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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與動機

由於工業革命的發展、近年來全球人口膨脹以及平均壽命延長,導致 人類消耗比以往更多的自然資源,以支持生存所需,使得有限的自然資源 數量明顯地日漸稀少,相對地也就越來越難以取得。除此之外,在經濟層 面上,市場會受預期心理的影響,資源日漸稀少的情況會提前反映在市場 價格上,譬如石油等與日常生活需求息息相關的自然資源,以上因素均會 導致原物料價格持續上漲。上述情形對於處在供應鏈(supply chains)後端的 製造商及消費者,在製造成本及消費支出金額上都會造成極大的壓力。因 此,毫無節制地使用自然資源,除了會使自然資源快速地消耗殆盡而令後 代無資源可用外,也會嚴重影響到生活於現今的我們。

另一方面,大量的生產及消費使用,勢必會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因此,

如何妥善處理廢棄物是現今世界各國所關心研究的重要議題。而各種廢棄 物之中,更以近二十年來發展迅速的資訊產業物品最為備受注目,主要是 因為大部分的資訊物品成份中往往含有有毒物質及重金屬,例如苯以及 汞 。 不 當 地 處 置 報 廢 的 資 訊 物 品 , 譬 如 任 意 燃 燒 所 產 生 的 戴 奧 辛 (Polychlorinated dibenzo-p-dioxins),除了會污染自然環境之外,食物鏈上 各階層的物種都會受其毒害,更會直接危害到人類的身體健康(行政院環保 署 http://www.epa.gov.tw/)。故妥善規劃資源回收系統可有效減少污染排放 量,降低污染環境的可能性;更可透過二次料(recycled material)的循環再 利用,減少自然資源的消耗,同時舒緩原物料價格上漲的壓力。

此外,資訊物品產業的技術研發以及物品推陳出新的速度較其他產業 顯著地的快速,加上現今社會上無論是商業、醫療、政府行政及教育等均 要求電子化,消費者使用資訊物品的機會越來越多,物品汰舊換新的速度 亦相當快速。據 Lee et al. (2000) 估計,從 1998 年起台灣每年報廢的個人

電腦數量可達三十萬台,此數量尚不包括個人電腦周邊設備,如印表機以 及近兩三年逐漸被消費者接受使用的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 LCD)。故可預期的,未來國內每年所產生的廢資訊物品的數量將會持續成 長。這樣的現象亦發生於其他國家,於是歐盟在 2002 年起開始制定廢電 子 電 機 設 備 指 令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Directive, WEEE),其主要目的在於規範製造商及回收業者須確保廢棄之電子電機設 備獲得妥善的處理,並規劃詳細的物流權責以及費用支出負擔者,同時禁 止 未 經 處 理 便 任 意 棄 置 廢 棄 物 的 行 為 ( 永 續 產 業 發 產 資 訊 網 http://proj.moeaidb.gov.tw/isdn/index.php)。

資源回收屬於逆向供應鏈(reverse supply chains)中的一環,與正向供應 鏈(forward supply chains)最大不同之處在於物流。正向供應鏈的物流大致 上是從製造商經由銷售商流向消費者,且上游廠商數目較下游廠商或最終 端消費者少,即由參與者數目少者流往數目多者。而逆向供應鏈的物流由 原本正向供應鏈的最終端且數目最多的消費者往回流,即轉變為由參與者 數目多者流向數目少者。逆向供應鏈系統如同正向供應鏈,可藉由良好的 設計與管理可達到有效率且反應快速的供應鏈系統,也可透過妥善規劃,

建構一個資源回收系統,可有效回收絕大部份廢棄物,並將其中具有價值 之物質經由加工製造成為可再次利用的二次料。

理論上,健全的市場可不需政府的介入而自行正常運作,但由於環境 品 質 具 有 公 共 財 的 特 性 , 並 且 環 境 污 染 為 一 種 負 面 的 外 部 性 (externalities)。所謂的外部性是指人們的經濟行為有一部份的利益不能歸 自己享受,或有部份成本不必自行負擔,而此種不須自行負擔的成本則稱 為外部性成本(externalities cost),即為負面的外部性,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環 境污染。因此,當市場無法有效率地配置資源去從事環境污染防治的工 作,被稱之為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此時便提供政府介入干預市場的正 當性(張清溪等人, 1995)。Bansal and Gangopadhyay (2003) 提出政府利用經

濟誘因工具干涉目標產業,探討產品製造商生產產品時的環保水準,促使 整體產業降低污染排放量,以達到社會福利的極大化。早期經濟學者提倡 以庇古稅(Pigouvian tax)降低負面的外部性,其效果在理論上可有效減少污 染,但由於庇古稅必須直接針對污染行為及污染量課稅,然而這兩項均難 以量化及完全監控,故實務上難以落實。爾後學者提出兩階段政策工具 (two-part instrument),對生產廠商按照產量課稅,使廠商將外部性成本內 生化而減少產量,另外,再利用回收補貼的方式,促使增加廢棄物的實際 回收處理量,以有效地達成保護環境之目的(溫麗琪,2005b)。而 Fullerton and Wolverton (1997) 也已經證明兩階段政策工具為有效抑制環境污染的 經濟誘因工具,既可達到與庇古稅相同的效果,又容易與相關政策指令協 商配套並徹底落實。

我國現行資源回收官方系統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為環保署) 所建構,管理組織為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為基管 會)。此系統以兩階段政策工具為基本框架,以延伸生產者責任(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EPR)為概念。藉由上述工具及概念,現行之台灣資 源回收系統,即是由製造及輸入業者(以下簡稱為責任業者)向政府繳納其 產品最終廢棄時的回收清除處理費用,即污染者付費原則(polluter pays principle, PPP),以反映產品於使用過後之負面外部性成本,進而減少污染 排放。政府將所徵收之費用成立資源回收基金,由基管會管理,主要用於 補貼實際執行回收清除處理相關廢棄物的資源回收業者,希望藉由此種補 貼方式達到妥善清除處理廢棄物之目的。在現今制定費率時,無論是向責 任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用,或是補助資源回收業者的回收清除處理補 貼費之水準,為保持基管會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之下,僅考慮能夠準確計 算責任業者的產量及資源回收業者的各項成本等相關因素,如產量、銷售 量、報廢量、環境影響成本、再利用價值、回收清除處理成本、基管會行 政成本等,並分攤計算至年度各項費率內。然而此種計算方式未能表現出

所制定的費率對於業者之誘因效果,即可能因不同的費率水準對於產量有 所影響,進而無法充分反應整體社會之福利。

資 源 回 收 系 統 中 相 關 個 體 均 獨 立 運 作 且 目 前 國 內 尚 未 見 到 使 用 Stackelberg 模型為發展概念計算資源回收系統費率的相關研究,故本研究 採用 Stackelberg 模型發展費率水準之制定模型。以台灣資訊產業為研究對 象,探討現今資源回收系統中對費率立場迥異的資源回收業者與責任業 者,因應不同程度費率對於所造成的誘因效果效應,譬如資源回收業者領 取多少補貼費用可促使其處理最大量的廢資訊物品等,並推導廢資訊物品 之最適補貼與徵收費率,使得資源回收系統之責任業者與資源回收業者在 可各別獲得利潤極大化的情況下,資源回收系統達到穩定均衡狀態,以及 極大化社會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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