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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在文檔中 研 究 生 : 林 政 翰 撰 (頁 20-0)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基於前述之問題背景,本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比較單打及雙打之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競賽模式的差異。

二、比較單打及雙打之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擊球效果的差異。

三、建立女子羽球單打及雙打之競賽獲勝率預測公式。

四、比較國內優秀單打及雙打之隊伍競賽場次勝敗隊伍競賽模式的差異。

五、建立國內優秀單打及雙打隊伍競賽場次獲勝率預測公式。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與假設 與假設 與假設 與假設

一、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的研究目的,提出下列的研究問題:

1 單打及雙打之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競賽模式的差異是否達顯著水準?

2 單打及雙打之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在各項擊球效果差異是否達顯著水準?

3-1 女子羽球單打競賽,各項擊球效果對競賽的獲勝率是否有顯著預測效果?

3-2 女子羽球雙打競賽,各項擊球效果對競賽的獲勝率是否有顯著預測效果?

4-1 鄭韶婕女單競賽場次勝敗選手的競賽模式差異是否達顯著水準?

4-2 程文欣/簡毓瑾女雙競賽場次勝敗隊伍競賽模式差異是否達顯著準?

5-1 鄭韶婕女單競賽場次擊球效果對競賽獲勝率是否有顯著預測效果?

5-2 程文欣/簡毓瑾女雙競賽場次擊球效果對競賽獲勝率是否有顯著預測效果?

二、研究假設

根據本研究目的所延伸出之問題,本研究提出下列研究假設 1-1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每回合平均時間差異達顯著水準。

1-2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每拍平均時間差異達顯著水準。

1-3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每回合平均擊球拍數差異達顯著水準。

1-4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每局平均回合數差異達顯著水準。

1-5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決定勝敗的拍數段落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6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不同擊球方向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7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不同得分區域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8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不同連續得分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9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發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10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接發短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11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接發高遠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12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第三拍擊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13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第四拍擊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準。

1-14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攻守轉換至超多拍擊球型態次數分配差異達顯著水 準。

2-1 單打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在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拍擊球效果差 異達顯著水準。

2-2 雙打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在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拍擊球效果差 異達顯著水準。

3-1 女子單打羽球競賽,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拍等十三項擊球效果 對競賽的獲勝率具有顯著預測效果。

3-2 女子雙打羽球競賽,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拍等十三項擊球效果對 競賽的獲勝率具有顯著預測效果。

4-1 鄭韶婕女單競賽場次勝敗隊伍的競賽模式差異達顯著水準。

4-2 程文欣/簡毓瑾女雙競賽場次勝敗隊伍的競賽模式差異達顯著水準。

5-1 鄭韶婕女單競賽場次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拍擊球效果差異對競 賽的獲勝率具有顯著預測效果。

5-2 程文欣/簡毓瑾女雙競賽場次發接發前四拍與攻守轉換至超多擊球效果對競 賽的獲勝率具有顯著預測效果。

第 第 第

第五 五 五 五節 節 節 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收集 2010 年中華臺北羽球公開賽女子單雙打前八強選手對戰的競賽影 片作為分析的資料;臺灣優秀選手分析的影片則是該選手進入十六強之後的所有 競賽場次。

二、研究限制

(一)影像資料由於場地安排及拍攝角度的不同,導致觀察時各場次觀察角度 會略有差異,為本研究之限制一。

(二)本研究是針對整體競賽模式做分析,根據不同的觀察類目,觀察員去判 定各技術的表現,因此選手自身的體能狀況、心理狀態與情緒反應則無 法觀察判別,此為本研究之限制二。

第 第 第

第六 六 六 六節 節 節 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名詞操作性定義 名詞操作性定義 名詞操作性定義

一、女子選手競賽型態(competition state of female players) (一)女子單打

指進入 2010 年中華臺北羽球公開賽前八強女子羽球單打及臺灣優秀選 手前十六強之競賽影片,共 8 場 20 局。

(二)女子雙打

指進入 2010 年中華臺北羽球公開賽前八強羽球雙打及臺灣優秀選手前 十六強之競賽影片之競賽影片,共 8 場 17 局。

(三)臺灣優秀女子選手競賽場次

指進入 2010 年中華臺北羽球公開賽十六強,臺灣女子單打選手鄭韶婕之 競賽場次影片,共 4 場 10 局,獲勝 8 局,落敗 2 局。臺灣女子雙打選手 簡毓瑾/程文欣之競賽影片,共 3 場 7 局,獲勝 5 局,落敗 2 局。

二、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victory teams and defeat teams)

獲勝隊伍與落敗隊伍的區分,意指羽球競賽中,一個對戰場次會有二至三局

的對打,由各局結果來看獲勝者為該局獲勝隊伍,如:女單決賽由鄭韶婕對 戰裴昇熙,對戰三局,各局比數為 21-11、24-26、21-17,各局獲勝隊伍依 序為第一局鄭韶婕、第二局裴昇熙、第三局鄭韶婕;反之則為落敗隊伍。

三、標記分析(notational analysis)

Hong 與 Tong (2000)指出,標記的內容包含有時間因素(比賽的節奏、運動 與休息時間比)、空間因素(球員的位置、擊球的落點)、技術型態使用的頻率、

得失分的型態與戰術的應用等。運動標記分析能針對現場比賽進行分析,提供教 練、選手立即的回饋,本研究採比賽錄影的方式進行事後分析,分析內容為下列 幾項:

(一)競賽模式(competitive patterns)

本研究所稱的競賽模式包含擊球時間、每局平均回合數、每回合平 均擊球拍數、擊球拍數段落、擊球方向、得分區域、得分結構、擊球型 態等,分別定義如下:

1.擊球時間因素:依據溫卓謀(2006)之研究中說明發接發前四拍即決定勝 敗的回合數越多代表雙方對峙擊球的能力越差,無法反應出每回合拉鋸時 間與每拍時間的表現,因此本研究扣除在「發接發前四拍」就分出勝敗之 回合數,探討來回拍數在五拍以上回合數,以秒單位來計算每回合時間和 每拍時間。

(1)每回合平均時間:本研究是指從發球瞬間到球體落地瞬間的持續時間。

(2)每拍平均時間:將每回合拉鋸時間除以該回合總拍數即為每拍時間。

2.回合數:發球到死球即為一回合,競賽各局每一分視為一個回合。

3.每回合平均擊球拍數:指每一回合發球到該球為死球所累計的拍數。

4.擊球拍數段落:依據戴金彪(1998)將羽球競賽依照其攻守特性及擊球拍數 統計之數據,將每回合從發球到死球,依擊球拍數分為四個段落:

(1)發接發前四拍段落:拉鋸拍數在 4 拍(含)以下決定勝敗之回合。

(2)攻守與攻守轉換段落:拉鋸拍數超過 5 拍(含)以上,12 拍(含)

以下決定勝敗之回合。

(3)多拍段落:超過 13 拍(含)以上,20 拍(含)以下決定勝敗之回 合。

(4)超多拍段落:拉鋸拍數超過 21 拍(含)以上決定勝敗之回合。

5.擊球方向:本研究所稱的擊球方向是指第二拍開始的回擊球方向而言,分 為直線與對角線。

6.得分區域:指最後一拍擊球得分時球員在球場的區域。本研究將球場以中 線分隔為左右兩區,再以前發球線及雙打後發球線切割前、中、後三區,

因此總共將球場分為前場左區、前場右區、中場左區、中場右區、後場左 區、後場右區等六個區域。

7.連續得分型態:參考林靜宜(2010)之研究,由於落地得分制的實行,選 手拉開比數的連續得分能力,往往會成為影響比賽勝敗的關鍵,因此記錄 選手得分的結構,並以百分比做比較,主要分為得 1 分、連續得 2 分、連 續得 3 分以上,三種型態。

8.擊球型態:本研究依據肖杰與騫子(2005)的分析將擊球型態分為發球型 態以及回擊球型態兩個部份。

(1)發球型態

短球:球貼網而過,落於對方前發球線附近。可抑制對方後場進攻技 術,並迫使對方無法發力攻擊。

高遠球:以高弧度落於對方後場,迫使對方退至底線擊球。

(2)回擊球型態

網前球(net) :球落於近網處,可迫使對方挑高球,有利隊友下一拍的 攻擊。

撲球(hit):在近網高處將球以快速直線向下擊至對方場區。

推球(push):在近網處擊球,使球以低平弧線至對方後場

挑球(lob):以低手擊球,擊球點低於腰部的位置,將球擊至對方底線。

抽球(drive):擊球點在球員身體的兩側或近身,揮拍動作幅度較大,

使球與地面平行的弧線擊到對方場地。

攔截球(block):將對方扣殺或快速平抽的球攔截回去。

長球(clear):擊球呈較高弧線落於對方底線,可調動對方位置,也可 拉長下一拍回擊反應時間。

墜球(drop):球貼網而過,落於對方前場,可有效調動對方。

殺球(smash):擊球點位於高處,向下高速進入對方場地,是最具威 力的攻擊技術。

(二)擊球效果(effect of shots)

指每一拍擊球對該回合勝敗結果所呈現出的影響效果而言,參考溫 卓謀(2006)及許維茜(2007)之研究,將各拍擊球效果分為直接成功、

間接成功、一般表現、間接失誤與直接失誤五等級,分別給予 2 分、1

分、0 分、-1 分、-2 分,說明如下:

1.直接成功,給予 2 分:該拍擊球後的次一拍造成死球。例如:該拍擊球落 入對手場地之界內區並導致對手回擊失誤而得分。

2.間接成功,給予 1 分:該拍擊球後的次三拍造成死球。例如:該拍擊球後 對手回擊成功,但擊球方再將球回擊至對手場地之界內區並導致對手回擊 失誤而得分。

3.一般表現,給予 0 分:該拍擊球後,雙方球員持續擊球 5 拍(含)以上。

4.間接失誤,給予-1 分:該拍擊球後的次兩拍造成死球。例如:該拍擊球後

4.間接失誤,給予-1 分:該拍擊球後的次兩拍造成死球。例如:該拍擊球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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