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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名詞操作性定義

一、摺疊自行車

本研究內所使用的折疊自行車,乃指具有摺疊機械構件設計之自行車,且完 全以人力驅動,無任何電力驅動之兩輪自行車。(如圖 1-1)。

圖 1-1 可摺疊之摺疊自行車(右圖為摺疊後)

本研究所使用之摺疊自行車為捷安特公司出廠之摺疊自行車,如圖 1-2,基 本資料如下:1.廠牌:GIANT 捷安特、2.型號: FD806;2.輪徑: 20 吋;3.車架:

14 吋;4.變速: 6 段;5.重量: 12 公斤;6.折疊後尺寸 : 40x60x80cm。

圖 1-2 本研究使用之摺疊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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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座管高度

自行車騎士於乘坐坐墊時,臀部尾椎需與坐墊平齊(Mesrdagh, 1998),座 管適當高度需騎士坐於坐墊上,當曲柄為 90 度,膝關節髕骨表面向下延伸之鉛 錘線通過踏板轉軸(Silberman,Webner, Collina,& Shiple, 2005);當曲柄 180 度時,

膝關節曲曲角度需接近 30 度(Bini, Tamborindeguy, & Mota, 2001;Peveler, Bishop, P., Smith, J., Richardson, M., &Whitehorn, E. ,2005)。以此相對高度作實驗,確定 後不再改變(張柏苓,2012)。

三、車把高度

車把高度標準與標準坐墊位置當齊高,雙手抓握車把橫桿,上肩到手握拳 距離(Mestdagh, 1998)、手肘向外微彎、軀幹與地面成約 45 度(Silberman et al.,

2005)、上臂與軀幹成約 90 度,車把位置確定後不再改變(張柏苓,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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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移動方向就更方便了,不必停止兩腳踢在地上的動作,更不必提起車子移動方 向;這部車子就被拿來作為玩具馬(許昭傑、鄭凱元,2006)。

1830 年法國政府正式決定以玩具馬作為郵差送信的交通工具;1839 年英國 蘇格蘭的冶鐵匠湯馬士麥米倫(Thomas Macmillan)將 Hobby Horse 改良,他不斷 思考如何能坐在車上,腳不著地還能使車子前進,最後終於設計了一輛前輪大於 後輪,並加上踏板及槓桿在後輪來驅動車子的自行車,騎乘時不需再以腳踩地面 去轉動輪子前進,這也是自行車發明的一大進步(許昭傑、鄭凱元,2006)。

當時的自行車除了基本的架構外,仍未出現避震器的功能;直到 1970 年代 中後期,在美國加州的 Marin County 才出現第一輛具有避震器的自行車,稱為 所謂的登山車(mountain bike,MTB),然而此時的自行車只有搭配前叉避震器 (Suspension front fork),一直到 1990 年代初期才出現搭配有前叉與後避震的自行 車(戴志朋,2007)。

(一)傳動系統(Transmission System)

具有「傳遞動力」的功能,在騎乘自行車時將騎士踩踏的力量傳遞到後輪。

包含的部件有:曲柄(Crank)、踏板(Pedal)、大齒盤(Chainwheel)、鏈條(Chain)、 後鏈輪(Rearsprocket)與飛輪(Freewheel)。

(二)轉向系統(Steering System)

具有「轉向」的功能,使自行車轉向及保持轉向期間車身的平衡。包含的部 件有:車把(Handle Bar)、車把立管(Handle Bar Stem)、前頭碗組(Headset Bearing)

與前叉(Front Fork)。

(三)變速系統(Derailleur System)

具有「改變輸出扭矩」的功能,依據不同的騎乘條件,可調整傳動比。就外 變速器而言,包含的部件有:拉桿(Shifter)、前變速器(Front Derailleur)與後 變速器(Rear Deraill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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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煞車系統(Braking System)

具有「制動」的功能,其產生的制動力會使自行車減速或停止,以我們常用 的煞車系統來說,根據作用位置的不同,可分為輪圈式(Rim Brake):以煞車塊

(Brake Block)摩擦輪圈;輪轂式(Hub Brake):以煞車襯墊(Brake Pad)摩擦 輪轂或與輪轂相連接的煞車鼓(Brake drum)或碟片(Disk)。

(五)車架系統(Frame System)

為車身的主要支撐結構,其上可裝置其他構件裝置。包含的部件有:五通中 軸(Botton Bracket)、頭管(Head Tube)、上管(Top Tube)、下管(Down Tube)、

座管(Seat Tube)、座支桿(Seat Stay)與鏈支桿(Chain Stay)。

(六)車輪系統(Wheel system)

分別在前叉末端與車架後端的鉤爪(Drop-outs)上固定。車輪中心部分為輪轂

(Hub),內含軸承(Bearing)與輪軸(Axis),輪轂以輻條(Spoke)與輪圈(Rim)

相接,輪圈外接輪胎(Tire),輪胎中內胎(Inner tire)。

(七)配件系統 (Fitting System)

雖然只是小部件零件,但是缺乏這些零件自行車便無法正常騎行,系統下所 屬零件束子(Clamp)、反光片(Reflector),螺帽、車鈴、籃子、貨架、擋泥板、

停車柱、車燈、後視鏡、水壺架…等等。

圖 2-2 自行車之車架與各結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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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自行車基本結構系統圖(吳武政,2001)

第二節 摺疊自行車

一、摺疊自行車的由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間(1914-1918 年)由於當時軍事戰略的需求,前線作戰 對騎兵具更嚴重的威脅,所以自行車對於在前線作戰的重要性漸漸被重視。當自 行車被應用在軍事用途上,無需燃料即能不聲不響的完成任務,提高了作戰上的 效能,不久之後,自行車便進步到可摺疊收藏在士兵的背包中。可摺疊的自行車 當初的設計是為了方便放置於汽車的後車廂內,之後卻演變成戰爭時行動的利 器,直到現在為配合大眾交通工具,方便攜帶入電車的使用,也是讓人始料未及 的。首先將介紹自行車功能構造、自行車之避震系統與摺疊式自行車之種類(戴 志朋,2007)。

自 行 車 基 本 結 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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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摺疊自行車與一般自行車之間,最大的不同在於摺疊自行車擁有一般自行 車所沒有的摺疊機構(Folding Mechanism)及快拆(Quick release)系統。一 般可分立管摺疊與車架摺疊兩部份。

圖 2-4 摺疊自行車之車架與各結構名稱

二、摺疊自行車之產品定位

Jetter(2008)指出摺疊自行車的特色為輪徑小、細胎、車身小巧、可摺疊 收藏;用途為從短距離通勤,到遠距離環島都可以,使用彈性大。並指出古早的 低價摺疊自行車給人的感受為「輪胎小、騎不遠、很花力氣」,現在的技術提升 後,功能改善許多。摺疊自行車的輪徑小、車重輕、細胎,小摺爬坡可變速的設 計,甚至可能讓爬坡變得比登山車還輕鬆。不過,因為摺疊機構的設計,使得車 架強度相對較差;車身短、龍頭輕、細胎,讓下坡的穩定性變差;在沒有避震系 統,行車速度快時,車身會搖晃得較厲害,而且如果沒有避開路上石頭,容易摔 車。Levy 和 Smith (2005)指出,在一段平整的路面上騎乘自行車,沒有裝載避震 器的自行車只能減少 10%~15%的衝擊,而有裝載避震器的自行車卻能夠減少 30%~60%的衝擊。因此建議初學者不要騎摺疊自行車上較陡的山路。基本上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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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自行車較適合短距離通勤,以及在城市休閒為主。

王比利(2008)指出摺疊自行車比起公路車和登山車,它以生活結合,便利 為目的,提供十足騎乘樂趣,擁有可收摺優勢,車種繁多,令人眼花撩亂。因為 以便利性為主要重點考量,相對要付出騎乘性能下降的代價。由於摺疊自行車輪 徑小、車身低,為避免踏板於轉彎時觸地,五通位置不得不提高,踩踏重心的提 高將影響顛簸路面和轉彎時的穩定度。

圖 2-5 摺疊自行車與一般自行車騎乘幾何比較圖 (王比利,2008)

綜合以上,可以歸納出摺疊自行車的產品特色具有以下幾點:

(一)可隨身攜帶:不佔空間、收納方便、輕量化;

(二)穿梭於城市中方便;

(三)可結合大眾運輸的交通工具;

(四)輪徑較小,轉向靈敏;

(五)摺疊處,久了容易壞;

(六)車架強度(剛性)較差;

(七)車身短、龍頭輕、細胎,使得下坡穩定性差;

(八)無避震系統,易搖晃;

(九)輪徑較小,穩定性較差,易受路面坑洞影響;

(十)不適合騎乘長途(路況挑戰大、輪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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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自行車騎乘姿勢

Mimmi、Bonandrini 和 Buzzi(2006)指出一個有效率的姿勢對騎乘者來說 可以降低肌肉力量的產生,而好的騎乘姿勢必須包含三個參數,包括座椅高度、

15 協調模式為主要考量,王宇涵(2007)研究自行車座管角度 (seat tube angles 72°

與 82°)與座管高度(腿長的 85%)對強度 200W 自行車運動,發現 SAT 82°與腿 長 85%的座管高度,若要完成相同運動負荷,下肢肌群只要招募較少的肌纖維量 即可完成,且運動的時間也較長。針對三種座管角度(seat tube angles 68°、74°與 80°) 和三種座管高度(腿長的 96%、100%與 104%),Pries 與 Donne (1997)對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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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坐墊為佳;而前後坐墊對於 60 秒左右項目如一公里計時賽的平均速度並無 顯著差異(李福祥,1997)。

圖 2-6 Thomas 提出之座位高度設定(Hamley、Thomas,1967)

二、騎乘角度

自行車的座椅對於自行車運動表現上有重要影響,其影響範疇乃至騎乘 效率、力量輸出、騎乘舒適度與傷害的預防。生物運動力學的研究,應用在改變 自行車騎士訓練方式與騎士的騎乘姿勢上都做了很多的修正,使得自行車運動產 生了很大突破。於是許多研究者與運動員,前仆後繼在自行車運動與生物力學的 應用上做研究,包括空氣動力學、氣流、阻力、設備的配置、騎乘效率、肌肉補 充以及動作的模擬等,藉由科學上的輔助來增加運動表現(Faria, Parker, & Faris, 2005)。自行車騎士如同其他運動員一般,對於找尋何種方式來改善運動表現而 感到困擾,而座椅高度為自行車設定中的一個部分,對運動表現及傷害皆有所影 響(張伯苓,2012)。

自行車運動中過度使用性的傷害大多與部適當的座椅高度、握把擊踏板的調 整有關(Peveler, W. W., Pounders, J. D. , & Bishop, 2007)Holmes、Pruitt 和 Whalen, 等人(1994)指出座椅高度太低或過於向前,於踩踏過程中會產生極大的髕骨股 骨間壓力,使得髕骨與股骨間的組合不良,亦可能使得空間變的狹小,使髕骨與 股骨的摩擦比率增加而產生髕骨軟化症。反之,若座椅高度過高或過於向後,踩 踏時則容易造成股二頭肌過度的伸展而發炎。治療此類型的運動傷害必須考慮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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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因素,從自行車的設定著手以避免運動傷害的發生(Thompson & Rivara, 2001)。

Erioson, Nisell 與 Nemeth(1998)的研究以座椅高度 102%、113%、120%的 腿長來定義三種不同的座椅高度進行實驗,所謂腿長,便是指坐骨粗隆至內踝的 距離。實驗結果顯自行車運動中,髖關節、膝關節、踝關節三項關節活動度的變 化量與一般走路形態時相似。然自行車運動和走路之間,髖關節和關節都會有較 多背屈動作,當座椅高度改變時,連帶髖膝關節的動作會有最大改變。

因此,Peveler 等人(2007)指出設定適當的座椅高度不但能增強運動表現,

亦能有效預防傷害的發生。Peveler(2008)的研究主要探討不同座椅高度在騎乘 效率上的差異。座椅高度為膝關節屈曲 25 度、35 度以及 109%內接縫度。其結 果顯示在心跳率(heartbeat)、自覺量表(rating of perceived exertion)各組間並 無明顯差異;在攝氧量(oxygen consumption)部分膝屈曲 25 度則明顯低於其他

亦能有效預防傷害的發生。Peveler(2008)的研究主要探討不同座椅高度在騎乘 效率上的差異。座椅高度為膝關節屈曲 25 度、35 度以及 109%內接縫度。其結 果顯示在心跳率(heartbeat)、自覺量表(rating of perceived exertion)各組間並 無明顯差異;在攝氧量(oxygen consumption)部分膝屈曲 25 度則明顯低於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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