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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史料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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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分別對柳永詞,以及具代表性的元祐詞人詞作,進行區分、汰選,把符合

「詞本色」的詞作劃出不論,將可見「詩化」、「賦化」以及「介乎雅俗語言」的 詞作挑選出來,做為主要考察的對象。然後,逐篇分析其「題材情意」、「文體功 能」、「表現手法」與「語言用字」,以便歸納出柳永和元祐詞人所各具的書寫成 就。

然後在上述的基礎上,就「音調格律」、「題材情意」、「表現手法」、「文體 功能」與「語言用字」等方面,比對柳詞和元祐詞人在「詩化」、「賦化」以及「介 乎雅俗語言」上所表現的異同,從同的面向,探討兩者的繼承關係;從異的面向,

闡析元祐詞人對於柳詞主觀接受之處。

當然,本文也明確意識到,對於「指標」的建立,帶有研究者主觀的認定 在內,不過此一認定,並非全然出於研究者虛想所成,還照顧了歷史上文人相關 論述、評說的史料,因此是主客視域融合的結果。蓋從「詩化」、「賦化」以及「介 乎雅俗語言」的角度,去論述柳詞與元祐詞人之關係的詞史意義時,本就是屬於 後設建構的論題,而前人在對柳永的詞史地位進行評斷時,亦大多本此後設建構 的立場,只是對自身建構所預設之特定立場的自覺意識較為幽隱不顯,而未予以 明確交代。本文亦延續、承繼這類思維,重新詮釋柳永的詞史地位,然而,在「方 法學」的交代上,正有意自覺說明自身建構所預設的立場,以建立學術對話的基 礎。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史料說明

依本文的論題與研究方法,主要的考察對象為柳永與元祐詞人,另由前文研 究方法的說明,可知柳永與元祐詞人分屬北宋第一代與第二代詞人群,在此則呼 應前文所述,進一步對「元祐詞壇」在第二代詞人群中的範限作一說明。關於「元 祐詞壇」之界義,本文主要依循彭國忠《元祐詞壇研究》的論述,以下採其觀點 說明之。45

回歸歷史,「元祐」乃為北宋哲宗皇帝即位之初所使用的年號,時間僅約八 年(1086-1093),不過,在宋人的一些文章中,卻可見「元祐」一詞並不僅意指 政治上的一段時期,而具有某些文化意涵,如:

朱熹〈題荊公貼〉:「先君子自少好學荊公書。先友鄧公志宏嘗論之,以其 學道於河洛,學文於元祐,而學書於荊舒,為不可曉者。」46

張孝祥〈高侍郎夫人墓誌銘〉:「始侍郎公與元祐諸公遊,嘉言懿行,太夫 人悉能記之。」47

45 見彭國忠:《元祐詞壇研究》(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 年),頁 4-9。

46【宋】朱熹:《朱子全書》(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 年),頁 3864。

47【宋】張孝祥著,徐鵬校點:《于湖居士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年),頁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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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夢得《石林燕語》:「子由自嶺外歸許下,號穎濱遺老,亦自為傳,家有 遺老齋。蓋元祐人至子由,存者無幾矣。」48

吳曾《能改齋漫錄》:「蔡元長……宣和間,使令其子約之,招致習為元祐 學者。是以楊中立、洪玉父諸人皆官於中都。又使其門下客著《西清詩話》

以載蘇、黃語,亦欲為他日張本耳。」49

朱熹文中,「河洛」、「荊舒」皆以地名指稱學術特質,與之並列的「元祐」

則以時期代表文學風尚,而張孝祥、葉夢得則直稱「元祐諸公」、「元祐人」,吳 曾更指出蘇軾、黃庭堅為元祐時期的重要學者,因此,在文章的語脈中,「元祐」

雖然意指年號,但是,卻實指該時期的文人,而非僅指明年代上的時間,而這些 文人,如蘇、黃的生年並非始於元祐,其生命年限亦非短短的元祐八年可以框限,

因此,不能僅以歷史年號來詮釋宋代文獻中的「元祐」意涵,必須擴大至文化與 文學的範疇才更切合真實情況。

在文學批評的著作中,即可見將「元祐」賦予文學意義的說法,如嚴羽《滄 浪詩話‧詩體》中,「以時而論者」有「元祐體」,其下自注云:「蘇、黃、陳諸 公。」50以「元祐體」作為詩壇代稱。胡仔《苕溪漁隱叢話》云:「元祐文章,世 稱蘇、黃。」51此處文章,可包括詩、文在內。近代陳衍的「三元說」則將「元 祐」視為古典詩歌的黃金時期之一,其曰:「余謂詩莫盛於『三元』,上元開元,

中元元和,下元元祐也。」52另於《宋詩精華錄》劃分宋詩階段,云:「今略區元 豐、元祐以前為初宋,由二元盡北宋為盛宋,王、蘇、黃、陳、秦、晁、張具在 焉,唐之李、杜、岑、高、龍標、右丞也。」53將「元祐」界定為哲宗年間迄北 宋末年的大段時期,並指出其中的代表文人,因此,「元祐」一詞可用以指稱王 安石、蘇軾、黃庭堅、陳師道等人活躍於北宋後期的詩壇,而這些文人大多從事 詞的創作,故亦可代稱詞壇,如湯衡〈張紫微雅詞序〉有言:「其後元祐諸公,

嬉弄樂府,寓以詩人句法,無一毫浮靡之氣,實自東坡發之也。」54顯然直接將

「元祐」一詞由從詩人身分轉為詞人身分的指稱。

因此,本文所謂「元祐詞壇」的範疇、意義,乃依循宋人用法,以元祐年號

(1086-1093)之時限,再適度前後延展其範圍,作為特定文學時期的代稱。若以 當時的文壇盟主以及最晚下世的詞人,蘇軾(1036-1101)、賀鑄(1052-1125)的 生卒年來看,「元祐詞壇」一詞所包含的時間大約為元祐年間以及前後三十年左 右,期間的詞人有王安石(1021-1086)、蘇軾(1036-1101)、黃裳(1044-1130)、

黃庭堅(1045-1105)、晁端禮(1046-1113)、王詵(1048-1104)、晏幾道(1048-1113)、

48【宋】葉夢得著,李欣校注:《石林燕語》(西安:三泰出版社,2004 年)卷 10,頁 216。

49【宋】吳曾:《能改齋漫錄》(臺北:木鐸出版社,1982 年),卷 10,頁 299。

50【宋】嚴羽著,郭紹虞校釋:《滄浪詩話校釋》(臺北:里仁書局,1987 年),頁 53。

51【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臺北:長安出版社,1978 年),前集卷 49,頁 334。

52 陳衍:《石遺室詩話》,卷 1,收入張寅彭主編:《民國詩話叢編》(上海:上海書店,2002 年)

冊 1,頁 21。

53 陳衍選評,曹旭校點:《宋詩精華錄》(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 年),卷 1,頁 5。

54【宋】湯衡:〈張紫微雅詞序〉,見施蟄存主編:《詞籍序跋萃編》,頁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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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觀(1049-1100)、李之儀(1048-?)、賀鑄(1052-1125)、陳師道(1053-1102)、 晁補之(1053-1110)、張耒(1054-1114)、毛滂(1060-約 1124)等人。在現今的 研究中,大多著眼於蘇軾及其門人之詞作,本文則會將其他較少受到關注的元祐 詞人作品也納入考察,以期較全面地展現元祐詞壇的實貌。另一方面,「詩化」、

「賦化」、「語言介乎雅俗」的傾向雖是元祐詞壇的主要表現,然而並非每位詞人 皆如此,亦非皆與柳詞有創作上的繼承關係,因此,本文將在研究過程中,詳加 考察每位詞人的作品風貌,選取符合本論題的詞人作品,進行分析與論述,而非 將所有元祐詞作皆納入論之。

基於本文的研究範圍,將採用相應的史料進行研究。本文對於史料的界定,

主要參考張連生〈重新審視「史料」的定義問題〉一文的定義,文中指出,「史 料是指反映某一特定歷史事實的原貌的材料」,55而本文的論題主要從「詩化」、「賦 化」、「介乎雅俗的語言」三方面,探討柳永詞與元祐詞作的關係,以下將據研究 論題所涉及的史料分類說明如下:

一、柳永與元祐詞人的詞集文本

本文所引用的詞作主要以《全宋詞》為準,在析論作品時,另參《增訂注釋 全宋詞》56一書,而柳永、蘇軾、黃庭堅與秦觀四家詞已見不少今人校注之單行 本,將一併參看,以下分別說明四家詞的版本與選擇標準。

(一)、柳永詞版本說明與選擇

柳永詞的校注本較為重要者有賴橋本校注的《柳永詞校注》57、顧之京等人 編著的《柳永詞新釋輯評》58與薛瑞生校注的《樂章集校注》59三種,由於此三本 書在校注、輯評方面各有其優點,因此皆為本文旁參的版本。賴橋本的校注本註 解詳盡,為本文解析詞作的工夫,提供良好的參照。顧之京等人的輯評本因年代 較後,資料的蒐集、整理較為完整,包含古代詞評與現代學者對柳詞的看法。而 薛瑞生的校本則是在《樂章集》的版本考察、參校方面,細膩辨析,該書以朱彊 邨《彊邨叢書》所收的《樂章集》為底本,另以明毛晉刻《宋六十名家詞》、唐 圭璋《全宋詞》、金陵吳重熹石蓮庵刊《山左人詞》及其後附的繆荃孫校記、曹 元中校記補遺相互參校,擇善而從,異文別出,闌入校記。60

(二)、蘇軾詞版本說明與選擇

55 張連生:〈重新審視「史料」的定義問題〉,《河北學刊》,2007 年第 2 期,頁 92。

56 朱德才主編:《增訂注釋全宋詞》(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1997 年),冊 1-4。

57 賴橋本校注:《柳永詞校注》(臺北:黎明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5 年)。

58 顧之京等人編著:《柳永詞新釋輯評》(北京:中國書局,2005 年)。

59 薛瑞生校注:《樂章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7 年)。

60 薛瑞生校注:《樂章集校注‧前言》,頁 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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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詞的版本眾多,較為重要者有朱孝臧編年、龍榆生校箋的《東坡樂府箋》

61、曹樹銘校編的《蘇東坡詞》62、石聲淮與唐玲玲合箋的《東坡樂府編年箋註》

63薛瑞生箋證的《東坡詞編年箋證》64、鄒同慶與王宗堂合校的《蘇軾詞編年校注》

65、朱靖華等人編著的《蘇軾詞新釋輯評》66數種,本文主要旁參石聲淮與唐玲玲 之合箋本、薛瑞生之箋證,以及朱靖華等人編著之本,此三本書皆為蘇詞進行編 年,可相互參照,作為本文詮解詞作的依據。而朱靖華等人編著之作由於出版時 間最後,因此,在前人校注成果的汲取、輯評資料的採擷最為完備。此書共收蘇 詞四百一十首,是目前收詞最多者,增收詩中詞、歌辭及民間小樂府等屬填詞性 質的作品,另有相當數量的詞依據編者群的新論據、新觀點重新進行編年,少數 疑似者,則以「暫編」法出之。67本書的優點在於其完備性,然而其中重新編年 的詞作,有些必須與其他校注本相互參照,進一步商榷、釐析,方能確實掌握寫 作背景,而此書增收數類屬於填詞性質的作品,在詞學的研究上,能否納入討論,

亦必須詳加審視。是故此書雖然完備,提出新的看法,但仍需與其他箋註本參照,

辨明其中的合理性。

(三)、黃庭堅詞版本說明與選擇

黃庭堅詞的校注本主要有嚴壽澂校點的《山谷詞》68、馬興榮與祝振玉合校

黃庭堅詞的校注本主要有嚴壽澂校點的《山谷詞》68、馬興榮與祝振玉合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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