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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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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資料來源

本研究所使用之研究工具皆是來自於「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畫

資料(簡錦漢,2013),此次之問卷內容包括生活與工作狀況、居住安排、家庭決策 與支出、生活態度、子女生育與教養等。從中擷取本研究需要之研究工具:「個人 背景因素」、「經濟因素」、「家庭因素」、「工作因素」、「性別角色態度」以及「婚姻 態度」之研究變項。

一、個人背景資料

包括性別、出生年、教育狀況與健康狀況。

二、家庭因素資料

包括小孩數、同住之家庭成員、最小子女之年齡、受試者之父母與其配偶之父 母是否有給其和其配偶生男孩之壓力與家庭生活滿意程度。

三、經濟因素資料

包括夫妻每月之薪水薪資、夫妻目前之工作狀態以及夫妻目前是否有經營、投 資事業或做生意。

四、工作因素資料

包括每週上班總時數(不包含兼差)與工作滿意度。

五、性別角色態度資料

本研究之性別角色態度衡量,是採用「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畫資 料(簡錦漢,2013)中之性別角色態度問題做為依據,其一共有 6 題,經過篩選後選 取其中之 5 題,主要在衡量個人對於男性或女性角色上行為與態度之看法。題目 採Likert type 五點量表記分,以總分之高低來衡量受試者之性別角色態度,總分越 高表示其性別角色態度越現代,而總分越低表示其性別角色態度越傳統。所謂傳統 之性別角色態度是對兩性之態度與行為持刻板化之看法;而現代之性別角色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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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是對兩性之態度與行為持平等之看法,認為男性與女性應該一視同仁、平等看待。

以下將計分方式與篩選問卷題目說明如下:

(一)計分方式:

用來衡量性別角色態度之題目,計分方式採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選擇「非常 同意」者給5 分;「同意」者給 4 分;「無所謂同不同意」者給 3 分;「不同意」者 給2 分;「非常不同意」者給 1 分。而第 1、4、5 題為反向題,選擇「非常同意」

者給1 分;「同意」者給2 分;「無所謂同不同意」者給3 分;「不同意」者給4 分;

「非常不同意」者給5 分。累計之總分越高表示受試者之性別角色態度越現代,而 總分越低表示受試者之性別角色態度越傳統。

(二)篩選問卷題目說明:

本研究之性別角色態度衡量是本研究之性別角色態度衡量,是採用「華人家庭 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畫資料(簡錦漢,2013)中之性別角色態度問題做為依據,

其一共有6 題,經評估後選取其中之五題,篩選掉之題目為:男人優柔寡斷(很難 下得了決定)會讓人不舒服。篩選掉此題目之原因為優柔寡斷本身為一負面辭彙,

受試者選擇同意之原因可能為此辭彙本身即帶有負面之意思,而非針對男性。因此 用此題測試可能會有誤導之情形進而使迴歸結果產生偏誤。

表 3-2 性別角色態度題目篩選結果

性別角色態度題目 篩選結果

1.女人很能幹會讓人不舒服 O

2.如果夫妻都有工作,應該要平均分擔家事 O

3.男人不外出工作,料理家務也很合適 O

4.做妻子的幫助丈夫的事業比追求自己的事業還要重要 O 5.在經濟不景氣時,女性員工應比男性員工先被解雇 O 6.男人優柔寡斷(很難下得了決定)會讓人不舒服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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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婚姻制度信任度資料

本研究之婚姻制度信任度衡量,是採用「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畫 資料(簡錦漢,2013)中之婚姻態度問題做為依據,其一共有 7 題,經過篩選後選取 其中之4 題做為評估,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對於婚姻之主觀感受。題目採 Likert type 五點量表記分,以總分之高低來衡量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之信任度。總分越高表示 其對於婚姻制度越信任,而總分越低表示其對於婚姻制度越不信任,以下將計分方 式與篩選問卷題目說明如下:

(一)計分方式:

用來衡量婚姻制度信任度之題目,計分方式採 Likert 五點量表計分,選擇「非 常同意」者給5 分;「同意」者給 4 分;「無所謂同不同意」者給 3 分;「不同意」

者給2 分;「非常不同意」者給 1 分。而第 5 題為反向題,選擇「非常同意」者給 1 分;「同意」者給 2 分;「無所謂同不同意」者給 3 分;「不同意」者給 4 分;「非 常不同意」者給5 分。累計之總分越高表示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越信任,而總分越 低表示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越不信任。

(二)篩選問卷題目說明:

本研究之婚姻制度信任度衡量,是採用「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畫 資料(簡錦漢,2013)中之婚姻態度問題做為依據,其一共有 7 題,經過評估後選取 其中4 題做為衡量,選取與篩掉之題目及原因分別說明如下:

1.篩掉之題目與原因

(1)「結婚後不一定要有小孩。」此題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婚後對於小孩之需求與渴望 度,無法評估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之信任度。

(2)「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關係。」此題主要在衡量情侶對 於婚姻之渴望度,無法評估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之信任度。

(3)「就算沒有結婚,還是可以生小孩。」此題主要在測試受試者對於未婚生子之接 受度,無法判定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之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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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選取之題目與原因

(1)「就算是不好的婚姻,還是比單身來得好。」此題目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對於婚姻 之態度,若受試者同意表示無論怎樣的婚姻都比單身好,可判斷受試者對於婚 姻之觀感是正向的,進而推測其對於婚姻制度是信任的。

(2)「只有少數的婚姻是幸福的。」此題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對於婚姻之觀感。若受試 者同意表示其認為大多數婚姻是不幸福的,影響此觀感之因素可能有很多,但 其中之一可能即為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是不信任的。

(3)「結婚的人比離婚的人快樂。」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對於結婚與離婚之觀感。若受 試者同意表示其認為結婚比離婚快樂,可判斷其對於婚姻之觀感是正向的,進 而推測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是較信任的;相反的若受試者不同意表示其認為離 婚比結婚快樂,可進而推測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是不信任的。

(4)「結婚的人比沒結過婚的人快樂。」主要在衡量受試者對於結婚與沒結過婚之觀 感。若受試者同意表示其認為結婚比沒結婚快樂,可判斷其對於婚姻之觀感是 正向的,進而推測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是較信任的;相反的若受試者不同意表 示其認為沒結過婚比結婚快樂,可判斷其對於婚姻之觀感是負向的,進而推測 受試者對於婚姻制度是不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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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 婚姻態度題目篩選結果

婚姻態度題目 篩選結果

1.結婚後不一定要有小孩 X

2.一對情侶住在一起,即使沒有結婚的打算也沒什麼關係 X

3.就算是不好的婚姻,還是比單身來得好 O

4.就算沒有結婚,還是可以生小孩 X

5.只有少數的婚姻是幸福的 O

6.結婚的人比離婚的人快樂 O

7.結婚的人比沒結過婚的人快樂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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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研究對象

一、樣本(對象)

本研究分析之實證資料係來自於「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第十三年計劃的資料庫 (簡錦漢,2013),此次調查係於民國 100 年 1-4 月執行面訪,使用「分層三段等機 率」抽樣原則抽取合格樣本。其抽樣之樣本以成年人口為對象行抽樣,且自 88 年 在台灣分四次(88 年、89 年、92 年、98 年)完成四群出生年次(42-53 年、24-43 年、53-65 年、66-72 年)主樣本的面訪調查,隨後逐年進行追蹤訪問,在此次計畫 新增前四波主樣本滿 25 歲子女樣本。此次計畫之成功樣本數共有 4885 份,刪除 未婚、夫妻皆無工作以及資料不全之受訪者後,分析樣本為1667 份。

二、樣本敘述統計

透過有效問卷 1667 份之樣本資料處理與分析,得到個人背景因素、經濟因素、

家庭因素、工作因素以及性別角色態度之資料分布情形,以下茲分述如下:

(一)樣本個人背景因素之分布(見表 3-5)

1.性別:分析樣本中男性有 830 人,占 49.8%;而女性有 837 人,占 50.2%,表示 抽取之樣本男女分布很平均。

2.年齡:分析樣本中之年齡由 30 歲-79 歲,樣本之平均年齡為 44.5 歲,樣本之標 準差為11.7,全體樣本之年齡以 45 歲以下居多共 1010 人,占 60.6%。

3.教育程度:以教育年數取代教育程度,分析樣本之平均教育年數為 12.7 年,樣本 之標準差為3.6,全體樣本之教育年數以 12-15 年居多有 820 人,占 49.2%,換言 之,樣本之教育程度以高中職、五專、二專與三專為最多。

4.健康狀況:將分析樣本之健康狀況分為五個層級,分別為很好、好、普通、不好 與很不好,其中以普通居多有792 人,占 47.5%,且大部份之樣本皆認為自己健康 狀況良好,很好與好之樣本占46%,而不好與很不好之樣本只占 6.4%,可見台灣 民眾對自己之健康狀況是非常正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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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樣本經濟因素之分布(見表 3-7)

1.夫妻薪資總合:分析樣本之夫妻月薪資總合平均數為 68164.1 元,樣本之標準差 高達50549.2,表示夫妻月薪資總合之離散程度高。全體樣本之夫妻月薪資總合以 40001-80000 元之區間居多有 740 人,占 44.4%,其次為 40000 元以下有 468 人,

占28.1%,而 120000 元以上為最少只有 152 人,占 9.1%。表示大部份分析樣本之 夫妻月薪資總合低於80000 元,共占 72.5%。

2.夫妻相對薪資高低:分析樣本中丈夫月薪資高於妻子月薪資有 1374 人,占 82.4%;

而妻子月薪資高於丈夫月薪資有293 人,只占 17.6%。表示大多數之樣本丈夫月薪 資較高。

3.夫妻薪資差距:分析樣本之夫妻月薪資差距平均數為 31852.9 元,樣本之標準差 高達 39933.6,表示夫妻月薪資差距離散程度高。全體樣本之夫妻月薪資差距以 15000 元以下居多有 601 人,占 36.1%,其次為 15001-30000 元有 516 人,占 31%,

表示分析樣本之夫妻月薪資差距大多低於30000 元,共有 1117 人,占 67.1%。而 超過 30000 元以上只有 550 人,占 32.9%。意即台灣大部分之夫妻薪資差距並不 大。

4.投資與否:分析樣本中夫妻有經營、投資事業或做生意有 225 人,占 13.5%;而 沒有經營、投資事業或做生意有1442 人,占 86.5%。表示大部份之分析樣本皆無 經營、投資事業或做生意。

5.雙薪家庭與否:分析樣本中是雙薪家庭有 1012 人,占 60.7%;而不是雙薪家庭

5.雙薪家庭與否:分析樣本中是雙薪家庭有 1012 人,占 60.7%;而不是雙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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