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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人,為什麼要受教育?何謂是教育?教育的目的又何在?在《說文解字》中將 教育定義為「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養子使作善也」,「教」,讓孩子得以 學習模仿;「育」,讓孩子可以培養良善品德。在西方教育 Education 一字源於希 臘字,原意為養育及引出之意。隨著時代的演進,教育的目的也隨之有不同的說 法(林玉体,1998;雷國鼎,1990),英國哲學家及社會學家斯賓賽(Spencer)提出 了「生活預備說」,認為教育的目的在為完美生活做預備;德國教育家福祿貝爾 (Froebel)提出了「開展說」說明藉由教育的過程,可以將孩童的內在潛力發揮出 來,是一個由內而外的歷程,而藉由此過程可以使人達到自我實現與適應社會的 目的;英國哲學家洛克(Locke)「形式訓練說」中的教育目的則強調對人官能的訓 練,藉由注意、記憶、推理、思考的方式達成目標;以德國教育家凱欣斯泰納 (Kerschensteiner)所代表的「工作陶冶說」是以公民訓練作為教育目的,期望可以 培養適合國家及時代需要的公民;而美國教育家杜威(Dewey)對教育目的則提出

「無目的說」,他認為教育本身沒有目的,在教育的過程即是它自身的目的,透 過教育的過程,即是不斷的學習和生長。

在回顧過去教育目的的演進中,可以了解隨著時代的變化和背景的差異,為 了符應當時的社會,教育的目的也有所不同,因此使教育的目的有了多向的面貌,

亦因如此,也間接說明了教育諸多的功能及重要性。若將教育簡而概之,教育期 望透過其過程,而讓孩子從中得以成長有所發展與收穫。但為何在現教育體制下,

同是受十二年基本國教,更甚至縮小到九年義務教育中,學生除天生能力的差異 外,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學習成就上的差異?在教育的一環中,公平性一直是追求 的目標之一,於《教育基本法》第 4 條也明確訂定了: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 力、地域、族群、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 一律平等(教育基本法,2013)。但除了先天的發展條件(如智力)外,後天的外在 條件—家庭提供的教育資源對學生在校表現有一定的影響力,在本篇研究中,即 將探討家庭教育資源與環境對貧窮國中生學習成就之影響。

本章共 4 節,第一節,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研究目的;第三節,名詞 解釋;第四節,研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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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關於家庭背景,包含了家庭社經地位、能提供的財務資本、文化資本和社會 資本等(蕭仲庭、黃毅志,2015)對學生學習成就的研究數十年來從來沒有間斷,

但隨著時代的改變、經濟背景有所異同,而教育的環境與方式也出現了變化,從 過去教師作為教室主體,教導及傳授學生知識的學習,到現在趨勢為期望教室裡 的主體為學生,而教師應擔任的角色為學習的引導者,引導而非教導學生在知識 上的學習(方新舟,2015)。所以隨著教育的方式有所變化,背景屬於社經地位較 為弱勢的家庭,當他們同樣提供的是有限的教育資源的情形下,學生能獲得的學 業成就是否仍受到家庭教育資源的影響值得更進一步的探討。

針對貧窮兒童,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分別於 2009 年、2011 年及 2013 年針對弱勢兒少做了共三波「弱勢兒少生活趨勢調查」,並建立了「台灣貧窮兒 少資料庫」,此研究計畫「台灣貧窮兒少資料庫:弱勢兒少生活趨勢調查」(Taiwan Database of Children and Youth in Poverty,TDCYP)對象主要針對全台各地家扶基金 會所扶助之兒童、少年為調查主體,來探討其生活樣貌、生理層面、心理層面、

學校生活、家庭生活及福利服務等六個面向。透過長期對貧窮兒少的追蹤及資料 庫的建立,家扶中心期望能夠持續地並深入地了解貧窮兒少在各方面因受物質條 件上的缺乏所造成的影響,藉由此調查研究結果,本篇將進一步探悉貧窮兒少在 學校的學習成就表現,是否確實受到家庭教育資源之影響。

二、研究動機

如同前述教育的目的是希望孩子能夠透過教育而有所斬獲,從廣義來看,期 望教育可以豐富孩子的視野、增廣見識,在這樣的過程中,可以去思考自己的目 標並且實踐,更能為社會所用;從現實面看來,透過教育,孩子可以學會自己未 來要在社會生存的技能,如此看來教育帶來的應是讓孩子得以適得其所,但在實 際上,同樣的教育環境下,教育的結果卻並非總是達到所預期的結果,在教育的

過程中常受其他因素干擾,而導致教育無法發揮其功能。

因本身任教於國中,對於教育的問題除了與切身相關,更想進一步的去了解 究竟「教育」能帶給學生的是什麼。更具體地來說,想試圖去釐清在教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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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帶給學生是否有實際面上的幫助,學生是否能夠透過教育的途徑而獲取自 己追求的社會階級及成就或是自我的實現。而在學校教育的過程是公正而平等的 前提下,學生除了天生的才能上的差異外,還有哪些因素會造成學習成就上的差 異,這正是值得令人再深入探討的問題。

相信教育可以帶來社會地位的提升一直是被廣為接受的(莊奕琦、陳晏羚,

2011),如同社會和諧論一派中相信可以透過教育的功能,讓社會達到和諧且適 得其所的穩定狀態,所以教育應該是符合公平正義讓學生可以有機會公平競爭的 場域,並且透過教育的選擇和社會化讓學生能適性發展,在社會制度中能夠發揮 其「角色」的功能,以達成教育的目的;但,社會衝突論一派卻認為,學校不過 是有權力的支配者,透過自身擁有的權利及優勢,即是是同樣受到學校教育,但 由於學生自身所擁有的資本不同,而有了不同的學習成果,在公平的學校制度中,

卻擁有不公平的條件,在表面上讓整個社會情境是對自己有利的,那麼整個社會 透過這種強制性的權利,暫時的達到穩定,所以學校的功能對佔優勢支配團體來 說,不過就是讓較弱勢的階級相信他們現在所處的地位是經過合情合理的分配的 (林清江,1991;陳奎喜,1995)。

在功能論及衝突論這兩個相異的理論下,或許兩種情況是同時並行著,但就 從學校的立場出發,希望能提供給學生的是一個公平學習的機會,讓每個學生能 在受同樣的學校教育過程中,能有相同的條件去獲取他們理想中的目標,若成就 上有所差異,也是因為個人天生能力上有所區別。但,在學校教育外另一個影響 學生學習成就的核心—家庭,當然不可能提供相同的條件給個別的學生,依照實 際狀況看來,家庭的社經地位、環境和能提供給孩子的各項教育資源等都是大相 逕庭的,在這樣的差異下,來自不同家庭背景的學生在校的學業表現,是否真的 能因為「公平」的學校教育而得到同樣的學習成就是相當令人質疑的,那麼,究 竟家庭在學生的學習上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而這個角色又占了多占了多重要的 位置,在教育的一環中,是絕對不可以被忽略的一部分,所以本篇將試圖以衝突 論的觀點做切入。

既然教育的功能之一是提供一個公平的場域讓學生有機會提高自己甚至家 庭的社會階級,但是當貧窮家庭無法提供給孩子一定的教育資源,相較於社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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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較高的家庭,貧窮家庭在經濟上、文化上或家庭陪伴或照顧功能上,都無法完 善的讓孩子去擁有。就過去的工作經驗中,班上即有孩子家長為臨時工人,家中 生活環境並不好,在做家庭訪問時,注意到家中的陳設雜亂無章,如同孩子在聯 絡簿裡面提到了,只要家中有客人來佔用了客廳,那麼他連寫作業的地方都沒有 了;更甚至父親會呼朋引伴到家中打麻將,常常一玩就是到了半夜一兩點,讓學 生有時候連好好睡覺都是一個問題,到學校時常常會發生作業沒有完成或上課精 神不佳,更遑論是能在學校有良好的課業表現了。亦有一名學生,常常沒有如期 完成指定作業,在經過了解狀況後知曉,學生家中包含爸媽都相當沉迷於線上遊 戲,學生回家的第一個動作便是打開電腦開始線上遊戲,而爸媽也未多加管教,

所以不管是隔天的考試或者是應完成的作業,學生表現得都不盡理想。從另一個 例子看來,有名學生或許學習能力並不如上述兩名同學,但是該生回到家中爸媽 可以提供課業上的指導以及一個適當的學習環境,所以在課業表現上甚至還優於 前兩位同學。因此,當家庭無法提供給孩子較豐富的教育資源時,即使學校帶給 學生的是相同的教育,但卻因為學生家庭背景的差異而讓教育的功能無法彰顯,

是相當令人感歎的一件事。

相似於上述工作碰到的情形,孫清山與黃毅志(1996)在研究中也證實,當家 庭教育環境較差的時候,學生的學習成就也因此受到影響,表現會不如家庭教育 環境較佳的同學;石培欣(2000)在探討家庭環境與學業成就的研究中也發現了家 庭環境中的子女的教育設施對學生的學業成就有很高的預測力;簡良平(2010)在 實地訪談與觀察北部縣市實際教學工作者後的研究也發現,當學生缺少了文化茲 與社會資本的情況下,對其學業的態度及學業的成就影響相當的深遠。所以不論 是在他人的研究中或自身過去的經驗中,可以看到家庭教育環境對學生的影響,

那麼對於那些弱勢的學生豈非雪上加霜?那麼,貧窮學生的學業表現究竟受家庭

那麼對於那些弱勢的學生豈非雪上加霜?那麼,貧窮學生的學業表現究竟受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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