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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研 究 對 象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代 表 學 校 參 加 102 學 年 高 雄 市 教 育 盃 國 小 拔 河 賽 的 國 小 學 童 為 研 究 對 象 。 所 得 結 果 僅 適 用 於 高 雄 市 , 無 法 涵 蓋 其 他 縣 市 或 是 全 國 的 國 小 拔 河 學 童 , 對 於 其 他 運 動 項 目 亦 無 法 提 供 客 觀 的 參 考 。

二 、 研 究 方 法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問 卷 調 查 法 實 施 量 化 研 究 , 無 法 由 個 案 進 行 深 入 的 觀 察 , 僅 能 以 所 有 母 群 體 收 集 到 的 數 據 透 過 統 計 方 式 , 歸 納 出 研 究 變 項 間 的 關 係 及 差 異 情 形 。

三 、 研 究 工 具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於 問 卷 施 測 時 , 由 填 答 者 自 評 的 方 式 完 成 , 所 得 的 資 料 可 能 會 受 到 填 答 者 在 時 間 上 、 情 緒 上 、 對 問 卷 是 否 充 分 的 了 解 , 與 編 制 的 原 意 沒 有 落 差 等 主 客 觀 的 因 素 影 響 , 無 法 確 保 是 否 能 據 實 填 答 , 僅 能 假 設 所 有 填 答 者 均 依 照 自 己 的 認 知 與 真 實 感 受 完 成 問 卷 。

四 、 研 究 變 項 的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為 研 究 變 項 , 其 他 與 本 研 究 變 項 可 能 相 關 或 影 響 的 因 素 , 均 不 在 本 研 究 的 探 討 範 圍 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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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第 五 第 五

第 五 章 章 章 章 結 論 與 建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結 論 與 建 議

本 研 究 旨 在 瞭 解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運 動 代 表 隊 選 手 知 覺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之 現 況 , 及 探 討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選 手 在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之 差 異 情 形 , 以 「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量 表 」、「 團 隊 凝 聚 力 量 表 」 為 研 究 工 具 。 在 統 計 上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 雪 費 事 後 比 較 、 典 型 相 關 , 考 驗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在 「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量 表 」 的 三 個 構 面 及 「 團 隊 凝 聚 力 量 表 」 的 四 個 構 面 的 差 異 。 根 據 第 四 章 的 統 計 資 料 分 析 結 果,歸 納 出 本 研 究 之 結 論,再 依 結 論 提 出 相 關 建 議 , 以 供 國 小 拔 河 教 練 在 實 務 訓 練 上 有 所 參 考 。 本 章 分 為 兩 節 加 以 敘 述 , 第 一 節 為 結 論 , 第 二 節 為 建 議 。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第 一 節 結結 論結 論論

根 據 第 四 章 的 研 究 結 果 與 討 論 , 可 以 得 到 本 研 究 的 結 論 如 下 :

一 、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運 動 代 表 隊 選 手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現 況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運 動 代 表 隊 選 手 在 性 別 上 男 女 生 人 數 相 當 , 選 手 以 就 讀 六 年 級 最 多 , 其 次 是 五 年 級 , 且 多 數 選 手 已 經 參 加 團 隊 訓 練 1-2 年,大 多 數 選 手 每 週 練 習 3-4 天,每 次 練 習 以 6 0 分 鐘 以 內 為 主 。 就 專 攻 項 目 , 人 數 大 多 在 伯 仲 之 間 , 而 得 到 最 好 成 績 以 參 加 市 賽 或 縣 賽 前 四 名 為 最 多 。 六 年 級 選 手 在 校 經 過 1-2 年 的 練 習 , 技 術 和 比 賽 經 驗 已 成 熟 , 為 各 校 對 外 比 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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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力 選 手 。 然 因 為 六 年 級 課 業 繁 重 , 選 手 扣 除 上 課 時 間 , 一 天 可 以 練 習 的 時 間 零 散 。 而 以 高 雄 市 選 拔 參 加 全 國 賽 的 慣 例 , 大 多 經 過 縣 市 賽 的 選 拔 , 名 列 前 矛 才 能 代 表 高 雄 市 參 加 全 國 賽 , 取 得 參 賽 資 格 隊 數 已 不 多 , 如 能 獲 得 全 國 賽 名 次 的 團 隊 更 顯 稀 少 。

二 、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家 長 式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 一 ) 高 雄 市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的 現 況

本 研 究 所 探 討 的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共 分 三 個 構 面 :「 仁 慈 領 導 」、「 才 德 領 導 」 及 「 威 權 領 導 」。 根 據 本 研 究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的 「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 中 以 「 仁 慈 領 導 」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是 「 才 德 領 導 」, 得 分 最 低 是 「 威 權 領 導 」。研 究 顯 示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希 望 教 練 能 多 以「 仁 慈 領 導 」 帶 領 團 隊,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喜 歡 教 練 以 鼓 勵 的 方 式 取 代 嚴 厲 的 責 罵, 也 喜 歡 教 練 發 揮 專 業 提 供 選 手 更 多 的 指 導 , 成 為 選 手 的 模 範 。

( 二 ) 不 同 背 景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的 差 異 情 形

選 手 所 知 覺 的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以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的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來 考 驗, 不 同 參 加 年 資 及 不 同 一 周 練 習 天 數 有 顯 著 差 異 外, 性 別 、 不 同 年 級 、 不 同 一 天 練 習 時 間 、 不 同 專 攻 項 目 及 不 同 比 賽 最 好 成 績 均 無 顯 著 差 異 。 顯 示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在 性 別、 不 同 年 級 、 不 同 一 天 練 習 時 間 、 不 同 專 攻 項 目 及 不 同 比 賽 最 好 成 績 方 面, 所 知 覺 到 的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是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但 在 不 同 參 加 年 資 及 不 同 一 周 練 習 天 數 的 背 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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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 項, 知 覺 到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有 顯 著 的 差 異 性 存 在 。 三、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的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團 隊 凝 聚 力

( 一 )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團 隊 凝 聚 力 的 現 況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團 隊 凝 聚 力 共 分 為 四 個 構 面 :

「 團 隊 適 應 」、「 團 隊 合 作 」、「 人 際 親 和 」、「 人 際 吸 引 」。 其 中 以

「 團 隊 適 應 」 得 分 最 高、 其 次 是 「 團 隊 合 作 」、「 人 際 親 和 」、 最 低 分 為「 人 際 吸 引 」。 顯 示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對 於 加 入 團 隊 有 較 高 的 適 應 力 及 認 同 感, 團 隊 所 賦 予 的 任 務 或 是 共 同 建 立 的 目 標, 都 會 欣 然 接 受 , 願 意 接 受 挑 戰 。 另 一 方 面 , 選 手 知 覺 個 人 在 團 隊 中 的 人 際 關 係 則 較 不 明 顯 。 顯 示 拔 河 團 隊 裡 首 重 的 是 團 隊 力 量, 比 較 不 強 調 個 人 色 彩 。

( 二 ) 不 同 背 景 之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團 隊 凝 聚 力 的 差 異 情 形

選 手 所 知 覺 的 團 隊 凝 聚 力, 以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的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來 考 驗, 除 了 不 同 一 周 練 習 天 數 及 不 同 一 天 練 習 時 間 等背 景 變 項 有 顯 著 差 異 外, 不 同 性 別 、 不 同 年 級 、 不 同 參 加 年 資 、 不 同 專 攻 項 目 及 不 同 比 賽 最 好 成 績 均 無 顯 著 差 異 。 顯 示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不 論 是 性 別、 年 級 、 參 加 年 資 、 專 攻 項 目 或 是 比 賽 成 績 , 都 不 會 影 響 選 手 個 人 對 團 隊 的 認 同 。

四、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的 相 關 性

經 過 典 型 相 關 分 析 後 的 結 果, 就 整 體 而 言 , 選 手 知 覺 到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越 少, 團 隊 凝 聚 力 就 會 越 少 。 也 就 是 , 為 維 持拔 河 的 團 隊 凝 聚 力 不 致 降 低, 應 該 多 採 取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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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 就 最 高 相 關 層 面 而 言, 如 期 望 拔 河 團 隊 的 團 隊 合 作 程 度 不 至 降低 , 應 該 多 採 取 仁 慈 領 導 作 為 。 顯 示 教 練 的 仁 慈 領 導 可 以 促 使隊 員 提 高 向 心 力, 尤 其 在 團 隊 合 作 的 表 現 上 , 仁 慈 領 導 有 更 多 的 影 響 。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第 二 節 建建 議建 議議

根 據 本 研 究 結 果 及 討 論 , 研 究 者 提 出 以 下 建 議, 提 供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教 練 及 未 來 研 究 者 之 參 考 。

一 、 對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教 練 之 整 體 建 議

( 一 ) 調 整 教 練 領 導 風 格

根 據 本 研 究 結 果, 國 小 拔 河 選 手 知 覺 的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中, 以 「 仁 慈 領 導 」 得 分 最 高 , 其 次 是 「 才 德 領 導 」,「 威 權 領 導 」 得 分 最 低 。 表 示 選 手 較 無 法 接 受 嚴 厲 的 訓 練 方 式, 太 過 強調 威 權 的 教 練 無 法 為 選 手 接 受 。 早 期 的 教 練 領 導 風 格 偏 向 不 容 挑 戰的 威 權 式, 選 手 必 須 聽 命 於 教 練 的 安 排 。 從 研 究 結 果 觀 察到, 新 時 代 的 國 小 拔 河 教 練 除 了 提 供 專 業 訓 練 外 , 對 於 選 手 大 都 以 鼓 勵、 讚 美 的 方 式 取 代 責 罵 , 能 夠 讓 選 手 反 映 不 同 的 意 見,在 訓 練 之 餘,也 關 心 選 手 的 生 活 狀 況,表 現 出 柔 性 的 關 懷 。 由 此可 知, 教 練 的 威 權 形 象 逐 漸 退 去 ,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理 性 與 柔 性 兼 備 的 領 導 風 格 。 但 只 有 仁 慈 的 領 導 行 為 是 不 足 的, 從 研 究 中 觀 察 到, 教 練 仍 舊 是 選 手 運 動 訓 練 時 的 最 佳 模 範 , 所 以 不 論 是 專 業 技 術 的 增 進 或 是 個 人 品 德 修 養, 都 能 為 選 手 樹 立 良 好 典 範 。 隨 著 時 代 的 演 進, 教 練 如 何 以 新 思 維 帶 領 團 隊 是 教 練 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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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 整 的 課 題 。

( 二 ) 透 過 教 練 的 領 導 方 式 提 升 團 隊 凝 聚 力

從 研 究 結 果 觀 察 到, 教 練 領 導 行 為 中 的 「 仁 慈 領 導 」 與 團 隊 凝 聚 力 中 的 「 團 隊 合 作 」 相 關 性 高 。 顯 見 選 手 知 覺 到 更 多 的 仁 慈 領 導, 可 以 提 升 團 隊 凝 聚 力 。 教 練 以 仁 慈 、 包 容 和 關 懷 的 方 式 帶 領 選 手, 選 手 也 在 壓 力 較 少 的 情 境 下 接 受 訓 練 , 不 只 選 手 間 的 感 情 會 凝 聚, 選 手 間 的 合 作 默 契 也 會 提 高 。 教 練 如 要 維 持或 提 高 團 隊 凝 聚 力 , 展 現 仁 慈 領 導 不 失 為 好 方 法 。

二、 對 高 雄 市 國 小 拔 河 教 練 之 實 務 建 議

( 一 ) 獎 勵 為 主, 責 罰 為 輔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在 教 練 家 長 式 領 導 行 為 上 , 選 手 知 覺 最 多 的 是 仁 慈 領 導 。 因 此, 帶 領 團 隊 的 原 則 , 建 議 教 練 多 以 獎 勵 為 主, 社 會 型 獎 勵 ( 口 頭 稱 讚 、 當 眾 稱 讚 等 等 ) 及 物 質 獎 勵 並 施, 安 排 上 場 機 會 更 是 一 個 獎 勵 的 好 方 式 。 為 了 管 理 團 隊 生 活 秩 序, 需 有 良 好 的 規 範 , 適 當 的 責 罰 是 必 須 的 。 然 而 教 練 個 人 以 身 作 則, 不 論 是 專 業 的 技 巧 、 生 活 常 規 、 個 人 品 德 , 用 自 身 作 為 模 範, 獎 勵 或 是 責 罰 才 會 達 到 效 果 , 讓 選 手 信 服 。

( 二 ) 盡 心 盡 力 照 顧 選 手

從 研 究 結 果 發 現,「 仁 慈 領 導 」的 題 項「 教 練 總 是 盡 心 盡 力 的 照 顧 我 」 得 分 最 高 。 拔 河 隊 選 手 最 容 易 產 生 的 運 動 傷 害 是 雙 手 破 皮 及 腳 傷。因 此,教 練 在 比 賽 時,為 受 傷 的 選 手 集 體 包 紮 ; 比 賽 後 , 親 自 帶 受 傷 的 孩 子 就 診 。 每 一 次 的 受 傷 都 會 加 深 選 手 的 凝 聚 力 , 教 練 親 自 的 關 懷 更 讓 選 手 感 受 到 溫 暖 。

( 三 ) 營 造 團 凝 聚 氣 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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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研 究 結 果 顯 示,在 團 隊 凝 聚 力 中,選 手 知 覺 最 多 的 是「 團 隊 適 應 」。 表 示 教 練 若 是 安 排 在 升 旗 時 間 、 慶 典 ( 如 :運 動 會 ) 或 是 到 他 校 去 示 範 表 演 , 提 升 選 手 的 榮 譽 心 , 選 手 們 藉 由 特 殊 場合 的 表 現 更 加 喜 愛 參 加 團 隊 活 動, 進 一 步 凝 聚 團 隊 力 量 。

( 四 ) 定 期 舉 辦 聯 誼

從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選 手 在 團 隊 凝 聚 力 中 「 人 際 吸 引 」 得 分 最 低。選 手 大 部 分 來 自 各 班,平 日 除 了 團 隊 練 習 可 互 相 認 識 外, 藉 聯 誼 機 會可 了 解 彼 此,加 強 默 契,促 進 選 手 人 際 關 係 的 改 善 。 舉 辦 聯 誼 亦可 讓 選 手 在 枯 燥 乏 味 的 訓 練 下 , 製 造 歡 樂 的 氣 氛 , 多 一 些 喘 息 的 機 會 。

( 五 ) 進 行 團 體 對 話

從 研 究 結 果 觀 察 到, 仁 慈 領 導 與 團 隊 合 作 有 相 關 性 。 建 議

從 研 究 結 果 觀 察 到, 仁 慈 領 導 與 團 隊 合 作 有 相 關 性 。 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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