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五節 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質化訪談不是單純將在訪談之前已經存在的客觀事實挖掘出來,而是研究者與受訪 者藉由不斷的互動過程中,發現新的意義和感受。質性研究中「信度」是指測量程序的 可重複性;「效度」是指獲得正確答案的程度,一般而言,控制質性研究的信度與效度 的方法包括確實性、可轉換性、可靠性及可確認性(胡幼慧,1996),茲分述如下:
壹、控制質性研究的信度與效度的方法 一、確實性(credibility)
所謂確實性就是「內在效度」,指質性研究資料真實的程度,即研究者真正觀察到 所希望觀察到的。有五個技巧可以增加資料的真實性,就是:(1)增加資料得確實性,
方法包括研究情境的控制、資料的一致性、資料來源多元化。(2)研究同儕的參與討 論。(3)相異個案資料的蒐集。(4)資料蒐集上有足夠的輔助工具。(5)資料的再 驗證。
研究期間與受訪者進行深度訪談的過程中,以尊重的態度、同理心的感受,認真的 用心去傾聽,俾得到受訪者完全的信任,促使在訪談過程中,受訪者願意忠實的、毫不 保留的表達自己本身之經驗。在訪談對話中,適時分享彼此心得及閒話家常,可以建立 和諧良好互動關係,並期蒐集到受訪者真實想法的內心感受與切身經驗。對訪談回來整 理資料時發現疑問,可再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進行細項問題的再確認,以確定所得到的 資料無誤,能更貼近受訪者之真實經驗。
本研究在實地訪談中,均要誠懇的徵求受訪者同意接受錄音,讓受訪者願意配合。
因此,在資料蒐集的過程中,皆採全程錄音的方式,以確保訪談時的原音重現且可反覆 傾聽,加深訪談內容的確實性。在訪談結束後,為避免因時間的耽擱使記憶模糊造成資 訊遺漏或錯誤,也盡量於當天即刻完成逐字稿的謄寫工作,希望盡最大的努力可以真實 地反應研究對象所建構的事實,真正得到所希望的訪談資料,增加資料的真實性。
二、可轉換性(transferability)
可轉換性就是「外在效度」,指經由受訪者所陳述的感受與經驗,能有效的做資料 性的描述與轉換成文字敘述,增加資料可轉換性的技巧為深厚描述。受訪者在原始資料 所陳述的感情與經驗,研究者能謹慎地將資料的脈絡、意圖、意義、行動轉換成文字資
本研究撰寫的過程中,文章呈現的方式與詳盡程度,文字陳述將是重要關鍵。研究 者除了忠實記錄訪談情境與內容,並力求逐字稿能完整重現訪談過程,詳盡描述研究歷 程,使本研究過程能嚴謹且透明化,並對受訪者之相關背景加以描述,以幫助讀者能自 行判斷研究結果與自身情境脈絡的適用性。
三、可靠性(dependability)
可靠性就是「內在信度」,乃指個人經驗的重要性與唯一性。因此,如何取得可靠 性的資料,乃研究過程中運用資料蒐集策略的重點。研究者必須將整個研究過程與決策 加以說明,以供判斷資料的可靠性。
在研究期間有任何疑惑產生,研究者都應與受訪者進行確認,以確保資料的正確 性。本研究在訪談過程中,透過合適的眼神、口語或肢體動作來表達對受訪者之專注 傾聽與尊重,並對受訪者言語中的疑點加以問清楚,以確實掌握資料的可靠性。同時,
在每次訪談後,反思在訪談中得與失,予以檢討並改進缺點。除了與指導老師討論外,
也閱讀質化訪談的書籍來增進訪談技巧。
四、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
可確認性就是研究結果的「中立性」與「客觀性」,係指研究者對研究資料不加入 個人的任何價值判斷,因此在取得資料後,在研究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產生,研究者不 可以自己的想法或邏輯推敲,而是要與受訪者再進行確認,以確保資料的正確性,且在 整個研究過程中,被訪談者針對問題所作之敘述與觀點,為本文研究之依據,絕無個人 意見之加註,以確保整個研究之中立性與客觀性。
貳、信度與效度之檢測
為避免研究者研究分析資料時,陷入主觀的困境,產生研究內容遭質疑,為避免自 說自話的窘境,因此除了研究者、受訪者的觀點外,還需要其他中立第三者的觀點,
經過這樣形成一個「三角檢定」(triangulation)來分析資料,會使研究的結果較為客 觀可性。
「三角檢定」係指研究者利用許多資訊與資料的來源,例如,當主題開始從深 度訪談、文本分析或參與觀察產生時,對於這些資料採取交互檢核(cross-checked) 以證實與檢查這些資料的正確性,並檢測不同行動者對既定事件的知覺,如此可以 確保交互檢核與資料證實的可能性。
「三角檢定法」係一種研究方法,一般而言,因為一種方法只能揭示經驗現實 的一個方面,沒有一個方法可以單獨適當地解決對立因素所引發的問題,因此必須 應用多種觀察方法,這就是三角檢定,其係指研究過程中採用多種且不同形式的方 法、資料、觀察者與理論,以查核與確定資料來源、資料蒐集策略、時間與理論架 構等的效度,研究者可將初步的分析結果或報告大綱拿來與其他研究者討論,以獲 的校正與啟發,亦可拿這些資料與被研究者做初步的溝通,以便校正研究者的分析 與解釋,減低研究者偏見。
本研究資料來源有訪談資料、觀察資料、文獻資料等,在取得前述資料後,
與指導教授或同儕或其他研究者進行資料分析及討論,比較檢驗對同一事物觀點之不 同,減低研究者偏見,增強了資料間相互的效度檢驗,對研究結果進行討論與詮釋時,
應用多元理論觀點來詮釋,使研究結果得客觀且具信度與效度。
第六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係指進行研究時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質性研究以人為研究對象,研 究進行時,除應尊重受訪者之合作意願外,研究者更應注意倫理信條及道德情境,
避免研究對象受到傷害。研究倫理,研究者應注意下列數點(歐貞延,2002):
一、尊重個人的意願
從事以人為對象的研究,對於研究對象的正常作息會造成某種程度的干擾,
基於保障個人的基本人權,任何被選為研究對象的個人,都有拒絕接受的權 利,當事人亦可隨時終止參與。
二、確保個人隱私
為保障同意接受研究者的私人興趣及特質,進行研究時要遵守匿名及私密性原 則。
三、不危害研究對象的身心
研究者有責任及義務確保每一研究對象在進行過程中,不會受到生理或心理上 的傷害。
四、遵守誠信原則
誠信原則的遵守規範有三項:
(一)選擇不必隱瞞研究對象的方法,來進行研究。
(二)如果確實沒其他途徑可行的方法,必須有充分的科學、教育或其他重要的研 究理由。
(三)如果不可避免的使用隱瞞途徑,事後應儘速向研究對象說明原委。
五、客觀分析及報導
研究者應客觀的將所獲得的有關資料,依據研究設計進行客觀分析,不可刻意 排除負面的以及非預期的研究資料。
由以上之倫理議題,研究者為獲得受訪者之信賴,列出研究者將實踐之倫理責 任,徵求受訪者同意後方展開訪談,為恪遵上列之研究倫理,本研究之具體做法如 下:
一、對於本研究所取得的有關閱聽人的資料負絕對保密之責;因此本研究之 訪談人不以真實姓名呈現,改採編碼方式。
二、為使本研究能真實呈現研究結果,研究者將恪遵研究倫理,不以強迫 的方式進行訪談,以免扭曲研究本質。
三、訪談期間須在不妨礙受訪談人正常生活作息為原則,充分說明訪談調 查的目的,期使訪談人欣然受訪談。
四、受訪談人若有其他疑慮,中途可隨時退出本訪談。
五、無論研究結果如何,研究者都願以真誠無偽的心,真實呈現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