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基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以台北地區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辦理政府採購,且 具「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經驗者為主要研究對象,共遞送及 E-mail 問卷 104 份,回收 96 份,剔除無效樣本後,有效樣本 計 95 份,有效問卷回收率 91.35%,由樣本分析得知受訪者 95 人中,男性 57 人,占 60%,女性 38 人,占 40%;依採購職權 分,採購人員 79 人,占 83.16%,採購單位主管 16 人,占 16.84
%;服務年資 1 年以內者 3 人,占 3.16%,1 年至 3 年 4 人,
占 4.21%,3 年以上 88 人,占 92.63%;採購年資 1 年以內者 6 人,占 6.32%,1 年至 3 年 25 人,占 26.32%,3 年以上 64 人,占 67.37%;單位員工人數 100 人以內者 8 人,占 8.42%,
101 至 300 人 26 人,占 27.37%,301 至 500 人 28 人,占 29.47
%,501 人以上 33 人,占 34.74%,回收有效樣本基本資料如
(表 5.1): 5.1.2 採購者之特性
另就隨機選擇立約商、可自行決定立約商與曾交易過立約 商繼續交易之資料分析發現:
1.隨機選擇立約商的比率不高(31.58%),亦即大部分採購人員擇 商方式是有採經過評估考量後才決定的。
2.採購人員可自行決定立約商的比率達 74.73%,亦即採購人員受 外力因素影響不大。
3.與曾交易過立約商繼續交易者達 87.37%,亦即採購者洽熟識廠 商採購的機會甚高。
由此顯示,採購人員在執行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時,自主性 達一定的程度,就採購者之特性分析資料如(表 5.2):
表 5.1 調查基本資料分析
項目 說明 人數 百分比(%)
男性 57 60
性別
女性 38 40
採購人員 79 83.16 採購職權
採購單位主管 16 16.84 1 年以內 3 3.16 1 年至 3 年 4 4.21 服務年資
3 年以上 88 92.63 1 年以內 6 6.32 1 年至 3 年 25 26.32 採購年資
3 年以上 64 67.37 100 人以內 8 8.42 101 至 300 人 26 27.37 301 至 500 人 28 29.47 單位員工
人數
501 人以上 33 34.74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5.2 採購者之特性
項目 說明 人數 百分比(%)
20%以下 30 31.58 21%至 40% 24 25.26 41%至 60% 11 11.58 61%至 80% 16 16.84 隨機選擇立約商
81%以上 14 14.74 20%以下 5 5.26 21%至 40% 7 7.37 41%至 60% 12 12.63 61%至 80% 32 33.68 可自行決定立約商
81%以上 39 41.05 20%以下 1 1.05 21%至 40% 5 5.26 41%至 60% 6 6.32 61%至 80% 38 40.00 與曾交易過立約商
繼續交易
81%以上 45 47.3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1.3 選擇因素重要性排序
有關對立約商選擇所作之系統化研究後,就所問卷調查的 30 項選擇因素,按其重要性排序結果發現立約商維修服務之回 應速度、立約商服務態度、立約商交貨之貨品品質、立約商如 期或配合提早交貨之能力‧‧‧,詳如(表 5.3):
表 5.3 立約商選擇因素重要性排序
排序 選 擇 因 素 Mean Std Dev 1 立約商維修服務之回應速度 4.75789 0.43063
2 立約商服務態度 4.69474 0.54721
3 立約商交貨之貨品品質 4.68421 0.51080 4 立約商如期或配合提早交貨之能力 4.68421 0.48953 5 立約商對於本機關行政程序配合度 4.55789 0.54021 6 立約商的溝通管道便利性 4.54737 0.56055
7 立約商維修服務範圍 4.50526 0.61668
8 與立約商之相互約定協調狀況 4.28421 0.70956 9 立約商主動聯繫之作為 4.26316 0.70274
10 立約商過去履約績效 4.24211 0.71035
11 立約商技術能力 4.21053 0.72779
12 立約商提供附屬設備或安裝服務之價格 4.14737 0.72886 13 立約商保證與賠償承諾 4.13684 0.75245 14 立約商在業界的商譽與地位 4.00000 0.65233 15 立約商與採購者採購資訊互動和分享 3.93684 0.68121 16 立約商的生產設備與產能 3.71579 0.89518 17 立約商或其服務據點距離本機關之遠近 3.63158 0.88789 18 其他單位採購人員意見 3.61053 0.85421
19 立約商財務狀況 3.60000 0.89205
20 立約商之組織及其管理方式 3.58947 0.91669
21 立約商內部員工素質 3.57895 0.91766
22 同事間意見提供 3.54737 0.69601
23 立約商經營企圖心 3.53684 0.82269
24 立約商之回饋或優惠條件 3.52842 0.87096 25 工程會滿意度調查資料 3.52632 0.82310
26 立約商產品之包裝 3.13684 0.66221
27 立約商內部勞資關係紀錄 2.98947 0.89317
28 立約商過去營業額 2.77895 0.87736
29 具權力者的壓力 2.64211 0.99910
30 與立約商具親屬朋友關係 2.04211 0.89818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2 因素萃取
將 30 個選擇因素變項進行因素分析,決定所萃取的因素 個數以 Eigenvalue 大於 1 為準則,經萃取 8 個 Eigenvalue 大 於 1 之因素,8 個因素累積解釋總變異達 68.25%,詳累積解釋 總變異表(表 5.4):
表 5.4 累積解釋總變異表 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因 素 Eigenvalue Proportion Cumulative
因素 1 7.8705 0.2623 0.2623
因素 2 3.1915 0.1064 0.3687
因素 3 2.2418 0.0747 0.4435
因素 4 2.0720 0.0691 0.5125
因素 5 1.4354 0.0478 0.5604
因素 6 1.3481 0.0449 0.6053
因素 7 1.1768 0.0392 0.6445
因素 8 1.1388 0.0380 0.6825
Final Communality Estimates:Total=20.474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經根據 30 個變項所歸屬因素的 factor loadings 分別對該 8 個 萃取因素命名,並就立約商評估選擇因素分析結果列如(表 5.5): 因素 1 (健全的公司),主要變項有:立約商的生產設備與產能、立約 商財務狀況、立約商在業界的商譽與地位、立約商經營企圖心、
立約商之組織及其管理方式、立約商產品之包裝、立約商內部勞 資關係紀錄、立約商過去營業額、立約商內部員工素質、立約商 與採購者採購資訊互動和分享。
因素2 (程序與溝通),主要變項有:立約商對於本機關行政程序配合 度、立約商的溝通管道便利性、與立約商之相互約定協調狀況、
立約商主動聯繫之作為、立約商維修服務之回應速度。
因素3 (服務與回饋),主要變項有:立約商維修服務範圍、立約商服
7.8705 26.23
.733 .752
.902
19 立約商過去營
3.1915 36.87
.649 .580
2.2418 44.35
.508 .683
2.0720 51.25
.558 .676
.591
18 立約商或其服
1.4354 56.04
.753 .720
1.3481 60.53
.715 .658
1.1768 64.45
.833 .746
1.1388 68.25
.693 .682
.65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上表中,除績效與承諾與他人意見兩因素 Cronbach,s α為近 於 0.6 之標準外,其餘皆逾實務上之標準,故應具一定的信度。
表 5.6 立約商評估選擇因素分析結果排序及均數分析
4.68421
9 立約商對於本機關行政程序配合度 4.55789
4.48210
6 立約商提供附屬設備或安裝服務之價格 4.14737
3 附加價值
7 立約商技術能力 4.21053
4.17895
14 立約商維修服務範圍 4.50526
4.07369
3 立約商過去履約績效 4.24211
4 立約商保證與賠償承諾 4.13684
5 績效與承 諾
18 立約商或其服務據點距離本機關之遠近 3.63158
4.00351
27 其他單位採購人員意見 3.61053
6 他人意見
30 同事間意見提供 3.54737
3.57895
5 立約商的生產設備與產能 3.71579
3.48631
28 與立約商具親屬朋友關係 2.04211
8 外在壓力
29 具權力者的壓力 2.64211
2.3421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5.3 集群分析
經萃取評估選擇因素後,雖重要性排序已非常明顯,但採 購人員是否依該選擇因素擇商,尚有質疑之處,故為瞭解採購 人員多數的擇商集群現象,我們採用 proc fastclus(非層次 式集群)的分析方法將 95 個樣本數進行集群分析。非層次式集 群 法 需 事 前 決 定 群 數 , 再 取 最 大 CCC (cubic clustering criterion)值對應之群數為相對適當群數,如(圖 5.1)。本研 究我們使用 maxc=3,分 3 群的原因為該分群 CCC 值最大。
圖 5.1 最適相對群數
將因素執行集群分析,分群結果,每群的觀察值數如(表 5.7),
為了對 3 個集群深入瞭解俾便進行命名,我們先辨識各集群在 8 個因 素的差異情況,(表 5.8)呈現 3 個集群平均數值,經依 8 個因素類 型得分差異進行族群命名,如(表 5.9):
表 5.7 群的觀察值
群數(i) 0
-2
-6 -4
-5.997
-5.299
-5.364 CCC 值
2 3 4
Cluster Summary
Maximum Distance
RMS Std from Seed Radius Nearest Distance Between Cluster Frequency Deviation to Observation Exceeded Cluster Cluster Centroids --- 1 50 0.9760 4.3583 2 1.6010 2 41 0.8816 3.5102 1 1.6010 3 4 1.0994 3.4972 2 3.4154
表 5.8 因素在 3 組集群上的平均數表
表 5.9 集群命名
因素型態 Cluster 1 Cluster 2 Cluster 3
Factor 1 (健全的公司) -0.170 0.296 -0.912 Factor 2 (程序與溝通) 0.107 -0.246 1.184
Factor 3 (服務與回饋) 0.270 -0.080 -2.559 Factor 4 (績效與承諾) -0.236 0.327 -0.400
Factor 5 (外在壓力) 0.024 -0.049 0.192 Factor 6 (交貨品質與能力) -0.036 0.109 -0.666
Factor 7 (他人意見) 0.328 -0.441 0.419 Factor 8 (附加價值) -0.523 0.555 0.846
集群人數 50 41 4
集群命名 人際關係
組
績效務實 組
表象需求 組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Cluster 1:此集群在 Factor 7 (他人意見)之平均數較其他因素相 對較高,負向因素 Factor 8 (附加價值)最大,著重他人 Cubic Clustering Criterion = -5.299
Cluster Means
Cluster Factor1 Factor2 Factor3 Factor4 --- 1 -0.169740460 0.107229726 0.270301964 -0.236390309 2 0.295928969 -0.246303798 -0.079981991 0.327312664 3 -0.911516186 1.184242360 -2.558959149 -0.400075941
Cluster Factor5 Factor6 Factor7 Factor8 --- 1 0.024480026 -0.036296930 0.328210100 -0.523096022 2 -0.048601951 0.109252759 -0.441152309 0.555072683 3 0.192169681 -0.666129147 0.419184907 0.849205275
感受及意見,但較不考慮附加價值,我們將此集群命名為
“人際關係組",本集群人數比率最高達 52.63%,亦即 一半以上的採購人員很在乎他人的意見。
Cluster 2:此集群在 Factor 4 (績效與承諾) 與 Factor 8 (附加價 值)之平均數較其他因素相對較高,負向因素 Factor 7 (他人意見)最大。因此將此集群命名為 “績效務實 組",本集群人數比率為 43.16%,辦理採購時崇尚實務 績效,重視廠商的誠信。
Cluster 3:此集群在 Factor 2 (程序與溝通) 之平均數較其他因素 相對較高,負向因素 Factor 3 (服務與回饋)最大,著重 現實程序與溝通,不重視服務品質與回饋。此集群命名為
“表象需求組",本集群人數比率約只有 4%。
經集群後依基本資料分析如卡方檢定列聯表(表 5.10),
在性別、服務年資、採購年資及單位員工人數,並無顯著差異,
惟在採購職權部分,則有顯著差異,即對於我們之前的虛無假 設:
1.男性採購人員與女性採購人員在擇商偏向上並無顯著差異。
2.採購人員與採購主管在擇商偏向上存在顯著差異,即採購主 管較重視績效務實,而採購人員最重視人際關係。
3.採購人員服務年資的長短在擇商偏向上並無顯著差異。
4.採購人員辦理採購年資的長短在擇商偏向上並無顯著差異。
5.採購人員服務機關之員工人數多寡與其擇商偏向並無顯著差 異。
6.採購人員可自行決定立約商的比率達 74.73%,亦即外力影響 對於採購人員擇商偏向並不顯著。
7.與曾交易過立約商繼續交易者達 87.37%,亦即採購者洽熟識 廠商採購的機會甚高,立約商的表現可獲得採購人員的認同。
各集群人員對於隨機選商、是否可自行決定選商及是否與 交易過廠商繼續交易亦不顯著。又因第 3 集群表象需求組集群 人數僅有 4 人,所占人數比率極低,經採予以刪除後再檢定結
果,各項顯著與否亦皆如上述。
又為瞭解觀測值呈現整體分類歸類情形,經依歸類表(表 5.11)
及歸誤表(表 5.12),整理出觀測值分類正確率交叉表,確認總預測 正確率(hit ratio)達 97.85%,顯示歸類效果極佳,如(表 5.13):
表 5.11 歸類表
Number of Observations and Percent Classified into CLUSTER From CLUSTER 1 2 3 Total
1 48 2 0 50 96.00 4.00 0.00 100.00 2 0 40 1 41 0.00 97.56 2.44 100.00 3 0 0 4 4 0.00 0.00 100.00 100.00 Total 48 42 5 95 50.53 44.21 5.26 100.00
Priors 0.33333 0.33333 0.33333
表 5.12 歸誤表
Error Count Estimates for CLUSTER 1 2 3 Total Rate 0.0400 0.0244 0.0000 0.0215 Priors 0.3333 0.3333 0.3333
表 5.13 觀測值分類正確率交叉表
集群 實際觀測值人數 預測準確人數
集群 1 50 48
集群 2 41 40
集群 3 4 4
總預測正確率 97.85%
顯示歸類效果極佳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六、結論與建議 6.1 研究結論
6.1.1 在封閉的「共同供應契約」市場中及採購人員應遵循「採購人 員倫理準則」,本於良知,公正執行職務,不為及不受任何請 託或關說下,該制度的設計與執行應是為公平、公正的,經就 採購者特性分析得證:
1.隨機選擇立約商的比率不高(隨機選擇的比率達 61%以上者 人數比為 31.58%),反之亦即大部分採購人員擇商方式是有 經過評估考量後才決定的,因此認為採購人員大都會憑藉選擇 因素抉擇欲下訂採購之立約商,也可謂選擇因素在採購人員心 中具有一定的衡量次序標準。
2.採購人員可自行決定立約商的比率達 74.73%(可自行決定立 約商的比率達 61%以上者人數比為 74.73%),由此可認定適 用機關之採購人員自主性強。
3.採購人員與曾交易過之立約商繼續交易之比率達 87.37%(與 曾交易過之立約商繼續交易的比率達 61%以上者人數比為 87.37%),顯示採購人員對於熟識的廠商具有較高的選擇下訂
3.採購人員與曾交易過之立約商繼續交易之比率達 87.37%(與 曾交易過之立約商繼續交易的比率達 61%以上者人數比為 87.37%),顯示採購人員對於熟識的廠商具有較高的選擇下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