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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以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理論的角度,探究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 場域中,影響學生學業成就的因素。本章旨在說明本研究之研究緣起與動 機、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並定義相關名詞,最後說明本研究之可能存在的 研究限制。

第一節 研究緣起與研究動機

自 1961 年,馬來西亞華文中學經歷改制,成為獨立中學至今已有 53 年。現在正面臨著馬來西亞其他源流學校的競爭與挑戰,因此部分獨立中 學,開始思考在傳統的傳承中華文化教育之外,獨立中學是否還能提供其他 教育附加價值。以此為契機,有部分獨立中學教師以留職停薪的方式,到世 界各地去取經,並期望在學成之後,能協助推動獨立中學教育的發展。

整體而言,獨立中學由於長期和國際教育潮流脫節,其教育研究程度可 能已落後臺灣 20 年或以上。當臺灣全面性的針對學生背景或學生個人進行 的社會學分析、心理學分析、人類學分析的今天,馬來西亞獨立中學卻還停 留在授課方式、教學進度等技術問題,不曾建立視野完整的機制,來考慮學 生和教育的問題,缺乏整體性的、科學性的教育研究和分析能力。為了個人 的成長與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的發展,所以我在馬來西亞獨立中學執教五 年後,選擇向校方申請停薪留職,返回臺灣校園繼續進修。

在現代社會,教育是取得職業的重要手段,受過高等教育的人,往往能 夠獲得更好的職業,進而促進了階級的流動,因此教育被視為是促進階級流 動的重要平衡器。然而,在現實中卻不難察覺,能透過教育取得成功的人,

往往是出身社會優勢階級的一群,而對身處社會不利位置者來說,教育體系 也不過是另外一個再一次證明其自身不利的環境。通過教育向上流動對他們 而言,卻是可望而不可及。這樣的教育環境,導致階級流動趨緩甚至停止,

最終呈現出來的是社會階級固化,階級再製的結果。

如果教育真的能夠促使階級流動,那為什麼在現實生活的經驗中,我們 卻常發現,學生的學業成就和其出身的家庭背景時常密切相關,表現優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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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多是出身自優勢階級;表現不佳的學生則多是出身自弱勢階級。而如果 教育導致階級再製,並不能讓弱勢階級取得翻身的機會,那投入教育和推動 教育的價值又在何處?在教育功能和結果的解釋上,功能論與衝突論不斷的 進行拉扯,不易形成定見,也讓再度回到校園中學習的我充滿了迷惑。

在碩一的教育與社會科學研究法中接觸到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culture capital)理論,其對於文化資本與學生學業成就關係的解釋,讓我感到十分 有趣,其研究方法的原創性,意圖超越主觀與客觀、象徵與物質、整體與個 體 等 社 會 學 傳 統 的 二 元 對 立 模 式 , 建 立 一 個 稱 之 為 結 構 的 建 構 主 義

(structured structures)或建構的結構主義(structuring structures),似乎又 超越了功能論和衝突論的範疇,展開了兩者之外的第三條道路。以此為契 機,我開始閱讀與文化資本相關的資料,並最終確定了要以馬來西亞獨立中 學和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理論作為碩士論文的研究題目。

觀察馬來西亞教育場域中的校內外學術競賽,能夠發現參賽者中有許多 人是 教師子女,其在參賽者中所佔的比例,相較於他們的總人數而言,顯得 較高。Bourdieu 認為相較於其他職業的家長,教師能對其子女傳遞較多的文 化資本,從這個角度來看,文化資本在馬來西亞教育場域中的影響力,是實 際存在的。除此之外,參與校內外學術競賽的學生中,也時常能夠發現兄弟 姊妹齊上陣的情況,也就是說姊姊在某個年紀參與了某項學術競賽,當妹妹 成長到該年紀時,也會自然而然的參與進來。由此推測她們應當由自身家庭 中,繼承到某些文化資本,使得他們能夠在參與這些學術競賽時如魚得水。

同時,這些校內外學術競賽常客的在校內的學業成就,也多在水平線 上。過去學校和家長的認知,多認為這是學生個人能力的卓越,但是在學習 了 Bourdieu 文化資本理論之後,卻讓人不能不懷疑,這其實是家庭文化資本 所造成影響。只是過去馬來西亞教育領域對 Bourdieu 的理論缺乏研究,因此 從來沒有察覺到罷了。然而真相究竟如何,則還需要進一步的實證研究來加 以證實。

在馬來西亞,社會學的相關研究資料是稀少的,雖然馬來西亞國家統計 局(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Malaysia)會不定期的發布一些有關於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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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數據,但是少有對於這些數據進行使用和分析,大體上馬來西亞還是 一個不習慣使用數據做為證據的環境,這也導致馬來西亞國家統計局所調查 的數據,相對粗略,大體上以貿易數據為主。於此同時,在數據的取得上,

馬來西亞國民也受到馬來西亞政府的諸多限制,《官方機密法》1等不知所 云的惡法,阻礙了學術的研究。

階級一詞自被提出以來,一直是社會學研究的核心內容,然而,對此名詞的 使用,卻少見於馬來西亞的社會環境中。因此,階級的組成狀態、階級在馬 來西亞的教育環境中所產生影響等問題,在缺乏實證支持的情況下,成了一 個大哉問。長期以來,對階級研究少有琢磨,而更著重在族群問題的馬來西 亞,要探究階級與學業成就的關係,無疑是難上加難。倘若通過國際評比或 國際分析來探究此一問題,卻也發現這些和馬來西亞有關的報導,其數據的 適用性不見的符合我們所需。像在 2014 年 11 月由國際私人教育機構 EF Education First(EF)集合 63 個國家與地區、共 75 萬名參與者,進行的英 語水平測試,所發布的英語能力等級及排名數據中,馬來西亞被評為亞洲十 大之首,國際排名第 12,獲得分數為 59.72 分(滿分 100 分),新加坡、韓 國、印 度、日本、印尼、臺灣、香港、越南、中國大陸等國皆排在其後。

1馬來西亞《官方機密法令》(Official Secrets Art 1972),其內容幾乎是逐條抄自 1911 年英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為防止間諜竊取國防機密而制定的《官方機密法 令》,由發布至今經過兩次修訂,分別在 1983 年和 1986 年。1983 年修訂的部分主 要是加重諜報活動的刑罰,最高可判終生監禁;1986 年則擴大了「官方機密」的定 義 , 同 時進 一 步加 重洩 漏 官方 機 密的 刑 罰, 為至 少 一 年強 制 監禁 ( mandatory imprisonment)。在此法令中,任何與公共服務有關(relating to any public service)

的部門都屬於官方。《官方機密法令》沒有任何措施避免不必要或不適當的將官方 文件列為機密,也沒有任何機制規定定期「解密」,或在指定期限過後自行公布。

其第 16 條款註明:任何觸犯《官方機密法令》的檢控,控方無須證明被告所犯之 罪刑的確危害馬來西亞的安全與利益。官方機密的定義過於廣泛,刑罰過於嚴苛,

導致行政部門侵蝕國會立法機制,政府獨攬行政、立法、司法三權,違反三權分立 的重要原則。(馬來西亞媒體識讀資源網 Media Literacy for Malaysia,媒體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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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此同時,馬來西亞首相納吉卻在向國會提呈的 2015 年財政預算案中 宣布,要強化馬來西亞大學生日益衰退的英語能力,規定獲准進入馬來西亞 公立大學就讀的學生或畢業生,都必須依據修讀科系的類別,報考馬來西亞 大學英語測試,並在通過考試後方能入學或畢業。這些矛盾的訊息和數據,

在缺乏統整的情況下,無法為我們清楚的描繪出馬來西亞的社會情況。

在缺乏客觀數據支持的情況下,只得回歸到經驗層面來探討。但是本研 究終究只是一篇碩士論文,要進行大規模的馬來西亞社會分析已經超出了我 個人的能力和財力的範圍,因此本研究將探討的範圍縮小,聚焦到馬來西亞 華文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探討文化資本在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的 運作情形,期望在研究中瞥見馬來西亞社會的現行狀態,並希望能將研究結 果作為今後,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改革的參考依據。

文化資本理論在現代教育研究中被重視,然而這方面的研究在馬來西亞 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卻還有待開發。在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以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理論視角分析學生的學業成就,其所得的研究結果,或 許能夠為馬來西亞今後的教育改革提供幫助。因此,將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 理論運用到馬來 西亞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以補葺馬來西亞教育研究在這方 面的缺陷,是本研究 的研究動機之一。

過去的研究發現,階級對學生學業成就有一定影響,然而在不同的研究 中,所使用的研究變項是存有差異的,而馬來西亞由於長期以來缺乏相關的 研究,因此這個問題,目前還缺乏確切的數據和證據加以支持。據此,探究 學生出身家庭之社經地位和學生學業成就之間的關聯性,即也是本研究關心 的項目之一。探究社經地位和學業成就在馬來西亞獨立中學教育場域中的關 係,即為本研究的動機之二。

在過去針對文化資本與學業成就之間關係所進行的研究中,高社經家庭 出生 的女性對家庭文化資本的繼承程度較高,也較能夠從中獲益,而男性則 未有顯著 的影響(Susan, 2009),這表示不同性別的學生所繼承的文化資本 存在差異。而在臺灣的相關研究也發現,女學生在文化資本的累積上也優於

在過去針對文化資本與學業成就之間關係所進行的研究中,高社經家庭 出生 的女性對家庭文化資本的繼承程度較高,也較能夠從中獲益,而男性則 未有顯著 的影響(Susan, 2009),這表示不同性別的學生所繼承的文化資本 存在差異。而在臺灣的相關研究也發現,女學生在文化資本的累積上也優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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