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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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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問題

筆者在軍中服務已逾 25 年,深刻了解軍人之甘苦,許多人總認為軍人待遇平均比 一般人高,未曾想到其工作艱苦、工作時間長、危險性高且拘束性大,除了無法在「同 工同酬」原則下得到「對價報酬」外,更無法比照公、教、警職人員發給加班費與超勤 津貼,而今又面臨朝野以「擴大稅基」及「公平正義」為題對軍人恢復課稅,但其真的 符合公平正義嗎?抑或是朝野政黨討好民意的舉措?此為本研究所欲探討之議題,故據 此提出兩點研究問題,說明如下:

一、軍人課稅對不同背景人員之影響?

二、軍人課稅對軍人留任意願之影響?

第四節 研究途徑、方法與限制

一、研究途徑

研究途徑乃指研究者對於研究對象(例如軍人課稅)的研究,應自何種層次出發,

去進行觀察、歸納與分析。由於所採層次之不同(即研究途徑不同),就各有一組與之 相配合的概念,作為分析的架構。並以其中一個核心概念作為此研究途徑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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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方法論(methodology)之解說,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實為兩物,不能混為一談。

Delbert C. Miller 在《Handbook of Research Design and Social Measurement》一書中即曾 指出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的差異。因此,研究者必須先確定所要採的研究途徑,然後方 能選擇所要使用的研究方法。Vernon Van Dyke 在其所著《Political Science: Philosophical Analysis》一書中亦認為:所謂研究途徑是指選擇問題與運用相關資料的標準(criteria for selecting and utilizing data)。基本上,就政治學研究途徑而言,有哲學研究取向、制度研 究取向、行為研究取向等區別(朱浤源,1999)。

本研究採「制度研究取向」與「行為的研究取向」,依據研究的主題,提出不同的 假設,採取嚴格的科學方法,以量化的研究方式,進行資料蒐集、歸納、分析與解釋,

藉此探討軍人課稅後之留任意願。

二、研究方法

所謂研究方法是指蒐集資料的方法(means of gathering data),本論文屬量化研究,在 資料蒐集技術面向採「問卷調查研究法」,是以本研究之測量方式,又稱社會調查(Social

Survey)或樣本調查(Sample Survey),所使用之問卷係研究者透過文獻探討並與指導教授 討論後,依循明尼蘇達工作滿意量表(Minnesota Satisfaction Quuestionnaire, MSQ),編製 成「課稅後軍人留任意願之探討調查問卷」,經由問卷預試(前測),透過項目分析、因 素分析與信度分析等手法,考驗研究工具的效度與信度,繼則修訂編製成正式問卷,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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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施測工具,並以北部地區志願役校級軍官進行「立意抽樣調查」,藉諸相關實證資料 蒐集,作為分析之重要依據。

三、研究限制

(一)資料蒐集的限制

本研究受限於軍人課稅議題於 101 年以前並未實施,可資直接援引的次級資料,和 相關實證性研究的文獻並不多見,且撰述的題材除了來自報章、雜誌或是網路時事文章 外;其次,則是正式法制內容的引介,或是歷史脈絡的詮釋,故而在資料面向的縱深和 廣度,均顯得片段零散,此為本研究在資料取材上之限制。

(二)研究人力及時間的限制

本研究僅能就研究期間內彙整相關文獻資料,且現役軍人之成員,自志願役士兵、

士官、尉官及校官,幕僚職以至主官(管)職等,對於課稅後是否留任,其意願、態度 與實際動向等,因於個人權益保密所需,難以個別訪談或焦點論述等方式獲取,故本研 究遂以立意抽樣方式,在有限的人力及時間內,實施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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