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在國際交流頻繁「世界地球村」的今日,各項國際體育賽事上的獎牌數量成果,

幾乎等同於國家強盛的展現,因此世界各國莫不致力於運動選手的培養與訓練,以期在 國際賽會中奪得佳績,爭取榮譽。當前國家正需要提升整體競爭力,更須儘早發覺具有 發展潛能的運動選手,因此學校體育的推展顯得益為重要。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第十 六條:「各校應選擇具有特色之運動種類,加強培育優秀運動人才,並得組成運動代表 隊,聘請具有專長之教練擔任訓練工作。各級運動代表隊之組訓、教練之聘請、優秀運

動員、教練及有關人員之獎勵等規定,由各校定之。」 (教育部,2002)

體育教學與校隊組訓是學校體育經營的兩大基石,唯有體育教學的落實,才能推展 基本運動知能,從而培養學生運動興趣,繼之以挑選出運動潛能選手。校隊組訓則是將 學校內挑選出的運動潛能選手列為培訓對象,配合學校特色發展項目,加以訓練、選派 對外比賽,為校爭光。一所學校只重視校隊陪訓與比賽,而疏忽體育課正常化教學,則 這所學校的體育毫無內容可言。反之,一所學校體育課教學很正常,可是校隊不培訓比 賽,則這所學校的體育無力量可言 (葉憲清,1986)。教育部推展「一校一團隊、一人一 運動」,鼓勵中小學階段學生,至少學會一種運動技能,並培養對運動之興趣與主動運 動之習慣,各級學校學生能夠逐年增加參與規律運動之人數。同時,各校應成立多種運 動社團,並依學校體育特色發展至少一個能對外參加比賽的運動團隊。教育部同時亦將 運動社團成立、運動代表隊組訓與參加校外運動競賽成績列入「中小學體育訪視實施計 劃」中,確立教育部輔導鼓勵學校成立運動代表隊的政策,因此各級學校發展運動代表 隊實為一重要且必須之工作。

Coakley (1994) 指出,從事教育工作者一般都認為運動代表隊對於學校教育的推展 有著相當的貢獻,且大都同意代表隊的重要功能,包括:透過運動訓練的參與,培養對 運動的興趣;建立責任感、自信心和團隊合作等未來社會所需要的技能。在運動代表隊 中,能夠主導整個訓練過程、比賽成果、肩負此重要功能性責任的靈魂人物,就是教練。

黃金柱 (1990) 指出教練是普及競技體育、影響選手成績表現的重要人物,集合領導者、

訓練者、教學者等多重角色。運動教練是一種具高度冒險、高度壓力、高度挑戰、高度

創新以及高度複雜的工作 (許義雄,1989),然而要成為一位稱職的教練所面臨的挑戰甚 多,必須憑藉「熱誠」與「執著」,由工作中所獲得的成就感與榮耀維繫堅持的動力。

近年少子化的衝擊,造成選手來源短缺,家長愛護子女、不忍苛責,管教的重擔幾 乎全數落在學校教師身上,各種要求亦接連不斷。選手加入運動代表隊後,家長往往要 求學生必須運動表現突出,以利未來升學;同時學科成績須兼顧,以便日後不當選手時 亦有其他的出路;再者更需關注選手平時行為表現,甚至放學後的行蹤也要能夠掌握,

但此時卻未充分授權與支持,使得身為學校運動代表隊教練壓力倍增。

目前國內專任教練資源不足各校所需,同時也因為學校發展特色的不同,難以找到 適任的教練,教練難尋成為各校普遍存在的問題。國中因為分科教育的緣故,因此具有 運動專長的教師大多為體育教師,學校需要教練時,自然而然的就會想到體育老師,周 宏室 (1992)認為體育教師,每週授課二十二節的體育正課,工作負擔沉重,課後如再義 務擔任教練,易造成微辭,有鑑於此,決策單位乃訂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制度,並已全 面法制化,但我國專任運動教練制度實行尚未能穩定,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分工亦非完 全,所以競技運動的紮根發展大部分還是由學校體育教師來負責 (黃志雄,2006)。

依據簡曜輝 (1999) 的調查研究指出:各級學校代表隊教練來源,在國民小學有

52.1%的教練係由體育教師兼任、而國民中學則為 79.8%、高中為 79.3%、大學則為 92.9%。由此調查結果可知學校體育教師身兼運動代表隊的教練現象,在國內依舊普遍。

游世民 (2007) 認為學校運動教練的來源大多是體育教師,其多數為服務性質,在校職 務可能有擔任行政主管、體育組長、專任教師和導師,亦可能是熱心的家長,雖不乏有

專任教練的存在,但畢竟是少數。現階段教練工作要求與薪資酬賞並不一致,學校教師 兼任教練也幾乎是無給制,葉憲清 (1997) 調查指出體育教師兼運動教練不支領津貼,

是長久以來校園內一種文化現象,到目前為止並未改善,這些除卻教學辛勞後,仍願意 兼任學校運動代表隊教練的教師,其動機 (motivation) 究竟為何?因此,若能對於教練 的動機進行了解,必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教練工作,研究者想藉此研究了解國民中學 教師對於兼任運動代表隊教練參與動機為何,是為本研究動機之一。

賴義聲 (2002) 指出藉由提升員工對參與管理、工作成長、升遷獎酬、人際互動等 工作生活品質因子的滿意度,將會顯著地提高組織績效。楊誌卿 (1997) 指出教師處於 高度壓力下會對工作場所反感,對學生態度冷漠,工作品質降低、教學滿意度低落。Stout

(1984) 指出工作滿意度並不直接影響教師的表現,但會隨著其他因素的影響而阻礙了組 織效率與動機。Hoy and Miskel (1991) 強調動機的積極性、工作滿意與工作表現相關,

當人們覺得若付出更多的努力會得到他們渴望的報酬時,他們會更努力工作。目前各級 學校對於運動代表隊組訓的支持不一,有些學校確實依照教育部的規定選擇重點發展項 目聘請具有專長之教練從事訓練,有些學校只是虛應了事。因此,學校對於運動代表隊 教練的支持程度,勢必影響運動代表隊教練工作滿足程度,且此滿意程度亦會牽動其是 否繼續留任之動機。故研究者想瞭解目前國中教師兼任學校運動代表隊教練時,其工作 滿意度的現況為何?是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田徑運動,以簡單的跑、跳、投、擲方式競賽,訓練目的不外乎是為了增強肌力、

爆發力、敏捷性、協調性與心肺功能,訓練上所需要投入的器材也頗為簡便,因此運動

參與人口眾多,陳秉洋 (2009) 調查臺北市國中體育班實施現況,發現各校體育班運動 發展項目之中,以田徑項目推展最多; 98 年度教育部學校體育統計年報顯示:各校設 立之運動代表隊,除高職男生部份以籃球隊隊數排名第一之外,其餘全國國小、國中及 高中職階段皆以設有「田徑隊」之學校最多,總計成立隊數達 5083 隊,成為國內運動 種類中,比賽人口最多的單項運動。

桃園縣面積約 1220平方公里,位居台灣西北側,是台灣的國門之都。近年來,縣 內經濟建設飛速開展,吸引國內人口移居至此。縣內族群具有客家、原住民、閩南及外 籍配偶等多元性,總人口數已超過 200萬餘人,人口及族群可視為全台的縮影。桃園縣 政府,推展體育不落人後,歷年均編列補助經費積極推展學校體育運動,且於全國運動 會及全中運均維持不錯的成績表現。研究者目前任教於桃園縣立國民中學,並曾擔任田 徑隊組訓教練,但研究者於服務期間,觀察到各校田徑隊教練之訓練態度各異、教練職 務亦經常輪替,故欲以桃園縣立國民中學教師兼任田徑隊教練者為探討對象,了解其參 與動機與工作滿意程度,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