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了多功能的服務

在優質有意義的遊憩體驗中,

利用友善又有趣的環境教育與環境解說,

正是「環教場所」給予的其產品體驗的價值核心

周儒(2011)

環教場所的發展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不論是在世界上哪個國家,都相繼成 立了許多這類型的設施場所,像是在美國、北美洲有五千多所,在日本也有一千 所以上,而最早成立環教場所的英國,到目前也發展了三百多所不同型態的環教 場所(周儒,2011),雖然在每個國家中的環教場所在名稱上或組織特性有些許不 同,例如自然教育中心、社區自然中心、環境學習中心、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

田野學習中心、生態農場或水土保持戶外教室等多元化名稱,其經營目的與提供 產品的服務性質都是相同的,就是要提供優質的環境學習產品給學生與國民。本 章中,維持先前專家學者對環教場所下之定義,因此文中有部分的名詞為環境學 習中心之稱呼,雖然名稱有所不同,但所指的定義皆為環教場所。

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提供服務之目的

Ashbaugh(1971)提到,環境學習中心的設置是為了要提供產品服務給民眾,

而所提供的服務是可以架構出活動方案的,因此中心的活動方案應具備:教育、研 究、保育、文化等四項目的(引自周儒,2011)。而周儒、林明瑞、蕭瑞棠(2000) 整 理並歸納國內外各方專家的看法後,認為環境學習中心提供的活動方案是必需滿 足使用者的需求及提供有意義的經驗給他們的,因此三位學者重新定義了環教場 所提供的服務目的,其目的包括:

(一) 教育

透過中心的環境教育專業人員,引領學校師生、社區民眾去接觸、了解、

關心、愛護環境。特別是在學校進行戶外教學、環境調查等專業教學模組,並 可解決教師在環境專業知識上較不足部分。

(二) 研究

中心的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協助下,可以對場所的環境狀況做深入的長期觀 察、研究,增進對場所的環境狀況與變遷有相對的了解與掌握,藉以提供教育 或導覽解說、活動帶領之利用。

(三) 保育

經由中心的教育活動與實際參與環境狀況的觀察與了解,可促進社區居民 與學校師生對於場所的環境、資源,更有效的管理與運用,讓地方上認識在地 的環境問題,以體驗環境活動來改善環境品質,營造出具優質的環境行動學習、

資訊服務等需求。

(四) 文化

經由中心的仔細蒐集與整理、設計下,能提供社區居民與學校師生對當地 的環境變遷的理解、體驗與自然環境接觸的愉悅經驗,從中領悟人類與環境長 期互動的過程,由其歷程了解環境與人類生活、文化之互動和影響。

(五) 遊憩

透過環境學習中心的設施、空間、與環境巧妙的利用規劃,及參與和體驗 有趣的環境教育活動,鼓勵參訪者追求有意義的戶外休閒遊憩活動的經驗,經 由這些經驗來滿足人們對於生活壓力的紓解、淬鍊,並達到身心愉悅的需求。

基於以上這五個服務之目的,經由專業人員設計規劃出適合場所執行的各種 活動方案後,並將其活動方案來滿足各種族群的需求,這樣的活動方案仍需配合 著環教場所的組成要素來互相支持,才得以將該環教場所的資源與特色充分並完 整地發揮其服務目的。

二、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組成要素之發展

澳洲學者 Webb(1989)調查整理了從 1970 年至 1980 年間研究澳洲各地的環 教場所後,認為環教場所的組成必須存在著土地、活動方案與建物、人這三個要 素(引自周儒,2011),而在國內周儒等三位學者(2000)參考了國外許多案例,將其 案例經資料整理分析後,認為構成一個完整的環境學習中心,是必需具備四個要 素,包括場域設施、人員、方案、營運管理所共同組成的,而且這四個組成要素 彼此間是相互依存、相互影響著的關係(圖 2-1),以下針對各要素所代表的意義 分述說明:

圖 2-1 環境學習中心組成要素(周儒、林明瑞、蕭瑞棠,2000)

(一) 場域設施

一個具有環境教育功能的學習場域,必須具備足夠的設施,才足以發揮其 功能。這些設施包括了場所的:1.房舍(教室、展示、研究規劃、保存等);2.環 境教育設施;3.環境解說設施;4.生活設施(休息、住宿設施);5.環境設施(衛生、

環保等設施)等。

(二) 人員

一個環教場所必須要有人的存在,人的使用、活動才能使得環教場所的存 在具有實質上的意義。而在人方面,可以包含了:1.環教場所的人員;2.環教場 所的環境教育專業人員;3.與環教場所共同合作的夥伴(社區人士、民間團體);

4.環教場所設施與服務的使用者(學校師生、社區民眾)等。

(三) 方案

方案是一個環教場所存在的最基本條件,方案可以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活動,

針對滿足不同年齡、屬性對象與不同之需求而設計。大致上可以區分為:1.環 境教育;2.環境解說;3.環境傳播等三大類型活動。

(四) 營運管理

中心的存在、運作與發展,一定要有有效的經營管理策略與實際的執行,

在此種關切層面上,可以考慮到:1.經營管理;2.財務;3.維護;4.土地管理等 四大方向。

綜合上述得知,環教場所的本質上是一個地方性的環境教育系統,經由規劃 設計後,藉著地方的資源、人力、管道去整合其一,以經營一種具有系統性的環 境教育活動與學習計畫,來服務學生、教師與社會大眾,並依場所的在地性或特 殊性之組成要素相互結合而成的。環教場所若可結合社區的地方資源,進而發展 成一社區型的環境學習中心,更可貼近民眾的生活,帶來的影響力亦會較大。

本研究中所指的「組成要素」,係指環境學習中心組成的主要因素,再依其 細分各次要組成要素(林明瑞,2009),包括:

(一) 「社區資源設施」面向中的「環境設施、自然資源、文化資源、產業資源、

營運設施及交通便利性」等各次要素。

(二) 「人員」面向中的「經營管理者、專家協助、解說人員及志工、課程設計 人員、地方支持者」等各次要素。

(三) 「方案」面向中的「資源整合方案、環境教育方案、健康休閒體驗方案、

解說及培訓方案、企劃行銷推廣方案」各次要素。

(四) 「營運管理」面向中的「經營管理、經費、場域管理與維護、宣傳」等各 次要素。

本研究場所「綠色營地」,主管機關為彰化縣政府,場所內的營運管理權責 是交由縣內學校教師借調至此服務的四名專職老師,維護管理工作是由社區居民 所組成的志工隊來擔任,而社區居民是屬於自願性、自發性地服務,不論是在設 計課程、導覽解說、規劃活動方案、場所維護等方面,都是藉由居民的力量來共 同完成。基於綠色營地上述情形,與指導教授討論後,決定本研究參照林明瑞(2009) 社區型環境學習中心組成要素,做為本研究架構。為了更符合、更明確定義本研 究方向,故將「社區資源設施」此要素,更名為「資源設施」。

一個環教場所的建構,是由四個組成要素─「資源設施」、「人員」、「方案」、

「營運管理」所相互支持、相互影響而成的,要朝向優質環教場所前進,四個組 成要素的均衡發展是相當重要的。

第二節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在評估方面之相關研究

不論是在國內外,環教場所的發展已逐漸成熟,在臺灣存在著兩種類型的環 教場所,一為公營型環教場所,二為社區型環教場所,這兩種不同型態的環教場 所,帶給學校師生、遊客或民眾皆是以達到教育、研究、文化、保育與遊憩等功 能服務,這些服務必須與組成要素相互結合才會產生的,也就是環教場所的發展 運作得以完善,是必須仰賴組成要素發展,才能相互所契合而成。

回顧過去關於環教場所的相關研究或報告中,大多是在探討其發展歷程,例 如周儒 (2000)曾探討設置台北市新店溪畔河濱公園都市環境學習中心之規劃研 究,同年與其他研究夥伴則探討台中都會區之規劃研究(周儒等人,2000),之後 在2003、2007年都有其他研究者探討創辦環教場所的歷程發展之研究(吳青燕,

2003;蘇清萍,2007);或者是探討環教場所滿意度調查之研究(Akama, & Kieti, 2003),如玉山國家公園遊客旅遊滿意度與重遊意願之研究(吳忠宏等人,2004)與 雪霸國家公園旅遊之遊客滿意度調查(袁鶴齡,2010)等,亦或是透過遊客的參訪 過程中,提升對該場域的地方依附感(Hwang, Lee, & Chen,2005)。

維持整個環教場所的運作,組成要素是攸關能否發展完善的關鍵,但是目前 關於四個組成要素的研究中,多以方案的角度來切入環教場所評估,且其評估多 半是透過前、後測來看教案實行的成效,此外成效是界定學校教師或學童在參與 活動後的知識、態度或其他相關變數之變化(夏太長,2008; Lugg, & Slattery, 2003;

Stern, Powell, & Ardoin, 2008; Isabel, Laura, Barra, & Victoria, 2009; Thompson, Coe, Klaver, & Dickson, 2011),如國小學童參加戶外教育後其環境素養的改變(許世璋、

徐家凡,2012;Bogner, 1998);或評估國小學生參加森林營隊後的環境知識與環 境態度之變化(Powers, 2004),或者是在布魯克林植物園中實施環境教育方案後,

學員對綠色關愛的行為有所改變(Morgan et al., 2004)。除了上述這些探討學生的 學習成效外,也有部分研究是針對學校教師在環教場所經由專業方案培訓後,在 教學上自我能力與信心的提升(Gruver, Smith, & Finley, 2008)。

優質的環教場所是由組成要素所相互重疊、相互支持而形成的(Erickson &

Erickson, 2006),關於組成要素評估研究中,大多只評估方案單一要素,恐會造 成評估面向的侷限,而且這些研究大多是以外部團隊去評估環教場所在方案上執 行的成效,這種外部評估的方式,不論是在單次或定期的評估方面,評估費用均 較高(Norland, & Marcinkowski, 2004),因為聘請外部專家協助評估,或許會產生 經費使用上的高額支出,其費用有可能會導致環教場所在發展過程中的挑戰之一,

一旦停止聘請外部專家,而評估工作將會立即結束。

一旦停止聘請外部專家,而評估工作將會立即結束。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