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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發現

本節根據本研究之研究目的,綜合問卷分析結果,得到以下幾點 研究發現。

壹、受詴者的背景資料分析概況

本研究受詴的教師背景資料分析是女性多於男性,年齡大多集中 在30~49歲,已婚者居多,學歷大多集中在大學,職務以級任教師為 最多,成人教育背景則以有關成人教育或社會教育研習最多,教學年 資以2~4年最多,任教班級性質則以補教班(學員含外籍配偶)最多,

過去參與外籍配偶教育進修情形則以經常參加最多。

貳、教師教學信念有顯著差異

教學信念整體帄均為4.17,各層面的帄均得分皆在 3.87 至 4.32 之間,傾向於 4「同意」與 5「非常同意」的選項之間,顯示 教師教學信念整體現況趨於中上程度。各層面經比較結果顯示帄均得 分較高者,依序為「師生關係信念」,「教學方法與策略信念」、「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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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差異信念」、「教師角色信念」、「知識與課程信念」,其中以「師 生關係信念」的帄均得分4.35 分最高,「知識與課程信念」的帄均為 3.87最低,顯示外籍配偶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師生關係信念」較強,

而「知識與課程信念」較弱,故假設一獲得支持。

叁、教師教學行為有顯著差異

教學行為整體帄均為3.79,量表各層面的帄均得分皆在 3.38 至 4.09 之間,傾向於 3「有點同意」與 4「同意」的選項之間,顯示 外籍配偶班教師教學行為整體現況趨於中上程度。各層面經比較結果 顯示帄均得分較高者,依序為「師生關係行為」,「教學方法與策略 行為」、「學生差異行為」、「教師角色行為」、「知識與課程行為」,

其中以「師生關係行為」的4.09最高,「知識與課程行為」的帄均為 3.38最低,顯示外籍配偶班教師在教學行為的「師生關係行為」較強,

而「知識與課程行為」較弱,故假設二獲得支持。

肆、教師的部分背景變項在教學信念上顯著差異

一、女性教師的「師生關係信念」顯著高於男性教師,故假設 3-1 獲 得部分支持。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故假 設3-2沒有獲得支持。

三、不同婚姻狀況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

故假設3-3沒有獲得支持。

四、不同最高學歷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

故假設3-4沒有獲得支持。

五、不同職務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故假 設3-5沒有獲得支持。

六、不同成人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 著差異,故假設3-6沒有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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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

故假設3-7部分獲得支持。

八、成人教育基本班(學員含外籍配偶)教師在「教學方法與策略信念」

有顯著差異;華語專班(含識字班) 教師在「師生關係信念」、

「學生差異信念」和「教學信念整體」有顯著差異,故假設3-8 部分獲得支持。

九、過去參與有關外籍配偶教育進修之不同情形之教師在「知識與課 程信念」、「教學方法與策略信念」及「學生差異信念」有顯著 差異,故假設3-9部分獲得支持。

十、不同任教學校縣市之教師在教學信念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 著差異,故假設3-10沒有獲得支持。

綜上所述,教師的教學信念在不同的性別、職務、任教班級性質、

過去參與有關外籍配偶教育進修情形等四個背景變項有顯著差異。

伍、教師的部分背景變項在教學行為上顯著差異

一、女性教師的「教師角色行為」與「師生關係行為」顯著高於男性 教師,故假設 4-1 部分獲得支持。

二、不同年齡之教師在教學行為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故假 設 4-2 沒有獲得支持。

三、不同婚姻狀況之教師在教學行為的整體與各層面均無顯著差異,

故假設 4-3 沒有獲得支持。

四、不同最高學歷之教師在教學行為的整體與「知識與課程行為」、

「教學方法與策略行為」、「教師角色行為」及「學生差異行為」

層面顯著差異,故假設4-4部分獲得支持。

五、不同職務之教師在「學生差異行為」層面上有顯著差異,故假設 4-5 部分獲得支持。

六、不同成人教育專業背景之教師在「知識與課程行為」層面上有顯 著差異,故假設 4-6 部分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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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同教學年資之教師在「教師角色行為」與「師生關係行為」層 面上有顯著,且教學年資 8 年以上在之外籍配偶班教師「師生關 係行為」高於 1 年以下在之外籍配偶班教師,故假設 4-7 部分獲 得支持。

八、台語班與其他性質班級之教師在「知識與課程行為」顯著;台語 班教師在「教學方法與策略方法行為」顯著;華語專班(含識字 班)教師在「教學方法與策略方法行為」、「教師角色行為」、「師 生關係行為」及「教學行為整體」顯著,故假設 4-8 部分獲得支 持。

九、過去參與有關外籍配偶教育進修之不同情形之教師在「知識與課 程行為」、「教學方法與策略行為」、「教師角色行為」、「師 生關係行為」、「學生差異行為」及「整體教學行為」皆顯著,

經常參加有關外籍配偶教育進修之教師在「知識與課程行為」、

「教師角色行為」顯著高於未曾參加、很少參加及不常參加之教 師,但與都會參加之教師無顯著差異。都會參加有關外籍配偶教 育進修之教師在「學生差異行為」顯著高於未曾參加、很少參加 及不常參加之教師,但與經常參加之教師無顯著差異,故假設 4-9 獲得支持。

十、「新北市」之外籍配偶班教師在「知識與課程行為」顯著高於「基 隆市」之外籍配偶班教師,故假設 4-10 部分獲得支持。

綜上所述,教師的教學行為在不同的性別、最高學歷、職務、成 人教育專業背景、教學年資、任教班級性質、過去參與有關外籍配偶 教育進修情形、任教縣市等八個背景變項有顯著差異。

陸、外籍配偶班教師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有顯著正相關

教師教學信念整體與教學行為整體之間為高度正相關,且各層面 之間達顯著正相關,其中以「師生關係信念」層面與「師生關係行為」

層面相關最高,外籍配偶班教師教學信念的「師生關係信念」與外籍 配偶班教師教學行為的「知識與課程行為」層面之相關最低,為.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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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假設五獲得支持。

柒、教師部分的教學信念與背景變項對教學行為具有預測力

「教師角色信念」、「教學方法與策略信念」、「學生差異信念」、

「過去參加外籍配偶教育情形」、「大學」和「教學年資1年以下」

對「整體教學行為」可以解釋之變異量為56.7%,其中以「教師角色 信念」的預測力最佳。故假設六部分獲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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