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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第一節 研究背景動機

過去幾年來,我國工商業發達進而帶動社會整體經濟繁榮。而隨著 台灣地區經濟的高度成長,交通需求大量增加,在無形中機動車輛的數 量亦隨之大幅成長,在 1991 年時機車數量為 7,409,175 輛,而 1996 年增 加為 9,283,914 輛,而民國 1998 年更增加為 10,529,040 輛,在 2001 年激 增為 11,727,493 輛,其成長幅度可謂是非常的驚人(表 1-1,交通部,1998)

(1),平均每戶家庭擁有 1.62 輛機車,換算成每幾人的話,則是每 2.17 人 擁有 1 輛機車(表 1-2,交通部,1997)(1)

表 1-1 機車數量與佔機動車輛比率表

年份 機車數 機動車輛 機車佔機動車輛比率(%)

1989 6,760,077 9,284,463 72.81 1990 7,145,625 10,051,566 71.09 1991 7,409,175 10,611,037 69.83 1992 7,649,311 11,268,253 67.88 1993 7,867,393 11,856,526 66.35 1994 8,034,509 12,377,083 64.91 1995 8,517,024 13,201,471 64.52 1996 9,283,914 14,273,465 65.04 1997 10,051,613 15,345,743 65.50 1998 10,529,040 15,959,135 65.98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1998,交通統計要覽

表 1-2 機車及小客車歷年平均成長率與持有狀況表

1971 15,073,216 2,715,540 826,492 - 18.24 0.30 55,111 - 273.51 0.02

1976 16,579,737 3,192,794 2,009,689 19.4 8.25 0.63 170,984 25.4 96.97 0.05

1981 18,193,955 3,895,196 4,541,547 18.0 4.00 1.17 506,291 24.2 35.94 0.13

1985 19,313,825 4,360,647 6,588,854 9.4 2.93 1.51 915,598 16.0 21.09 0.21

1986 19,509,082 4,489,300 7,194,202 9.2 2.71 1.60 1,046660 14.3 18.64 0.23

1987 19,725,010 4,644,839 5,805,373 - 3.40 1.24 1,249,401 19.4 15.79 0.27

1988 19,954,397 4,807,714 6,337,596 9.2 3.14 1.32 1,559,911 24.8 12.79 0.32

1989 20,156,587 4,954,075 6,706,076 6.7 2.98 1.35 1,929,775 23.7 10.45 0.39

1990 20,401,305 5,094,164 7,145,625 5.7 2.86 1.40 2,263,417 17.3 9.01 0.44

1991 20,605,831 5,216,612 7,409,175 3.7 2.78 1.42 2,541,363 12.3 8.11 0.49

1992 20,802,622 5,344,666 7,649,311 3.2 2.72 1.43 2,900,040 14.1 7.17 0.54

1993 20,995,416 5,484,603 7,867,394 2.9 2.67 1.43 3,238,756 11.7 6.48 0.59

1994 21,177,874 5,635,936 8,034,509 2.1 2.64 1.43 3,570,501 10.2 5.93 0.63

1995 21,304,181 5,805,286 8,517,024 6.0 2.50 1.47 3,874,203 8. 5 5.49 0.67

1996 21,352,718 6,007,469 9,283,914 9.0 2.30 1.55 4,146,475 7.0 5.15 0.69

1997 21,742,815 6,204,343 10,027,471 8.0 2.17 1.62 4,403,966 6.2 4.94 0.71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1997

在台灣機車數目成長快速的原因,可能與(1).機車車輛本身(2).機車之 操作性(3).機車之使用性等有關。跟其他車輛相比較之下,機車在其車輛 及操作上具有以下特性:(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999)(2)

一.機車較其他車輛輕巧,在操控時無論是迴車或變換方向均十分靈 活方便,且停放也非常容易;

二.機車駕駛者之肢體動作對車輛的影響較其他車輛為直接。例如,

駕駛人的重心對機車的操作影響甚大,故其穩定性較差;

三.機車於停止時加速較其他車輛快,但在行進中加速卻不如其他車 輛,故機車於停止再啟動時,可比其他車輛更能快速起動;

四.機車車體之設計對騎乘者的保護不如其他車輛,包括基本車體設 計對使用者的包覆程度、安全設備之設計等;

五.車體操控較其他車輛容易,但安全性差。

根據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在 1999 年所做的「台灣地區機車交通管理政 策之研究」內容發現,因為台灣地區之都市特性、氣候特性,及政府管 理機車的方式,使得機車成為台灣民眾最廣為使用的交通工具,其原因 可能如下:

一.都市之腹地不大,社經發展趨於集中,住、商混合的情形普遍存在 於生活周遭,因此日常活動的範圍並不會太大;

二.市區因開發過於集中而導致交通擁擠,使得大型車輛操控不易,且 停車困難;

三.市區中街道之路寬大多比郊區狹窄,同樣也會造成大型車輛操控不 易;

四.台灣地區四季氣候宜人,使得機車的使用並無季節上之限制。

五.相較於自用小客車,機車持有與使用之成本較為低廉,故深受青少 年、社會新鮮人與收入較低者所採用;

六.50c.c.輕型機車的駕照取得只需筆試,而超過50c.c.之重型機車除了筆 試之外,則需簡單的路考,然擁有其他較高等級車種駕照者更可直 接駕駛輕型機車,故機車駕照取得十分容易。

由上述種種特性顯示,不論是車輛本身構造、操作特性、便利性與 經濟性,均使得機車成為台灣地區民眾最廣泛被使用的交通工具。

在全台灣機車使用量如此高的情形之下,也使得意外事故發生率不 斷的升高。1991 年至 1997 年,事故傷害皆為十大死因的第三位;1999 年突然提升為第二位;2000 年時事故傷害降為十大死因的第四位,僅次 於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而且在 1-45 歲(少年 1-14 歲、青 年 15-24 歲、壯年 25-44 歲)的年齡層中,事故傷害高居第一位死亡原因。

在 1999 年臺灣地區 65 歲以下人口主要死亡原因中,事故傷害生命潛在 年數損失(Year of Potential Life Lost,YPLL)為 283,058 人年數,比起 主要死亡原因第一名之惡性腫瘤的生命潛在年數損失(YPLL)(182,599 人年數)更為驚人(內政部,1999,臺閩地區簡易生命表)(3)。從事故傷 害的角度來看,其所造成的 10,515 人死亡當中,由交通事故導致死亡的 有 5,534 人,佔了總數的 52.6%(衛生署,2000,衛生統計)(4),約為二 分之一強,其所佔比例不可謂之不高。由此便可看出交通安全之重要性,

不只是對於個人生命安全及健康之保障與維護有相當大的關係,對國家 及社會在整體發展上及生產力亦是非常密不可分的。

所以政府在 1997 年 6 月實施強制騎乘機車配戴安全帽的政策,乃是 希望能藉由強制騎乘機車之駕駛人與被載者配戴安全帽,來減少因交通 意外所造成的事故傷害,進而降低因事故傷害對個人與家庭所帶來的影

響、或因事故傷害所增加的醫療成本、社會成本等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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