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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本分析相關論述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劇本分析相關論述

要推展學生偶戲的演出,必需有適合演出的劇本,劇本的內涵由文字所建 構。成功的文字有延長、擴大、或壓縮實際情況、行動、動作的功能,人類豐富 的想像力能將文字變成各色各樣宏偉、奇妙的意象呈現在我們的心眼之前,供我 們欣賞(黃美序,2009:79)。一齣劇本的構成要素與分析模式,在本節中加以 探討。

壹、 劇本的構成

在此分析劇本的構成要素與劇本的結構,以做為劇本分析之基礎。

一、劇本構成要素

戲劇理論之源頭,可追溯至紀元前三百八十餘年,亞里士多德( Aristotle, B.C.

384-322)之著作《詩學》(Poetics)中,探討悲劇之定義及其構成之法則。亞里 士多德說:「悲劇為對於一個動作之模擬,其動作為嚴肅,且具一定之長度與自 身之完整」。姚一葦(1986:67)於《詩學箋註》中列出亞里士多德其《詩學》

中論述:

當人們扮演故事,首先場面(或演員之舞臺表現)為悲劇之要素之一;

其次為旋律與語法,此二者屬於悲劇之媒介物。再者,悲劇為表現一個 動作,動作必包含「動作之人」,而「動作之人」當具有性格與思想之 特殊品質,由此特殊品質乃造成動作之種特殊性質。衡諸常理,人之動 地點 劇場空間由舞臺與場景及音樂燈光

等特殊效果虛擬而成。

教 室 空 間 實 作 , 學 生 採 用 收 錄 音 機,作簡單的操作。

實物 學校團隊依劇情自製之偶具、道具 加上音效燈光和服裝化妝之配合。

輕 便 易 於 操 作 的 小 型 手 控 偶 具 為 主。

本質 重視呈現的結果;以參賽時的舞臺 表現、學生學習為目的。

重過程、內在現實、即席反應、自 由選擇、主動熱烈參與。

作有思想與性格兩因素,此兩因素為造成人們的成敗的緣由。今者戲劇 中所完成之「動作」係通過故事或情節來具現。

由上述可知,「動作」為開展戲劇之重要核心,劇本以文字表述一齣戲劇的 完整結構,表現的必須是一個「動作」,而這個「動作」是戲劇結構的核心部份,

要從一個事件發展系列上,以開始、中間、結束的過程中作完整的表現。在此原 則之下,亞氏將悲劇之要素列為六項:故事或情節、性格、語法、思想、場面及 旋律,其中語法及旋律來自模擬媒介物,場面來自模擬的樣式,情節、性格與思 想來自模擬的對象。

相較於亞氏的悲劇六要素,現代的戲劇要素分類則較為簡要。曾西霸(2002:

46)指出構成劇本的四大要素為:主旨、情節、人物、對白。黃美序(2007a:

64)將戲劇的基本結構分為:故事與情節、人物事件與發展、衝突。

將亞氏悲劇之六要素,對應於現代劇本的構成:模擬的對象分出的「思想」

即「主題」、「性格」即「人物」、「情節」即「情節」;模擬的樣式中「場面」即

「景觀」;模擬媒介物中「語法」即「對話」,指語言修辭,而「旋律」乃指韻文 之製作,將在第二章第三節「劇本分析相關論述」的「劇本分析理論」及第三章

「劇本分析」的論述中,併入「對話」討論。此處依研究需要分為情節、人物、

主題、對話、景觀五要素進行探討。

(一)情節(Plot)

所謂情節,就是故事的安排與佈局,屬於劇本結構的範疇(方寸,1978:61)。 而亞理士多德在《詩學》中提及:「戲劇中所完成之動作,係通過故事或情節來 具現。」可見,情節乃是動作的模擬,然一齣劇戲當中包含數個動作,這些動作 依照順序排列構成完整的情節。承如鄧綏寧(1980:39)在《編劇方法論》中提 到:

亞理士多德之主要論點,雖以悲劇為主,但「情節是動作的模倣」這個 最早的定義,卻也適於其他各種類型的劇本。因此,後世的戲劇理論家 們,只要談到情節這個問題,也大抵根據亞氏這句話加以發揮。

張曉華(2007:63-64)將動作的排列順序之規準提出,進一步闡述情節與 戲劇動作之關係,並以圖示說明:

情節是指戲劇動作進行的組合。它是按照故事發生的時間順序、事件之 回憶或因果之關係所作先後順序列完整的安排。有開始、中間與結束三 大部份。

圖 2-3-1 情節發展圖示(張曉華,2007:64)

姚一葦(2004:103-104)指出「情節『有機的部份』,亞里斯多德分為『急 轉』、『發現』和『受難』三種」。不一定每齣劇本都包含這三項元素,依該劇所 含元素形成不同種類的情節。茲分述三種情節部份:

1、急轉(peripety;reversal of situation):事件的發展與預期相反,預期發 生的事,結果沒發生;預期不會發生的事,結果竟然發生。

2、發現(discovery;reconnition):劇中的人物被註定了幸運或不幸,由無 知變成知,從而產生愛意或憎恨。

3、受難(suffering;pathos):一種破瓌或痛苦性質之動作,為悲劇所獨有,

喜劇中的人物即使受到一點挫折或困擾,亦不會到達受難的程度。

李曼瑰(1964:13)在《編劇綱要》中指出「情節的安排最重要的有四點:

一是闘爭性,即衝突,也就是動作;二是曲折,即起伏迴盪的情節;三是懸疑,

即引人入勝的秘竅;四是統一性,即戲劇完整的藝術」。

綜上所述,所謂情節,乃指戲劇故事的安排,此結構乃戲劇當中之數個動作,

依照故事發生的時間順序、事件之回憶或是因果關係,做先後順序排列,組成具 有開始、中間、結束三大部份的完整故事;情節的有機部份包含急轉、發現和受 難,而情節安排的要點需具有衝突、曲折、懸疑及統一性。

(二)人物(Characters)

亞理士多德在《詩學》第二章和第六章中,一再強調「悲劇為表現一個動作,

動作中必需包含『動作中的人』,可見有了人物才有動作,沒有人物,則戲劇中 的動作,就絕沒有產生的可能」(鄧綏寧,1980:61)。

「戲劇是反映人生的,當然離不開人,戲劇的成功與否,決定於人物刻劃的 深淺」(方寸,2008:37)。因此戲劇中的人物必需有特殊性,他的一舉一動、一 言一行都與眾不同,才易引起觀眾的興趣;同時人物必需有衝突性,將人物安排 在衝突的局面中,可謂戲劇反映人生之真實樣貌。

關於人物的分類,鄧綏寧(1980)與方寸(1978)將戲劇中的人物分為「典 型人物」與「個性人物」。所謂典型人物即是某些人物的代表,這些人物有共通 的特性,某個人具有這些特性,就代表了這些人物;所謂個性人物則是特殊而生 動的人物,只有他個人具有這些特性,他是獨特的、活生生的個體。

黃美序(2007:68)在《戲劇欣賞》一書中主張:

情節必須通過人物才能呈現,而人物的「塑造」(characterization)又必 須通過他們的行為和思想所產生的「事件」(events)。所以二者是密不 可分的。

他將人物在作品中的功能與變化分為「立體人物」(round character)和「扁 平人物」(flat character)兩型。立體人物有不同的面,也有變化和精神上的成長;

扁平人物則指一目了然、沒有變化的定型人物。

張曉華(2007:63)將劇中人物分為一個主要角色(protagonist)或英雄

(hero),以及一個與他對立的角色(antagonist),並且指出:

每一齣戲劇都會有人物(有些戲劇雖在表現動植物、生物、礦物、物品、

死人、科幻人物或靈魂等非人物,但卻都屬擬人化的人物),透過人物 的語言與身體動作可傳現劇中的各種事件,顯示出衝突、懸疑與危機而 形成情節。

綜上所述,所謂人物,乃指劇中出現的角色,透過演員所扮演的角色,可傳 達劇中動作,進而構成衝突、懸疑或危機之情節,顯示出戲劇的主旨或意念;而 人物的分類則依人物性格、行為與劇中情境而區分。

(三)主題(Theme)

主題是全劇中最高意義所在,也是作者苦心經營安排,比娛樂性表現更有永 恆性價值的地方。「核心主題指是一個作者所想要表達的觀點與看法,這個想法 成為一整齣戲的靈魂,而戲劇的其他元素,也為了這個核心主題應運而生」(邱 少頤,2007:23)。主題也決定整個戲劇動作的進行,在初步界定一部戲劇時,

論述主題乃是不可或缺的一環。

鄧綏寧(1980:45)在《編劇方法論》中提到:

戲劇的主題,即戲劇中所含有的主要題旨。更明白地說,所謂「戲劇的 主題」,就是作者過戲劇的故事、情節,以及對話等,所表達的中心思 想。

張曉華(2007:64)進一步闡述主題的內涵:

一齣戲劇的主題是指劇中的理念、觀點、整體的概念與動作的意義。通 常戲劇的主題不是直接敘述出來的,它是經人物間各個意念表達、衝突 後的結論,以及統一在一個動作下所得到最終的一個整體意義。因此,

主題是隱藏在戲劇中,是劇作者的基本理念與觀點。

綜上所述,所謂主題,又稱主旨,乃是統攝戲劇的中心觀念,劇作家透過情 節安排、人物對話、衝突發展,依動作發生漸次揭露出中心思想,期待傳達給讀 者或觀眾。

(四)對話(Dialogue)

戲劇的語言是指劇中人物的對白,心語以及第三者的旁白,最主要的,當然

是劇中人物的對白,也就是俗稱的「臺詞」(方寸,1978:47)。戲劇的表達,以 劇中人物的動作與對白為主體,劇情以人物為中心發展,所以對白占了戲劇表達 的重要部份。方寸(1978:48-58)於《戲劇編寫法》中敘述戲劇對話的原則,

包含:

要自然、要有作用、要精簡;對話的作用要點為:要表達情意、要推動 劇情、要刻劃個性、要符合氣氛;對話的寫作技巧為:正面寫不同側面 寫、直接說不如用比喻、要用進逼法。

「對話是戲劇構成的最主要的部分,如果沒有對話,則人物的描寫、劇情的 發展,以及主題的發揮,都無法明確地表現出來」(鄧綏寧,1980:93-94)。而 對話在戲劇中的四種功用為:描寫人物、補敘前情、推動劇情、表達思想與感情。

並且將對話類型分類為對話、獨白、旁白,分別如下:

戲劇中的對話,除了人物彼此之間的對話外,還包括了劇中人物的獨白 和旁白。獨白是劇中人物自言自言,可長可短,多用以表達自己的心事,

或者背後批評他人。旁白在戲劇中的性質和作用,與獨白極為類似,也

或者背後批評他人。旁白在戲劇中的性質和作用,與獨白極為類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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