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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變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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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變項

依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圖,研究變項分別為「個人背景」變項、「經濟因素」變 項、「家庭因素」變項、「工作因素」變項、「性別角色態度」變項為自變項以及「婚 姻制度信任度」變項為應變項,以下將敘述研究變項之內容以及其之界定和劃分。

一、個人背景變項

個人背景變項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以及健康狀況,茲分述如下:

(一)性別:分為男、女。設虛擬變數,1 為男性。

(二)年齡:依受試者之出生年份換算其之年齡。

(三)教育程度:為受試者之最高教育程度,分別為無、小學、初(國)中、初職、高 中普通科、高中職業科、高職、五專、二專、三專、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大 學或獨立學院、碩士以及博士。再將教育程度換算成教育年數,以受教育之年 數做進一步之分析研究。無等於 0 年,小學等於六年,初(國)中與初職等於 9 年,高中普通科、高中職業科與高職等於12 年,五專與二專等於 14 年,三專 等於 15 年,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大學或技術學院等於 16 年,碩士等於 18 年,博士等於23 年。

(四)健康狀況:為受試者自我感覺其身體健康狀況,分為很好、好、普通、不好以 及很不好五個層級,並依層級給分,狀況越好分數越高。很好為5 分、好為 4 分、普通為3 分、不好為 2 分與很不好為 1 分。

二、經濟因素變項

經濟因素變項包括夫妻薪資總合、夫妻薪資高低、夫妻薪資差距、投資與否以 及雙薪家庭與否,茲分述如下:

(一)夫妻薪資總合:為受試者每月薪資與配偶每月薪資之加總。每月薪資包括本薪、

紅利、加班費、年終獎金、執行業務薪資、自營薪資等,但不包括兼差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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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相對薪資:為受試者每月薪資和配偶每月薪資做比較,並設虛擬變數。1 為丈夫每月薪資高於妻子每月薪資。

(三)夫妻薪資差距:為受試者每月薪資和配偶每月薪資之差距,為明確得到夫妻薪 資差距對於婚姻制度信任度之影響,因此每月夫妻薪資差距為一正數,換言之 為一絕對值之概念。

(四)投資與否:為受試者或其配偶是否有經營、投資事業或做生意(包括店面、攤子、

小生意、農場、果園和魚塭等),並設虛擬變數,1 為有經營、投資事業或做生 意。

(五)雙薪家庭與否:探討夫妻雙方是否皆有工作且有領薪,如兩人皆有則為雙薪家 庭。設虛擬變數,1 為雙薪家庭。

三、家庭因素變項

家庭因素變項包括孩子數、家庭型態、家庭生命週期、是否與配偶同住、是否 有生男孩壓力以及生活滿意度,茲分述如下:

(一)孩子數:為受訪者之小孩個數。

(二)家庭型態:為家庭居住之成員結構,分為小家庭、折衷家庭以及大家庭三種家 庭型態,並設虛擬變數。

(三)家庭生命週期:依照國外學者 Witt& Goodale(1981)之定義區分家庭生命之時期,

並設虛擬變數,其以最小子女之年齡將家庭生命週期劃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 段為新婚期,孩子尚未出世;第二階段為孩子在學齡前期(0-6 歲);第三階段為 孩子在學齡期(7-12 歲);第四階段為孩子在青少年期(13-18 歲);第五階段為孩 子離家就學或成家期(19 歲以上)。

(四)是否與配偶同住:為受試者是否與配偶同住,並設虛擬變數,1 為有與配偶同 住。

(五)是否有生男孩壓力:為受試者之父母或受試者配偶之父母是否有給其或其配偶 生男孩之壓力。1 為受試者之父母或其配偶之父母有給其或其配偶生男孩之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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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庭生活滿意度:為受試者對目前之家庭生活滿意程度,分為很滿意、還算滿 意、不太滿意以及很不滿意四個層級。並依層級給分,滿意度越高分數越高。

滿意為4 分、還算滿意為 3 分、不太滿意為 2 分以及很不滿意為 1 分。

四、工作因素變項

工作因素變項包括週上班時間與工作滿意度,茲分述如下:

(一)週上班時間:為受試者每週上班之時間。

(二)工作滿意度:為受試者對目前之工作滿意程度,分為很滿意、還算滿意、不太 滿意以及很不滿意四個層級。並依層級給分,滿意度越高分數越高。滿意為4 分、還算滿意為3 分、不太滿意為 2 分以及很不滿意為 1 分。

五、性別角色態度

本研究將性別角色態度定義為個人對於男性或女性角色上行為與態度之看法。

透過問卷內之問題分數加總高低,來評估個人之性別角色態度。總分越高表示性別 角色態度越現代平等,而總分越低表示越傳統。

六、婚姻制度信任度

婚姻制度是法律對於婚姻的一種規範制度,其規範了夫妻婚前與婚後的權利 與義務,目的在保障夫妻關係穩定與健康。而婚姻制度信任度即是夫妻對於婚姻制 度之滿意度,換言之也是夫妻對於彼此和婚姻之信任度。以婚姻態度之總分來評估 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之信任度。分數越高表示其對婚姻制度信任度越高,也顯示夫 妻關係較為穩定與健康;反之,分數越低表示其對婚姻制度信任度越低,也顯示夫 妻關係較為不穩定與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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