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進路
一、研究範圍
關於此次研究的範圍,地理空間上的選擇為長安,但探討問題時不限制在長 安的都城,而是會包含整個三輔地區(漢代行政區域之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 三郡),乃至於以長安都城為中心的關中周圍地帶,以期對長安有更為完整的認 識。而因為研究中會涉及到想像的部分,所以不會只對實際地理意義的長安進行 考證,亦會將六朝人對不同時代的長安追想納入論述之中。
在時間上主要是選擇六朝時期9,由於有關漢、唐的長安研究已是汗牛充棟,
8 王文進︰〈南朝士人的時空思維〉,《東華人文學報》第 5 期(2003 年 7 月),頁 235-260。
9 嚴格意義下的六朝,指的是以建康為都的孫吳、東晉以及南朝的宋、齊、梁、陳。但此次研究 所使用的「六朝」則是廣義的泛稱,與所謂漢、唐之間的「魏晉南北朝」同義,而本次研究亦會 將隋代部分納入討論,但為免行文繁瑣,故使用「六朝」一詞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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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六朝時期的長安研究則顯得較為缺乏,這一方面固然是因為殘存文獻較為 稀少,故在資料缺乏的情況下,很自然就會將眼光轉向南方政權的狀況,關注東 晉乃至於宋(420-479)、齊(479-502)、梁(502-557)、陳(557-589)的研究。
但在六朝時期、西晉(265-316)末年、前趙(304-329)、前秦(351-394)、後秦
(384-417)、西魏(535-556)、北周(557-581)、隋(581-618)皆定都於此,所 以我們可能也不應忽視此時關於長安的相關記載,且如果能釐清此時期長安的各 方面發展狀況,或許就能夠補充漢代至唐代長安這一段較為前人所忽視的發展過 程。至於除了史實上的長安,關於長安的「書寫」(包含文學作品、歷史著作、
傳記、書信等)亦會一併討論,希望能夠更加凸顯「長安」是如何在文字中呈現,
並非將視角僅放置在「真實」的長安,而是考察古人參雜記憶、情感的長安「寫 真」。
至於本次研究的範圍以長安為中心,主要擴展的方向則是在信仰、族群以及 地景三個不同面向。首先就信仰部分來說,長安在六朝雖飽受戰亂侵擾,以致於 不若漢代那般繁華興盛,但依然是重要的政治、經濟中心,所以相較於中國北方 的其他地方,在這個區域還是有為數不少的人口與活動,而我們知道在六朝這樣 的亂世之中,宗教在各地發展情況雖大不相同,但無論是在北方或南方,相較漢 代而言,都可算是香火鼎盛的狀況,所以要清楚理解長安此地,不得不注意到宗 教發展的情形。至於宗教在社會上由於具有安定人心的力量,故對民眾有很強的 號召力,且在經濟方面,一定程度上瓜分了政府可能獲得的資源,但政府一方面 需要以宗教安撫人心,一方面又擔心宗教團體的勢力過於龐大,所以宗教與政治 二領域在長安的互動關係,也是相當值得考察的部分。10另外《隋書.地理志》
曾提及:
京兆王都所在,俗具五方,人物混淆,華戎雜錯。去農從商,爭朝夕之利,
遊手為事,競錐刀之末。貴者崇侈靡,賤者薄仁義,豪強者縱橫,貧窶者 窘蹙。桴鼓屢驚,盜賊不禁,此乃古今之所同焉。11
長安地區自周代以來,即為漢人活動區域的邊緣位置,但因具有政治經濟上的重 要地位,故有許多不同勢力在此爭奪有限資源,於是形成了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的剽悍風俗。且長安往往是胡、漢雜處、文化交融混雜之處,一方面來到此處的 外族可能被漢化,另一方面在此處久居的漢人亦可能被胡化,以至於六朝時期,
族群問題在北方各地讓統治者相當煩惱,而在人口眾多又位居邊緣的長安,這個 問題也就更加複雜難解。至於不同族群間的交流,雖然有和平的往來,但比較會 引起注意的,通常是不同族群之間的戰爭問題,而像是先前提到的劉裕北伐事件,
除了是顯現政治領域上南北對抗的局勢,但更深層的脈絡則是自漢代以來,外族
10 至於政治與宗教的衝突,在長安一地,佛教比道教明顯也更為劇烈,但其中亦非單純的宗教 問題,可能也與不同民族間的固有矛盾有關,此部分可參考劉淑芬︰〈從民族史的角度看太武滅 佛〉,《中古的佛教與社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年),頁 1-45。
11 唐.魏徵等著:《隋書.志.地理上》(北京:中華書局,1973 年),冊 3,卷 29,頁 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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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漢人複雜關係的一種呈現,而漢人與外族之間的矛盾,乃是自西晉江統(?-310)
外像是在人文地理學的部分,更是對於「空間」(space)與「地方」(place)有 162-169。
17 可參段義孚(Yi-fu Tuan)著,潘桂成譯:《經驗透視中的空間和地方》(台北:國立編譯館, 市的現實是意義的密實性,這種密實性所表示的並非編了碼的詩學(coded poetics),而是一個充 滿比喻和想像的現實。」見英.本.哈莫(Ben Highmore)著,雷月梅譯:〈方法論:文化、城 市和可讀性〉,收入汪民安,陳永國,馬海良主編:《城市文化讀本》(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像。
至於在追憶與想像的部分,主要則是以所謂傳統的文史互證的方法進行,也 就是在研究時雖然會參考部分考古材料,只是涉及想像的部分,實際的文物幫助 可能有限,這時候就必須使用史書記載以及其個人書寫,來解析作者的內在想法,
雖然這個部分容易流於主觀的臆測,但也可能是進入古人內心世界中,還算可行 的一條途徑,然而前人研究已不乏先例,亦知此研究法並非不證自明,必須要對 文本進行具體操作才能使其不至淪為空談,故在此僅約略陳述而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