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壹 章 緒 論
本 研 究 旨 在 了 解 嘉 南 地 區 三 縣 市 國 小 桌 球 隊 選 手 社 會 支 持 、 參 與 動 機 與 學 習 成 效 之 現 況 , 並 比 較 在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下 , 社 會 支 持 、 參 與 動 機 及 學 習 成 效 之 差 異 性 , 進 而 探 討 社 會 支 持 、 參 與 動 機 與 學 習 成 效 之 關 聯 性 。 本 章 共 分 為 五 節 : 第 一 節 是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 第 二 節 是 研 究 目 的 , 第 三 節 是 研 究 問 題 , 第 四 節 是 名 詞 釋 義 , 第 五 節 是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茲 分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桌 球 運 動 是 一 項 集 合 健 身 、 娛 樂 與 競 技 為 一 體 的 項 目 , 因 其 平 均 運 動 負 荷 強 度 不 大 , 對 參 賽 者 具 有 廣 泛 的 適 應 性 , 運 動 量 可 大 可 小 , 從 五 、 六 歲 兒 童 至 七 、 八 十 歲 老 年 人 都 可 參 加 鍛 鍊 , 是 一 項 老 少 咸 宜 的 運 動 ( 洪 美 娟 , 2 0 1 2 ) 。 張 淑 惠 ( 2 0 0 9 ) 亦 指 出 , 桌 球 運 動 的 技 巧 性 雖 然 高 , 但 較 不 受 身 高 體 型 之 限 制 。 回 顧 我 國 近 年 來 參 加 亞 運 、 世 界 桌 球 錦 標 賽 及 國 際 奧 運 賽 會 , 桌 球 運 動 員 蔣 澎 龍 、 張 雁 書 、 莊 智 淵 、 江 宏 傑 與 陳 建 安 等 人 , 在 國 際 桌 壇 屢 創 佳 績 , 不 但 振 奮 人 心 , 也 證 明 國 人 在 桌 球 運 動 領 域 長 期 來 的 耕 耘 已 開 花 結 果 , 奠 下 穩 固 基 石 。
根 據 教 育 部 2 0 1 3 年 6 月 2 5 日 所 公 佈 的 「 體 育 運 動 政 策 白 皮 書 」 , 內 容 除 規 劃 未 來 十 年 我 國 體 育 運 動 發 展 的 重 大 使 命 , 並 訂 定 施 政 推 動 的 具 體 執 行 策 略 。 「 體 育 運 動 政 策 白 皮 書 」 第 四 章 指 出 , 我 國 現 行 競 技 運 動 培 訓 係 採 金 字 塔 四 級 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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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 體 系 , 即 第 四 級 以 國 小 、 國 中 階 段 基 層 訓 練 站 為 主 , 培 植 具 運 動 發 展 潛 力 基 層 選 手 ; 第 三 級 以 遴 選 優 秀 選 手 至 高 中 職 體 育 班 銜 續 訓 練 ; 第 二 級 則 精 選 菁 英 選 手 加 入 大 學 校 院 或 國 家 培 訓 隊 專 業 訓 練 ; 第 一 級 嚴 選 頂 尖 選 手 加 入 國 家 代 表 隊 , 並 針 對 奧 、 亞 運 舉 辦 期 程 進 行 長 期 培 訓 。 據 此 , 我 們 可 以 瞭 解 培 養 優 秀 運 動 人 才 須 從 小 扎 根 的 重 要 性 。
隨 著 社 會 的 進 步 , 學 校 體 育 的 價 值 已 從 身 體 活 動 擴 展 為
「 全 人 教 育 之 必 要 元 素 」 及 「 終 身 學 習 之 權 利 」 , 進 而 加 深 成 為 「 競 技 運 動 之 根 基 」 、 「 全 民 健 康 之 磐 石 」 以 及 「 文 化 傳 承 之 平 台 」 ( 教 育 部 , 2 0 1 3 ) 。 體 力 是 國 力 的 象 徵 , 世 界 各 國 皆 極 力 提 供 運 動 員 所 需 之 訓 練 資 源 ( 蔡 佳 和 , 2 0 0 9 ) 。 洪 嘉 文 ( 2 0 0 0 ) 亦 指 出 , 學 校 體 育 是 社 會 體 育 的 搖 籃 , 亦 是 推 展 國 家 體 育 的 基 礎 。 由 此 可 見 , 學 校 體 育 的 發 展 對 國 家 體 育 事 業 扮 演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 只 要 學 校 體 育 的 根 基 穩 固 , 國 家 體 育 也 就 能 蓬 勃 發 展 。
國 小 階 段 是 推 展 全 民 運 動 的 基 礎 階 段 , 更 是 培 訓 運 動 選 手 、 造 就 國 家 運 動 人 才 的 重 要 階 段 。 王 同 茂 ( 2 0 0 2 ) 表 示 , 在 學 校 體 育 活 動 中 , 運 動 團 隊 的 組 成 與 培 訓 是 校 務 發 展 的 重 要 工 作 。 林 曉 怡 ( 2 0 0 5 ) 也 指 出 , 運 動 團 隊 之 學 生 是 全 校 師 生 最 為 人 所 知 的 運 動 好 手 , 從 事 教 育 工 作 者 也 認 同 運 動 團 隊 對 學 校 體 育 的 推 展 有 其 重 要 性 及 貢 獻 度 。
謝 鴻 隆 ( 2 0 0 3 ) 指 出 , 國 小 學 童 在 學 校 的 運 動 經 驗 , 對 其 未 來 的 身 心 發 展 、 運 動 觀 念 的 建 立 、 運 動 習 慣 的 養 成 及 競 技 運 動 的 培 養 , 影 響 深 遠 。 S c o t 和 W i l l i t s ( 1 9 9 8 ) 也 表 示 , 早 期 運 動 與 休 閒 參 與 的 經 驗 , 會 影 響 到 日 後 運 動 與 休 閒 的 行 為 。 而 學 童 參 與 運 動 代 表 隊 的 優 勢 包 括 : 一 、 透 過 運 動 訓 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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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參 與 , 可 以 培 養 學 童 對 課 業 的 興 趣 ; 二 、 建 立 學 童 責 任 感 、 成 就 感 和 團 隊 精 神 等 未 來 社 會 所 需 技 能 , 提 供 體 能 訓 練 的 機 會 並 激 發 其 對 身 體 活 動 之 興 趣 ; 三 、 成 為 學 校 特 色 或 精 神 之 象 徵 , 有 助 校 園 意 識 和 凝 聚 力 的 強 化 ; 四 、 促 進 學 生 家 長 、 校 友 與 社 區 居 民 對 學 校 活 動 的 支 持 ; 五 、 給 予 學 生 對 於 社 會 所 認 同 的 活 動 中 發 展 和 表 現 技 能 的 學 習 情 境 ( C o a k l e y , 1 9 9 4 )。
S t i p e k ( 1 9 9 3 ) 指 出,運 動 員 之 所 以 能 忍 受 長 時 間 從 事 激 烈 運 動 訓 練 及 參 與 競 賽 ,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具 有 強 烈 的 動 機 。 因 此 , 瞭 解 國 小 桌 球 隊 學 童 的 運 動 參 與 動 機 為 何 , 並 探 討 其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性 , 以 期 延 續 學 童 對 桌 球 運 動 的 喜 愛 ,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一 。
在 傳 統 升 學 主 義 的 壓 力 阻 礙 下 , 體 育 運 動 常 是 學 校 課 程 學 習 活 動 中 較 弱 勢 的 領 域 。 許 碧 章 ( 2 0 0 6 ) 認 為 , 即 使 教 練 的 「 武 藝 」 再 高 深 , 也 難 敵 「 主 智 主 義 」 掛 帥 的 家 長 觀 念 , 許 多 家 長 寧 可 讓 孩 子 進 補 習 班 輔 導 課 業 , 也 不 讓 孩 子 花 時 間 練 球 。
C r o c k e r ( 1 9 9 2 ) 表 示 , 尋 求 社 會 支 持 已 被 公 認 為 面 對 競 爭 壓 力 時 的 一 種 因 應 策 略 。 社 會 支 持 可 幫 助 個 體 在 心 理 上 抵 制 不 協 調 的 外 在 訊 息 , 強 化 並 維 持 動 機 。 社 會 支 持 的 力 量 愈 大 , 抵 制 外 來 不 良 的 影 響 也 就 愈 大 , 成 為 個 體 行 為 背 後 的 促 動 力
( 蒲 逸 生 , 2 0 0 4 ) 。 國 小 運 動 選 手 每 天 接 觸 最 頻 繁 的 除 了 家 人 外 , 就 是 學 校 的 級 任 教 師 、 同 學 、 運 動 教 練 和 隊 友 了 。 因 此 , 探 討 國 小 桌 球 隊 選 手 的 社 會 支 持 主 要 因 素 來 源 為 何 , 其 社 會 支 持 對 桌 球 選 手 有 何 影 響 性 ,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二 。
徐 維 辰 ( 2 0 0 7 )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學 童 運 動 社 會 支 持 與 體 育 態 度 之 間 達 正 相 關 。 陳 德 順 ( 2 0 0 9 )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棒 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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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 動 球 員 社 會 支 持 與 學 習 成 效 呈 顯 著 正 向 相 關 。 楊 政 峯
( 2 0 1 1 )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網 球 選 手 之 社 會 支 持 程 度 愈 高 , 則 運 動 表 現 也 愈 好 , 練 習 後 成 績 及 進 步 幅 度 也 愈 佳 。 李 建 霖
( 2 0 1 2 )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田 徑 選 手 所 知 覺 之 社 會 支 持 程 度 愈 高 , 整 體 的 參 與 動 機 也 愈 高 。 蔡 宛 庭( 2 0 0 9 )和 王 明 傳( 2 0 1 3 ) 研 究 指 出 , 國 小 學 童 的 運 動 社 團 參 與 動 機 會 正 向 影 響 其 學 習 成 效 。 因 此 , 藉 由 探 討 國 小 桌 球 隊 選 手 的 社 會 支 持 、 參 與 動 機 與 學 習 成 效 三 者 之 間 的 關 聯 性 為 何 , 期 能 在 實 務 中 提 出 適 性 、 有 效 之 建 議 , 以 提 升 桌 球 運 動 選 手 教 學 與 訓 練 成 效 , 此 為 本 研 究 動 機 之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