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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本研究以 Kumpfer 及 Richardson 二人所提出的復原力過程的模型為基礎,

發展出本研究的參考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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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間可達到一定程度的相互理解;在提問、交談的過程中,可建構出新的、且對 彼此有意義的現實(陳向明,2002)。本研究以深入訪談法進行資料蒐集,在過程 中較採取以受訪者為主體,由其個人經驗出發、並採自由論述的訪談進行,但研 究者將以訪談大網引導訪談,亦即對訪談內容有一定的框架,使受訪者可以將主 題聚焦於保護因子以及復原力發展的歷程。

三、訪談對象

本研究之研究方法為質性研究深度訪談法,採滾雪球抽樣方式(snowball sampling)進行樣本選取。由於目前各縣市公部門兒少保護業務分工不一(簡慧 娟、林資芮,2010),不同縣市從事兒少保護業務之社工員,可能來自不同的業 務單位,基於此情況,本研究設定兒少保社工員之基準,在於其工作內涵是否實 際從事兒少保護業務而非由其所屬之單位來認定,亦即本研究的受訪者為公部門 中,以遭受虐待、疏忽或不當管教之兒童及少年為服務對象,進行成案調查、家 庭維繫及家庭重整等工作內涵的社工員。另外,由於兒少保領域的社工員流動率 普遍偏高,過去研究發現兒少保領域多是就職未滿三年的社工(余漢儀,1995;

李佩玲,2009;王珮珍,2011),研究者推測三年可能為此領域工作的重大挑戰 關卡;又復原力展現之歷程必須在時間的架構下才得以呈現,若三年內的年資為 兒保工作逆境中最困難的時間,探索復原力的展現必須再將時間延長,故本研究 設定任職於兒少保工作五年以上的社工員,另一個選樣的條件為受訪者必須並在 其工作歷程中,主觀性的感知曾面臨工作上的逆境或是挑戰,最後發展出較原來 更好的因應方式或態度。

本研究共分析九位來自於六個不同縣市的兒少保社工員之訪談內容。受訪者 的資本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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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1 受訪者基本資料 編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畢業科系 學歷 公部門兒少

保工作年資

備註

(相關家暴工作經驗)

1 鐵哥 男 38 社工系 大學 5 年 另有 5 年民間單位 二線兒保社工經驗 2 依雯 女 38 社工系 大學 5 年

3 阿妹 女 30 社工系 大學 6 年 4 華仔 男 30 社工

相關科系 大學 5 年 7 個月 5 智英 女 36 社工所 碩士 7 年 10 個月 6 幸仙 女 29 社工系 大學 5 年 4 個月 7 晨欣 女 34 社工

相關科系 大學 10 年 8 芷君 女 38 社工

相關科系 大學 9 年 8 個月 9 順子 女 34 社工系 大學 5 年 9 個月

參見上表,受訪者有 7 位為女性,2 位為男性,年齡分佈於 29 到 38 歲之間,

學歷以學士為主,僅 1 位受訪者為碩士學歷,畢業科系主要為社工系畢業,有 2 位為社工相關科系畢業,工作年資分佈於 5 年~10 年間(眾數為 5-6 年間,有 5 位)。

四、研究工具 (一)研究者

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為一項研究工具,其靈敏度、精確度及嚴謹度對 研究的質量影響重大,研究者看事物的角度與個人經歷與思想觀念有關,而這些 個人的經歷與觀念,也構成了現在所擁有的研究能力(陳向明,2002)。在本研究 中,訪談者為研究者本身,研究者目前為社會工作研究所在學生,已修必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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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學分,其中包括高等社會工作研究方法及質性研究之課程,對於研究方法具 一定的掌握度。另研究者於臺北市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中心擔任兒少保護組社工 員約三年的時間,具備社會工作實務知識與技巧,可以運用會談技術引導受訪者 進行訪談、並抱持著接納與不批評的態度與受訪者接觸,此方式可使得受訪者較 願意表達自我真實之狀態。然而,研究者本身即為兒少保社工員,可能會因為長 時間處於與受訪者相近的情境中,因太過熟悉而忽略了重要的議題,此為研究者 應注意提醒自己的地方;最後,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做為研究工具,必然有其 論述的立場與價值觀,可能影響研究的方向,重要的在於研究者必須將立場與價 值觀澄清與說明,並進行自我之反思,以對研究做完整之交待。

(二)紙、筆、數位錄音筆

若僅依靠紙、筆為訪談進行時的工具,資料將可能有所闕漏;故為求訪談報 告準確性,在進行訪談前,將與受訪者說明完整記錄的必要並取得其同意,除以 紙、筆進行重點摘要紀錄外,將同時以數位錄音筆進行錄音,並於訪談結束後,

將訪談過程製作成逐字稿,以便後續資料分析。

(三)訪談大綱

研究者將依據研究目的及文獻探討的內容,擬定出研究架構,以研究架構為 框架編列訪談大綱。訪談大綱的目的在於使訪談過程有依據、有漸進性,可以在 訪談前寄發給受訪者參考,此舉除了使受訪者可以有較好的準備之外,亦可使研 究者在訪談過程中較不會偏離主題。在訪談過程中,研究者視受訪者的特性、經 驗、及回應彈性地調整問題,使訪談過程內容更加完整及深入。本研究係採取半 結構式深度訪談,訪談大綱內文見附件。

(四)訪談同意書

研究者在研究開始應提供同意書給受訪者,此為研究倫理上之考量(嚴祥 鸞,2006)。研究者將先以電話、電郵、面談的方式初步詢問受訪者參與研究之 意願,並在實際訪談前詳細說明訪談同意書的內容,確認受訪者瞭解本研究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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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內容,並遵守保密原則,請受訪者確定參與後簽署。

五、訪談歷程

在完成研究計劃書的撰寫之後,研究者首先向曾在外縣市從事兒少保護工作 的同事說明本研究的目的及所欲尋找的受訪者條件,請同事協助介紹符合訪談條 件的兒少保社工員,並請同事協助詢問其受訪意願,在獲得當事人初步同意後,

研究者再透過電子信件與當事人連繫,再次說明研究目的及受訪者的條件,並附 上訪談大綱及訪談同意書供參,待當事人回信確認同意接受訪談後,則再進一步 約定訪談時間及地點。另外,研究者亦透過任職於其他縣市家防中心之友人,請 其推薦受訪者,研究者同樣以上述程序向當事人聯繫接洽,總共有十三位受訪者 接受訪談,其中二名社工員在訪談後,因未發現有明顯的工作逆境或挑戰,故不 予納入資料分析,另外亦有二名雖曾擔任兒少保社工員,但因擔任兒保社工員年 資在未滿五年期間即有職務上之明顯變動(其中一名轉換成督導職;另一名為行 政人員),為求受訪者資料的一致性,故同樣不納入分析。最後納入本研究分析 的受訪者為九位,其中八位受訪者為同事與友人協助介紹,一位受訪者經由參與 本研究的受訪者引薦加入。

在訪談地點的選擇上,有四位受訪者直接於其任職的工作地點的會談室進行 訪談,有五位在較安靜的室內空間(飲料店、商借的辦公室)進行訪談,訪談時皆 全程錄音,並提供紙本的訪談大綱及訪談同意書,待受訪者閱讀及簽名後開始進 行約 90 分鐘的訪談。訪談過程中,有二位受訪者談論到工作中的逆境時,情緒 起伏較大,但未出現無法陳述之情況,研究者評估當下情境為受訪者回憶過往經 驗的正常情緒,為了不影響受訪者之思考與陳述,當下未打斷受訪者,並在過程 中給予理解與支持之非語言之回應,在訪談結束後,研究者再經由簡單的閒聊,

觀察受訪者身心反應,確定受訪者身心情況未受到本研究的影響後才正式結束訪 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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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料分析方法與嚴謹度考察 (一)資料分析方法

潘淑滿(2003)認為質性研究的資料分析過程為一概念化的過程,主要由資料 化約(data reduction)、展現(data display)、與結論三個要素組合而成。1、

資料化約:研究者根據本身研究架構,將資料進行有系統的簡化過程。2、展現:

經過簡化過程後,如何將簡化後的資料賦與意義。3、結論:透過資料分析與解 釋的相互對照、比較,主軸概念將逐漸浮現,若此時資料間無明顯矛盾,收集資 料工作便可結束進而統整出結論。

研究者以深度訪談法蒐集資料後,便開始進行資料的概念化,將以下列步驟 進行:

1、將資料內容轉錄為逐字稿:將訪談資料謄錄為逐字稿進行資料閱讀,並 記錄下訪談時所觀察到的非語言訊息。

2、進行編碼(coding):編碼指將所有收集得來的資料打散,重新賦予其概 念(conceptualized),再以新方式把資料重新放在一起,亦即將資料概念化 的過程(胡幼慧、姚美華,1996、陳向明,2002)。編碼為一繁複之過程,本 研究將依續進行開放式編碼、主軸編碼、選擇性編碼。開放式編碼的重點在 於從大量的資料中,辨視出有意義的數個類別,研究者檢視逐字稿,從中發 現與研究問題相關的主題;主軸編碼即將開放式編碼的資料加以類聚,從中 對於概念之間的關聯有更多的理解,並且發展或修正分類;選擇性編碼為一 個統整類別的過程,將類別之間連結,發展成一理論架構。

(二)嚴謹度考察

本研究在嚴謹度考察部份,採用 Lincoln & Guba(胡幼慧,1996;陳向明,

2002)提出對於質性研究信效度概念的標準,透過可信賴性(credibility)、可轉 換性(transferability)、可靠性(dependability)及可確認性(confirmability) 等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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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信賴性:研究者確實能夠觀察到期待觀察到的一致,亦即內在效度 (internal validity)。研究者將於訪談過程中全程使用錄音筆錄音,以記 錄受訪者所表達之內容。

2、可轉換性:指研究之發現可推論至其他相類似的情境中,亦即外在效度 (external validity)。研究者透過訪錄音及訪談札記詳實記錄訪談情境及 受訪者之表達具實描述,呈現出受訪者真實的工作情境及內在想法,並將其

2、可轉換性:指研究之發現可推論至其他相類似的情境中,亦即外在效度 (external validity)。研究者透過訪錄音及訪談札記詳實記錄訪談情境及 受訪者之表達具實描述,呈現出受訪者真實的工作情境及內在想法,並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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