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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架構

圖3-1 研究架構 病患特性

性別 年齡 合併症

醫療機構特性 權屬別

層級別 教學醫院 健保分局別

問題處方 超量處方 藥物交互作用 重複用藥 醫師特性

性別 年齡 專科別 年資

用藥型態 用藥品項數 用藥費用 給藥天數

二、研究對象與資料來源

1.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用次級資料分析,擷取2002 至 2005 年健保資料中年齡 大於65 歲之老人,且任一主、次診斷欄位符合 ICD-9-CM 前三碼為 490-496 之氣喘門診案件。

2.資料來源

本研究之資料來源係向國家衛生研究院(國衛院)申購 2002 年至 2005 年之「全民健保學術研究資料庫」之檔案,其內容包括「醫事機 構基本資料檔(HOSB)」、「醫事人員基本資料檔(PER)」、「門診處方及 治療明細檔(CD)」、「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OO)」、「藥品主檔(DRUG)

」等。其中「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檔(CD)」與「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OO)

」之資料,係由系統比例抽樣以500 筆抽取 1 筆之資料庫。

茲將本研究資料之變項使用分述如下:

A. 醫事機構基本資料檔(HOSB):

擷取資料欄位為「醫事機構代號」、「特約類別」、「型態別」、

「教學成本註記」、「縣市區碼」等變項。

B. 醫事人員基本資料檔(PER):

擷取資料欄位包括「醫事人員身分證號」、「出生日期」、「執 業場所」、「醫事人員類別」、「分局別」、「性別」等變項。

C. 門診處方及治療明細系統抽樣檔(CD):

擷取資料欄位為「費用年月」、「申報類別」、「醫事機構代號」、

「申報日期」、「案件分類」、「流水號」、「特定治療項目代

號」、「就醫科別」、「出生日期」、「國際疾病分類號」、「給 藥日份」、「用藥明細金額小計」、「性別」等變項。

D. 門診處方醫令明細系統抽樣檔(OO):

擷取資料欄位包括「費用年月」、「申報類別」、「醫事機構代 號」、「申報日期」、「案件分類」、「流水號」、「醫令類別」、

「藥品代號」、「總量」、「金額」等變項。

E. 藥品主檔(DRUG):

擷取資料欄位為「藥品代碼」、「藥品名稱」、「藥理分類」、

「含量」、「含量單位」等變項。

3.研究工具

A.健保給付藥品 ATC 代碼對照檔

從健保局網站下載用藥品項檔,與高雅慧、郭垂文及洪輝榮於 2003 年所編定的「健保給付藥品 ATC 代碼對照檔」做連結,以取得 所有健保氣喘用藥的ATC Code;並查詢世界衛生組織藥物統計整合 中心 (WHO Collaborating Centre for Drug Statistics Methodology)所制 定的標準日劑量 (Defined daily dose, DDD)。

利用此檔之藥品代碼與「門診處方醫令明細檔(OO)」做連結,轉 換健保代碼,以取得藥品名稱與藥理分類,據此以統計各藥理分類之 費用與用藥型態等項目。

B.衛生署藥品交互作用資料庫管理資訊系統

行政院衛生署於92 年 7 月規劃建置之「藥物交互作用資料庫管 理資訊系統」,可讓醫事人員,如醫師、藥師等做線上查詢,並提供

一線人員能及時的查詢並警示交互作用的發生,俾使民眾能在最安全 的情況下用藥。本研究透過藥品交互作用資料庫管理資訊系統,以取 得會與氣喘用藥產生臨床上第ㄧ至第三級交互作用的藥物品項。

C.全球氣喘創議組織(GINA)制定的氣喘指引

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國家衛生院於1993 年邀請各國氣喘專家研 討氣喘防治之道,隨後這些專家組成經常性的組織GINA (Global Initiative for Asthma)理事會,編寫氣喘診療指引,供各國醫護人員參 考。本研究參考 GINA 的氣喘診療指引,以取得相關的氣喘用藥品項 與治療指引。

三、研究步驟

四、測量方法或研究變項操作型定義

本研究測量方法,概分為兩部份進行量化之研究,第一部份探討 老人氣喘用藥型態,並分析病患特性、醫療機構特性及醫師特性對用 藥型態之影響;第二部份計算超量處方、藥物交互作用及重複用藥等 問題處方發生率,並分析病患特性、醫療機構及醫師特性與問題處方 之相關性。

本研究之氣喘藥品分類,係參考GINA (2008),並依據 WHO 公 告之ATC 藥理分類原則,將藥品分成七類:

(1)副交感神經抑制劑(Anticholinergics):係指 ATC 第四層為 R03BB 之藥物 。

(2)吸入式乙二型交感神經作用劑(Inhaled β2-agonists):係指 ATC 第四層為 R03AA、R03AB、R03AC、R03AH 與 R03AK 之藥 物。

(3)口服乙二型交感神經作用劑(Oral β2-agonists):係指 ATC 第四 層為 R03CA、R03CB、R03CC 與 R03CK 之藥物。

(4)吸入式類固醇(Inhaled corticosteroids):係指 ATC 第四層為 R03BA 之藥物。

(5)口服類固醇(Oral corticosteroids):係指 ATC 第四層為 H02AB 之藥物。

(6)白三烯類阻斷劑(Leukotrienes):係指 ATC 第四層為 R03DC 之 藥物。

(7)茶鹼(Xanthine):係指 ATC 第四層為 R03DA 之藥物。

1.重要變項解釋

A.病患特性

(a)性別:分男性及女性,屬類別變項。

(b)年齡:分四組,65 至 70 歲、71 至 75 歲、76 至 80 歲及

≧81 歲,屬序位變項。

(c)合併症:分有合併症及無合併症,屬類別變項。

B.醫療機構

(a)權屬別:分公立、私立及法人,屬類別變項。

(b)層級別:分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屬類 別變項。

(c)教學醫院:分教學醫院及非教學醫院,屬類別變項。

(d)健保分局別:分台北分局、北區分局、中區分局、南區分局、

高屏分局與東區分局,屬類別變項。

C.醫師特性

(a)性別:分男性及女性,屬類別變項。

(b)年齡:依「醫事人員基本資料檔(PER)」所載之出生日期換算 為年齡,並分為≦30 歲、31 至 40 歲、41 至 50 歲、51 至 60 歲與≧61 歲,屬序位變項。

(c)專科別:分為不分科、家醫科、內科、耳鼻喉科與其他科,屬 類別變項。

(d)醫師年資:分為≦10 年、11 至 20 年、21 至 30 年與≧31 年,

屬序位變項。

D.用藥型態

(a)用藥品項數:處方開立之品項數,包含總品項數及氣喘各類別 用藥之品項數,屬連續變項。

(b)用藥費用:氣喘用藥費用及總用藥費用,屬連續變項。

(c)給藥天數:單一處方之給藥天數,屬連續變項。

E.問題處方

(a)超量處方:每日處方用藥劑量超過該藥品的標準日劑量

(Defined daily dose,DDD)1.5 倍,即認定為超量處方。每日劑 量為每顆藥品之劑量乘以每次的數量,再乘以每日使用次數。

藥品劑量範圍常介於標準日劑量至極量(2 至數倍之標準日劑 量) 之間,若以藥品之標準日劑量為劑量基準,會造成高估劑 量過高的發生率,若以藥品之極量為劑量基準,則會低估劑量 過高的發生率,因此本研究的超量處方劑量基準為1.5 倍的標 準日劑量。

(b)藥物交互作用:同一處方箋中,有藥物會與氣喘用藥產生臨床 上第一至第三級的交互作用。

(c)重複用藥:同一處方使用兩種以上同一類別之氣喘用藥,如同 時服用口服類固醇Betamethasone 與 Dexamethasone,就是重 複用藥。但是使用不同種類藥物,如乙二型交感神經作用劑與 茶鹼類或其他類別併用,或併用口服類固醇與吸入式類固醇,

則不屬重複用藥。

2.變項界定與操作型定義

五、分析方法

1.統計分析軟體

本研究資料係以SAS for Windows 9.1 版套裝軟體進行除錯、連 結及分析。

2.統計分析

描述性統計以次數、百分比及平均值等,分析病患特性、醫療機 構特性、醫師特性、用藥型態等變項之相關性。

推論性統計方面,則以t-test、ANOVA 等統計方法,分析病患特 性、醫療機構特性及醫師特性與用藥型態之間的相關性;以χ2 test 分 析各自變項與問題處方發生與否的相關性;並以邏輯斯迴歸分析氣喘 問題處方之影響因素。

本研究醫師特性之醫師年資及年齡兩變項間原憂慮有共線性,故 以變異數膨脹因子(Variance Inflation Factor)評估,業經證實無共線性 問題,故兩變項均同時以回歸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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