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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節旨對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加以說明。分述如下:

壹、研究範圍

研究者將本研究之研究範圍以研究區域、研究對象、研究時間以及研 究內容等,分述如下:

一、研究區域

本研究取樣範圍係以新北市為研究區域,其他地區之學習共同體實施 學校,則不在本研究範圍內。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新北市實施學習共同體之學校為研究對象,且須要是實施學 習共同體的班級家長為調查對象。為同時瞭解不同身份之差異,故在背景 變項中之「身份」項目設定有家長會委員、學習共同體家長及志工三類做

為區分,複選有家長會委員及學習共同體家長時設定為家長會委員身份,

複選有學習共同體家長及志工時設定為志工身份。

三、研究時間

本研究問卷自 103 年 10 月至 104 年 2 月止。

四、研究內容

本研究內容以問卷調查為研究資料、針對參與學習共同體班級之學生 家長進行「學習共同體」之「政策認知、政策滿意度與參與意願 」三個層 面進行調查分析討論。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

本研究考量人力與時間等之受限因素影響,其研究範圍選定在新北市,

故不宜將研究結果完全推論至其他縣市之學習共同體的班級家長。

二、研究對象

本研究考量人力與時間等之受限因素影響,以新北市實施學習共同體 之學校進行立意抽樣作為研究對象,其研究結果將受到限制,故研究結果 不宜完全推論至其他縣市之學習共同體的班級家長。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瞭解目前國中小學生家長對「學習共同體」之

政策的認知、政策滿意度與參與意願之現況。受限於人力、財力、時間與 受訪者之意願等因素,本研究無法採用隨機抽樣,而便利抽樣最大的爭議 在於樣本代表性之問題。本研究以同質性為主,以實施學習共同體之班級 家長為研究對象,其廣度及深度方面未顧及樣本的個別特殊因素。此外,

問卷調查之受施測者對於變項的測量均以知覺反應來完成。本研究未採用 實地訪談之質化方式進行,故可能因變項解釋上之偏差、個人情緒及個人 觀感等因素之影響,因而對問卷內容有所保留或導致其他誤差存在之可能 性。

四、研究變項

針對學習共同體的班級家長對政策取得相關的影響因素很多,本研究 擬從學習共同體的班級家長之學校、身份、性別、年齡、教育程度、職業 身份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七個背景變項,來探討學生家長對學習共同體之政 策的認知、參與意願與滿意度之現況,使得在研究推論時會有所限制。

五、研究結果

本研究結果一般化推論(generalization)的能力有限。本研究將範 圍設限在新北市先導學校,而該範圍學生家長之特性、人口統計變數等與 其它地區可能不同,不易概化推論至全國所有公私立國中小學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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