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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了解休閒場域對男同志認同構成的影響,為說明本研究的發 想,本章分為三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說明同志休閒議題於媒體報導 中經常呈現出負面、刻板的形象,因此觸發了研究的方向;第二節為研究目的 與待答問題,闡述研究的期望;第三節為名詞釋義,解釋研究之相關名詞。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同志議題於1990年代以來在台灣逐漸受矚目,包括同志文學創作興盛、同 志電影屢獲國際影展獎項、同志及酷兒理論(Queer Theory)1被引介,以及有關 同志的事件不斷受到新聞媒體報導,將台灣的社會文化引入一種新的情況。

從公共領域 私密領域的模式來看,在公領域政府機關的部分,《性別平等 教育法》於2004年公佈實施,代表政府機關對校園中的多元性別平等對待之重 大宣示。《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正視性傾向之多元性,給予異性戀、

同性戀等不同性傾向者平等對待;對因性別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提 供積極的協助,同時提供性別平等的學習環境2。這些屬於公領域上的宣示作用,

似乎代表了台灣社會「同志」議題的能見度提高,對不同的性傾向給予尊重的 對待。同志議題因而從邊緣論述進入公共政策範疇時,開啟台灣社會對多元性 別肯定、尊重之契機。

同志在社會上逐漸被「看見」,媒體對同志形象的描述也較為友善,以及 政府對同志學生在政策上,宣示公平對待的行動,並不是憑空出現,而是透過 同志運動的努力。同志運動以各種方法挑戰社會對同志的刻板印象,並且教育 社會廣大的異性戀者,且進一步的提出同志平權的合理性,使其趨向更實質意 涵的正義公平。根據吳翠松(1998)以1981年到1995年為研究的區間,指出報

1 「酷兒」一詞產生於1994年《島嶼邊緣》專號的編者洪凌及紀大偉,他們將「酷兒」與當時 已逐漸普遍通用的「同志」區分開來,目的在凸顯前者可 應展現的多重情慾流動及性 別認 同可能。參見趙彥寧(2001a)。面具與真實。載於戴著草帽到處去旅行:性 別、權力、國家

(頁27-56)。台北:巨流。

2 參考《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十三條、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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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衣櫃」(the closet)可以解釋為黑暗的、秘密空間或隱匿藏身之處,同志隱藏性傾向就是躲藏 在衣櫃之中,而公開現身即是出櫃(come out)。「衣櫃化」意指同志懼於社會壓力,對自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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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的內容以及方式為何?性傾向會影響休閒活動的選擇與展現嗎?若有影 響,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此為本研究的研究動機一。

媒體所呈現出的同志報導是一種狀似開放卻封閉的面貌。一方面宣稱接受 同志-對性傾向不同的人要抱持支持與肯定的態度,因為對性傾向的歧視是損 害其人權的表現,所以不應該有;另一方面則建構出同志活動的種種不當,以 便歸結出同志活動的不正當性。所以社會一來在公領域,「政治正確」下宣稱同 志人權的保障,二來在私領域卻仍窺探、好奇,甚至污名化。這種弔詭的看待 態度主宰了媒體的述說方式,如果媒體與社會是一種互相映照的建構關係,那 麼如同張小虹(2005)指出「同性戀最大敵人不是廣大異性戀者,而是已精神 錯亂的社會」,展現出台灣社會這種看似開明,卻又對同志社群有根深蒂固的刻 板印象狀況。

媒體是社會大眾主要的資訊來源,因此媒體對同志休閒活動的偏見,所形塑的 刻板印象一再重複播放後,人們會被涵化而傾向認同媒體所呈現的價值觀,尤其當 多數人無法接觸同志們的生活時,媒體所提供的圖像描繪就是多數人對同志的想 像。而媒體對同志休閒活動污名化的結果,不僅深化了社會對同志的刻板印象,

對同志族群的造成傷害,更因為社會污名化的狀況,影響同志的自我認同。Kelly 就直指出休閒提供自由空間,可以創造自我,是影響自我認同構成的重要場域

(趙冉譯,2000),但在社會對於同志休閒活動的污名化,其窺視渲染的情況 下,休閒活動的選擇、參與影響同志自我的認同嗎?若有影響,其因素為何?

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二。

「同志」是一種身分認同。同志的集結除了能凝聚同志運動的動力之外,

也是同志族群發展認同的重要支持。Schelenker提出個體創造和確認自我的五 個過程,其中之ㄧ是選擇加入支援、需要、認同自己的團體(引自Kelly &

Godbey,1992),王雅各(1999)呼應了前述的觀點,提出同志社團的功能主要 有兩個:社交聯誼和運動(movement),就是以聯誼為方法,拉進成員之間的 距離和建立共同體的感覺,提供心理的支持,認同自己的性傾向及同志身份的 正當性。

而同志團體對提高同志社群的能見度,醞釀同志運動能量的重要性及影響 力,在許多研究中不斷的被突顯。簡家欣(1997)指出過去個別處於孤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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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同志,在1990年代開始成立女同志團體,發行女同志刊物,以「集體現身」

的方式向社會發言,在這樣的過程中,不但形構出本土女同志論述,也厚植同 志運動的基礎。而張喬婷(1998,2000)也表示大學有了同志社團之後,開始 有了集體現身的機會,奠基了以活躍大學校園為主的同性戀啟蒙運動。再者,

謝佩娟(1998)的研究,則直指團體對同志運動的重要性。其所關注的焦點是 在1996年台北新公園空間使用的變動,引發同志運動的情慾主體正名運動,男 女同志在此抗爭活動中,形成「同志空間行動陣線」,作為對社會發聲的運動團 體。同樣的,賴鈺麟(2002)選擇第一個向內政部申請成立的同志團體-同志 諮詢熱線,從政治機會、動員結構、論述架構、經濟 社會 文化變遷的影響,

分析熱線的成立、運作與同志運動的相互關係。

但是同志團體對同志個人而言,提供聯誼社交的聚會之意義為何?也就是 說,團體不以同志運動為社團運作主軸,而強調聯誼、聚會的休憩內容,並以 之為號召時,對同志身份的認同有何助益?在目前的研究中,尚付之闕如未被 提及。因此想要了解同志團體作為社會交誼、群體互動的休閒場域,成員在休 閒過程中,如何認同自己的性傾向、合理同志身份的正當性?此為本研究的研 究動機三。

基於本研究的研究動機,研究者選擇南部一個以男同志聯誼為主的團體-

「南台灣Group社團」,作為研究場域。以了解同志團體作為一個休閒場域,能 提供同志社員的休閒活動為何?社團提供的休閒活動其特殊處何在?以及社員 參加社團中對同志身份認同的感受其改變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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