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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模型

保險爭議可區分為理賠與非理賠爭議,根據本文第四章的討論認為,

招攬爭議(非理賠爭議)的發生與處理是與通路間有較大關聯的,且招攬爭 議的處理過程中,通路與保戶是處於對立的立場;而理賠爭議則大多取決 於保險人內部的理賠政策,除通路與保戶間有特別的連結關係,如保險經 紀人與其客戶外,理賠爭議的處理應與通路間的關聯較小,值得一提的是,

理賠爭議的處理,通路通常與保戶是在相同立場上去與保險人爭取。故以 下實證分析模型一與二會以招攬爭議為主要的爭議案件分析樣本,模型三 則用以探討保險經紀人與其他通路就理賠爭議處理的結果分析。藉由上述 非理賠與理賠爭議的不同模型,探討通路在招攬爭議與理賠爭議的處理是 否確實扮演不同的角色。

本文主要探討保險通路與消費爭議結果間之關聯,有關消費爭議處理 結果之衡量,採用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調處成功(未進入評議)之比率與進入 評議後勝訴之比率二者為替代變數。亦即,以保險通路為研究變數探討應 變數(調處成功與評議成功=1)的機率,故本文選擇以羅卲斯迴歸作為研究 模型,其模型如下所示:

p

表示某種事件成功的機率,它受因素

的影響,即

p

之關係 如下:

( )

(1) ( |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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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照羅卲斯迴歸之模型,進一步將針對「金融消費者評議中心爭 議案件之調處成功之比率」與「進入評議後勝訴之比率」受不同通路影響,

分別建立以下實證模型加以探討:

模型一:探討不同通路是否對招攬爭議調處成功率有顯著影響。考慮各通 路法律關係屬性,將分別比較:

1.1「保險經紀人通路」與「保險代理人通路加上直屬業務員」比較 Y(1,0)=(調處成功,調處失敗)。

X1(虛擬變數)=是否為保險經紀人通路;是保險經紀人通路=1,為直屬業務 員與保險代理人=0。

X2(虛擬變數)=申請人過去是否有購買被申訴公司商品;申請人過去曾買過 被申訴公司商品=1,不曾買過=0。

X3=申訴對象資產總額取自然對數。

X4=申訴對象成立年度。計算保險公司至 2013 年的成立年度。

1.2「傳統保經代通路」與「銀行保經代通路」比較 Y(1,0)=(調處成功,調處失敗)。

X1(虛擬變數)=是否為傳統保經代通路;是傳統保經代通路=1,為銀行保險 通路=0。

X2(虛擬變數)=申請人過去是否有購買被申訴公司商品;申請人過去曾買過 被申訴公司商品=1,不曾買過=0。

X3=申訴對象資產總額取自然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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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申訴對象成立年度。計算保險公司至 2013 年的成立年度。

模型二:探討不同通路是否對招攬爭議進入評議後勝訴之比率有顯著影響。

考慮各通路法律關係屬性,將分別比較:

2.1「保險經紀人通路」與「保險代理人通路加上直屬業務員」比較 Y(1,0)=(評議成功,評議失敗)。

X1(虛擬變數)=是否為保險經紀人通路;是保險經紀人通路=1,為直屬業務 員與保險代理人=0。

X2(虛擬變數)=申請人過去是否有購買被申訴公司商品;申請人過去曾買過 被申訴公司商品=1,不曾買過=0。

X3=申訴對象資產總額取自然對數。

X4=申訴對象成立年度。計算保險公司至 2013 年的成立年度。

2.2「傳統保經代通路」與「銀行保經代通路」比較 Y(1,0)=(評議成功,評議失敗)。

X1(虛擬變數)=是否為傳統保經代通路;是傳統保經代通路=1,為銀行保險 通路=0。

X2(虛擬變數)=申請人過去是否有購買被申訴公司商品;申請人過去曾買過 被申訴公司商品=1,不曾買過=0。

X3=申訴對象資產總額取自然對數。

X4=申訴對象成立年度。計算保險公司至 2013 年的成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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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與直屬業務員的法律地位皆屬於保險人對外招攬之代理 人,當此二者發生爭議時,保險人都頇連帶負責。因此模型 1.1 及 2.1 取 責任應自行承擔的「保險經紀人通路」與責任有保險人連帶承擔的「直屬 業務員與保險代理人通路」比較。

傳統保險經紀人、代理人與銀行保險皆屬透過間接通路銷售保險之情 況者,但因為傳統保經代的銷售方式仍與直屬業務員較相似,皆為透過業 務員面對面的去向保戶招攬保險,但銀行是透過原有的客戶名單,藉由銀 行行員或理專對其銷售保險。且銀行保險的背後往往是資力龐大、談判能 力強的銀行。因此,本文為探討「傳統保經代」與「銀行保險」此二者間 接通路於爭議處理結果是否有不同,特在模型 1.2 及 2.2 中加以分析。

模型三:探討在理賠爭議案件中,評議成功與否與通路間之關係,主要以

「保險經紀人」與「其他通路」二者之比較。

Y(1,0)=(評議成功,評議失敗)。

X1(虛擬變數)=是否為保險經紀人通路;是保險經紀人通路=1,為保險代理 人、直屬業務員、銀行保險通路=0。

X2(虛擬變數)=申請人過去是否有購買被申訴公司商品;申請人過去曾買過 被申訴公司商品=1,不曾買過=0。

X3=申訴對象資產總額取自然對數。

X4=申訴對象成立年度。計算保險公司至 2013 年的成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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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定義出發,保險經紀人的角色應為被保險人利益考量,而保險 的服務過程中除了招攬外,更易產生爭議者為理賠發生時。因此,為探討 保險經紀人於實務上是否確有協助其客戶申請或爭取理賠的功能,特別針 對理賠爭議的評議結果,將「保險經紀人通路」與「其他通路」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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