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對本研究的研究步驟、架構、範圍與限制提出明確的說明,以釐清與確 立研究的方向,敘述如下:
一、研究步驟
本研究採用貝瑞岱(G. Z. F. Bereday)的比較教育研究法,研究者認為運用貝 瑞岱的研究方法可以透過描述受新右派思潮影響下英美的學校管理政策,使讀者 能對兩國的學校管理政策有客觀與整全的了解,接著解釋、分析英美兩國中等學 校管理政策的形成因素與依據的理論,而能深入了解其發展脈絡與內涵,最後將 這些資料並列並加以比較,讓讀者能清楚的發現、理解兩國中等學校管理政策之 間的差異。研究者將本研究定位成問題取向的比較教育研究,依照描述、詮釋、
並列和比較四步驟來進行研究,在進行研究比較時採取的方法是以平衡比較為 主,撰寫的方式則為輪流比較和融合比較交互使用,以下將對本研究四步驟進行 介紹。
(一)描述
貝瑞岱認為在進行比較教育之前,研究者須先對某文化區域的教育制度有 透徹的熟悉與了解,研究者已先從廣博的閱讀了有關新右派、新公共管理、教育 市場化改革、學苑和特許學校相關文獻,以之作為進行比較教育研究的發軔。接 著研究者分別蒐集英、美兩國的學校管理政策、法規與其他相關的文獻資料,依 時間的先後作實際的描述,本研究將針對當前英國的學苑與美國的特許學校政策 進行較為詳實的描述。
(二)詮釋
比較教育研究者須深入地瞭解教育制度中的訊息內涵,可以從社會、政治和 經濟的角度去深入瞭解與解釋教育訊息。研究者自省自身背景,一來非英國或美
國人,二來也未曾到過這兩個國家,對於兩國的歷史背景、人文思想未能全面的 嫻熟與理解,只能就臺灣本地的報章媒體以及相關文獻資料來認識兩個國家,盡 可能就歷史層面、政治層面、經濟層面和社會層面多種角度尋求教育資料更廣博 的意涵。研究者便透過廣泛的閱讀以理解新右派思潮的內涵來詮釋英國學苑和美 國特許學校政策,而獲得更深刻的認識。
(三)並列
研究者針對英國的學苑和美國的特許學校的學校管理政策,將資料依據政 策的內涵,像是依據政策制定的源起、政策的目標、實施和績效責任等項目進行 有系統的排列,可從中找出研究假設。
(四)比較
透過有系統的將英國的學苑和美國的特許學校的學校管理政策資料並列 後,依據政策制定的源起、政策的目標、實施和績效責任等項目,將英美兩國的 學校管理政策資料詳加反覆研究比較,以獲得適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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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架構
本研究主要研究焦點,其研究架構如圖 1-1 所示:
圖 1-1 研究架構圖
新右派
新自由主義
教育績效責任
學苑、特許學校
新保守主義
學校管理政策
教育市場化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啟示
第五章
比 較 影響
影響
1.經費
2.人事
3.課程
從圖 1-1 所示,本研究為新右派思潮影響下的英、美兩國學校管理政策之比 較研究。主要分成四大主題作分析,分述如下:
第一部分(即本研究的第二章)分析新右派思潮的興起、內涵,其內容包括 新自由主義與新保守主義兩大枝幹撐起新右派的市場機制理論,接著剖析受新右 派思潮影響的新公共管理理論內涵,以了解新右派思潮的整體脈絡。
第二部分(即本研究的第三章)當新右派思潮的內涵進入到教育場域時,對 英、美學校管理的模式產生了改變,此部分便歸納了新右派思潮下的英、美兩國 學校管理概念。
第三部分(即本研究的第四章)主要分析英國學苑與美國特許學校學校管理 政策在經費、人事和課程等項目上之異同。
第四部分(即本研究的第五章)針對英國學苑與美國特許學校學校管理政策 比較後所產生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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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範圍
本研究所提及的英國主要是指英國的英格蘭地區,美國則是主要含括美國各 州。公辦民營學校的選擇是選取英國與美國最受歡迎的公辦民營學校,故英國是 以學苑為研究對象,美國則是以特許學校為研究對象。而本研究選擇運用文件的 研究時間從西元 1988 年起至西元 2015 年止,運用的文件包括英國《2002 年教 育法》、學苑法(Academies Act)、與美國《改革美國學校法》(Improving America’s Schools Act, IASA)、「公立特許學校方案」 (The Public Charter Schools Program)、
《沒有孩童落後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NCLBA)。以下並整理了本研究的 重要詞彙之英文、縮寫與中文翻譯,以供參考。
表 1-5-1
中英縮寫對照表
英文 英文縮寫 中文
adequate yearly progress AYP 適當年度進步 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CCSS 共同核心課程標準 Common Core State Standards Initiative CCSSI 共同核心州標準政策 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 ESEA 初等及中等教育法 Grant Maintained Schools GMSs 中央補助學校 headteacher board HTB 校長委員會 Improving America’s Schools Act IASA 改革美國學校法 LocalAuthorities LAs 地方當局 Local Educational Authorities LEAs 地方教育當局 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al Progress NAEP 全國教育進步評量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NCLBA 沒有孩童落後法 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OFSTED 教育標準局 Race to the Top RTTT 奔向頂峰
regional schools commissioners RSCs 區域學校特派官員 註:本表為研究者自製
四、研究限制
本研究採貝瑞岱的比較教育研究法,在研究架構上雖力求完整及嚴謹,惟因 過程中受限於研究者本身的語言能力,在文獻的探討、參考以及引用的過程中,
除了本國國語外,僅引用部分以英文為寫作內容的書籍,無法大量且有效率的探 討英文文摘,或是非以英文為主之其他國家相關重要的文著作品,乃本研究之研 究限制之一。另研究者並未曾於英國與美國生活過,無法對其教育制度有周全之 瞭解,僅能以局部的觀點去比較英美兩國公辦民營學校之異同,而有未盡周延之 處,此為本研究限制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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