究期望的便 是,透過敘事分析的方式,傾聽留級學生的聲音,再度呈現他們的故事,讓更多 的人看見他們的經驗,讓更多的人感受他們的感受。
Clandinin 與 Connelly 亦指出,在「三度敘說探究空間」中,研究者與敘說 者是置身其間的(in the midst)—於沿著時間、地點、人與社會的向度(蔡敏玲、
余曉雯譯,2003)。是以,研究者與敘說者共構的故事,既是個人的,也是社會 的一部分。本研究期望的便是,藉由留級學生故事的敘說,不僅讓更多的人看見 他們的故事,而且能喚起曾有留級經驗的學生心靈深處的共鳴,為留級制度的探 討,提供新的思考、新的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