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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移動方向就更方便了,不必停止兩腳踢在地上的動作,更不必提起車子移動方 向;這部車子就被拿來作為玩具馬(許昭傑、鄭凱元,2006)。
1830 年法國政府正式決定以玩具馬作為郵差送信的交通工具;1839 年英國 蘇格蘭的冶鐵匠湯馬士麥米倫(Thomas Macmillan)將 Hobby Horse 改良,他不斷 思考如何能坐在車上,腳不著地還能使車子前進,最後終於設計了一輛前輪大於 後輪,並加上踏板及槓桿在後輪來驅動車子的自行車,騎乘時不需再以腳踩地面 去轉動輪子前進,這也是自行車發明的一大進步(許昭傑、鄭凱元,2006)。
當時的自行車除了基本的架構外,仍未出現避震器的功能;直到 1970 年代 中後期,在美國加州的 Marin County 才出現第一輛具有避震器的自行車,稱為 所謂的登山車(mountain bike,MTB),然而此時的自行車只有搭配前叉避震器 (Suspension front fork),一直到 1990 年代初期才出現搭配有前叉與後避震的自行 車(戴志朋,2007)。
(一)傳動系統(Transmission System)
具有「傳遞動力」的功能,在騎乘自行車時將騎士踩踏的力量傳遞到後輪。
包含的部件有:曲柄(Crank)、踏板(Pedal)、大齒盤(Chainwheel)、鏈條(Chain)、 後鏈輪(Rearsprocket)與飛輪(Freewheel)。
(二)轉向系統(Steering System)
具有「轉向」的功能,使自行車轉向及保持轉向期間車身的平衡。包含的部 件有:車把(Handle Bar)、車把立管(Handle Bar Stem)、前頭碗組(Headset Bearing)
與前叉(Front Fork)。
(三)變速系統(Derailleur System)
具有「改變輸出扭矩」的功能,依據不同的騎乘條件,可調整傳動比。就外 變速器而言,包含的部件有:拉桿(Shifter)、前變速器(Front Derailleur)與後 變速器(Rear Deraille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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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煞車系統(Braking System)
具有「制動」的功能,其產生的制動力會使自行車減速或停止,以我們常用 的煞車系統來說,根據作用位置的不同,可分為輪圈式(Rim Brake):以煞車塊
(Brake Block)摩擦輪圈;輪轂式(Hub Brake):以煞車襯墊(Brake Pad)摩擦 輪轂或與輪轂相連接的煞車鼓(Brake drum)或碟片(Disk)。
(五)車架系統(Frame System)
為車身的主要支撐結構,其上可裝置其他構件裝置。包含的部件有:五通中 軸(Botton Bracket)、頭管(Head Tube)、上管(Top Tube)、下管(Down Tube)、
座管(Seat Tube)、座支桿(Seat Stay)與鏈支桿(Chain Stay)。
(六)車輪系統(Wheel system)
分別在前叉末端與車架後端的鉤爪(Drop-outs)上固定。車輪中心部分為輪轂
(Hub),內含軸承(Bearing)與輪軸(Axis),輪轂以輻條(Spoke)與輪圈(Rim)
相接,輪圈外接輪胎(Tire),輪胎中內胎(Inner tire)。
(七)配件系統 (Fitting System)
雖然只是小部件零件,但是缺乏這些零件自行車便無法正常騎行,系統下所 屬零件束子(Clamp)、反光片(Reflector),螺帽、車鈴、籃子、貨架、擋泥板、
停車柱、車燈、後視鏡、水壺架…等等。
圖 2-2 自行車之車架與各結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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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自行車基本結構系統圖(吳武政,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