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1 歐洲社會企業的概念圖 資料來源:Defourny(2001: 22)
貳、美國對於社會企業的界定內涵
在美國,社會企業的概念近年來逐漸受到重視,許多企業與基金會都相當支 持此種新趨勢的發展,因此有愈來愈多的學者、機構開始投入研究社會企業的領 域,而這也促使美國社會企業的發展更加蓬勃。其中,Young(2001)認為社會 企業是指採取企業的方案及商業活動,用以促進社會善因(social cause)或對公 共財提供有所貢獻的組織,且若再從結構決策的角度分析,他認為社會企業包含 兩種界定方式:其一為營利的商業組織對於公共財的貢獻;其二為非營利組織透 過商業化手段賺取盈收,而根據這兩種界定方式,美國的社會企業乃是一個連續 體 的 組 織 , 所 以 由 此 可 區 分 為 三 種 組 織 型 態 : 企 業 慈 善 組 織 ( corporate philanthropist)、社會目的組織(social purpose organization),及兩者之間的混 合組織(hybrids)(引自鄭勝分,2005:14)。
Alter(2004: 7)則更進一步地從構成社會企業範圍的光譜來說明社會企業 的類型(如圖2-2)。
社會企業
勞動者合作社使用者合作社
倡議型 非營利組織
生產型 非營利組織
混合光譜 Hybrid Spectrum
傳統非營利 事業 Traditional
Nonprofit
由活動產生 收入之非營
利事業 Nonprofit with
Income- Generating
Activities
社會企業 Social Enterprise
社會責任的 企業 Socially Responsible
Business
企業從事社 會責任 Corporation
Practic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傳統營利事業 Traditional
For-Profit
使命動機‧ ‧營利動機 對利害關係人責信‧ ‧對股東責信
收入盈餘再投入社會方案或營運成本‧ ‧利潤盈餘由股東分享 圖2-2 社會企業範圍光譜
資料來源:Alter(2004: 7)
若從與組織相關的活動動機(motive)、責信(accountability)、及收入使 用(use of income)三方面來看,在組織光譜最右方為傳統的營利事業,其主要 動機為賺取利潤、對股東負責及分配盈餘給股東;而在光譜最左方則是傳統的非 營利事業,因此其主要動機為達成使命、對利害關係人負責及把收入或盈餘再投 入於社會方案或營運成本中。此外,介於營利與非營利事業中的四種類型—由活 動產生收入之非營利事業、社會企業、社會責任的企業、與企業從事社會責任,
即是社會企業的範圍,而這與Dees(1999: 160)對社會企業所認為的概念完全 一致,因Dees指出,社會企業一詞並非單純只為財政目標而存在,它是一種多元 混合的綜合體,因此,社會企業是介在純慈善/非營利組織與純營利/私人企業之 間的連續體。
根據Shaw(2004: 196)的研究指出,社會企業的共同特徵,可以歸納成企 業取向(enterprise orientation)、社會目的(social aims)與社會所有者(social ownership)這三類,而其內涵請參見表2-2(引自鄭勝分,2005:15)。
表2-2 社會企業的特徵 面 向 內 涵
企業取向 作為一個可靠的訓練組織,讓操作得到剩餘,並透過市場直 接參與生產財貨及提供財貨
社會目的 社會企業有嚴格的社會目的,如:創造就業、對地方服務的 訓練或提供,因他們有強烈的社會價值及使命,包含他們對 地方能力建構的承諾,及對成員、社區、環境及經濟影響的 責任
社會所有者 他們是自主性的組織,經常有著鬆散的治理及所有者結構,
基於案主、使用者、地方社區團體或信任者的參與,將利潤 分配給利害關係人或其社區
資料來源:Shaw(2004: 196);鄭勝分(2005:15)
因此,從美國經驗可發現,社會企業除了是指非營利組織的商業化或市場化 之外,也包含企業慈善的部份—即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展現(Young, 2001),但與歐洲經驗不同的是,美國的企業多是以成 立企業型基金會的方式來投入公益,因此它們主要是扮演資金贊助者的角色,而 非歐洲社會經濟所強調的微型企業或社會合作社,是以解決失業或協助弱勢團體 就業等社會問題為目的(鄭勝分,2005:16)。
第二節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及其內涵 壹、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
早期民眾對於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認知,多數集中在員工權益與內部管理 上,但隨著先進國家在工商業發展達到一定的經濟成熟度之後,人民或企業本身 開始對於企業、環境及社區之間的關係展開省思。此外,在全球化的經濟發展體 制下,大型企業開始跨國性地將生產及銷售的觸角延伸至許多開發中國家,因 此,這為開發中國家製造了很多環境與社會問題,所以許多國際性或本土型的非 政府組織(NGO),以及國際性的官方組織均開始在開發中國家著手進行企業社 會責任的推廣及宣導活動,企圖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要求提升為跨國企業或各國本 土企業的基本普世經營理念與價值(吳必然,2006)。
因此,根據世界企業永續發展協會(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WBCSD)的界定,將企業社會責任概念的發展,依據年代劃分成 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 1950 年代後期,此時消費者勢力開始崛起,並且成為一 股力量,進而影響公司的決策行為;第二階段為 1970 年代早期,此時環保意識 與單一議題施壓團體均相繼出現;第三階段為 1980 年代開始,全球政治經濟劇 烈變動,再加上西方政治自由論者的價值提升,以及共產主義和其它集體意識型 態的衰微,所以此時社會責任的議題又成為受人矚目的焦點。不過也是因為新的 政治傾向,促使西方社會中的政府和企業重新徹底思考各自的責任(尤其是英國 與美國),所以在此刻,政治思潮的主要觀點在於減輕政府的責任,特別是減少 由政府出資的社會福利成本和文化責任,而給予個人及企業更多的責任與負擔
(林公孚,2005)。
由此可知,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是與大環境的變動息息相關,而這些改 變都反應到企業組織的身上。因此,我們可從表 2-3 看出,是那些因素影響了企 業社會責任的發展。
表 2-3 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脈絡進程表 採用此一名詞的學者 Bowen(1953),則將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的義務 在於追求所有符合社會價值觀的行為,與滿足社會的所有活動」,因此在這個階 段,企業對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便是負責任、義務性地解決社會問題(林雅惠,
2005:5;胡憲倫,2005:138)。然而,這麼廣泛與抽象的界定方式,卻讓企業 無所適從,因為在這當中缺少了共識與規範。但不可否認的是,許多學者認為企 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應秉持著「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態度,將其從社會 所獲得的利益,具體地回饋給社會,同時並期望企業要用社會能夠接受的方式來 履行應負的責任,而這是一種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概念(朱竹元,2006:17)。
所以廣義來說,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要用合於社會道德的方式及行為來進 行營運,並且要兼顧所有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及股東(shareholders)的 權益,因為企業對於其所依存而運作的社會,負有法律和社會義務,所以企業社
會責任就是企業和這些義務關係間的互動(黃正忠,2003:14)。因此,OECD
(2001: 13)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願意致力於永續發展,故除將利潤 回饋其股東、員工及消費者外,也必須回應社會及環境的關注與價值」;世界企 業永續發展協會(WBCSD)將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為:「企業承諾持續遵守道德 規範,為經濟發展做出貢獻,並且改善員工及其家庭、當地整體社區與社會的生 活品質」(朱竹元,2006:19);歐洲共同體委員會(Commission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則把企業社會責任界定為:「在自願的基礎上,企業將社會和環境 的關係結合到企業經營,以及與利害關係人相互作用的過程中」(李志艷,2007)。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模式已隨著時間的更迭,從過去較 偏向企業與股東的利己概念,逐漸朝向社會責任與利害關係人的利他概念挪移,
會有如此轉變,是因為企業社會責任是與企業能否「永續發展」的理念環環相扣
(鄭勝分,2007:86)。林公孚(2005:27)認為一個願意負擔社會責任的企業,
必能為自己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因此這些企業能夠獲得內外部顧客對他們的尊 敬與支持,而這對企業所欲達成的「永續經營」的目標,才有實現的可能;蕭新 煌(1990)亦認為企業若能從「利己」走向「利他」的倫理層次,將有助於提升 企業形象,並進而為企業帶來品牌效益。
有鑒於此,企業社會責任最重要的核心內涵在於企業願意致力於永續發展,
故企業除了將其利潤回饋於股東、員工及消費者外,也必須回應社會及環境的關 注、價值與需求(鄭勝分,2007:86)。換言之,企業若能重視企業社會責任的 發展,將有助於提升企業的公眾形象(public images),並為其帶來品牌效益,
以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的理念。因此,根據 Stroup & Neubert(1987)針對企業社 會責任所做的長期觀察來看,企業社會責任不論在階段上還是內涵上皆開始有所 轉變(見表 2-4)。
表 2-4 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表
企業社會責任演進的階段 內 涵
Ⅰ.自願行善
(voluntarily doing good )
把企業社會責任當作慈善支出
Ⅱ.被要求負社會責任
(mandated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業受迫於利害關係人所運用的各 種壓力,而視企業社會責任為不可避 免的成本
Ⅲ.藉由行善而使企業更好 (doing better by doing good)
視企業社會責任為獲得競爭優勢的 投資
資料來源:Stroup & Neubert(1987)
由此可知,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過程中,企業社會責任由傳統自願行善的 階段,逐漸朝向藉由行善而使企業更好的階段邁進;而在內涵部份,企業以往都 把企業社會責任當作是一種慈善的支出,但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所包含的範圍愈來 愈廣,不再侷限於狹隘的界限後,企業則視企業社會責任為一種獲得競爭優勢的
由此可知,在企業社會責任的演進過程中,企業社會責任由傳統自願行善的 階段,逐漸朝向藉由行善而使企業更好的階段邁進;而在內涵部份,企業以往都 把企業社會責任當作是一種慈善的支出,但隨著企業社會責任所包含的範圍愈來 愈廣,不再侷限於狹隘的界限後,企業則視企業社會責任為一種獲得競爭優勢的