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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主要以採購選擇因素作為研究的變項,而此變項含 蓋人際關係面、績效務實面及表象需求等。

4.2 研究假說

在政府採購制度下,採購人員應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規定,本於良知,公正執行職務,不為及不受任何請託或關說,

故「共同供應契約」的執行,應是為公平、公正的,各種可能 顯著的影響因素應該不存在,否則該制度即欠缺公平、公正性,

為確認此一概念,因此我們對於集群後研究的虛無假設訂定如 下:

1.男性採購人員與女性採購人員在擇商偏向上無顯著差異。

2.採購人員與採購主管在擇商偏向上無顯著差異。

3.採購人員服務年資的長短在擇商偏向上無顯著差異。

4.採購人員辦理採購年資的長短在擇商偏向上無顯著差異。

5.H0採購人員服務機關之員工人數多寡與其擇商偏向無相關。

6.H0外力影響與採購人員擇商偏向無相關。

7.H0立約商的表現可獲得採購人員的認同。

4.3 研究變項定義

本研究基礎構面包括下列 3 項:分人際關係、績效務實、

表象需求 3 個構面探討,並以 Dickson(1966)所提出的 23 個因 素為基礎,為其適合本研究之共同供應契約市場性質,謹結合 其他文獻所提出之評估因素,於專家訪問結果後加以篩選適當 的評估因素,最後決定之研究構面及評估因素變項為:

4.3.1 人際關係面:

1.立約商維修服務範圍 2.立約商服務態度

3.工程會滿意度調查資料

4.體制外關係:立約商之回饋或優惠條件 5.同事間意見提供

6.其他單位採購人員意見 4.3.2 績效務實面

1.立約商提供附屬設備或安裝服務之價格 2.立約商技術能力

3.立約商過去履約績效 4.立約商保證與承諾

5.立約商或其服務據點距離本機關之遠近 6.立約商的生產設備與產能

7.立約商財務狀況

8.立約商在業界的商譽與地位 9.立約商經營企圖心

10.立約商之組織及管理方式 11.立約商產品包裝能力 12.立約商內部勞資關係紀錄 13.立約商過去營業額

14.立約商內部員工素質

15.立約商與採購者採購資訊互動與分享 16.立約商交貨之貨品品質

17.立約商如期或配合提早交貨之能力 4.3.3 表象需求面:

1.立約商對於本機關行政程序配合度 2.立約商的溝通管道便利性

3.與立約商之相互約定協調狀況 4.立約商維修服務之回應速度 5.立約商主動聯繫之作為 6.與立約商具親屬朋友關係 7.具權力者的壓力

4.4 問卷設計

圖 4.1 問卷設計流程

問卷的發展主要分為採購人員基本資料、隨機選擇立約商 之比率、選擇立約商評選要項、自行選擇立約商的比率及採購 人員與交易過之立約商繼續交易之比率作問卷調查。

1.問卷初稿

文獻探討

相關文獻整理 訪問專家意見

問卷製作初稿

問卷試訪並檢驗其信效度

問卷定稿

本問卷的設計是基於研究目的與研究架構所需而建立,內 容主要參考國內外學者相關文獻,並諮詢「共同供應契約」訂 約機關-「中央信託局」相關決策人員的意見及看法,彙整他 們對問卷的疑義及相關建議,經過修正始提出此份問卷。

2.正式問卷

本研究主要由辦理「共同供應契約」之適用機關採購人員 填寫問卷,採封閉式問卷,主要分五大部分,第 1 部份為採購 人員基本資料問項,第 2 部份為隨機選擇立約商之比率問項,

第 3 部分為選擇立約商考量的重點,第 4 部分為採購人員可自 行決定選擇立約商之比率,第 5 部分為採購人員會與交易過之 立 約 商 繼 續 交 易 之 比 率 , 以 李 克 特 量 表 (Likert/Summated-Rating)五點尺度設計問卷供填答者圈選。

3.資料蒐集

本問卷調查以台北地區行政院所屬一級機關辦理政府採 購,且具「共同供應契約」採購經驗者為主要研究對象,針對 擬辦理問卷調查項目先行徵詢專家之意見確認後,以親自遞送 為主,E-mail 為輔方式進行,計調查了 24 個機關採購單位人 員。遞送及 E-mail 問卷 104 份,回收 96 份,剔除無效樣本後,

有效樣本計 95 份。

4.5 資料分析法

4.5.1 基本敘述統計:包括樣本數大小、採購人員基本資料、問卷回 收比率等。

4.5.2 信度分析:由 Cronbach´s α系數來衡量各個構面項目間之一 致性。Cronbach´s 提出一項判斷信度之準則;即α<0.35 代 表低信度,0.35<α<0.7 代表中信度,α>0.7 代表高信度。

在探索性研究中,實務上α≧0.6 即可宣稱問卷題目之信度可 接受。

4.5.3 效度分析:本研究所使用之問卷項目係依據文獻整理發展出 來,復經專業人員訪談及專業採購人員試填修正而得,故應具 有一定的內容效度。

本研究採統計套裝軟體 SAS 作為分析及顯著性檢定的工具。

五、研究結果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